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1.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pdf
二、建设单位:佳木斯垣信卫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抚远市鸭南乡富兴村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众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0454-7603041
六、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通讯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76号邮编:154000

监审:梁皓
审核:郑大劲
编辑:王涵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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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项目编号:2025-0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建设单位:佳木斯垣信卫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黑龙江众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5月打印编号:1746686589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npov25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建设项目类别55--164卫星地球上行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佳木斯垣信卫星科技有限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883MADGCF5X3P法定代表人(签章)沈波主要负责人(签字)周彬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谭胤华评制牛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黑龙江众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2MA1B1R3H6N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樊海燕10352343509230174BH016592棋的真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樊海燕全篇BH016592棋的真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本项目及应用产业园示意图附图4本项目用地性质图附图5本项目与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位置关系附图6项目四周照片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监测报告附件3关于《关于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建设卫星测控地面站项目的请示》的复函附件4关于建设卫星测控地面站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情况的说明附件5《关于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佳环辐审【2024】3号附件6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析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谭胤华联系方式15618739798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抚远市鸭南乡富兴村地理坐标(134度3分44.380秒,47度59分56.29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I6339其他卫星传输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五、核与辐射164卫星地球上行站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14.5环保投资占比(%)0.29施工工期2025年6月~2025年8月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6826.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卫星地球上行站》(HJ1135-2020)附录B中的要求,本项目应设置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且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中“第三条(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题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的要求,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设置9副4.5米测控天线,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五、核与辐射164卫星地球上行站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卫星地面站的建设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中鼓励类的“十八、航空航天”“3、卫星地面和应用系统建设及设备制造”和“二十八、信息产业”“1、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本项目不属于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对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规定的功率密度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中相关要求。4、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抚远市鸭南乡富兴村,为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位于一期工程西侧。富兴村因位于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已被整体搬迁。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其他符合性分析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中“一、加强人为活动管控(一)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6.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已出具关于《关于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建设卫星测控地面站项目的请示》的复函【2024】-320,具体内容见附件3。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关于建设卫星测控地面站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情况的说明》:“1.建设卫星测控地面站项目不涉及自然公园。2.建设卫星测控地面站项目与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重叠面积14.2272公顷。3.建设卫星测控地面站项目不涉及“三区三线”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具体内容见附件4。评价区域内地块坦荡低平,起伏较小,适宜进行卫星通信信号的发射与接收,同时评价范围内均为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有利于项目提出的测控卫星天线、信关卫星天线前方建筑物控制限高的执行,可以有效避免后续项目周边开发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选址具有环境合理性。5、站址方案比选分析一期工程已做方案比选,具体内容如下:5.1方案简介目前,公司正在加紧建设新疆库尔勒站和上海松江站,每个地面站的测控天线数量为10根。经仿真论证(《千帆星座一期测控任务及测站调度方案》,于2023年12月10日评审),即使通过测控弧段分割调度的实施方案,两站仍不能满足多批次测控任务交叠的需求。三站情况下,通过多个近似重叠弧段对72颗卫星(四批次)进行联合测控以及弧段分割等调度方案,可以满足测控需求。因此需尽快启动千帆星座第三个地面站建设工作。前期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黑龙江佳木斯抚远市、佳木斯前进区、七台河市、鹤岗市、鸡西虎林、密山市等地多处选址调研。5.2选站原则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测控站与信关站共址;2)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与上海市经度相近,有较多的弧段重叠,增加的测控弧段数量和测控弧段弧长有限;3)佳木斯前进区、七台河市、鹤岗市、鸡西虎林距离星网佳木斯地面站小于200公里;4)鸡西密山市未规划测控产业园区,且可供使用的土地资源分散未成片;5)对周围环境影响、工程造价及土地利用。5.3选站方案综合以上因素,东北拟选站址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抚远市鸭南乡富兴村(东经134.06°,北纬47.99°),该站址具备如下优势:1)该地块被抚远市政府选为抚远市卫星地面测控及应用产业园,园区共15.8公顷(237)亩,计划引进航天卫星测控企业;2)佳木斯抚远市是我国大陆东极,较鸡西密山市经度更靠东、纬度更靠北,具备更好的测控覆盖性;3)符合当地政府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及控制线详细规划;4)天线5°工作仰角范围内无遮挡障碍物,且未来15年内无超出天线使用限高的相关规划;5)距离佳木斯前进区(星网)的直线距离大于300公里,满足与星网的干扰规避要求;6)可提供双回路供电(二类供电),每路2500KVA(2024年6月之前具备一路,2025年6月之前具备第二路);7)网络满足带宽≥30Gbps,可靠性高于99.99%,线路数量≥2;8)园区外可通乡镇一级公路(道路宽度7m),园区内乡镇二级公路(道路宽度5m)。9)该选址位于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占地现状为富兴村用地,不会造成植被的破坏。通过实施本环评中建议环保设施,对周环境影响较小,且位于实验区,周围均为农田系统,有利于项目提出的测控卫星天线、信关卫星天线前方建筑物控制限高的执行,可以有效避免后续项目周边开发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选址于黑龙江省佳木斯抚远市鸭南乡富兴村可行。6、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占地16826.5m2,位于一期工程西侧,布置9副4.5米测控天线,绿地景观植被均匀分布于天线与建筑物之间,整个布局合理,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7、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佳政规〔2021〕4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黑环发〔2024〕1号)中《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和《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析报告》,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数据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保护地涉及等类型。与自然保护地(现状管理数据)交集面积为0.02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100.00%。保护地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类型。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与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与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交集面积为0.02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100.00%;与重点管控单元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一般管控单元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与地下水环境优先保护区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与地下水环境重点管控区交集面积为0.02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100.00%,与地下水环境一般管控区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电磁环境质量现状均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项目运行期,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运营期冬季采用电取暖。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减振、隔声等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本项目运营期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所排放的污染物经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量、水资源,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总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1-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ZH23088310002抚远市一般优先保护单空间布局约1.区域执行①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格限制与生态功能不一致的开发建设活动。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新增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本项目占地不涉及林地、草原,且取得相关部门文件。生态空间区元束生态空间中的林地、草原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应当加强论证和管理。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由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耕地,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②对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实行承载力控制,防止过度垦殖、放牧、采伐、取水、渔猎、旅游等对生态功能造成损害,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③避免开发建设活动损害其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④已经侵占生态空间的,应建立退出机制、制定治理方案及时间表。2.黑龙江抚远县华夏东极风景名胜区同时执行禁止开发建设活动要求:①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乱扔垃圾。②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③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限制开发建设活动要求:①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核准。②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1)设置、张贴商业广告;(2)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3)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4)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③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④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3.黑龙江抚远段鲟鳇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同时执行①不得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②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围湖造田工程。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④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⑤特别保护期内不得从事捕捞、爆破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对保护区内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⑥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疏浚航道、建闸筑坝、勘探和开采矿产资源、港口建设等工程建设的,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从事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的工程建设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本项目采取有效、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佳政规〔2021〕4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黑环发〔2024〕1号)中《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和《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析报告》的相关要求。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抚远市鸭南乡富兴村,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34度3分44.380秒,北纬47度59分56.291秒。项目东侧为一期工程,西侧隔乡道为农田,南侧为空地,北侧为光伏板。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四周照片见附图6。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测控站,设置9副4.5米测控天线。本项目占地面积16826.5m2。具体工程组成见表2-1。表2-1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参数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备注主体工程测控站9副4.5米测控天线,天线口径4.5m。测控站塔基机房楼为单层建筑,建筑高度5m,长宽为5m×5m,9副塔基总建筑面积262m2。新建建设内容辅助工程设备楼位于一期站址中部,测控站以南、信关站以北,地上1层建筑,建筑高度6.25m,总建筑面积1510m2,内部设置有10kV变配电站、柴油发电机房(柴油最大储存量为0.05t)、不间断应急电源(UPS)间、危废贮存库、通信机房和水泵房等。依托一期工程办公楼位于一期站址东南侧,地上2层建筑,建筑高度7.15m,总建筑面积2046m2,一楼设有门厅、餐厅(食堂设置两个灶头)、安防消控室,卫生间,二楼设有办公区域。依托一期工程公用工程供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项目运营期无工艺用水。/排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工艺废水。/供电当地电网提供依托供暖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依托环保工程噪声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新建电磁辐射(1)在满足工况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发射功率;(2)建设单位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3)卫星地面系统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要加强岗位培训;(4)卫星天线周边设置警示标识;(5)项目运行后开展电磁环境监测,验证天线周边电磁辐射是否满足标准。新建注:本项目依托一期工程,在一期工程投产运行后方能投产运行。3、主要设备本项目设备情况见下表。表2-2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套规格型号12Ku频段固定站天线功率放大器994.5m测控天线////本项目卫星地球站技术参数一览表卫星地球站94.5m4.5米测控天线Ku13.95GHz-14.0GHz3跟踪接收机94测控调制解调器95天线罩9内容数量(座/套)天线口径天线型式工作频段工作频率(GHz)上行下行12.7GHz-12.75GHz连续波左旋圆极化53.35°~90°0°~360°0.35°8.610050800km~1200km极地轨道程控跟踪/自跟踪注:仰角5°开始通过接收信号跟踪卫星,仰角10°开始对外发射信号。给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项目无工艺用水。排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无工艺废水。电磁波类型极化方式天线增益(dBi)天线仰角天线方位角天线主瓣半功率角发射天线中心距离水平面高度(m)额定功率(W)日常最大发射功率(W)卫星轨道范围卫星轨道类型天线对星4、设备技术参数项目主要设备参数见下表。表2-35、公用工程供暖: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电网提供。6、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现有员工60人,其中:管理机构人员20人,设备操作人员5人、系统操作人员5人、后勤服务人员10人,科研人员10人、技术开发10人。每天工作8小时。无线发射台年运行365天。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工序为修建天线底座、设备安装及线缆铺设,以及辅助工程中建筑土建施工。施工期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如图2-1所示。图2-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施工期间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各类建材及土石方进出施工现场带来的扬尘影响;(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3)各类建筑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4)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材料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2、运营期卫星地球站,亦称卫星通信地面站,是设在地球表面以通信卫星为中继器的无线电通信站。地球站天线的作用是从卫星中接收信息或发送信息到卫星。工作流程示意图如下。卫星地面站发送传输信号流程见图2-2。图2-2卫星地面站发送传输信号流程示意图本项目地球站建设的信关站天线用于持续为卫星发射通信信号,并接收用户发回噪声、扬尘、固废、废水噪声、扬尘、固废、废水噪声、扬尘、固废、废水场地平整修建天线底座及辅助设施设备安装及调试电磁辐射↑用户信号接口信号调制、数据交换功率放大天线发射及接收信号的业务信号,系统7×24小时运行,以保障不间断提供用户互联网服务。工作步骤具体为:①依据天线指向的卫星轨位和站址所在的经纬度,计算天线的方位角和俯仰角;②天线控制器依据计算的角度,控制天线转动过程,上行功放处于射频抑制状态,避免对其他卫星的干扰;③当天线转动至设定角度、对准卫星后,基带发送上行信号,关闭发射机射频抑制状态,正常开展天线的发射机信号接收工作,本阶段产生电磁辐射;④工作过程中也会同步开启跟踪模式,进行天线跟踪以校正因卫星飘移造成的跟踪误差。本项目天线仰角工作范围为5°~90°,仰角5°开始进行卫星的跟踪,仰角10°开始功放,对外发射信号。配套天线的运行,本项目设置机房等附属设施,进行发射及接收信号的处理工作,工作过程中会产生电磁辐射、设备噪声。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佳木斯垣信卫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取得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佳环辐审【2024】3号,见附件5。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测控站、信关站、地面站局域网等,设置12副4.5米测控天线,24副1.8米馈电天线。本项目占地面积42030m2,建设一座两层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046m2,一座一层的设备楼,建筑面积为1510m2,1门卫和2门卫建筑面积各104m2和16m2。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运营,无原有环境问题。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环境空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引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根据《2024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可知,2024年佳木斯市空气质量级别达二级标准,达标天数为342天(93.4%)。PM2.5、PM10、SO2、NO2、CO-95per、O3-8h-90per年平均浓度为28μg/m3、39μg/m3、7μg/m3、19μg/m3、0.9mg/m3、107μg/m3。佳木斯市2024年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佳木斯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详见表3-1。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83580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97055.71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94047.5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76011.67达标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mg/m3)0.94.022.5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10716066.88达标2、地表水环境距本项目最近地表水体为黑龙江,根据《2024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佳木斯市参与国家考核计算的断面共10个,I~III类水质比例为80.0%,无劣V类水质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I~III类水质比例上升20.0个百分点,均无劣V类水质断面。佳木斯市饮用水水源地扣除自然本底因素影响后水量达标率为100%。3、声环境经现场踏查,厂区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根据《2024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佳木斯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二级,等效声级为54.3dB(A);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一级,等效声级为66.7dB(A);功能区昼间达标率97.5%,功能区夜间达标率87.5%。项目委托黑龙江源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对项目厂界声环境进行监测。噪声监测报告见附件2,监测点位见图3-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图例噪声监测点位序号点位描述昼间监测结果Leq夜间监测结果Leq1#二期东侧边界外1m39382#二期南侧边界外1m38373#二期西侧边界外1m38384#二期北侧边界外1m3737监测条件昼间温度:18°C;湿度:57%RH;风速:3.7m/s。夜间温度:4°C;湿度:71%RH;风速:3.5m/s。由上表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4、电磁环境质量现状根据黑龙江源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黑源检字【2025】0512-04号),本项目所在区域电场强度检测现状值<0.6V/m(检出限),功率密度检测现状值<0.001W/m2(检出限),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5、生态环境现状100米图3-1声环境监测点位图监测结果见表3-2。表3-2监测点位基本信息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抚远市鸭南乡富兴村,为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东临乌苏里江、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毗邻,是黑乌两江汇合的三角地带。属内陆湿地与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由水生和陆栖生物及其生境共同形成的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是东北亚鸟类迁徙的重要通道、停歇地和繁衍栖息地,总面积198089公顷。保护区内河流泡沼密布,生物资源十分丰富。有兽类6目13科43种,鸟类19目57科268种,爬行类3目4科8种,两栖类2目4科7种,昆虫500余种,鱼类9目17科105种,植物991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丹顶鹤、东方白鹳、白尾海雕、东北虎、黑熊、施氏鲟、紫椴、莲等近百种。本项目用地性质为通信用地,现状为富兴村。本项目评价区范围内主要是农田生态系统,有少量草地生态系统,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农用地(基本农田)和少量未利用地(其他草地)。本项目距离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较远,主要野生动物为麻雀、鼠类等小型动物及鸟类。环境保护目标1、评价范围1.1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卫星地球上行站》(HJ1135-2020),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结合天线水平方向转向活动区间,在天线主瓣半功率角边界对地面垂直投影范围内,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为500m的区域”。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发射机功率≤100kW,评价范围为以天线为中心,半径0.5km”。综上,本项目电磁环境评价范围以天线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1.2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为站界外50m。1.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站界外500m。2、环境保护目标2.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因此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2.2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2.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所在地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2.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农田生态系统和草地生态系统。2.5电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卫星地球上行站》(HJ1135-2020),本项目电磁环境保护目标为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为500m的区域范围内电磁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表3-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昼间夜间55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表3-4运营期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值标准来源70声环境类别昼间夜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本项目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1.0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电磁辐射,电磁辐射评价标准主要依据《电磁1类55dB(A)45dB(A)污染物颗粒物2、废气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详见下表3-5。表3-53、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的要求。《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方均根值应满足表3-6要求。表3-6《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摘录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电场强度E(V/m)Seq(W/m2)f/7500本项目卫星天线上行频率为13.95GHZ-14.0GHz,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见下表3-7。表3-7本项目公众暴露控制限值一览表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电场强度E(V/m)Seq(W/m2)13950MHz~14000MHz25.98~26.031.860~1.867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要求,为使公众受到总照射剂量小于GB8702-2014的规定值,对单个项目的影响必须限制在GB8702-2014限值的若干分之一。在评价时对于由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的项目可取GB8702-2014中场强限值的1/√2,或功率密度限值的1/2。其他项目则取场强限值的1/√5,或功率密度限值的1/5作为评价标准。本项目为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项目,故取功率密度限值的1/5作为评价标准。注:现《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原文中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已被《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替代,本项目均采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要求。本项目电磁环境评价标准见表3-8。表3-8本项电磁辐射评价标准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Seq(W/m2)频率范围3000MHz~15000MHz0.22f1/2频率范围站点名称发射频率GB8702-2014控制限值评价标准0.372测控站13950MHz1.860总量控制指标无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扬尘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1)污染源分析施工期外购混凝土,不设置拌合站,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地面以及土建扬尘污染,污染因子为颗粒物。起尘的原因主要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黄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因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搅拌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2)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二次扬尘,属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地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抑制。如果只洒水不清扫,可使扬尘量减少70~80%,如清扫后洒水,抑尘效率能达90%以上。有关试验表明,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和清扫;作业带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材料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进行材料遮盖,防止材料的洒落、风刮起的粉尘;建材堆放应定位定点,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设置挡风板、上覆遮盖材料等。在认真落实上述措施的基础上,施工废气对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厂界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施工期扬尘环境保护措施可行。2、污水排放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1)污染源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废水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2)保护措施要求施工方在施工现场开挖临时废水储存池,使施工泥浆废水经过沉淀澄清处理后,上清液回收利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池内泥浆弃土定时挖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出与建筑垃圾合并,运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渣土堆放场地妥善堆存处理。施工现场不设工人生活宿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在认真落实上述措施的基础上,施工废水对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伴随施工期的结束也将结束。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的,如推土机、装载机等,多为点源噪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是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属中低频噪声,故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只考虑扩散衰减,采用点源噪声衰减模式进行预测,预测模式为:L2=L1-20lg(r2/r1)(r2>r1)由上式可推出:ΔL=L1-L2=20lg(r2/r1)(r2>r1)式中:ΔL——噪声随距离增加的衰减量,dB(A);r1、r2——距声源的距离;L1——距声源r1处声级,dB(A);L2——距声源r2处声级,dB(A)。各主要施工设备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结果见下表。表4-1各类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单位:dB(A)序号机械类型噪声预测值5m12m20m40m50m80m120m150m200m300m1推土机8680746866626056.55450.52装载机8680746866626056.55450.53挖掘机8478726664605854.55248.54运输汽车8882767068646258.55652.55插入式振捣器7873676159555349.54743.5以《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评价,距主要设备噪声120m处的昼间噪声可以达到70dB(A)的要求;若夜间施工,300m以外的环境噪声基本能满足55dB(A)的夜间标准值。根据现场实地踏勘和设计资料可知,项目施工现场周围3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故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且施工噪声影响特点为短期性、暂时性,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拟采取如下具体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2)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将高噪声机械布置在远离厂界位置。(3)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的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或消声装置。在严格落实以上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装修建筑材料,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人员废弃物品。建筑垃圾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应现清现运及时将固废运至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综上所述,施工期间对环境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对环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除。5、施工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临时占地均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占地范围外区域,不涉及取土场。施工期地基开挖土方就地平整,不设置弃土场。(1)对植被的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1)对植被的影响分析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6826.5m2,全部为永久占地,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征用土地、临时用地、弃土占地及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等破坏施工区域内的植被,损失一定的生物量,并破坏和影响施工作业区周围环境的植被覆盖率和数量分布。项目占用的植被均为项目区内常见的种类,它们在评价区分布广、资源丰富,故对植物资源的影响只是一些数量上的减少,也不会降低区域植物物种的多样性。本项目在总平面中设计有绿化带,林带,在减少设备噪声的同时也能补偿施工过程中损失的植被。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的植物多样性产生的影响较小。2)对植被的保护措施①建设单位在基建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施工队伍和职工队伍的组织与管理,严格禁止强砍林木和乱毁作物,努力避免发生施工外围植被破坏,并应尽量缩小植被破坏面积,以降低植被破坏程度。②建设单位应对其建设区内边坡地、裸露地、闲置地、绿化用地、道路两旁进行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通过植树种草,绿化裸地,美化环境,保持水土,净化污染,改善生态,因地制宜施地种树。③建设单位所涉及的绿化工程应与其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并在其主体工程竣工后一年内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在采取以上植物保护措施以后,工程施工对植物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2)对动物影响及保护措施1)对动物的影响分析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区域没有发现国家珍稀动物,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国家珍稀动物没有影响。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动物主要为一些常见的鼠、兔等,评价区域内动物对于生长环境要求较宽,对人为影响适应性较强。土建施工活动将缩小野生动物的栖息空间,从而影响野生动物的活动区域、觅食范围等;另一方面表现在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噪声,引起动物的迁移,使得项目范围内动物种类、数量减少,动物分布发生变化。2)对动物的保护措施①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②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③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在采取以上动物保护措施以后,工程施工对动物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3)对水流的影响分及保护措施1)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场址区域建设过程水土流失主要表现在前期的场地平整,地基开挖、回填过程造成的土壤扰动及产生的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工程占地将不同程度的改变地貌、压埋或损坏原有植被,降低甚至丧失其水土保持功能。2)水土流失保护措施①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节约土地资源,搞好土地恢复和保护工作。②建设单位在建设区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因地制宜地利用自然地形地貌,进行土方工程的合理设计和施工,避免乱挖乱填。③在基建施工中,所需砂、石料应向当地砂石料市场购买,不得另设采砂、石料厂,以免产生新的土地生态破坏。④建设单位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努力防止土地污染及其危害,切实搞好土地保护工作,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4)对黑土地的影响分及保护措施根据《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内容为:(一)加强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耕作、生物措施相结合,实行“三治”结合,防治黑土耕地水土流失。(二)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三建”同步,巩固提升“两区”综合生产能力。(三)加强耕地质量提升。坚持农机农艺融合,优化耕作制度,推进种养结合,分类推行“三个实施”,增加秸秆、畜禽粪肥等有机物补充回归,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基础地力。(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绿色低碳、节约集约农业,深入开展“三节”,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五)加强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加强黑土耕地质量变化规律研究,实施“三个建立”,建立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合理布设耕地质量监测调查点,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黑土耕地质量数据库。本项目施工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占地均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运输道路利用现有村道,不涉及黑土地的占用。(5)对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分及保护措施本项目位于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与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5。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施工范围外占地;缩短施工工期,在东北亚鸟类迁徙期和繁衍期禁止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人员教育,禁止人为破坏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动植物。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电磁辐射影响(1)环境影响分析经理论预测,本项目卫星天线运行后,评价范围内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贡献值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规定的功率密度限值要求。(2)电磁辐射环保措施分析本项目电磁辐射环保措施主要为天线前方区域建筑限高、加强管理及设置警示标识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卫星地球上行站》(HJ1135-2020)附录B中的要求,卫星地球上行站项目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分析具体内容见报告表后《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2、废气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污染物。3、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工艺废水。4、噪声(1)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空调外机及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属于间歇噪声,空调外机噪声源强约为80~85dB(A)。表4-2运营期噪声源强一览表单位:dB(A)设备名称单台设备源强数量声源类型位置降噪措施持续时间空调外机809连续地面测控站天线底座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2920h备用发电机851间断设备楼不定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3噪声监测要求一览表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执行标准昼/夜Leq厂界四周每年一次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减振、隔声等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后,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5、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6、环保投资一览表项目环保投资14.5万元,占总投资的0.29%,主要用于运营期固体废物及噪声治理等。环保投资明细如表4-4所示。表4-4建设项目污染治理措施及环保投资一览表项目环保措施投资额(万元)施工期废气采用围挡、洒水降尘措施1废水生活污水设置临时旱厕;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2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管理。1运行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5电磁周边设置警示标识。0.5跟踪监测定期对噪声及电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5跟踪监测合计14.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机房/设备噪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强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昼间≤55dB(A)夜间≤45dB(A))标准电磁辐射天线电磁辐射(1)在满足工况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发射功率。(2)建设单位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3)卫星地面系统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要加强岗位培训。(4)卫星天线周边设置警示标识。(5)项目运行后开展电磁环境监测,验证天线周边电磁辐射是否满足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固体废物/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缩短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六、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产生的各污染物采取环评要求的治理措施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上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项目名称: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建设单位:佳木斯垣信卫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黑龙江众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5月1总则1.1编制依据1.1.1国家法律及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公布,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公布,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4)《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1.1.2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卫星地球上行站》(HJ1135-2020);(2)《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3)《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5)《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1.2评价范围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发射机功率≤100kw,评价范围为以天线为中心,半径0.5km。对于有方向性天线,按天线辐射主瓣的半功率角内评价到0.5k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卫星地球上行站》(HJ1135-2020),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结合天线水平方向转向活动区间,在天线主瓣半功率角边界对地面垂直投影范围内,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为500m的区域”。根据建设内容可知,本项目共建设9副4.5m测控天线均匀分布在站区。发射机最大发射功率为50W,方位角随卫星位置变化,目前卫星轨道位置待定,天线方位角为0°~360°,则电磁环境评价范围以天线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1.3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电场强度、功率密度。预测评价因子:功率密度。1.4评价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方均根值应满足表1要求。表1《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摘录频率范围电场强度E(V/m)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Seq(W/m2)3000MHz~15000MHz0.22f1/2f/7500本项目卫星天线上行频率为13.95GHZ-14.0GHz;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见下表2。表2本项目公众暴露控制限值一览表频率范围电场强度E(V/m)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Seq(W/m2)13950MHz~14000MHz25.98~26.031.860~1.867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要求,为使公众受到总照射剂量小于GB8702-2014的规定值,对单个项目的影响必须限制在GB8702-2014限值的若干分之一。在评价时对于由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的项目可取GB8702-2014中场强限值的1/√2,或功率密度限值的1/2。其他项目则取场强限值的1/√5,或功率密度限值的1/5作为评价标准。本项目为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项目,故取功率密度限值的1/5作为评价标准。注:现《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原文中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已被《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替代,本项目均采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要求。本项目电磁环境评价标准见表3,出于从严管理考虑,选择控制限值范围的低值0.372W/m2作为本项目控制限值。表3本项电磁辐射评价标准站点名称发射频率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Seq(W/m2)GB8702-2014控制限值评价标准测控站13950MHz1.8600.3721.5电磁环境保护目标通过现场踏勘与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2电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引用黑龙江源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黑源检字【2025】0512-04号)。2.1监测设备及监测方法电磁环境现状监测设备信息见表4,监测方法为《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表4仪器设备基本信息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参数电磁辐射分析仪NBM-550/EF1891探头频率范围:3MHz~18GHz电场强度:0.6V/m~1000V/m功率密度:100nW/cm2~265mW/cm22.2监测条件电磁环境现状监测条件见表5。表5仪器设备基本信息监测项目监测时间天气气温(℃)相对湿度(%)电场强度、功率密度2025年5月9日晴18332.3监测布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卫星地球上行站》(HJ1135-2020)关于监测的要求及本项目特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选择在扩建地面站场址中心及四周进行布点监测。2.4卫星地面站监测情况电磁环境监测布点图见图1,拟建站址周围电磁辐射监测结果见表6。表6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序号监测位置测试高度(m)电场强度(V/m)功率密度Seq(W/m2)1#二期中心点1.7<0.6<0.0012#二期东侧边界1.7<0.6<0.0013#二期东侧边界外50m1.7<0.6<0.0014#二期东南侧边界外50m1.7<0.6<0.0015#二期南侧边界1.7<0.6<0.0016#二期南侧边界外50m1.7<0.6<0.0017#二期西南侧边界外50m1.7<0.6<0.0018#二期西侧边界1.7<0.6<0.0019#二期西侧边界外50m1.7<0.6<0.00110#二期西北南侧边界外50m1.7<0.6<0.00111#二期北侧边界1.7<0.6<0.00112#二期北侧边界外50m1.7<0.6<0.00113#二期东北南侧边界外50m1.7<0.6<0.001米001707图例监测点位图1电磁环境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电场强度检测现状值<0.6V/m(检出限),功率密度检测现状值<0.001W/m2(检出限),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3电磁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抚远市鸭南乡富兴村。本项目周边环境较为简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卫星地球上行站》(HJ1135-2020)要求,采用理论预测的方式评价本项目产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不开展类比监测与评价。3.1天线方位角和仰角卫星地球站电磁辐射主要来源于卫星天线。卫星天线工作时有一定方位角、仰角。方位角、仰角与地面站位置和通信卫星轨道位置有关。本项目测控站、信关站所跟踪的卫星轨道待定。卫星运行轨道)最低仰角地平线卫星天线图2卫星天线仰角变化示意图3.2卫星天线辐射形式天线的轴向指向空中卫星,实现地球站与卫星之间“点对点”通讯。天线向空中卫星发射的电磁波信号为管状波束,轴向(也就是电磁波的主瓣)指向卫星,而在电磁波主波束以外还有电磁波的旁瓣,又称电磁波副瓣。电磁波旁瓣电磁辐射强度远远低于电磁波主瓣,卫星天线方向性示意图如下:主瓣3dB半功率点波束宽度卫星天线旁瓣地面图3卫星天线方向性示意图表7本项目卫星地球站技术参数一览表内容卫星地球站数量(座/套)12天线口径4.5m天线型式4.5米测控天线工作频段Ku上行13.95GHz-14.0GHz工作频率(GHz)下行12.7GHz-12.75GHz电磁波类型连续波极化方式左旋圆极化天线增益(dBi)53.3天线仰角(°)5°~90°天线方位角(°)0°~360°天线主瓣半功率角(°)0.35°发射天线中心距离水平面高度(m)8.6额定功率(W)100日常最大发射功率(W)50卫星轨道范围800km~1200km卫星轨道类型极地轨道天线对星程控跟踪/自跟踪注:仰角5°开始通过接收信号跟踪卫星,仰角10°开始对外发射信号。3.3发射天线远近场划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卫星地球上行站》(HJ1135-2020)附录C,卫星地球站发射天线远近场以瑞利距离d0来区分远近场区,与天线距离d区。瑞丽距离公示为:式中:D—天线直径,m;λ—波长,m经计算,本项目测控卫星天线和信关卫星天线的远近场距离计算结果如下:表8本项目卫星天线远近场距离计算表天线类型发射频率f(MHz)天线直径D(m)波长入(m)瑞利距离d0(m)测控卫星天线13950-140004.50.022025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测控卫星天线远近场划分界限为2025m,大于电磁环境评价范围500m,可见本项目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均位于近场区内。3.4预测模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卫星地球上行站》(HJ1135-2020)附录D,发射天线近场区轴向功率密度计算公式为:Pdmax=4Pt/S(W/m2)式中:Pt—送入天线净功率,W,通常以天线发射功率计算(假设天线效率100%);S—天线实际几何面积,m2。由此得本项目地球站预测参数及计算结果如下表9所示表9地球站主要参数及计算结果天线口径/D(m)天线名称额定功率(W)实际发射功率(W)天线实际几何面积(m2)近场区轴向功率密度/(W/m2)4.5m测控卫星天线1005015.925.16以上为天线近场最大功率密度计算结果,即天线管状波束轴向功率密度。发射天线偏轴方向(管状波束以外区域)的电磁辐射功率密度远远低于轴向功率密度,且随着离轴距离增大,功率密度迅速衰减。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发射天线偏轴方向功率密度是以发射天线管状波束边界为起点,每增加一个天线半径的离轴距离衰减12dB计算。如图4所示。发射天线轴向发射天线管状波束边界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图4偏轴方向功率密度计算示意图发射天线近场区偏轴方向功率密度P预测计算公式:式中:Pd—统一按发射天线近场区轴向功率密度Pdmax计算,W/m2;r—预测点离开发射管形波束边界的垂直距离,m;D—发射天线直径,m。根据三角关系,图4中预测点处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与卫星发射天线管状波束下边界的垂直距离r:式中:h—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距离水平面高度,m,本次理论计算取测量点高度1.7m;h0—发射天线中心距离水平面高度,m,测控卫星天线取8.6m;θ—发射天线工作仰角,本项目取10°;R—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与发射天线的水平距离,m。测控卫星天线周围功率密度计算结果见表10。表10单个测控卫星天线周围环境电磁辐射预测结果与天线的水平距离(m)近场区轴向功率密度(W/m2)天线直径(m)发射天线中心距离水平面高度(m)发射天线工作仰角(°)预测位置高度(m)垂直距离(m)功率密度预测结果(W/m2)125.164.58.6101.76.974.83×10-3525.164.58.6101.77.662.06×10-31025.164.58.6101.78.537.09×10-42025.164.58.6101.710.278.40×10-53025.164.58.6101.712.009.96×10-64025.164.58.6101.713.741.18×10-65025.164.58.6101.715.481.40×10-710025.164.58.6101.724.163.28×10-1215025.164.58.6101.732.847.67×10-1720025.164.58.6101.741.521.80×10-2125025.164.58.6101.750.204.20×10-2630025.164.58.6101.758.889.84×10-3135025.164.58.6101.767.562.30×10-3540025.164.58.6101.776.245.39×10-4045025.164.58.6101.784.921.26×10-4450025.164.58.6101.793.612.95×10-49由表10可知,当单个测控卫星天线按额定发射功率(100W)、仰角10°工作时,评价范围内地面1.7m处功率密度贡献值为2.95×10-49V/m2~4.83×10-3W/m2,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法与标准》(HJ/T10.3-1996)规定的功率密度限值(0.372W/m2)要求。卫星地球站叠加电磁辐射影响分析:为避免相互影响,卫星在规划建设前进行了遮挡分析,各卫星之间设有一定的距离,在低空范围内不会出现叠加现象,影响范围有限;且卫星天线波束向天空中卫星发射的电磁波副瓣强度远低于电磁波主瓣,该影响在几米之内可衰减为零,各天线副瓣电磁辐射无叠加。通过对电磁辐射影响理论预测值进行分析,功率密度最大值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规定的环境管理限值,且评价范围内无电磁敏感目标。因此,不考虑不同卫星天线之间的叠加影响。天线前方建筑物安全高度分析:为保证本项目卫星上行站天线发射对天线前方区域的电磁辐射符合功率密度管理目标值的评价标准,本次评价以电磁辐射达标为基础针对天线前方建筑物安全高度进行了计算。公式如下:式中:hd—最高障碍物高度(m);H—发射天线中心距离水平面高度(m);L—预测点与天线水平距离(m);θ—天线仰角;D—天线直径(m);PT—送入天线净功率(W);S—功率密度管理目标(W/m2)。表11天线前方建筑物安全高度计算一览表发射天线中心距离水平面高度(m)预测点与天线水平距离(m)天线直径(m)送入天线净功率(W)天线仰角(°)功率密度管理目标值(W/m2)最高障碍物高度(m)8.614.5100100.3725.298.654.5100100.3726.008.6104.5100100.3726.888.6204.5100100.3728.648.6304.5100100.37210.408.6404.5100100.37212.178.6504.5100100.37213.938.61004.5100100.37222.758.61504.5100100.37231.568.62004.5100100.37240.388.62504.5100100.37249.198.63004.5100100.37258.018.63504.5100100.37266.828.64004.5100100.37275.648.64504.5100100.37284.458.65004.5100100.37293.27结合上表计算结果以及现场调查情况,本项目天线前方无建筑物遮挡,建筑物高度全部低于相应限高。为保证卫星天线正常工作和公众电磁辐射环境安全,卫星天线前方区域建筑物需考虑本报告提出的限高要求,即不得高于表11中的最高障碍物高度。待项目批复后,建议建设单位将本报告提出的限高要求交由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备案。3.5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电磁辐射,本环评针对项目情况提出以下电磁辐射环保措施。(1)在满足工况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发射功率。(2)建设单位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3)卫星地面系统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要加强岗位培训。(4)卫星天线周边设置警示标识。(5)项目运行后开展电磁环境监测,验证天线周边电磁辐射是否满足标准。电磁环境监测计划见下表。表12电磁环境监测计划环境要素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电磁环境厂界四周电场强度/功率密度1次/年3.6结论根据电磁辐射现状监测及预测结果,项目拟建卫星天线对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电磁辐射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及《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的电磁辐射管理目标值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废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新胜村富兴村前哨农场迎宾路新河屯X207X207X207国丰村1公里ICP证030173号版权信息百度首页服务条款隐私政策商业合作地图开放平台品牌商户认领意见建议下载地图客户端新增地点百度营销项目所在地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本次建设范围次出入口一期范围次出入口主出入本项目范围地面信关站附图2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风N致瑰位与置比图例尺N风致瑰位与置比图例尺图用设施上白用料用地预用地垣信拟用地星业间4.20公水农面垣信预留用地设速红进海斯商有号水房枵水处理号陈园区公共配套054公用地性质面积(公顷)用地性质面积(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54商业服务业用地10.38乡村道路用地2.14村庄公用设施用地留白用地0.130.99总计14.18平总高间0.5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54商业服务业用地10.38乡村道路用地2.14村庄公用设施用地0.13留白用地0.99总计14.18路断面技B-B道路断面图本项目所在地附图3本项目及应用产业园示意图52.80X=5318558.446水Y-45429494.396X-5318559.015X=5318557.456529196.330X=5318547.229Y=45429491.039Y=45429456.332-52:3051R大X-5318559.434+52:09Y=45429497.754X=5318529.993Y-45429398.176X=5318524.490X-5318526.726*30.00Y-45429379.62Y-45429507.537·52.54台1.8FXC-TXYD-03561306土X=5318457.58Y=45429405.950。X=5318445.055Y=45429411.057水·513X=5318437.116-5523Y-45429414.037·51.6七5318422.121Y-45429538.825X-5318421.118台X=5318420.15Y-45429535.472X-5318405.3602Y=45429532.118Y-45429425.96020.00X=5318390.079Y-45429431.698NA102550w地块位图规定性指标控制1、用地性质代码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11)执行。2、相关编制内容参考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B23/T744-20043、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建筑后退距离指标为控制下限,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指标控制上限。4、地块东侧为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因此本次规划不对地块东侧进行建筑退让距离要求,但在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优先满足消防间距、日照间距等法律法规要求,5、指标中限高为建筑物限高,信号塔等特殊构筑物高度应参考相关行业规范,同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6、地块中标注均以米为单位,坐标系使用CGCS2000坐标系。7、自干路道路红线交叉点30米、支路道路红线交叉点2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8、超出本规划控制一览表的其他不适建或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应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23/T744-2004中用地兼容性规定表规定执行,如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控规规范规定范围的,需按相关规划程序进行调整,调整批准后方可执行。9、用地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指导性指标控制1、建筑形式:建筑设计宜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互协调,注重整体设计。2、建筑色彩:建议采用辨识度高的颜色,3、建筑材质:建筑面饰材料以天然材料、面砖、玻璃或浅色涂料。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图通信用地道路禁止开口路段地块编号片区范围界线道路边线用地性质建筑密度用地面积建筑控制线P道路红线建筑限高1车行出入口方向道路中心线容积率漫地率(%=控制点坐标:尺单为,编号地块用地性质代码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X)限高(米)车行出入口方向建筑退让(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停车位兼容性备注例FKC-TXYD-031306通信用地16826.50≤0.3≤20-20SN北侧、西侧、南侧各5米-一--地块图则编号—-FXC-TXYD-03抚远市自然资源局黑龙江广森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25.0416826.50川0.3川2020附图4本项目用地性质图建设卫星测控地面站项目位置示意图N建设卫星测控地面站项目名称,分区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本项目所在地附图5本项目与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位置关系项目东侧项目西侧项目南侧项目北侧附图6项目四周照片附件1营业执照CJDGLSCJDGLJDGLSCJDGLMMC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二维码登录“国91230883MADGCF5X3PCJDGL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JDG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名D禾市场监督称注册资本贰亿肆仟万圆整佳木斯垣信卫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贰亿肆仟万圆整SCJDG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4年03月28日法定代表人沈波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抚远镇西外环气象局北侧50米抚远市公共实训基地(抚远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通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JEGL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CIDGLSCJDGLSCJDG登记机关202428日一、项目名称: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1.黑龙江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项目.pdf二、建设单位:佳木斯垣信卫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三、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抚远市鸭南乡富兴村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众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0454-7603041六、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通讯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76号邮编:154000监审:梁皓审核:郑大劲编辑:王涵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星测控地面站扩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