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5)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6月21日10时至2025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5,户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清凉街1号凤凰谷.别院地下室负1层3号商业用房
评估价:693500元;变卖价:38836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瑕疵说明:本次拍卖房产为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清凉街1号凤凰谷.别院地下室负1层1号、2号、3号、7号商业用房,上述商业用房连同其他案外财产内部打通,出租给四川沁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用作售楼部使用,房屋内部界限无法分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分隔,所产生的相应费用自行承担,上述负1层1号、2号、3号、7号四处商业用房的租期为2023年10月12日起至2025年10月11日止,租金标准为10元/㎡,两年租金共计64346.4元,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支付。房屋可能存在的物业及水电气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于竞拍开始前前往现场看样,未看样参与竞拍视为认可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挂网照片仅作参考,拍卖成交后按财产现状交付,请意向竞买人于竞拍开始前务必前往现场进行看样,未看样参与竞拍的视为认可并接受财产一切和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及展示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若未能在统一时间内看样,请联系中环来拍。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15760070306,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00—17:00。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凭有关缴费原件向本院申请退还,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缴款时备注执行案号:(户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长江路支行,账号:9558852314003712264(缴纳尾款请备注:(2024)川1502执恢698号司法拍卖款)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悔拍的处理方式: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通过系统自动划扣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用于充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明确拒绝或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表示悔拍的,已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法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淘宝网司法拍卖客服专线:400-822-2870
标的物咨询电话:15760070306
法院监督电话:0831-2321752
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岷江新区翠微路777号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用房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