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汁果冻 特种砂浆生产线技改 建筑垃圾资源建设 固体废物治理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6月4日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1
浙江三江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果汁果冻项目(产业园项目)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岩头村
浙江三江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06.04

2
浙江牛石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特种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龚塘村
浙江牛石水泥有限公司
浙江天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06.04

3
兰溪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建筑垃圾资源建设项目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
兰溪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5.06.04

 
公告时间:2025年6月4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电子邮件:291043121@qq.com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浙江省兰溪市建筑垃圾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公示版-浙江牛石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特种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报批稿.pdf1三江食品-环评报告(全本).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浙江省兰溪市建筑垃圾资源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兰溪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3:《兰溪市云山街道化里村南侧地块详细规划》批复(兰政发﹝2025﹞20号);附件4:地块土地性质公示图;附件5:场地申请表;附件6:场地租赁合同;附件7:项目公示说明;附件8:环评文件确认书;附件9:企业承诺书;附件10:承诺书。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兰溪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周边环境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省兰溪市建筑垃圾资源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9-330781-04-01-54215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地理坐标东经119度29分21.478秒,北纬29度13分58.70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文号2409-330781-04-01-542156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497.2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对照情况不涉及,不需设置废水纳管排放,不直排,不需设置Q<1,不需设置不涉及,不需设置不涉及,不需设置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1—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兰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区和兰溪市等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批复,浙政函﹝2024﹞89号。规划名称:《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审批机关:兰溪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批复,兰政发﹝2024﹞6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兰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规划》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兰溪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金建铁路、南至沪昆高速、北至外环线、西至外环线,涉及兰江街道、云山街道、上华街道和灵洞乡等4个乡镇(街道),总面积约81.71平方千米。《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年。二、战略定位和规划目标战略定位:打造创新开放、宜居共富的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规划目标:到2035年,兰溪市建成开放共享的门户城市、安全韧性的生态城市、智造升级的创新城市、诗意栖居的人文城市。综合实力重返全国“百强”,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筑牢国土空间底线。到2035年,兰溪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1.0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9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5.9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0倍以内。(二)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实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的县、乡两级主体功能分区。兰溪市主体功能区为城市化潜力地区,兰江街道、云山街道、上华街道为城镇化优势地区,永昌街道、赤溪街道为城镇化潜力地区,女埠街道、游埠镇、诸葛镇、香溪镇、水亭畲族乡为农产品主产区,黄店镇、马涧镇、梅江镇、横溪镇、灵洞乡为生态经济地区,柏社乡为重点生态地区。(三)确立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三江四区,一主一副两廊带”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三江”是指兰江、衢江、金华江主干生态廊道;“四区”是指四大农业片区,分别为北部的多元综合发展区、生态特产发展区,西部的绿色农旅发展区、循环示范发展区;“一主”是指中心城区,是城镇开发边界主要集中区域,是确保兰溪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一副”是指连片发展的梅江镇、横溪镇镇区;“两廊带”是指北部生态城乡融合发展廊带和西部人文城乡融合发展廊带。(四)构筑和美富饶的农业空间。构建“一核双心,两带四区”农业空间格局。“一核”即西部丘陵粮食保障核心区;“双心”即香溪万亩良田示范区与上华万亩良田提升区,以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两带”是指百里瓜果飘香带和农文互动乡游示范带。依托兰溪市各农业示范园区、特色种植区,以交通优势强化功能联动,以水脉风光塑造特色景观,以产业发展带动村庄振兴,沿G351打造百里瓜果飘香带,串联芝堰-诸葛-游埠,以凝聚兰溪特色的乡村文化为魂,以稻田水乡风情为貌,打造“农旅+文旅”的互动乡游示范带;“四区”是指根据地域差异,以及农作物种类分布情况划分的多元综合发展区、绿色农旅发展区、循环示范发展区、生态特产发展区四大片区。(五)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构建“两屏三脉络,多点六廊道”生态空间格局。“两屏”是指由龙门山脉-千里岗山脉支脉构成北部生态安全屏障,金华山脉-仙霞岭山脉余脉构成南部生态屏障,形成兰溪主要生态安全屏障;“三脉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络”是指兰江、衢江、金华江三江交汇,形成兰溪主要生态廊道;“多点”是指列入生态功能保障的生态功能小区及生态功能链接节点;“六廊道”是指由甘溪、赤溪、梅溪、游埠溪、马达溪等水系和北部山体脉络联通形成网络状山水廊道格局,通过生态功能节点的串联,确保动物迁徙等生态功能保障。(六)建设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引导兰溪市域城镇协调布局,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乡镇”三级城镇体系。规划到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7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在75%左右。优化“一主一副两廊带”城镇发展格局,“一主”是兰溪城区,为县级中心城市,推动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捷的全域城乡发展核心;“一副”是梅江-横溪副中心,是梅江、横溪镇区融合发展形成的北部小城市;“两廊带”是指北部生态城乡融合发展廊带和西部人文城乡融合发展廊带,北部生态城乡融合发展廊带,指生态条件优越的市域北部山区城乡融合发展带,立足自然资源优势特色化发展,以G351与S319为交通走廊,向东串联兰溪东北部主要乡镇产业园区,实现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西部人文城乡融合发展廊带,指市域西部古镇、古村资源富集的城乡融合发展带,立足文化资源优势特色化发展,以G330为交通走廊,将兰溪市各个乡镇串联起来,向西对接重要的风景名胜区,向东直通义乌,以旅游带动乡镇发展产业融合发展。(七)营造创新集聚的产业空间。统筹规划市域产业平台的空间分布、数量规模、产业定位,整合提升形成“主片区—分片区—小微园”梯度发展的产业平台空间布局体系。市域优化建设两大开发区,分别为兰溪经济开发区和兰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将兰溪打造成为浙江省智能制造示范市、绿色制造标杆地、制造业发展环境样板区。四、优化中心城区布局(一)明确城市性质和发展规模。城市性质为“国家科创走廊新节点,长三角智造升级示范市,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约4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36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0平方千米。(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一核三片区,山水田园城”的整体格局。“一核”是指三江六岸核心;“三片区”是指云山片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兰江片区、上华片区,沿三江布局多个城镇功能组团。在云山片区布局古城组团、城北组团、黄湓组团、高铁组团,在兰江片区布局溪西组团、铁南组团、铁北组团、金角组团、溪西新区组团,在上华片区布局金兰创新组团、灵洞组团、江南组团、兰湖组团。“山水田园城”,指依托六洞山、白露山、三江、兰湖等山水要素以及现有耕地、园地、坑塘等农业空间,构建“山水环邑、田园融城”田园城市发展格局。(三)塑造山水城市蓝绿空间格局。中心城区形成“三江多廊、两环多点”的蓝绿空间格局。“三江”是指兰江、衢江、金华江蓝绿廊道;“多廊”是指赤溪、游埠溪、马达溪、扬子江湿地蓝绿廊道,金千铁路带状绿廊;“两环”是指外环线生态绿环、内环线生态绿环;“多点”是指提高郊野公园、市级公园等大型绿地布局的均衡性。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为云山片区,属于兰溪市中心城区,项目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兰溪市的装修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属于建筑垃圾)进行消纳处理,有利于推动兰溪市城市建设的发展,符合中心城区发展规划要求。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兰溪市污水厂地块详细规划》《兰溪市云山街道化里村南侧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兰政发﹝2025﹞20号),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兰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2、与《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符合性分析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兰溪市域范围,即现辖16个乡镇(街道),其中辖兰江、云山、上华、永昌、赤溪、女埠6个街道,游埠、诸葛、黄店、香溪、马涧、横溪、梅江7个建制镇,灵洞、柏社和水亭畲族3个乡,共有327个行政村。兰溪市辖区总用地面积为1313平方公里。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23-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近期为:2023-2030年,远期规划至2035年。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三、规划对象本次兰溪市建筑垃圾工作规划的对象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四、规划思路(1)采用“抓大控小”的模式,紧抓产生量最大的工程渣土和拆除垃圾专项治理,严控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排放与处置,实施源头排放核准、运输和暂存备案、全过程电子联单跟踪,完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配套,提高综合利用率和资源化利用率。(2)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部门协作、市场运作、奖惩并用的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3)鼓励垃圾治理全链条、各环节勇于实践、积极创新、摸索出更多适宜兰溪市建筑垃圾治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借助于互联网和信息化管理技术,建立起建筑垃圾全流程的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垃圾分类治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五、规划原则(1)规划引领、分步实施编制建筑垃圾治理中期规划,合理布局各处置终端消纳场所,按照各区域发展需求,明确建设时序;强调规划、建设及管理的高度统一,注重与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法定图则等统筹衔接。充分考虑不同乡镇(街道)功能定位和行政辖区管理职能,全方位地对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现状进行调研统计。按照不同环卫设施服务特点及运行要求,客观分析目前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的优缺点,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制度,针对兰溪市现状精准施策。根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整合资源,制定计划,多措并举,垃圾处理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实施对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综合处理到处置的全系统规划和管理,系统性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及消纳工作。(2)分类减量、利用为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四分四处、分处同步”,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运营,促进建筑垃圾处置行业绿色、可持续循环发展。统筹工程策划、设计、施工等阶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对易产生的建筑垃圾,通过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以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为导向,深入推进工程渣土治理,提高综合利用率及资源化利用率,走出了一条“企业有效益、垃圾再利用、环境更宜居”的道路。(3)属地管理、全程闭环兰溪市按照建筑垃圾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法定责任,实现管理闭环;坚持以市场为主体,政府做好规划布局、资源统筹和政策保障等各项工作,全面保障各类项目顺利推进。严格落实本地区工程渣土消纳处置职责,市外工程渣土原则上不得进入兰溪市消纳处置;矿山修复、资源化利用等重大工程渣土消纳处置项目由市级层面统筹。(4)部门协同、合力共治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优化顶层设计,加强市域层面监管调度;坚持政府的引导与监督作用,调动社会企业主体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自主调节能力,推进垃圾资源化,收运处置产业化、市场化。落实各管理单元垃圾分类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宣传督导体系,鼓励全民参与,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5)数字赋能、一体智治建立和完善全市域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信息化水平和数据共享能力,实现无缝对接、一体智治;环经济强调把经济活动组织成“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建筑垃圾作为循环经济重要的一个环节,应大力推进其综合利用,助力兰溪市构建低碳环保的建筑垃圾污染控制体系。(6)谁产生、谁负责建立建筑垃圾处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建筑垃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圾产生单位或个人“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意识。六、规划目标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聚焦建筑垃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构建属地负责、产消平衡、运处规范、监管闭环、整体智治的工程渣土综合治理机制,促进城乡环境品质全面提升。分期目标:规划近期目标:建立建筑垃圾专项收运体系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成兰溪市完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促进兰溪市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规划远期目标:建成完善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政策制度体系,分流分类体系、责任落实体系、收运处理体系、宣传督导体系,协同治理体系。七、规划主要内容——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①建筑垃圾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可用于资源化利用、域内平衡、跨区域调剂平衡、生态修复利用、场地平整和无害化填埋处置;装修垃圾及工程垃圾分选后可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再生利用;拆除垃圾可采用“资源化利用为主,消纳为辅”的处理模式,最大化实现资源化利用。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最大限度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保留现状9处资源化利用厂(砖瓦厂),均为资源化利用方式消纳。通过制造再生建材、泥砂分离、环保烧结、无害化处置等措施实现资源化利用。③建筑垃圾直接利用现场利用:施工单位应当优先将施工现场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建筑垃圾直接利用于建设工程。具备现场资源化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现场资源化利用。直接利用:将建筑垃圾直接用于基坑回填、筑路施工、土地复耕、低洼填平、堆山造景、绿化覆土等的利用方式。④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1.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原则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从防止污染角度考虑的安全原则:安全原则是建筑垃圾消纳设施选址的基本原则。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建设中和使用后应保证对整个外部环境的影响最小,不使场地周围的水、大气、土壤环境发生恶化。2)从经济角度考虑的经济合理原则:经济原则是指建筑垃圾消纳设施从建设到使用过程中,单位垃圾的处理费用最低,建筑垃圾消纳设施使用后资源化价值最高。即要求以合理的技术经济方案,以较少的投资达到最理想经济效果,实现环保的目的。3)从建设角度考虑的可实施性原则:可实施性原则是指不占用耕地,土地性质符合选址要求的非耕地、非建设用地的施工处理要求不高的其它用地。(3)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要求1)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宜结合建筑垃圾消纳场集中设置。2)应符合兰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应与兰溪市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4)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要求,不应选在发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沙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5)应交通方便,运距合理,并应综合考虑服务区域内建筑垃圾存量及增量估算情况、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能力,资源化利用厂还应考虑产品出路、预留发展等因素。6)应有良好的电力、给水和排水条件。7)厂址不应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当必须建在该类地区时,应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其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有关规定。8)宜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外设置,应选具有自然低洼地势的山坳、采石场废坑、符合防洪要求、具备运输条件、土地及地下水利用价值低的地区,并不得设置在水源保护区、地下蕴矿区及影响城市安全的区域内,距居民居住区及人畜供水点不应小于0.5千米(不含)。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根据兰溪市建筑垃圾实际用地情况和建筑垃圾的预测量,秉承节约土地的原则,将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合并选择布局,将实现建筑垃圾协同高效处置,以最小的成实现利益最大化,服务半径应大于20千米。3.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根据上述选址原则及选址要求,结合兰溪市各乡镇(街道)分布、交通条件、需求及用地情况,拟规划7处建筑垃圾消纳场——费龙口消纳场、马岭岗消纳场、灵洞乡方村消纳场、香溪镇石塘山消纳场、横溪镇渔塘村消纳场、梅江镇镇溪村1#消纳场、梅江镇镇溪村2#消纳场,分别位于云山街道、灵洞乡、女埠街道、香溪镇、横溪镇及梅江镇,合计占地面积约61.05万平方米,总填埋量约583万吨。4.装修垃圾消纳场选址规划1处装修垃圾消纳场——化里装修垃圾消纳场,位于云山街道化里村(S313省道/金兰线)北侧,规划服务于全市装修垃圾、拆除垃圾的消纳(资源化利用)。5.消纳场建设标准1)道路:双向通行道路路宽不宜小于7m,单向通行道路路宽不宜小于4m,进出口道路路宽不宜小于7m;场站内道路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宜小于15m;若道路地形较为复杂,采用最小圆曲线半径较为困难时,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12m;场站内主要设施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m的环形消防车道;应在进出口附近设置应急停车场;场站内道路应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铺面,混凝土等级不应低于C30。2)出入口:应在进口明显处设立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宜至少包括:场站类别与所接收处理处置建筑垃圾种类、场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场站文明服务承诺、场站现场负责人职责等;人行通道和物流通道应分开设置;人行通道宜设置为封闭通道;出入口处道路应采用等级不低于C30的混凝土进行硬化;进出口应设有值班室,记录进出车辆,并应安装视频监控(高清、夜视、球机)和照明设施,接入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同时配备车牌识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别系统;进出口处应配备高压冲洗设备与车辆清洗设施,设置运输车辆冲洗场地。3)堆场:建筑垃圾运输至堆场堆放,应先运输至预处理系统进行筛分,分拣后根据垃圾性质决定处理流程,宜实行日产日清制度;堆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至少0.15m;堆场内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周围地坪3m,若超过3m,应对堆体与地基进行稳定性分析;堆场四周设置排水沟,满足雨水导排要求;可采用露天或室内的储存方式,若采用露天堆放,应进行遮盖;可利用周边的适用场地作为临时堆场,临时堆场使用前应经过环境影响、安全等评估,经批准后使用;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宜设置降噪措施。4)储存区:再生产品应按照种类、规格、用途分类存放,设置明显的产品种类标志;若再生产品为粉状物,应封闭存放,并应考虑防爆措施;储存区的选址应有较好的交通条件。5)排水系统:场站应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排水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充分,防止内涝;给水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排水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防洪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与《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的规定;6)电气设施:生产用电应从附近电网接入,接入电压等级应根据场站的总用电负荷和附近电网的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照明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与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和《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规定;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过电压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4的规定;电缆的选择与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的规定。7)通信与监控系统:应设置全覆盖的视频监控系统,应至少包括场站进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口、生产区各个处理流程环节、堆场、储存区、场区道路及周边区域等;监控画面应集中显示于控制室内,并应及时备份录像资料,视频数据应储存于不小于6个月容量的存储设备中,其他台账数据应储存于不小于5年容量的存储设备中。监控系统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标准》GB/T50115执行;宜采用远程控制与就地控制并行的控制系统。远程控制系统设置于中控室内,应用于监测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及异常状况下的处理工作,同时应能控制场站联锁保护系统;就地控制系统应具备对生产区各设备就地进行启停工作的能力;通信设施与网络系统应与上级管理系统连接。8)采暖、空调及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规定。9)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电气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10)环境保护设施:场站的扬尘管理措施应符合《浙江省城市建筑工地与道路扬尘管理办法》和金华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规定;对生产区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应采用高效抑尘设施,并在物料落地处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可采用洒水降尘、高压雾炮、覆盖膜等措施减少粉尘;施工期与运营期的扬尘排放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相关规定。11)安全卫生设施:场站系统自动控制程序应同时配备联锁保护系统。场内应设置道路行车指示、安全标志与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志。道路行车指示宜以夜光标识牌的形式设置。起吊、倾倒、填埋、倒车等工序采用的机械设备上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周围应设置警戒线,同时配备报警装置。低温期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设备设施损坏。应在生产车间内设置明显的通道,严格划分操作区域与工件堆放区域,保证车间运输与人员畅通。生产区内应配备消毒、杀虫装置,进行日常性消杀工作,盛夏期间应增加消杀频率。应设置安全防护用品贮藏室,定期进行盘库与补充。同时应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置防毒、防尘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更换。生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产区内应配备救生设备,定期检查和养护,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更换。生产区内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规定。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的有关规定,并应结合场站作业特点采取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作业人员健康的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规划中的化里装修垃圾消纳场,对全市装修垃圾、拆除垃圾进行消纳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划中消纳场建设标准要求建设,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经有效处理后预计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区域环境质量可以维持现状,符合《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具体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生产区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根据《兰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市域三条控制线图”,本项目不涉及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应标准。本项目按分区防控的原则做好防渗措施,产生的废水、废气经治理之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综合利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符合性分析①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内容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根据《兰其他符合性分析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兰政发〔2024〕74号),属于金华市兰溪市一般管控单元(编号:ZH33078130001)和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编号:ZH33078120017)。②符合性分析表1-1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ZH33078130001)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1空间布局约束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与工业功能区等集聚区块之间的防护带。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项目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属于基础设施类工业项目。项目与周边居住区较近,在两者之间设有绿化带、植被等隔离设施。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推动农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技术模式对农田退水进行科学治理,有序推进农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三废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区域环境质量可以维持现状,厂区实施雨污分流。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评价,对周边或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项目应加强厂区周边绿化,防止水土流失。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项目使用电等清洁能源并注重节能减耗,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符合—15—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2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ZH33078120017)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1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搬迁关闭。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高质量发展零碳低耗绿色建筑。项目仅进场道路涉及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与生产区较远。本项目加强生产管理,减少运输车辆噪声排放,不属于噪声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入河入湖排污口需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设置。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加快完善城乡污水管网,加强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深化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推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推进生活节水降损,实施城市供水管网优化改造;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根据以上对照分析,本项目建设可以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2、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性分析: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水纳管排放,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各种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3、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完成后,公司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Cr、NH3-N和烟(粉)尘,根据各类总量控制相关文件精神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CODCr、NH3-N、烟粉尘不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16—其他符合性分析4、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根据《兰溪市云山街道化里村南侧地块详细规划》,本项目生产区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兰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5、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禁止建设的项目,项目已通过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409-330781-04-01-542156。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以及地方的产业政策。6、行业规范符合性分析:1)《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符合性分析表1-3《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总体要求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应遵循环境安全优先的原则,保证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全过程的环境安全与人体健康。项目遵循环境安全优先的原则,保证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全过程的环境安全与人体健康。是2进行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技术选择时,应在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技术生命周期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规及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已在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是3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区域性环境保护规划和当地的城乡总体规划。项目为化里装修垃圾消纳场,对全市装修垃圾、拆除垃圾进行消纳处理,符合《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相关要求。是4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应遵守国家现行的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计划、环境保护责任、排污许可、监测、信息公开、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等制度。项目按相关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是5应对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各技术环节的环境污染因子进行识别,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配备污染物监测设备设施,避免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妥善处置产生的废物。根据分析,项目各环节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是6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与排污许可要求。是7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物作为产品的,应符合GB34330中要求的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与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包括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特征污染物含量标准和该产物中特征污染物的含量标准。根据第2章节产品分析,符合GB34330等标准要求。是—17—8主要工艺单元污染防治技术要求一般规定进行再生利用作业前,应明确固体废物的理化特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固体废物在清洗、破碎、中和反应等过程中引起有毒有害物质的释放。具有物理化学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首先进行稳定化处理。项目处理的装修垃圾、拆除垃圾中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释放,不涉及物理化学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9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特性设置必要的防扬撒、防渗漏、防腐蚀设施,配备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控制等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对主要环境影响指标进行在线监测。项目按要求实施。是10产生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区应采取除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收集措施。扬尘点应设置吸尘罩和收尘设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区应设置吸附(吸收)转化装置,保证作业区粉尘、有害气体浓度满足GBZ2.1的要求。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在作业区各粉尘产生点位均设置收尘设施。是11应采取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特定行业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没有特定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应满足GB16297的要求,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项目采取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是12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恶臭物质扩散,周界恶臭污染物浓度应符合GB14554的要求。项目不涉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是13水应优先考虑循环利用;排放时应满足特定行业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没有特定行业污水应优先考虑循环利用;排放时应满足特定行业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没有特定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应满足GB8978的要求,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项目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是14应防止噪声污染。设备运转时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作业车间噪声应符合GBZ2.2的要求。项目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运转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是15产生的污泥、底渣、废油类等固体废物应按照其管理属性分别处置。不能自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的,应交给有相应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泥出售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是165.1.10危险废物的贮存、包装、处置等应符合GB18597、HJ2042等危险废物专用标准的要求。不涉及/17清洗技术要求遇水或其他溶剂易燃或产生易燃气体、易释放挥发性毒性物质的固体废物,不应采用清洗处理。不涉及/18可根据洗涤目的对固体废物进行多级清洗,清洗工艺可采用顺流清洗或逆流清洗。不涉及/19固体废物清洗设备应具备耐磨、防腐蚀等性能。不涉及/20破碎技术要求固体废物破碎技术包括锤式破碎、冲击式破碎、剪切破碎、颚式破碎、圆锥破碎、辊式破碎、球磨破碎等。项目采用锤式破碎工艺,一级破碎后进行铁器等筛分,破碎采用湿法作业。是21易燃易爆或易释放挥发性毒性物质的固体废物,不应直接进行破碎处理。为防止爆燃,内部含有液体的固体废物(如废铅酸蓄电池、废溶剂桶等)在破碎处理前,应采用有效措施将液体清空,再进行破碎处理。含有不相容成分的固体废物不应进行混合破碎处理。/22废塑料、废橡胶等固体废物的破碎宜采用干法破碎,铬渣、硼泥等固体废物的破碎宜采用湿法破碎。/23固体废物破碎处理前应对其进行预处理,以保证给料的均匀性,防止非破碎物混入,引起破碎机械的过载损坏。是—18—24固体废物粉磨过程应严格控制粉尘的颗粒度、挥发性和火源等,防止发生粉尘爆炸。是25分选技术要求固体废物分选技术包括人工分选、水力分选、风力分选、重力分选、磁力分选、浮力分选、电力分选、涡电流分选、光学分选等。项目采用人工分选、磁力分选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选,分选前先经初破工序,符合要求。是26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理化特性和后续处理的要求,对固体废物的分选技术和设备进行选择与组合。是27固体废物分选前应对其进行预处理,清除有毒有害成分或物质,将大块固体废物破碎、筛分,以改善废物的分离特性。是28监测要求当首次再生利用除危险废物外的某种固体废物时,针对再生利用产品中的特征污染物监测频次不低于每周3次;连续二周监测结果均不超出环境风险评价结果时,在该废物来源及投加量稳定的前提下,频次可减为每月1次;连续三个月监测结果均不超出环境风险评价结果时,频次可减为每年1次;若在此期间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固体废物来源发生变化或再生利用中断超过半年以上,则监测频次重新调整为不低于每周3次,依次重复。项目投产后,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采样监测。是29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场所和设施周边的大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等进行采样监测,以判断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是否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是因此,本项目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要求。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6年第71号)符合性分析表1-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生产企业的设立和布局(一)各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设立和布局应根据区域内建筑垃圾存量及增量预测情况、运输半径、应用条件等,统筹协调确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循环经济规划及旧城改造、大型工业园区改造、城市新区建设等大型建设项目相结合。项目符合《兰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要求是2(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统筹资源、能源、环境、物流和市场等因素合理选址,有条件的地区要优先考虑利用现有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固定生产场地宜接近建筑垃圾源头集中地,交通方便,可通行重载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条件允许时,在拆迁现场进行现场作业。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生产区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选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统筹资源、能源、环境、物流和市场等因素合理选址。是3(三)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拆迁、运输、处置和产品应用等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整合,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线,提高产业集中度,加速工业化发展。项目对废弃的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后产品为再生骨料,主要外售给产业链下游单位进行使用。是4生产规模(一)根据当地建筑垃圾条件及资源化利用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年处置能项目年可处置消纳约30万吨建筑垃圾,属于小是4和管理力,鼓励规模化发展。大型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年处置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吨,中型不低于50万吨,小型不低于25万吨。型规模。是5(二)各地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落实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等。选择适宜生产主体,鼓励探索运行成熟、具有地区特色的经营模式。项目建设符合兰溪市法律法规以及产业政策是6资源综合利用及能源消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全面接收当地产生的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除外)。鼓励企业根据进场建筑垃圾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工艺装备,在全面资源化利用处理的前提下,生产混凝土和砂浆用骨料等再生产品。本项目对建筑垃圾进行破碎筛分,生产再生骨料。是7工艺与装备(一)根据当地建筑垃圾特点、分布及生产条件,确定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生产方式。结合进厂建筑垃圾原料情况和再生产品类型,选用适宜的破碎、分选、筛分等工艺及设备项目选用适宜的破碎、分选、筛分等工艺及设备。是8(二)根据不同生产条件,采用适用的除尘、降噪和废水处理工艺及设备。固定式生产方式宜建设封闭生产厂房或封闭式生产单元。项目采用适用的除尘、废水处理工艺及设备,项目破碎、筛分设备位于封闭生产单元内,项目输送过程全密闭。是9(三)宜配备环境监测、视频监控、工艺运行在线监控系统。项目生产线关键工序配备视频监控设备是10环境保护(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与项目相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待项目建成后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11(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应设置粉尘回收和储存设备,厂区环境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要求,且符合企业所在地的相关地方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项目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厂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要求是12(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的需求,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实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和零排放。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是13(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对噪声污染采取防治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要求,且符合企业所在地的相关地方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是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相关要求。3)《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符合性分析表1-5《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8.2混凝8.2.1再生处理前应对建筑垃圾进行预处理,可包括分类、预湿及大块物料简单破碎。项目采用分类、预湿及简单破碎等预处理。是土、8.2.2再生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处理系统应主要包括砖瓦破碎、筛分、分选等工艺,具体工艺路线应根据建筑垃项目工艺设置原料破类再圾特点和再生产品性能要求确定。2、破碎设备应具备可碎,筛分、分选等工序。2分选采用磁选及人工生处调节破碎出料尺寸功能,可多种破碎设备组合运用。破理碎工艺宜设置检修平台或智能控制系统。3、分选宜以机分选相结合的方式。是—20—械分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38.2.3应合理布置生产线,减少物料传输距离。应合理利用地势势能和传输带提升动能,设计生产线工艺高程。厂区布局经合理设计后实施是48.2.4再生处理工艺应根据进厂物料特性、资源化利用工艺、产品形式与出路等综合确定,可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种,处理工艺应包括给料、除土、破碎、筛分、分选、粉磨、输送、贮存、除尘、降噪、废水处理等工序,各工序配置宜根据原料与产品确定。项目生产工艺包括给料、破碎、筛分、分选、输送、堆场贮存、除尘工序、废水处理等工序。是58.2.5给料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流程中设置预筛分环节的,建筑垃圾原料应给至预筛分设备。2、工艺流程中未设置预筛分环节的,建筑垃圾原料应给至一级破碎设备。给料应结合除土工艺进行,宜采用棒条式振动给料方式。给料机应保证机械刚度和间隙可调。3、给料口规格尺寸和给料速度应保证后续生产的连续稳定并与设计能力相匹配。项目原料进入堆场前设置预分工序,并设置一级破碎工序,破碎后进行筛分及二破,不合格产品重新破碎,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是68.2.6除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流程中设置预筛分环节的,除土应结合预筛分进行。2、工艺流程中未设置预筛分环节的,除土应结合一级破碎给料进行。3、预筛分设备宜选用重型筛,筛网孔径应根据除土需要和产品规格设计进行选择。是78.2.7破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产品需求选择一级、二级或以上破碎。2、一级破碎设备可采用颚式破碎机或反击式破碎机,二级破碎设备可采用反击式破碎机或锤式破碎机。3、在每级破碎过程中,宜通过闭路流程使大粒径的物料返回破碎机再次破碎。4、破碎设备应采取防尘和隆噪措施。是88.2.8筛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筛分宜采用振动筛。2筛网孔径选择应与产品规格设计相适应。3筛分设备应采取防尘和降噪措施。项目筛分系统选择孔径与产品规格符合的振动筛,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是98.2.9分选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选应根据处理对象特点和产品性能要求合理选择。2、应有磁选分离装置,将钢筋、铁屑等金属物质分离。3、可采用风选或水选将木材、塑料、纸片等轻物质分离。4、宜设置人工分选平台,将不易破碎的大块轻质物料及少量金属选出,人工分选平台宜设置在预筛分或一级破碎后的物传送阶段。5、磁选和轻物质分选可多处设置。6、轻物质分选率不应低于95%。7、分选出的杂物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项目采用磁选及人工分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选,设置分选废物堆放场所。是108.2.10粉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2、可添加适用的助磨剂。项目不涉及磨粉工序/118.2.11输送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皮带输送设备。2、传输皮带送料过程中应注意漏料及防尘。3皮带输送机的最大倾角应根据输送物料的性质、作业环境条件、胶带类型、带速及控制方式等确定,上运输送机非大倾角皮带输送机的最大倾角不宜大于17°,下运输送机非大倾角皮带输送机的最大倾角不宜大于12,大倾角输送机等特种输送机最大倾角可提高。项目使用皮带输送机进行传输,建议采用全密封结构,最大倾角根据输送物料的性质、作业环境条件、胶带类型、带速及控制方式确定。是128.2.12产品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1、再生骨料堆场布置应与筛分环节相协调,堆场大小应与贮存量相匹配。2、应按不同类别、规格分别存放。3、再生粉体贮存应封闭。厂区经合理设计后进行施工建设是138.2.13防尘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条件的企业宜采用湿法工艺防尘。2、易产生扬尘的重点工序应采用高效抑尘收尘设施,物料落地处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3、应加强排风,风量、吸尘罩及空气管路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低阻、大流量的原则。4车间内应设计集中除尘设施,可生产线设置喷雾湿法抑尘,破碎机、筛分机等采用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是—21—采用布袋式除尘加静电除尘组合方式,除尘能力应与粉尘产生量相适应。148.2.14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优先选用噪声值低的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同时应在设备处设置隔声设施,设施内宜采用多孔吸声材料。2、固定式处理主要破碎设备可采用下沉式设计。3、封闭车间宜采用少窗结构,所用门窗宜选用双层或多层隔声门窗,内壁表面宜装饰吸音材料。4、应合理设置绿化和围墙。5、可利用建筑物合理布局,阻隔声波传播,高噪声源应在厂区中央尽量远离敏感点。6、作业场所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规定。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添加减震基础,远离敏感点,尽可能保持高噪声设备密闭,噪声预计可满足相关要求。是158.2.15当采用湿法工艺及水选工艺时,应采用沉淀池处理污水,生产废水应循环利用。项目生产废水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是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相关要求。4)《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金市建(2023)20号)符合性分析表1-6《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加强末端治理一是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审核。各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对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设置进行审核,严禁出现污染环境、影响安全等问题。加强消纳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本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含工程回填、堆坡造景、低洼填平、未利用土地整治等项目)具体位置及可消纳处置量。项目建设符合《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要求,建成后严格管理,主动向社会公开消纳信息。是2二是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管理。建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技术规范标准,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所监管制度。各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定期汇总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的基本信息,建立各处置消纳场入场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来源、运输企业以及进出车辆数等工作台账,并上传至全市建筑垃圾数字监管信息化平台。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所运营监管,强化企业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处置消纳场所规范、安全运行。在作业场地和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并实现与全市域信息化监管平台联网,加强信息化监管。加强处置消纳场监管,对不按规定随意收纳、处置、倾倒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项目建设后将定期向地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接消纳处置情况,并接受监督。是3三是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建设。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明确特许经营准入条件,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要在主管部门公共资源配置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制定企业年度生产计划,提供足量符合标准的产品或优质服务;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经营情况,接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监督和考核。是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金市建〔2023〕20号)相关要求。—2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随着城市建设与改造的提速,建筑垃圾污染和垃圾围城问题日益严峻。为了加快完善兰溪市区域建筑垃圾处理和回收利用,致力于将建筑垃圾处理产业推向健康的发展道路,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兰溪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租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土地,新建临时钢棚、简易办公区及配套设施,购置锤式破碎机、给料机、履带式筛分车等设备,建设化里装修垃圾消纳场,对兰溪市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建筑垃圾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报告中本项目消纳的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统称为建筑垃圾)进行消纳处理,实施浙江省兰溪市建筑垃圾资源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日处置1000吨建筑垃圾,并形成年产28.5万吨再生骨料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已于2024年9月通过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9-330781-04-01-542156(详见附件1)。1.1环评分类本项目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涉及“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产品方案,见表2-1。表2-1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单位产能备注1再生骨料万吨/年28.5混凝土骨料(1)项目规模类型项目建成后,建筑垃圾处理规模为30万吨/年,达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中的小型项目(年处置生产能力不低于25万吨)标准。(2)产品质量性能指标项目建筑垃圾经破碎、筛分形成再生骨料,执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23—建设内容料》(GB/T25176-2010)中的相关要求。具体指标如下:表2-2颗粒级配(GB/T25176-2010表1)累计筛余/%公称粒径/mm方孔筛筛孔边长/mm5~31.595~10090~100/0~5单粒级5~1095~10080~100//表2-3其他参数项目Ⅰ类Ⅱ类Ⅲ类备注微分含量(按质量计)/%<1.0<2.0<3.0GB/T25176-2010泥块含量表2(按质量计)/%<0.5<0.7<1.0吸水率吸水率(按质量计)/%<3.0<5.0<8.0GB/T25176-2010表3针片状颗粒GB/T25176-2010(按质量计)/%<10表4有机物合格硫化物及硫酸盐(折算GB/T25176-2010成SO3,按质量计)/%<2.0含量表5氯化物(以氢离子质量计)/%<0.06杂物(按质量计)/%<1.0GB/T25176-2010表6质量损失/%<5.0<10.0<15.0GB/T25176-2010表7压碎指标<12<20<30GB/T25176-2010表8>2450>2350>2250GB/T25176-2010孔隙率<47<50<53表9(3)产品类别判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5.2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按照相应的产品管理(按照5.1条进行利用或处置的除外)‘a、符合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质量标准;b、符合相关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包括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限值和该产物中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c、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针对a,本项目原材料为普通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不含危险废物;再生骨料质量符合《混凝土2.364.7526.531.5连续粒级微分含量和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有害物质杂物含量坚固性指标压碎指标/%表观密度和表观密度/(kg/m3)孔隙率/%—24—建设内容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2010)中的相关要求;针对b,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c、本项目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因此本项目产品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3、项目组成,见表2-4。表2-4项目组成表工程类别组成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区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占地面积约10亩。设原料堆场、破碎区、筛分区、成品堆场、一般固废分类区、废水处理区、雨水收集池等。生产线新建辅助工程办公区新建办公用房,设在厂区西侧新建公用工程给水市政给水管网供应新建排水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厂界设置2个导流沟,外侧为雨水沟,内侧为污水沟。新建供电市政供电网供应新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产废水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入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里村1号终端)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兰江。新建废气处理①堆场扬尘:原料堆场四周设围挡,编织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成品堆场编织覆盖,洒水降尘。②运输废气:要求运输车辆密闭或覆盖,防止脱落扬撒,并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配套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冲洗和降尘;与委托的运输企业签订合同明确运输单位的环境保护要求,建议运输车辆采用新能源标准的车辆。③给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湿式作业,给料、破碎、筛分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将粉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新建固废贮存设施设一般固废分类区新建噪声治理构筑物隔声、基础减振、消声设备新建储运工程原辅材料运输根据要求走规定运输路线进行定期运送。/仓库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25—建设内容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1)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见下表2-5。表2-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原料名称形态单位年用量最大储存量t备注1回收的建筑垃圾固态吨30000030000堆场储存2水/吨1230//3电/万度20//注:建设单位回收的建筑垃圾主要来自兰溪市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进场的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已经过初步分拣,其中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废弃物占95%左右,金属、木材和塑料等废弃物约占5%左右。(本环评分拣废物按5%计)。车辆、设备等委托外单位保养维修,废油、废油桶由维修单位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厂区不暂存机油、润滑油等。5、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6。表2-6项目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锤式破碎机台2除铁、破碎、筛分(破碎机自带磁力吸铁)2给料机台23履带式筛分车台24输送带条若干5铲车辆2/6挖机辆2/注:本项目不自备加油站及地下油罐。6、土建内容及总平面布置图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占地面积约10亩,设原料堆场、破碎区、筛分区、成品堆场、固废分类区、废水处理区、雨水收集池、办公区等。项目四侧都为林地,西南侧为进场道路。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7、劳动定员及生产组织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按单班制工作,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厂区内不设食堂,不设宿舍。—26—建设内容8、水平衡本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2-1。图2-1项目水平衡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见下图2-2。图2-2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2、工艺流程说明①给料:建筑垃圾进厂后,堆放至原料堆场,原料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四周设截排水沟或导流沟,并采取帆布及时覆盖措施。通过人工分选,将建筑垃圾中大件木块、钢筋、塑料等拣出,并堆置一般固废分类区。建筑垃圾堆放过程有堆场扬尘和运输废气产生。经过人工分选后的建筑垃圾由铲车喂入给料斗,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和设备运行的噪声。②一级破碎:给料斗中建筑垃圾输送至破碎机中进行粗破。破碎机出料口调节为80mm,使其出料粒径在80mm以下,保证其能够进行除铁工艺要求。破碎后物料排到皮带输送机上,输送至除铁工段。输送及破碎过程采用湿式方式进行抑尘。该过程会产生粉尘和设备运行的噪声。③除铁:破碎机自带永磁除铁器,通过连续吸铁、弃铁,将物料中的铁屑选出,收集后转移至一般固废分类区。④二级破碎:除铁后的物料经破碎机再次破碎,调整破碎机参数,将物料破碎成小粒径物料。给料及破碎过程采用湿式方式进行抑尘。该过程会产生粉尘和设备运行的噪声。⑤筛分:破碎后的物料经皮带输送至履带式筛分车,筛分出合格的不同规格的再生骨料。筛分不合格再生骨料返回二级破碎再次加工。再生骨料堆放至成品堆场,待售。筛分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和设备运行的噪声,另该过程人工进行二次分拣,有分拣废物产生。3、项目产污环节汇总根据工艺流程分析及项目组成内容,项目产污环节汇总情况如下表所示: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表2-7项目产污环节汇总表污染物污染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废气堆场扬尘G1堆场粉尘运输废气G2运输汽车尾气、扬尘给料粉尘G3给料粉尘破碎粉尘G4破碎粉尘筛分粉尘G5筛分粉尘废水生活污水W1员工生活CODCr、NH3-N车辆清洗废水W2车辆清洗SS、石油类地面冲洗废水W3地面冲洗SS、石油类初期雨水W4地表径流SS、石油类固废分拣废物S1除铁和筛分钢筋、塑料、木块等收集的粉尘S2废气处理石粉废布袋S3废气处理废布袋沉淀污泥S4废水处理沉淀污泥生活垃圾S5员工生活塑料、有机物等噪声机械设备噪声N1设备运行LAeq—29—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该地块不存在相关历史遗留的环保问题,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污染情况及相关环保问题。—3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常规污染物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本报告引用兰溪市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常规监测数据进行说明,具体监测情况详见下表。表3-12023年兰溪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达标(μg/m3)(μg/m3)年平均质量浓度560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2150年平均质量浓度3140NO2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6580年平均质量浓度5570PM10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06150年平均质量浓度3335PM2.5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6675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9004000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158160达标由上表可知,2023年兰溪市SO2、NO2、CO、PM10、PM2.5、O3等污染物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数的24h平均质量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相关判定规则,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达标区。2)特征因子为了解项目周边TSP污染现状,本项目引用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J24110103(气)),检测结果如下表所示。表3-2项目周边TSP现状评价表情况SO2检测点位采样时间总悬浮颗粒物(TSP,µg/m3)中徐村2024年11月10日572024年11月11日1022024年11月12日105注:本项目位于中徐村北方位,距离约400m。—3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由上表可知,项目周边TSP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GB3095-2012)表2中24h平均标准值(0.3mg/m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全市47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断面占100%(其中I类占6.4%,Ⅱ类占40.4%,Ⅲ类占53.2%),无Ⅳ类、V类及劣V类水质断面。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与上年持平。全市主要河流中,兰江水质为优,与上年相比,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和满足功能要求断面比例均持平。由公报可知,项目纳污水体兰江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现状评价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进行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评价项目原料、固废暂存区域地面均进行了防渗防腐。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不存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评价。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声环境(厂界外50m范围内)、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表3-3主要保护目标及分布情况类别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大气环境中徐村741910.753235793.82居民人群健康二类南180化里村742182.283236749.26居民人群健康二类北56下畈底村741755.683236265.38居民人群健康二类西北150永进村741469.993236037.12居民人群健康二类西南62嘉禹.和家园741596.513235831.12居民人群健康二类西南445高家村741337.023236420.70居民人群健康二类西450兰溪市社会福利院741737.923235906.19居民人群健康二类南360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规划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表3-4运输道路主要保护目标及分布情况(200m)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相对道路方位相对道路距离/mXY永进村741469.993236037.12居民人群健康西南45下畈底村741755.683236265.38居民人群健康西北9高家村741337.023236420.70居民人群健康西120—33—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标准限值),排入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里村1号终端)集中处理,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执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表2二级标准,最终排入兰江,具体标准见下表。表3-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除pH值外序号污染物名称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DB33/887-2013表1标准1pH6~92SS≤4003BOD5≤3004CODCr≤5005氨氮(以N计)≤356总磷(以P计)≤87石油类≤208动植物油≤100表3-6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名称DB33/973-2021表2二级标准1pH6~92CODCr≤100mg/L3氨氮(以N计)≤25mg/L4总磷(以P计)≤3mg/L5SS≤30mg/L6动植物油≤5mg/L7粪大肠菌群(MPN/L)≤10000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限值项目给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详见表3-7。—34—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表3-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颗粒物120153.5(2)无组织废气排放要求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表3-8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排气筒,m二级污染物名称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1.0非甲烷总烃4.0NOX0.12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详见表3-9。表3-9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噪声限值昼间夜间7055根据《兰溪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图》,项目所在地为声环境2类功能区,且厂界紧邻金兰线。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其中南侧执行4类标准,详见表3-10。表3-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标准值昼间夜间2类(其他)60504类(南侧)7055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等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要求。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35—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浙江省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涉及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NH3-N和烟粉尘,其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0.022t/a、NH3-N0.005t/a、烟粉尘2.151t/a。根据有关规定,CODCr、NH3-N、烟粉尘不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项目总量平衡方案见表3-11。表3-11项目总量平衡方案汇总表单位t/a污染物项目排放量替代削减比例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CODCr0.022//0.022NH3-N0.005//0.005烟(粉)尘2.151//2.151综上所述,按以上总量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能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村佛殿山,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10亩,新建临时钢棚、简易办公区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4-1。表4-1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内容污染类型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扬尘工地四周设置围墙围栏,配置细目滞尘防护网,安装喷淋除尘装置;工地大门口处设过水池,车辆冲洗,对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使用商品混凝土;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限制施工车辆车速;加强施工管理,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装修废气加强管理,室内装修,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水污染物①设备及车辆冲洗水、机械维修废水和泥浆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上层清液回用;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噪声规范施工秩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和维修,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的噪声,建立临时隔声障减少噪声污染。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在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求达到降噪效果,汽车晚间运输尽量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固体废弃物①对部分可以回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按相关规定处置;②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生态及水土流失做好厂区内道路硬化和绿化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和恢复植被。—37—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1)废气污染源强Ⅰ、正常工况下: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等相关规定,本报告对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进行了核算。具体废气源强核算结果见下表:表4-2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表对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产生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情况排放时间h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工艺处理能力m3/h收集效率%去除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给料、破碎、筛分颗粒物DA00148.47920.2001346.67布袋除尘器TA001湿式+设备密闭+布袋除尘150009099.5是0.2420.1016.732400堆场颗粒物无组织57.1436.523//原料堆场:围挡、编织覆盖、洒水降尘;成品堆场:编织覆盖,洒水降尘//98.5是0.8320.095/8760(24h堆放物料)给料、破碎、筛分颗粒物无组织5.3862.244//湿式抑尘//80是1.0770.449/2400—38—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各废气排放口参数、排放标准、监测要求见下表所示:表4-3废气污染源排放口参数、排放标准、监测要求一览表排放源名称排放口编号排放口类型地理坐标排放源参数监测要求排放标准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标准名称给料、破碎、筛分排气筒DA001一般排放口E119°29′23.527″N29°13′58.890″H=15m,φ=0.7m,T=25℃排放口颗粒物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厂界////厂界四周颗粒物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强核算过程如下:1)堆场扬尘G1a.原料堆场原料堆场颗粒物包括装卸扬尘和风蚀扬尘,采用《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的公式,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公式如下:P=ZCy+FCy={Nc×D×(a/b)+2×Ef×S}×10−3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ZCy指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FCy指风蚀扬尘产生量(单位:吨);Nc指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D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车);(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吨),a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见附录1,b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见附录2;a取0.0016,按混合矿石b取0.0084。Ef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见附录3(单位:千克/平方米);按混合矿石取0。S指堆场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取500m2。本项目布设建筑垃圾原料堆场,原料堆场相关参数见下表。表4-4原料堆场相关参数原料堆场种类NcDabEfSP建筑垃圾6000050.00160.0084050057.143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Uc=P×(1-Cm)×(1-Tm)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Uc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Cm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见附录4-洒水-取74%;围挡-取60%;编织覆盖-取86%。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0—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Tm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见附录5-敞开式-取0%;半敞开式-取60%。本项目建筑垃圾原料堆场为敞开式,四周设围挡,编织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经计算Uc=0.832t。b.成品堆场项目设再生骨料成品堆场,为敞开式,成品暂存量较少,采用编织覆盖、洒水等措施后扬尘排放量较小。2)运输废气G2项目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及汽车尾气。要求运输车辆密闭或覆盖,防止脱落扬撒,并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配套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冲洗和降尘,经采取上述措施,项目道路运输扬尘产生量较少,本环评不进行定量分析。另本项目铲车及运输车辆启停时产生尾气,要求建设单位与委托的运输企业签订合同明确运输单位的环境保护要求,建议运输车辆采用新能源标准的车辆,减少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污染。3)给料粉尘G3、破碎粉尘G4、筛分粉尘G5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尘点为给料、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工序。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利用建筑固体废弃物生产砂石骨料的颗粒物产污系数为1.89kg/t-产品。本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t/a,产生再生骨料约为28.5万t/a(占比95%),则粉尘产生量约538.65t/a,项目采用湿式作业(先湿料,然后进行破碎),处理效率90%,最终粉尘产生量为53.865t/a。另项目在给料机、破碎机和筛分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将粉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去除效率≥99%,同时在生产区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降低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等相关资料,连续的喷雾洒水可减少80%以上的未收集扬尘排放。因此这部分粉尘均沉降在生产区内部,不会扩散到周边大气内。本项目集气罩设置于各料口上方,且尽量做到封闭,皮带输送建议采用封闭式廊道。集气罩收集效率取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取99.5%,设计风量为15000m3/h,年生产时间按2400h计,则项目给料、破碎、筛分过程粉尘产排情况见下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5给料、破碎、筛分粉尘产排情况一览表分类污染因子产生情况削减量t/a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DA001颗粒物48.47920.2001346.6748.2370.2420.1016.73车间无组织颗粒物5.3862.244/4.3091.0770.449/结合上述排放源强、排放标准可知,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粉尘采用湿式抑尘、布袋除尘处理工艺,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项目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可行。Ⅱ、非正常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非正常排放指生产过程中开停车(工、炉)、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本项目中,废气处理装置故障损坏等因素会使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下降,将导致非正常排放发生。本次评价按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下降至50%,经计算,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6非正常工况排放假设源强表非正常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速率kg/h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单次持续时间/h预计年发生频次DA001设备故障,处理效率50%颗粒物10.100673.3311次/年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应对措施:项目开停车、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时,与环保处理装置联动,做到处理装置提前开启延后关闭,确保不会出现因开停车、设备检修、工表29砖瓦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排放口主要污染物燃料名称可行技术窑烟囱颗粒物所有燃料1袋式除尘、电除尘、电袋复合除尘、湿式电除尘等技术,可根据需要采用多级除尘二氧化硫湿法脱硫技术、干法/半干法脱硫技术等氮氧化物(以NO计)低氮燃烧技术、其他组合降氮技术生产过程中原料制备、成型、包装机等对应排放口颗粒物袋式除尘—4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艺设备运转故障导致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废气处理设备检修期间应停止生产;加强各废气处理设施中风机等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制定日常检查方案并专人负责,确保设备正常、稳定运转;建立环保设备台账记录制度,安排专人对各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测维修情况进行记录,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废气排放达标;废气处理设备故障等非正常工况发生时应停止产污工序,待检维修后再恢复。(2)废气排放环境影响简要分析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项目采取密闭空间、集气罩等废气收集措施后,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强度大大降低;收集的废气经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治理设施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均能达标排放,最终排放量较小。因此,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废气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功能,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废水(1)废水污染源强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等相关规定,本报告对本项目纳管后的废水污染源源强进行了核算。具体废水源强核算结果见下表:表4-7废水污染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生情况治理设施排放情况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浓度产生量治理设施及编号治理工艺是否为可行处理能力浓度排放量排放时间(mg/L)(t/a)技术m3/h(mg/L)(t/a)(h/a)废水量216//216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厌氧生物是CODcr3500.076TW001//1000.0222400350.008/250.005表4-8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污染治理污染治理否符合要求设施编号设施名称设施工艺进入兰溪市间断排放,排放企业总排云山街道蒋期间流量不稳定□雨水排放生活污水CODCr、NH3-N里村生活污且无规律,但不生活污水化粪池是□清净下水排放1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系统DW001□否□温排水排放属于冲击型排□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号终端)放。排放口产污环节效率%员工生活/NH3-N污染治理设施(化里村1—44—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废水排放口参数、排放标准、监测要求见下表所示:表4-9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监测要求和排放标准一览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类型排放口地理坐标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监测要求污染物种类排放标准经度纬度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运营期DW001一般排放口E119°29′19.965″N29°13′58.660″间接排放进入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里村1号终端)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废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悬浮物1次/年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标准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废水污染源强核算过程如下:①生活污水本项目实施后劳动定员15人,厂区内不提供食宿,员工生活用水按60L/天·人计,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270t/a,废水排放系数按80%计,则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16t/a。生活污水主要由含有粪便的卫生冲洗废水组成,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NH3-N等。以一般城市居民污水中污染物浓度平均值CODCr350mg/L,NH3-N35mg/L计算,其污染物CODCr产生量约0.076t/a,NH3-N产生量约0.008t/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入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里村1号终端)处理(纳管量与产生量一致),废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里村1号终端)出水执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表2二级标准,经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里村1号终端)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兰江。经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里村1号终端)处理后最终排入兰江的污染物量(排入环境量)为CODCr0.022t/a,NH3-N0.005t/a。②车辆清洗废水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车辆冲洗用水约为2t/d、600t/a,废水产生系数按0.8计,则车辆清洗废水产生量为480t/a。车辆清洗废水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③抑尘用水项目生产过程中通过洒水或喷雾抑尘的方式以降低粉尘的影响,用水量约10t/d、3000t/a,该部分水全部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④地面冲洗废水项目作业区地面每天须冲洗两次,每次冲洗水量约8t/次,则用水量为4800t/a,废水产生系数按0.8计,则地面冲洗废水产生量3840t/a。地面冲洗废水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⑤初期雨水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对雨水进行收集利用。初期雨水的产生量主要跟当地每次降水量、降水强度有密切关联。低强度的降水难以形成地表径流,很少会有初期雨水的产生;而高强度的降水容易形成地表径流,对厂区上方空气、厂区露天设备等形成较强的冲刷作用,初期雨水量就较多。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对前10-20分钟的前期雨水进行收集。初期雨水对项目道路地面和站房屋顶等的冲刷,可形成一定的雨污水。初期雨水池容积由以下公式计算可得:V雨水池=q×ψ×F×T×60÷1000式中:V雨水池——初期雨水池的计算最大容积,m3q——暴雨强度,L/(s•ha);ψ——径流系数,混凝土地面取0.9;F——汇水面积,ha,现有生产需收集的主体站房、道路、停车位等汇集面积约为0.6ha;T——汇水时间,一般取15min。其中q采用《浙江省工程计算标准-暴雨强度计算标准》(DB33/T1191-2020)公布的暴雨强度计算公式(兰溪市)如下:q=3490.405×(1+0.919lgP)/(t+12.150)0.875根据DB33/T1191-2020的资料,对兰溪市的q20通过指数分布直接拟合得出为214。据此计算V雨水池约为104m3。项目最大初期雨水量为104m3/次,按年平均暴雨次数为30次计,则初期雨水量为3120t/a(约10.4t/d)。类比同类企业雨水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SS,本项目初期雨水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⑥废水汇总根据上述分析,生活污水产生量216t/a,生产废水产生量7440t/a。项目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自然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入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里村1号终端)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兰江;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标准限值);兰溪市云山街道蒋里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2)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拟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尺寸为3.5m×2m×2m,废水停留时间为4h,故沉淀池处理能力为28t/d。项目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分别收集至沉淀池自然沉淀,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4.8t/d(7440t/a),故本项目沉淀池可满足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要求。项目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大部分悬浮物沉降下来,上清液可实现循环利用。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属于可行性技术。根据《浙江省典型地区生活污水水质调查研究》(《科技通报》2011年5月),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34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排放方式类型主要污染物可行技术循环回用综合利用陶瓷工业生产过程废水pH、悬浮物、总镉、总铬、总铅、总镍、总钴、总铍均质+絮凝+沉淀等砖瓦工业、方水建筑材料工业、隔热和隔音材料工业和建筑用石加工工业生产过程废水pH、悬浮物排入外环境陶瓷工业原料制备过程工艺废水pH、悬浮物、总铜、总锌、总钡均质+絮凝+沉淀、均质+絮凝+沉淀+过滤等组合处理技术修坯废水磨边抛光废水砖瓦工业、防水建筑材料工业、隔热和隔音材料工业和建筑用石加工工业生产过程废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均质+絮凝+沉淀、均质+絮凝+沉淀+过滤等组合处理技术陶瓷工业、砖瓦工业、防水建筑材料工业、隔热和隔音材料工业和建筑用石加工工业设备冷却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过滤等组合处理技术脱硫废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铜、总锌、总钡、氟化物一级处理(沉淀、中和等)+二级处理(絮凝、澄清、过滤等)—48—项目代码:2311-330781-07-02-53515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浙江三江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果汁果冻项目(产业园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三江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44591003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5e0vkp建设项目名称浙江三江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果汁果冻项目(产业园项目)建设项目类别12--026饮料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浙江三江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6639091356法定代表人(签章)陈纯彬主要负责人(签字)陈纯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陈纯彬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762027242L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尹雪锋2016035130352015130107000062BH003917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尹雪锋其他BH003917张杰龙第二、三、四章节BH014259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件: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土地证附件4兰溪市建设项目环保报批申请表附件5环评确认书附件6公开承诺书附件7企业承诺书附件8年产5000吨果汁果冻项目(产业园项目)配套X异物检测机项目登记表附件9关于浙江三江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果汁果冻项目(产业园项目)请示的复函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附图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兰溪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兰溪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图附图7主要编制人员现场踏勘图附图8兰江街道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9兰溪市三区三线示意图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三江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果汁果冻项目(产业园项目)项目代码2311-330781-07-02-535159建设单位联系人陈纯彬联系方式13906798314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岩头村地理坐标(29度14分58.832秒,119度29分31.62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二、酒、饮料制造业15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11-330781-07-02-535159总投资(万元)11100环保投资(万元)16环保投资占比(%)0.14%施工工期2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995.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的排放。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均纳管排入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排。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河道取水建设项目。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兰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兰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1)规划期限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期至2050年。(2)规划范围规划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兰溪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面积为1312.44平方千米((按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口径);中心城区控制范围为兰江街道、云山街道、上华街道、永昌街道、女埠街道、赤溪街道和灵洞乡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453.34平方千米。(3)目标定位2025年:建成李渔文化标识地、智能织造示范地、华东锂电兴旺地、镁好兰溪科创地、江南美食策源地。金兰同城发展态势基本形成,农业生产空间更加稳固,生态保护空间更加安全,城乡生活空间更加宜居。2035年:建成开放共享的门户城市、安全韧性的生态城市、智造升级的创新城市、诗意栖居的人文城市。综合实力重返全国“百强”,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2050年:高质量建成可持续发展的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构建山青、水碧、林茂、田丰的文雅和美幸福之城,为建成更高水平的美丽浙江贡献兰溪力量。(4)总体空间格局构建“三江三区,一主一副两廊带”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三江:兰江、衢江、金华江主干生态廊道。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三区:以“万亩田”为核心的良田连片发展区,以“万亩林”为代表的森林生态涵养区,以“万亩千亿产业平台”为代表的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集聚发展区。一主:中心城区。一副:梅江-横溪重点镇。两廊带:部生态城乡融合发展廊带、西部人文城乡融合发展廊带。(5)城镇空间格局构建“两主两副两廊”工业发展空间。两主: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溪功能性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两副:游埠工业园、义兰浦协同区。两廊:沿江产业创新走廊、北部产业振兴走廊。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规划中心城区,拟建地已纳入兰溪市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所在地属于云山街道工业发展空间,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兰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兰溪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岩头村,所在区域属于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该企业用地属工业用地。评价范围内没有饮用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根据“兰溪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相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现状均符合功能区要求。项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岩头村,利用现有厂区新建厂房实施生产,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兰溪市城市总体其他符合性分析规划。项目用电、耗水指标均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根据《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进行分析,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3078120002),属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表1-3环境管控单元表项目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要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主要从事果汁果冻的生产,属于酒、饮料制造业,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符合产业集聚区的功能定位,与敏感点之间设置绿化等隔离带。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排查及提升改造,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放制,项目废水经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兰溪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新增的污染物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解决,经批准落实后方可建设投入使用。本项目主要从事果汁果冻的生产,属于酒、饮料制造业,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对碳排放工作不做要求。符合环境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本项目投产后拟建立环保管理体系,并根据相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风险防控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力度。关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的技术和装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满足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管控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岩头村。通过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国家、地方产业政策文件查阅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果汁果冻的生产,属于酒、饮料制造业,不属于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项目。因此符合相关产业政策。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建设项目审批原则主要为:(1)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满足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管控要求。(2)污染物排放达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治理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其中称重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污水站产生的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符合性分析(GB14554-93)相关标准。废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厂界北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3)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的要求,本项目新增的污染物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解决。综上,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4)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现状均符合功能区要求。项目实施后,由影响分析结果表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仍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区域环境的要求。4、“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符合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四本可行的。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本评价根据本项目设计方案、建设规模等进行的可靠性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其环符合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其他符合性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准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十二、酒、饮料制造业1526饮料制造152*/有发酵工艺、原汁生产的/5、评价类型及审批部门判定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判定本项目评价类型。表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节选本项目主要从事果汁果冻的生产,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属于“十二、酒、饮料制造业15”,本项目涉及原汁的生产,项目类别为“有发酵工艺、原汁生产的”,根据项目的生产工艺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浙江三江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建设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内容(1)项目名称:浙江三江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果汁果冻项目(产业园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行业类别: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4)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岩头村(5)建设内容:浙江三江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其生产厂房长期对外出租。基于企业自身发展需求,公司拟投资11100万元,拆除现有厂房,重新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楼等基础设施,购置冷热调配缸、溶糖系统、自立袋自动包装机等设备,采用制浆、溶胶、调配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5000吨果汁果冻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正常年销售收入19000万元,税收550万元。3、项目组成本项目工程组成见表2-1。表2-1本项目工程一览表序号类别名称主要内容及规模1主体工程厂房一共4层,占地面积838.42m2,主要设置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一般固废仓库等厂房二远期规划使用厂房三共5层,占地面积604.78m2,1F设置产品中转库,2F设置包装工序,3F设置灭菌工序,4F设置调配、灌装工序,5F设置制浆、溶胶工序。厂房四共5层,占地面积1006.44m2,主要布设办公综合楼。2储运工程物料贮存本项目设有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和半成品库,原辅料主要采用桶装或袋装。物料运输项目原料和产品均用汽车运输。3公用工程供水主要由市政供水系统统一供应。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放制,雨水经雨水管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有灭菌废水、冷却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灭菌废水、冷却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废水直接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由市政电网接入进行供电。加热加热采用电加热。4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本项目称重投料废气经车间内地面、操作台面上沉降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水站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废水治理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格栅+调节+厌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能力6t/d)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灭菌废水、冷却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废水直接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由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固废储存新建一般固体废物仓库,一般固体废物仓库50m2。3、本项目产品方案本项目果汁果冻产品采用袋装,产品方案详见表2-2。表2-2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年产量产品质量标准1蜂蜜柚子茶t/a1000GB/T19883-2018蜂蜜柠檬茶t/a1000果汁果冻蜂蜜百香果茶t/a1000蜂蜜杨梅茶t/a1000蜂蜜枇杷茶t/a1000合计50004、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如下表所示。表2-3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包装方式1百香果汁t/a150液态、25kg/桶2去籽杨梅t/a240半固态、25kg/桶3去皮去籽柚子t/a130半固态、25kg/桶4去籽柠檬t/a240半固态、25kg/桶5去皮去籽枇杷t/a250半固态、25kg/桶6维生素Ct/a3液态、15kg/桶7白砂糖t/a470结晶颗粒、25kg/袋8魔芋粉t/a435粉末状、25kg/袋9柚子原浆t/a150液态、25kg/桶10浓缩西柚汁t/a100液态、25kg/桶11食品用香精t/a4液态、25kg/桶12山楂t/a90固态、15kg/袋13三氯蔗糖t/a3结晶性粉末状、袋装14浓缩杨梅汁t/a150液态、25kg/桶15浓缩枇杷汁t/a130液态、25kg/桶16柠檬原浆t/a150液态、25kg/桶17柠檬酸钠t/a15结晶性粉末状、25kg/袋18柠檬酸t/a18结晶粉末状、25kg/袋19氯化钾t/a3结晶小颗粒粉末、袋装20卡拉胶t/a8粉末状、25kg/袋21黄原胶t/a5粉末状、25kg/袋22果葡糖浆t/a750液态、25kg/桶23蜂蜜t/a340液态、10kg/桶建设内容24刺槐豆胶t/a10结晶小颗粒粉末状、25kg/袋25百香果浆t/a150液态、25kg/桶26安赛蜜t/a3结晶性粉末状、25kg/袋27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t/a3粉末状、25kg/袋28包装袋万个/a3340箱装5、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所示。表2-4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单位数量1X异物检测机KF7480台22金属探测仪ND-900台23冷热调配缸320L台64溶糖系统YS9000台35溶胶罐YSNG12台36调配罐M5T台207半成品罐10T-1台208自立袋自动包装机HXTGLQ10台109封箱机F80台1010纯水制备机1t/h台311去核打浆机JWH88台312自动杀菌机100m3台213不锈钢冷水池30m3台214自动风干机XXSJJ-980台215CIP自动清洗机YS-CIP-800L台216冷冻库8000L台25、劳动定员和生产天数(1)工作制度全年工作日300天,其中车间为一班制生产,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2)劳动定员本项目职工定员20人。企业设食堂和宿舍等生活设施。6、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岩头村,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改造,拆除原有厂房,重新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综合楼等,其中办公综合楼位于厂区北侧,厂房一位于厂区西侧,厂房二位于厂区东侧,厂房三位于厂区南侧。厂区总平面图布置做到了功能分区明确,动力负荷集中,工程管线顺捷,人货分流畅通,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管理方便的要求,同时考虑了高噪设备的合理布局和建筑物的隔声屏障作用,厂区的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企业具体平面布置情况详见附图。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图2-1项目水平衡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一、施工期污染分析1、大气污染主要为水泥运输、运料、砂石运输、运输车辆尾气、露天存放、土石方开挖等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施工开挖: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土地平整等开挖的土方堆放在大风条件下形成风蚀扬尘;(2)水泥沙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混凝土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2、废水(1)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水等;(2)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废水。3、固废灭菌用水灭菌废水400320冷却循环水冷却循环废水12096纯水制备浓水和纯水制备用水反冲洗废水1428.6428.6纯水产品新鲜水纳管设备清洗用水设备清洗废水900810喷淋废水废水处理喷淋用水177150系统地面清洗用水地面清洗废水353300单位:t/a生活污水化粪池600环节施工期会产生部分土方、废弃砖石和包装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4、施工噪声噪声污染是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将对周围的声学环境造成影响。土方阶段噪声源主要由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基本为移动源;结构阶段使用设备较多,是噪声重点控制阶段,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运输设备、混凝土搅拌机、捣棒、吊车等,多为固定源。5、生态环境施工期间开挖土地,破坏地表植被,且裸露的土堆遇到暴雨时,易引起水土流失等。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指新增厂房、办公用房建设过程,其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二、营运期污染分析1、工艺流程本项目年产5000吨果汁果冻项目(产业园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详见图2-2。图2-2果汁果冻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生产工艺说明:称重、制浆:根据各果汁果冻产品配方分别将去皮去籽柚子、去籽柠檬、百香果汁、去籽杨梅、去皮去籽枇杷按生产需求放到电子秤上进行称重,加入到去核打浆机内,并加入维生素C进行护色,进行打浆至无明显果粒为止。称重、搅拌:蔗糖和魔芋粉根据产品配方放到电子秤上进行称重,然后在溶糖柚子原浆、浓缩西柚汁、食品用香精、山楂、三氯蔗糖、浓缩杨梅汁、浓缩枇杷汁柠檬原浆、柠檬酸钠、柠檬酸等称重废气去籽柠椽搅拌百香果汁包装袋水水称重制浆去籽杨梅去皮去籽枇杷灌装冷却调配灭菌冷却蔗糖称重搅拌废水废水制胶废气魔芋粉称重搅拌包装入库检验风干废气不合格品系统或冷热调配缸内加入纯水进行密闭搅拌。制胶:先进行加入纯水,先将纯水电加热至40-50℃,将搅拌好的蔗糖溶液人工加入到溶胶罐,再用电加热至80-90℃,再加入搅拌好的魔芋粉并搅拌至完全溶解(即得到溶胶)。称重、搅拌:柚子原浆、浓缩西柚汁、食品用香精、山楂、三氯蔗糖、浓缩杨梅汁、浓缩枇杷汁、柠檬原浆、柠檬酸钠、柠檬酸等原辅料根据产品配方放到电子秤上进行称重,然后加入到冷热调配缸内加入纯水进行密闭搅拌。调配:将溶胶、果浆和搅拌好的配料人工投加至调配罐内进行调配,调配过程需要进行电加热(温度70℃),边加热边搅拌。灌装:将调配好的物料按产品规格要求通过密闭管线进行灌装。灭菌:灌装完成后通过输送带放入全自动杀菌机内85℃水浴中杀菌(加热方式:电加热)。冷却、风干:将灭菌好的果汁果冻通过输送带输送至不锈钢冷水池中进行自然冷却。冷却后产品表面带有少量水分,通过输送带输送输送到用风干机内,利用风干机进行风吹的方式进行风干。检测:风干后果汁果冻通过输送带输送输送到金属探测仪和X异物检测机内进行检测。包装入库:经检测完成后包装入库。2、产污环节项目运营期间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为:(1)废气:主要为称重废气、污水站废气、食堂油烟。(2)废水:主要为灭菌废水、冷却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3)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噪声。(4)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膜、收集的粉尘、污泥和生活垃圾等。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企业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岩头村,现有厂房主要承租企业主要有从事板材的生产,涉及的工艺主要有木制品切割、从事铝合金门窗的生产,涉及的工艺主要有铝合金切割、焊接和组装,不存在潜在污染。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的污染和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地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大气环境质量引用兰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度常规监测数据进行说明,具体如下:表3-12023年兰溪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单位:u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³)标准值(μg/m³)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3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21508.0NO2年平均质量浓度314077.5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658081.3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557078.6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0615070.7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33594.3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667588.0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900400022.5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15816098.8达标由上表可知,2023年兰溪市SO2、NO2、PM10、PM2.5、CO、O3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数的24h平均质量浓度均能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相关判定规则,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达标区。2、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具备纳管条件,项目废水最终排放去向为兰江。为了解兰江现状水质情况,本报告引用了兰溪环境保护监测站在兰江西门码头断面和女埠断面的常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具体如下表所示。表3-22023年全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监测因子监测断面pHDOCODMnBOD5氨氮石油类CODCr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西门监测结果7.68.42.92.70.2270.01140.0860.050LⅢ类标准6~9≥5≤6≤4≤1.0≤0.05≤20≤0.2≤0.2码头断面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超标率000000000女埠断面监测结果7.68.82.72.60.1870.02140.0790.050LⅢ类标准6~9≥5≤6≤4≤1.0≤0.05≤20≤0.2≤0.2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超标率000000000根据监测结果,2023年兰江西门码头断面和兰江女埠断面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期间委托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告编号:XND-LAB(J)2025-03-295)对项目厂界、敏感点声环境进行实地监测。(1)监测布点在项目厂界、西北侧荷包塘、北侧荷包塘(几户人家)、西南侧荷包塘(一户人家)各布设监测点,故共布置7个监测点。(2)监测时间和频率监测时间为2025年04月1日,监测频次为昼间(8:00~22:00)一次。(3)监测结果及评价本次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详见下表。表3-3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测点位置检测项目主要声源检测结果厂区东侧噪声(昼间)声环境58厂区南侧声环境56厂区西侧声环境60厂区北侧声环境62北侧荷包塘(几户人家)声环境56西南侧荷包塘(一户人家)声环境58敏感点(西北侧荷包塘)声环境54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东侧、南侧、西侧监测点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北侧监测点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2类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4、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项目所在区域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项目的建设实施不会对生物栖息环境造成影响,故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现状评价企业已于2025年3月24日完成年产5000吨果汁果冻项目(产业园项目)配套X异物检测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且X射线测厚仪属于Ⅲ类辐射装置,故不进行电磁辐射现状监测。6、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评价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可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现状监测。环境保护目1、大气环境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岩头村,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道路和村庄等,无古树、名木等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大气环境主要保护对象见下表。表3-4大气环境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保护目坐标/m保护对环境功相对相对厂界距标名称象保护内容能区厂址离/m方位西北侧居住区人群二类荷包塘742091.873238280.22NW~35岩头村741923.593238303.02居住区人群二类NW~185徐大塘741883.653238243.81居住区人群二类W~220兰溪石埠岭幼741898.403238100.36学校师生二类WS~240石埠岭居住区人群二类村741983.143237980.70WS~255北侧荷包塘(几742185.673238255.36居住区人群二类N~5西南侧荷包塘居住区人群二类(一户742115.013238214.66WS~10人家)西北侧居住区荷包塘742091.873238280.22NW~35北侧荷(GB3096-2008)2类包塘(几742185.673238255.36居住区N~5类别XY大气环境儿园户人家)声环境户人家)西南侧荷包塘(一户人家)742115.013238214.66居住区WS~10地下水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本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道路和村庄等,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本项目称重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表3-5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果汁果冻 特种砂浆生产线技改 建筑垃圾资源建设 固体废物治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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