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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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二院兰亭院 区(康复医院)DSA 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柯审[2025]20号
2025年6月5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绍市环柯审〔2025〕20 号.pdf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绍市环柯审〔2025〕20号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要求对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申请》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审查意见:一、根据你单位委托浙江亿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DSA应用─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落实环保措施的企业承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DSA应用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等,结合《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专家函审意见,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二、本项目地址位于柯桥区兰亭街道联合村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主要建设内容为:医疗综合楼一层介入中心DSA手术室1、DSA手术室2和4层手术中心1间DSA复合手术室各新增一台DSA设备,用于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新增DSA设备详细参数及位置分布图等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提对策建议应作为该项目辐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你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标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污染防治、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与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项目设计、建设和施工管理,保证DSA机房建设质量,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工程措施。选用先进安全的医疗设备和各类配套设施,并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二)明确辐射管理机构和职责,制定完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测计划和辐射事故应急方案。(三)加强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备开启前,必须仔细检查装置的性能、门机联锁装置的有效性、警告标志的状态、机房内人员等情况,确保射线装置─2─使用安全。检修和使用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四)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和管理。操作人员(包括拟增辐射设备投运后新进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和个人剂量计。你单位必须对操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与考核,提高辐射环境管理水平和自我防护意识。每年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四、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和调试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本环评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审核。六、以上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治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法落实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建设期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同时你单位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七、你单位对本批复意见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批复意见─3─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5日抄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柯桥区卫健局、绍兴市兰亭度假区管委会、柯桥区兰亭街道办事处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5日印发─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