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玉溪青花瓷文化产业玉溪公司2025)


起拍价 :¥547089.92
开拍时间 : 2025-06-09 10:00:00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详细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青花街
所属机构 :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 (2024)云0402执3123号
拍卖平台 : 淘宝网
评估价 : 547089.92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标的名称
玉溪市红塔区青花街S13栋S13-6号房屋

执行裁定书
(2024)云0402执3123号

标的所有权人
玉溪青花瓷文化产业玉溪公司

标的 评估信息
定价方式
议价

价值时点
2024/4/10

标的 产权证号
产权证号
/

使用期限
/

标的 产权证信息
共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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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商业服务

建筑面积
125.71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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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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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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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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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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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现状介绍
房产户型
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房产朝向
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装修情况
有,请买受人实地看样

租赁情况


钥匙情况


是否已腾空


欠费情况
可能存在煤电、物业等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

周边配套
基础设施完整,交通便利

过户情况
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

标的过户 相关税费情况
买方税费
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卖方税费
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拍卖成交后 法院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收款收据。

备注
1.标的物产权登记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确定为准,不包含屋内可移动物品,屋内家具及物品设备不在交付范围内。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标的物是否具备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条件,以当地不动产权登记部门答复为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清楚; 3.标的物是否有户籍,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法院不负责房产内原户籍的查询及迁出,户籍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视为瑕疵; 4.标的物过户产生的具体税费种类及税率请自行咨询标的物所在地税务机关,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结论为准!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金额以实际产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落实承担;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于2025年4月10日书面通知到了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6月9日10时至2025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案号:(2024)云0402执3123号
拍卖标的:玉溪市红塔区青花街S13栋S13-6号房屋(按现状拍卖,若有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改造、改装所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本院不做过户保证,请买受人在参与竞拍前现场看样,并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标的物情况。拍卖标的详情见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特别提醒:参与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需具备玉溪市住房购房资格,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仅限于现状的标的物,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物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包含房屋内户口的迁出、迁入、学籍等。若有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改造、改装,拆除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该房产可由广发银行玉溪分行办理法拍贷款,联系人:赵经理,咨询电话:13608896266、0877-2063273。(贷款金额以银行实际发放为准,与法院及拍卖人无关)
该房产可由交通银行玉溪分行办理法拍贷款,联系人:刘经理,咨询电话:18087776555、0877-2054585。(贷款金额以银行实际发放为准,与法院及拍卖人无关)
瑕疵说明:已查封,成交后解除查封需要一定的等待期。可能存在物业、煤电等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有租赁,租期自2024年5月1日至2032年4月30日止。
参考价:议价:643635.2元。
起拍价:547089.92元(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
保证金:50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拍卖提醒: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除授权机构来拍法服、云南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昆明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辅助工作,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及其他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此次拍卖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咨询电话:(400-1571060)。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877-2614826。
二、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的确定: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物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供参考。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本拍卖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自2025年5月22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来拍法服,电话:400-1571060、0877-261482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责任由竞买人自负。拍卖标的不包含室内物品。
七、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委托材料。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在收到本院确权材料后15内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税费需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税务和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根据税务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若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由竞买人先行垫付。竞买人垫付后,应当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凭据原件在15日内向本院申请退款。若过期不像本院提交退税凭据的竞买人,视为自动放弃退税的权益,本院不再办理退款手续。因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土地,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于本次拍卖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于拍卖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书面提交异议。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6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彩虹支行,账号:101802100017388830059149)。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的,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按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如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400-1571060、0877-2614826
法院监督电话:0877-261750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104号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2日

拍卖须知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6月9日10时至2025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车辆等拍卖物外观、质量问题、数量、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2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6月17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彩虹支行,账号:101802100017388830059149,并在2025年6月24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延长线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署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拍卖标的物的交割、快递费用、其他所涉税、运输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由此而造成的遗失、损坏与拍卖人无涉。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监督部门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7-2617506
拍卖咨询电话:400-1571060、0877-261482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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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