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 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监测单 水土保持施工单 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写单位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村委会旁,行政隶属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26'5.19",北纬27°29'16.72",距新街镇政府7公里。项目区北侧及西侧为现有乡村道路,东侧为后冲子河,南侧为原始地貌,周边交通较为发达,施工过程中未新建施工便道。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68公顷(26813.47平方米,40.22亩),项目共计安置100户498人,建筑占地面积8820平方米,绿化占地9705.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75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绿化率为36.20%,建筑密度为32.89%,容积率为0.45。主要规划建设内容包括房屋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工程于2017年9月开工,于2018年9月竣工,工期为13个月(1.08年),工程总投资2029.14万元,土建投资1500万元。
二、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我公司组织实施了大量的水土保持设施,主要有混凝土排水沟、雨水管网、绿化等,基本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步,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4日在鲁甸县主持召开了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方案编制单位云南西南林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云南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云南通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环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以及特邀专家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会议前,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查初验,委托云南环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
验收组认为: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规定的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向社会公开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请予以监督。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华德/15398682708
2、验收单位:云南环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石贵13769104165 QQ邮箱:415504653@qq.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天怡峰景
附件: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建设单位: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环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
备注:
附件1:验收鉴定书-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pdf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项目编号:/建设地点: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验收单位: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2025年6月4日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行业类别社会事业类项目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人)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项目性质新建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鲁甸县水务局鲁水保许〔2020〕21号,2020年9月28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和时间\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工程于2017年9月开工,于2018年9月完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云南西南林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云南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云南通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写单位云南环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二、验收意见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4日在鲁甸县主持召开了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方案编制单位云南西南林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云南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云南通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环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以及特邀专家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会议前,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查初验,委托云南环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村委会旁,行政隶属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26'5.19",北纬27°29'16.72",距新街镇政府7公里。项目区北侧及西侧为现有乡村道路,东侧为后冲子河,南侧为原始地貌,周边交通较为发达,施工过程中未新建施工便道。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68公顷(26813.47平方米,40.22亩),项目共计安置100户498人,建筑占地面积8820平方米,绿化占地9705.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75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绿化率为36.20%,建筑密度为32.89%,容积率为0.45。主要规划建设内容包括房屋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工程于2017年9月开工,于2018年9月竣工,工期为13个月(1.08年),工程总投资2029.14万元,土建投资1500万元。(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2020年9月28日,鲁甸县水务局以“鲁水保许〔2020〕21号”文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主要内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68公顷,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35.81万元。(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本项目为后补水土保持方案,主体工程设计中包含了水土保持的内容,在实际施工中将水保防治措施纳入到主体工程建设管理中,未进行水土保持单项初步设计和批复。(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未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做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要求。本项目为承诺制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将不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2作。(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2025年5月下旬,建设单位委托云南环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编制单位通过现场核查,召开专题会,收集并查阅相关资料,于2025年6月上旬编制完成了《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如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68公顷,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实施了排水、绿化等措施。基本控制了项目区水土流失。实际完成措施包括,工程措施:道路及硬化区实施混凝土排水沟973米,排水管网95米;植物措施为景观绿化0.97公顷;临时措施为:道路及硬化区临时排水沟1100米。项目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5.81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完成水保投资24.39万元,水土保持新增投资完成为11.42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9.40万元,植物措施4.85万元,临时措施0.14万元,独立费用9.00万元,基本预备费0.5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8万元。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1,渣土防护率为99%,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林草覆盖率为林草覆盖率为36.19%。项目进场时,区内地表均已被扰动,不具备表土剥离条件,本项目绿化覆土将对外购买种植土。不再对表土保护率进行,3分析评价。工程项目扰动区域经过各项防治措施的实施,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控制。(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规定的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七)后续管护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运行期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4三、验收组成员签字表分工姓名单位(全称)职务/职称签字备注组长徐茂林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镇长建设单位成员王华德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建设单位**鲁甸县新街镇乡村振兴发展办主任建设单位黄洁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正高级工程师特邀专家王石贵云南环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李林云南西南林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冉建林云南通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监理单位何远江云南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施工单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 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监测单 水土保持施工单 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写单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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