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0005585东莞市硕飞金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
受理号(号)
20250005585
项目名称
东莞市硕飞金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
建设地点
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清平路10号
建设单位
东莞市硕飞金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市新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清平路10号。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3.3%。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4800m2,建筑面积为7430m2。员工人数共6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本次改扩建投产后主要从事五金制品、铝合金压铸件、锌合金压铸件、塑料制品配件、模具的加工生产,拟年产五金制品为480万套/年、铝合金压铸件为100万件/年、锌合金压铸件为100万件/年、塑料制品配件为1200万件/年、模具10000套/年(自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1)喷粉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经配套的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再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18m排气筒高空排放。(2)①喷漆、烤漆、烤粉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烤漆、烤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高空排放。②丝印、烘干、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丝印、烘干、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高空排放。(3)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引至18m排气筒高空排放。(4)熔化、压铸成型、喷漆、烤漆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熔化、压铸成型、烤漆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进入”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高空排放。(5)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8m排气筒高空排放。二、废水:(1)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2)除油、清洗废水经“调节+混凝沉淀+厌氧(水解酸化)+好氧(接触氧化)+二次混凝沉淀+中水回用设施(砂滤-碳滤-超滤)”处理后,85%(483.48t/a)生产废水回用于清洗工序。剩余15%(85.32t/a)的浓水统一交石马河流域外有工业零散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3)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统一交石马河流域外有工业零散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4)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统一交石马河流域外有工业零散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三、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四、固废: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5-06-05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7943968
通讯地址
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模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