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安格斯牛招标采购公告(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2025)



约242头安格斯牛转让(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

挂牌价
26 元/公斤

保证金
200,000


报名开始时间:2025-06-0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6-11 17:00:00

项目名称
约242头安格斯牛转让(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

项目编号
N0109QT250069
产权子类型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6-05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6-11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24.00元/公斤

评估基准日
2025-03-20

评估机构
呼伦贝尔建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

26.00元/公斤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转出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

转出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5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约242头安格斯牛挂牌底价为每公斤单价,评估基准日标的的预估总重量约67340公斤,最终交割的总重量以过磅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交接过程中不允许受让方对标的进行挑选,转让标的的月龄、平均体重等信息详见附件明细表。标的存放地点为:饲养于大杨树经营所安格斯肉牛养殖基地4-2、3-2、3-3圈舍。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15849080101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牲畜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验,未勘验标的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3.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转让方提供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4.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受让方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前出现自然淘汰情况,转让方按实际存活数量与受让方交接。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需先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预付交易价款1000000元,最终重量以转、受让双方现场过磅为准,最终价款由转让方按照多退少补与受让方自行结算,如实际过磅重量对应价款超出1000000元,最终受让方补交预付货款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后方可继续交接,如有超出部分,由转让方在标的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6.最终成交金额=最终成交单价*成交公斤数(成交公斤数以交接清单中登记的为准),实际数量以交付当日现场实物为准。中心按照预估重量×最终成交单价为基数收取转让方和最终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最终受让方须将交易服务费交纳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7.本次标的转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10.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1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披露的数量、质量及照片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完全一致,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2、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3、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100万元预付价款,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全部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100万元预付价款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转让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交纳全部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收到转、受让双方交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退还并出具交易凭证。4、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标的交接工作,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等关键信息,交接过程中受让方交纳的预付价款不足时暂停交接,待补交预付货款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后方可继续交接,最终价款由转让方按照多退少补与受让方自行结算,如有超出部分,由转让方在标的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应在开始交接之日起5天内自行完成标的物运输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5、若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运输,转让方将按照每天20元/头收取受让方饲养费,期间出现伤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饲养、管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双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标的的数量等关键信息。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活畜,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7、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运输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15849080101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6-05 09:00:00 至 2025-06-11 17:00:00

报名手续
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10.授权委托书.docx受让申请书.doc受让履约承诺书(活体牲畜).doc资产交接完毕说明.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2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6-1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5)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处置方法:(1)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中心收到转、受让双方交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0.2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6-05 09:00:00-2025-06-12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向受让方收取。

附件下载
安格斯牛明细表.xls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马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8678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其    他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序号资 料 名 称要 求是否为必要资料1申请书签字按手印或盖章*2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主要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须在有效期内*3内部决策文件根据意向方实际情况提供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涉及授权须提供5现场勘验确认表根据公告要求提供6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根据公告要求提供备注:1.所提供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多页资料请加盖骑缝章;2.标注*号的为必提供项,未标注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序号资 料 名 称要 求是否为必要资料1申请书签字按手印或盖章*2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主要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须在有效期内*3内部决策文件根据意向方实际情况提供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涉及授权须提供5现场勘验确认表根据公告要求提供6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根据公告要求提供备注:1.所提供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多页资料请加盖骑缝章;2.标注*号的为必提供项,未标注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授权委托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兹委托在贵中心办理事宜。委托权限:(选项前划√,否则划×)()递送与受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负责与交易中心及转让方的联络、谈判工作()签署与受让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代为办理网络竞价的相关事宜等委托人郑重承诺:1.受托人具有合法的代理资格;2.受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及委托书有效期限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3.委托人郑重承诺委托书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本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内有效。受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联系方式受托人预留签名委托人(签章)年月日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委托方名称):我方就约约242头安格斯牛转让(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项目编号:N0109QT250069)提出受让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追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责任。2、我方已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公告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的实际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的任何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不会因标的的数量、质量、范围等存在瑕疵等任何原因违约,影响交易进程或追究贵中心及委托方任何责任。3、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符合公告中提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因资格条件不符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6、我方认可并按公告约定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7、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公告约定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8、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9、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保证金及处置”约定的相关内容。10、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其他约定和须承诺的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方(签章):受让履约承诺书(活体牲畜)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我方竞得约242头安格斯牛转让(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项目编号:N0109QT250069)。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向贵中心及转让方作出如下承诺:1.鉴于我方在受让意向登记前已充分了解了标的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瑕疵,并对该情况予以确认,因此,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2.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标的资产交接工作,在开始交接之日起5天内自行完成标的物运输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3.我方在收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标的的交接及运输工作。我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运输,将按照每天20元/头支付转让方饲养费,期间出现伤亡等问题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将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与转让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标的的数量等关键信息。标的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我方承担。4.资产交接后由我方负责资产的保管、搬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5.我方在运输过程中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定及管理要求,保证无事故,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对周边建筑物及设施的损坏事故,则我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根据事故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6.交接过程中我方交纳的预付价款不足时暂停交接,待补交预付货款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后方可继续交接,最终价款由转让方按照多退少补与我方自行结算。以上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签字、盖章):年月日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委托贵中心转让的约242头安格斯牛,双方已按照公告及《受让履约承诺书》约定履行完毕资产交接手续,清理、搬运符合要求;并且按照公告约定和最终成交价对转让资产结算完毕,共计成交金额元(大写:元整)。请贵中心按照公告约定在扣除转、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附:资产交接清单本证明一式三份,转让方、受让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各一份。转让方签字(公章):受让方签字(公章):年月日\n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242头安格斯牛销售明细表\n\n\n\n\n\n\n\n\n\n\n\n\n\n\n\n品名\n头数\n月龄\n评估价格\n挂牌价格\n重量\n位置\n\n安格斯种公牛\n2.0\n24-100\n24元/公斤\n26/公斤\n300公斤\n饲养于大杨树经营所安格斯肉牛养殖基地3-3圈舍内\n\n安格斯转群未成熟繁母畜\n11.0\n24-100\n24元/公斤\n26/公斤\n300公斤\n饲养于大杨树经营所安格斯肉牛养殖基地3-3圈舍内\n\n安格斯转群未成熟繁母畜\n11.0\n24-100\n24元/公斤\n26/公斤\n300公斤\n饲养于大杨树经营所安格斯肉牛养殖基地3-3圈舍内\n\n安格斯转群未成熟繁母畜\n28.0\n24-100\n24元/公斤\n26/公斤\n300公斤\n饲养于大杨树经营所安格斯肉牛养殖基地3-3圈舍内\n\n2023年购安格斯种公牛\n2.0\n24-100\n24元/公斤\n26/公斤\n300公斤\n饲养于大杨树经营所安格斯肉牛养殖基地3-3圈舍内\n\n安格斯公牛45头母牛43头(六队)\n88.0\n24-100\n24元/公斤\n26/公斤\n280公斤\n饲养于大杨树经营所安格斯肉牛养殖基地4-2圈舍内\n\n安格斯公牛13头母牛12头(牛场)\n25.0\n24-100\n24元/公斤\n26/公斤\n160公斤\n饲养于大杨树经营所安格斯肉牛养殖基地3-3圈舍内\n\n安格斯公牛38头母牛37头(二队)\n75.0\n24-100\n24元/公斤\n26/公斤\n300公斤\n饲养于大杨树经营所安格斯肉牛养殖基地3-2圈舍内\n\n合计\n242.0\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欧肯河农牧场分公司\n\n\n\n\n\n\n\n\n\n\n\n\n\n\n\n45736.0\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格斯牛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