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6月5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公示期

1
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路8号
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2025年6月5日
10个工作日

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公示稿).pdf

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2025年5月南京目录1概述1.1项目由来1.2项目特点1.3工作过程1.4分析判定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6报告书的主要结论2总则2.1编制依据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5相关规划及批复要求3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3.1现有项目工程概况3.2迁建项目工程概况3.3本项目工程分析3.4主要工艺设备3.5主要原辅材料及理化性质3.7物料平衡3.8风险因素识别3.9本项目污染源强分析3.10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自然环境概况4.2环境质量现状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6.1废气防治措施评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I6.2废水防治措施及评述6.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评述6.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评述6.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评述6.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6.7“三同时”验收一览表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1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2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效益分析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1环境管理要求8.2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8.3污染物排放清单8.4环境监测计划9碳排放分析和评价9.1总则9.2项目碳排放分析9.3项目碳减排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9.4项目碳排放管理与监测计划9.5碳排放评价结论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1项目概况10.2环境质量现状10.3污染物排放情况10.4主要环境影响10.5公众参与情况10.6环境保护措施10.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9总结论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II附图:附图2.4-1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大气、地下水监测点位)附图2.5-1本项目与《南通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协调关系图附图2.5-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规划图附图2.5-3所在区域生态红线图附图2.5-4本项目所在区域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附图2.5-5本项目所在区域南通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图2.5-6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协调关系图附图3.2-1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2-2周边现状图(附土壤、噪声监测点位)附图3.2-3车间二设备布局图附图3.5-1厂区危险单元、应急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示意图附图4.1-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4.1-2区域水系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证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环评委托书附件4确认声明附件5排污许可证正本附件6现有项目批复及验收意见附件7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附件8现有污水接管协议附件9监测报告附件10MSDS和VOCs含量检测报告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III1概述1.1项目由来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南通金仕达超微阻燃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位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路8号,占地面积18万平米,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品质家纺面料、高性能防护面料和高科技军用伪装面料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年产4600吨超微阻燃纤维材料产业化项目于2006年10月31日获得原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07年公司年产7600万米高档面料生产项目取得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的批复(通环管[2007]33号),实际建设生产能力为1600万米/年纯棉漂白面料和900万米/年染色面料。上述两期项目于2010年5月一并通过原南通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通环验[2010]10047号)。公司年产650万m高性能特种面料及200t可控电磁衰减纤维配套产品项目于2012年2月获得原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通开发环复(书)2012026),后由于市场因素,该项目未建设。公司超微阻燃材料产业化配套(年产7600万米高档面料二期生产项目)于2018年8月9日获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批复(通开发环复(书)2018083号),项目已建设漂白面料2200万米,染色面料2800万米,目前正在进行验收,2600万米后整理暂未建设。公司高档宽幅数码印花项目于2024年1月10日获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批复(通开发环复(表)2024009号),目前已建成正进行验收。因城市规划调整,为转型和发展需要,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建成后从现有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路8号现有厂区整体搬迁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林荫路以西,和兴路以南地块新厂区,实现产线转型升级,完善品种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提升工厂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迁建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高端纺织面料5600万米,其中:全棉漂白面料800万米,全棉染色面料3600万米,数码印花面料1200万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1713]棉印染精加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十四、纺织业”中“棉纺织及印染精加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1工171”中“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工序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2项目特点(1)本项目采用数字化智能化先进设备及绿色、先进印染工艺技术,建设高端数字化工厂,实现提高生产力及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人员、能源消耗等成本、降本增效的效果,促进企业发展。(2)本项目使用的蒸汽来自园区蒸汽管网,不自建锅炉、导热油炉等供热设施。(3)本项目对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高浓度废水、低浓度废水分别进行收集和处理,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回用比例达到35%。1.3工作过程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在项目所在地开展了现场踏勘、调研,向建设单位收集了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资料及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参数等。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分析了开展环评的必要性,进而核实了项目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达性。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建设提供环保技术支持,为环保主管部门提供审批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1.3-1。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2第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一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阶段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第二阶段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图1.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分析判定1.4.1政策相符性1.4.1.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3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林荫路以西,和兴路以南地块内,属于[C1713]棉印染精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二十、纺织”的“6.采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印染技术(印染清洁生产技术(酶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针织物连续前处理、低温前处理及染色、低盐或无盐染色、低尿素印花、小浴比间歇式织物染色、数码喷墨印花、泡沫整理等)、功能性整理技术、新型染色加工技术、少水/无水和节能低碳印染加工技术、复合面料加工技术)和装备生产高档纺织面料,智能化筒子纱染色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本项目不属于《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1.4.1.2与《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相符性分析见表1.4.1-1。表1.4.1-1本项目与《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相符性分析表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企业布局(一)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标准规范要求,符合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本项目为迁建技改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印染、电镀(为本地产业配套的“绿岛”类项目除外)、造纸(水污染物零排放项目除外)等非主导产业相关的企业,并对现有相关企业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对标行业高端标准,坚持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能,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实现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本项目为金仕达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符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相符(二)新建印染项目应在工业园区内集中建设并符合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要求,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本项目属于迁建印染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符合园区的相关规划及环评的要求,并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集中处理。相符二、工艺装备(一)企业要采用技术先进、绿色低碳的工艺装备,禁止使用有关政策文件明确的淘汰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采用污染强度小、节能环保的设备,未采用列入相符二、工艺装备类工艺装备,主要工艺参数应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企业燃煤锅炉应实现超低排放,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供热。新建印染项目应采用助剂自动配液输送系统。鼓励企业采用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染料自动配液输送系统。企业应配备冷却水、冷凝水及余热回收装置。企业应选择采用可生物降解(或易回收)浆料的坯布,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等要求的生态环保型染料和助剂。鼓励企业采用水基(性)涂层整理剂。印染项目设计建设要执行相应的工厂设计规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未使用二手设备。主要设备参数要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配备自动称量和配液、输送系统。采用的设备先进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企业配备了冷凝水回收装置、热能回收装置,使用了可生物降解(或易回收)浆料的坯布,使用了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等要求的生态环保型染料和助剂。本项目设计建设执行《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相符(二)鼓励在主要印染设备主机中使用符合《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规定的二级及以上能效等级的电机。连续式水洗装置要密封性好,并配有逆流、高效漂洗及余热回收装置。间歇式染色设备最小浴比应在1:8(含)以下。定形机应配套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余热回收装置。涂层机应配套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溶剂回收装置。丝光机应配备淡碱回收装置。本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所有设备电机均采用二级及以上能效等级的电机。企业配备了五级溢流水洗装置、热能回收装置,染色设备浴比不超过1:4,定型等产生的废气均收集治理后有组织排放。相符三、质量管理(一)企业要开发生产低消耗、低排放、生态安全的绿色产品,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产品。企业应加强产品开发和质量管控,建立能进行纺织品基础物理、化学指标检测的实验室,产品质量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产品合格率达98%以上。鼓励企业开展实验室认可和技术中心建设。本项目建成后积极开发生产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高档产品,并建立良好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相符(二)企业应实行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对能源、取水、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项目建成后积极实行三级能源、用水计量管理,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对能源、取水、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相符(三)企业要健全企业管理制度,鼓励企业进行质量、环境、能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支持企业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企业要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车间应干净整洁。企业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进行了质量、环境以及职业健康等管理体系认证,采用了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相符(四)企业要规范化学品存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应严格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化学品使用的岗位技能培训。企业应建立化学品绿色供应链管控体系。企业危化品存储及使用严格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对从业人员化学品使用进行了岗位技能培训,企业建立了化学品绿色供应链管控体系,避免使用对消费者、环境等有害的化学物质。相符四、资源消耗印染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新鲜水取水量要达到规定要求。企业水重复利用率应达45%以上。产品种类综合能耗新鲜水取水量棉、麻、化纤≤28公斤标≤1.4吨水/百项目单位产品能耗折标煤量和新鲜水取水量均达到规定要求,详见3.10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小节。相符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5及混纺机织物煤/百米米≤85吨水/吨≤2.0吨水/百米≤13吨水/百米纱线、针织物≤1.0吨标煤/吨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33公斤标煤/百米精梳毛织物≤130公斤标煤/百米五、环境保护(一)印染项目环保设施要按照《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GB50425)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印染项目应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通过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企业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本项目环保设施按照《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GB50425)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企业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前提下,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相符(二)企业应有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能源审计,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告和通报。本项目设置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进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落实节能评估审查,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配备必须的应急物资。相符(三)企业废水排放应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应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污泥处理工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填埋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等标准。企业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等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执行地方标准。企业厂界噪声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等标准。本项目废水收集处理后达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的接管要求后接管集中处理,厂内设置一般工业废物堆场,并按照GB18599的要求采取措施,烫光、定型、印染产生的废气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应污染物的排放要求。厂界噪声满足3类区的排放要求。相符(四)企业应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关要求,从源头避免使用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化学物质以及对消费者、环境等有害的化学物质。本项目严格控制染化料、助剂的使用,确保不使用含有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化学物质的染化料及助剂。相符综上,本项目与《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相符。1.4.1.3与《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要求如下: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做好印染企业规范公告工作,促进印染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规范化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推荐等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印染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未进入公告名单印染企业的公告申请工作每年开展1次。第四条申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符合《规范条件》有关规定。(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第五条满足第四条要求的印染企业可向本地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相关申请材料。第三章审核公告第六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将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材料后,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专家开展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等工作,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以公告形式予以发布,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企业,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专家进一步核实情况,明确企业确实符合《规范条件》有关要求后,再予公告。第四章公告企业管理第八条已公告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条件》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已公告企业每3年接受1次复核。第九条公告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已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7(一)没有通过复核。(二)报送的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三)有重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企业公告前,听取企业陈述和申辩,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被撤销公告的企业,经整改合格满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印染企业。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2日起实施。《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37号)同时废止。迁建项目在新厂区建成运行后,应按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要求,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1.4.1.4与《江苏省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修订)》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苏省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修订)》相符性见表1.4.1-2。表1.4.1-2与《江苏省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修订)》相符性序号管理要求项目对应情况相符性第四条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新、改、扩建印染项目;严格限制在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建设印染项目。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主要河流两岸边界外规定范围内不得新建印染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印染生产企业要根据区域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依法通过关闭、搬迁、转产等方式退出。本项目符合环境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不涉及生态红线区域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相符第五条新建、扩建项目须进入依法合规设立(通过规划环评审查或审核)且有印染定位的产业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和废水集中处理。产业园区外的印染企业原则上逐步搬迁入园。太湖流域未纳入印染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的改建印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印染非主导产业相关的企业,并对现有相关企业积极进行技术改造。金仕达公司现有厂区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路8号,为响应区域规划调整要求,拟实施本次迁相符第五条新建、扩建项目须进入依法合规设立(通过规划环评审查或审核)且有印染定位的产业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和废水集中处理。产业园区外的印染企业原则上逐步搬迁入园。太湖流域未纳入印染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的改建印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建项目,迁建后的厂区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林荫路以西,和兴路以南地块,金仕达公司不属于新增印染企业,本项目为迁建项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已通过审查,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水集中处理。相符第六条(一)印染企业要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设备,主要工艺参数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新建或改扩建印染生产线总体水平要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水平。鼓励采用染化料自动配液输送系统。禁止使用国家明确规定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禁止使用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的二手设备。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印染项目设计建设要执行《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GB50425)、《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企业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设备,主要工艺参数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本项目总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染色机采用染化料自动配液输送系统,未使用国家明确规定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未使用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的二手设备。项目涉及按照《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GB50425)、《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执行。相符(二)连续式水洗装置要密封性好,并配有逆流、高效漂洗及热能回收装置。间歇式染色设备浴比应满足1:8以下工艺要求。拉幅定形设备要配有废气净化和余热回收装置。热定形、涂层等工序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应收集处理,鼓励采用溶剂回收和余热回收装置。本项目在染色机内水洗,密封性好,并配有逆流漂洗和热能回收装置。染色过程的浴比小于1:4。热定型工序配备余热回收装置,定型废气经“水喷淋+冷凝+静电油雾净化装置”净化处理。相符第七条(一)印染企业要按照环境友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选择可生物降解(或易回收)浆料的坯布;使用生态环保型、高上染率染料和高性能助剂,不得使用属于国家规定淘汰和禁用的染料;完善冷却水、冷凝水回收装置;丝光工艺配备淡碱回收装置;鼓励采用逆流漂洗工艺;水重复利用率要达到40%以上。项目采用可生物降解类浆料的坯布,使用生态环保型、高上染率染料和高性能助剂。蒸汽冷凝水和工艺余热回收利用。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全厂水重复利用率超过40%,满足要求。相符(二)印染企业要贯彻全过程控制理念,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印染企业要依法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能源审计,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拟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评估,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相符(三)资源能源消耗指标棉、麻、真丝绸指标化纤及机织物针织物精梳毛混纺机(含练及纱线织物白)单位其他1.6(吨2.2(吨90(吨15(吨产品水/百水/百水/吨)水/百新鲜米)米)米)单位产品新鲜水取水量0.73t/hm;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8.35kg/hm相符第五条织物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印染非主导产业相关的企业,并对现有相关企业积极进行技术改造。金仕达公司现有厂区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路8号,为响应区域规划调整要求,拟实施本次迁相符水取水量地区太湖流域1.3(吨水/百1.9(吨水/百80(吨水/吨)12(吨水/百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9米)米)米)150(公斤标煤/百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30(公斤标煤/百米)36(公斤标煤/百米)1.1(吨标煤/吨)第八条(一)印染废水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级回用”的原则进行处理及回用。自行处理或接入集中废水处理设施的废水应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6)、《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7)、《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8)及修改单标准。工艺废水回用率须满足《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要求。鼓励具备条件的纺织印染产业园区,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原则,集中建设印染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企业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后的中水进行生产,采用冷凝水回收利用、采用逆流清洗方式,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5%以上,满足《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要求。相符(二)原则上印染项目应实行区域集中供热,若工艺要求确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应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提倡使用高效清洁热媒,不得使用联苯-联苯醚、高污染燃料作为热媒。项目所在区域已实现集中供热,无导热油炉。相符(三)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用高效节能的固体废物处理工艺,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对废染料、定型机回收废油剂、助剂及废水处理站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均进行了安全处置、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相符(四)根据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程度、水文地质条件等,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有效防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对化学品库区、危废仓库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间、等均采用不同的防渗设施。相符(五)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项目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3类标准要求。相符第九条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总量指标控制要求,有明确的总量来源及具体的平衡方案,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须作为印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改建印染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该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的二倍实行减量替代。暂停审批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地区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废气总量指标通过平衡获得,废水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相符第十条明确环境风险管控要求。规范物料堆放场、固废贮存场所、排污口的管理,废水分质收集、处理;废水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提出合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池;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项目对物料堆放场、固废贮存场所、排污口进行规范管理,废水分质收集、处理;废水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科学合理的工程控制措施,厂区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储存、处理设施,配套足够容量的应急池,并以图示方式明确封堵控制系统。按照要求编相符第十条明确环境风险管控要求。规范物料堆放场、固废贮存场所、排污口的管理,废水分质收集、处理;废水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提出合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池;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回顾性评估或修编。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设备、物资。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相符第十一条改、扩建项目应全面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并明确限期整改要求,相关依托工程需进一步优化的,应提出“以新带老”方案。本项目为迁建项目,已全面梳理现有项目问题,具体见“3.1.8”小节。相符第十二条企业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879)开展自行监测,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和锅炉》(HJ820)开展自行监测。本项目建成后按要求进行自行监测。相符1.4.1.5与《关于推进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工信消费〔2024〕8号)相符性本项目与《江苏省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修订)》相符性见表1.4.1-3。表1.4.1-3与《关于推进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工信消费〔2024〕8号)相符性序号管理要求项目对应情况相符性1(一)推动企业入园进区。非太湖流域新建、扩建印染项目须进入依法合规设立且有印染定位的产业园区。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具备条件的印染园区、集聚区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原则,推进集中预处理等“绿岛”项目以及印染废水分质处理、废盐回收处置、中水回用、污泥干化协同焚烧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印染园区(集聚区)企业应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控污、实时监测,雨水收集系统设施建设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为迁建技改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印染、电镀(为本地产业配套的“绿岛”类项目除外)、造纸(水污染物零排放项目除外)等非主导产业相关的企业,并对现有相关企业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对标行业高端标准,坚持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能,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实现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本项目为金仕达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符合管理及园区规划要求。相符2(二)推进产业合理转移。引导相关地区根据需要布局有印染定位的产业园区,通过南北协作、园区共建、产业合作等方式,打通产业链供应链,鼓励印染企业按照产业发展规律和上下游配套需求进行合理布局。本项目为金仕达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配套服务周边上下游企业,与区域高端纺织企业形成产业链供应链。相符3(三)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对落后的工艺、设备依法依规进行淘汰。本项目不涉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落后的工艺、设备。相符4(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鼓励企业积极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应用绿色原料、绿色工艺设计、节能节水、降碳减污等技术,推动低消耗、低污染生产工艺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制造体系,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本项目依据印染行业规范条件,使用绿色原料、绿色工艺和节能节水、降碳减污等措施,可满足《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4〕6号文)中纺织印染行业的绿色发展水平要求。相符1.4.1.6与《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苏环办〔2023〕144号)相符性本项目与《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3]144号)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4.1-4,可见本项目的建设与苏环办[2023]144号文相关要求相符。表1.4.1-4与苏环办[2023]144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推进分类整治: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苏锡常等环太湖地区、宁镇扬泰通等沿江地区,分别于2024年、2025年实现应分尽分﹔徐连淮盐宿等淮河流域地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等有条件的园区2025年底前全部实现应分尽分。本项目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符合2二、准入条件及评估原则(二)现有企业现有纳管工业企业按照以下七项基本原则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允许接入”“整改后接入”“限期退出”三种类型,作为分类整治管理的依据。(1)可生化优先原则:以下制造业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可生化性较好,有利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提高处理效能,与城镇污水处理厂约定纳管标准限值、签订书面合同、变更排污及排水许可证内容、完成备案手续后可优先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①发酵酒精和白酒、啤酒、味精、制糖工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单和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排放浓度可协商);②淀粉、酵母、柠檬酸工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排放浓度可协商);③肉类加工工业(依据行业标准,BOD5浓度可放宽至600mg/L,CODCr浓度可放宽至1000mg/L)。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产生的废水分别经厂区内高浓度废水收集池和低浓度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分别经厂区内高浓度废水收集池和低浓度废水收集池收集,高浓度废水经“压滤+ABR+沉淀”预处理,低浓度废水部分经中水回用装置“水解+MBR+氧化”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部分经“水解”预处理,与预处理后的高浓度废水一并送厂内“MBR+除磷”生化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预处理后的废水接管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修改单及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2015年第41号);该标准中未包含的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符合序号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2(2)纳管浓度达标原则:工业企业排放的常规和特征污染物浓度均需达到相应的纳管标准和协议要求,其中部分行业污染物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要求须达到直接排放限值,方可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3)总量达标双控原则: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企业,其排放的废水和污染物总量不得高于环评报告及批复、排污及排水许可证等核定的纳管总量控制限值,同时,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某一项特征污染物的总量不得高于所有纳管工业企业按照相应标准直接排放限值核算的该项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之和。(4)工业废水限量纳管原则:工业废水总量超过1万吨/日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或者工业废水纳管量占比超过4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原则上应配套专业的工业废水处理厂。(5)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原则:纳管的工业企业废水不得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出现受纳管工业废水冲击负荷影响导致排水超标或者进水可生化污染物浓度过低时,应强化纳管企业的退出管控力度。(6)环境质量达标原则:区域内国省考断面、水源地等敏感水域不得出现氟化物、挥发酚等特征污染物检出超标情况,否则应强化对上游汇水区域范围内排放上述特征污染物纳管企业的退出管控力度。(7)污水处理厂出水负责原则: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运营单位,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应积极参与纳管企业水质水量对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影响的评估工作,认为其生产废水含有污染物不能被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或者可能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应及时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符合1.4.1.7与《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的相符性本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4.1-5,可见本项目的建设与苏环办[2023]71号相关要求相符。表1.4.1-5与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序号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初期雨水收集与管理工业企业初期雨水收集设施是雨水收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期雨水是指污染区域降雨初期产生的径流雨水。一般取一次降雨初期15-30分钟的雨水,具体根据降雨强度及下垫面污染状况确定。本次迁建项目环评针对新厂区污染区域初期雨水产生量进行核算,取一次降雨初期15分钟的雨水。符合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需满足一次降雨初期雨水的收集。一般情况下,池内容积可按照污染区域面积与一次降雨初期15-30分钟的降雨深度的乘积设计,其中降雨深度一般按10-30毫米设定。新厂区建设有1座250m3初期雨水池可满足一次降雨初期水收集。符合初期雨水收集池前设置分流井、收集池内设置流量计或液位计,可将收集池的液位标高与切换阀门开启连锁,通过设定的液位控制阀门开启或关闭,实现初期污染雨水与后期洁净雨水自然分流。因现场局限无法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的污染区域,应设置雨水截留装置,安装固定泵和流量计,直接将初期雨水全部收集至污水处理系统。新厂区初期雨水池前拟设置分流井、收集池内设置流量计或液位计,确保初期污染雨水与后期洁净雨水自然分流。符合初期雨水应及时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原则上5日内须全部处理到位;未配套污水处理站的,应及时输送至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严禁直接外排。新厂区初期雨水在5日内全部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符合无降雨时,初期雨水收集池应尽量保持清空。新厂区将加强管理,无降雨时,确保厂区初期雨水池保持清空。符合2后期雨水收集与管理初期雨水收集到位后,应做好后期雨水的收集、监控和排放。新厂区将按要求做好后期雨水的收集、监控和排放。符合后期雨水可直接排放或纳管市政雨水管网。雨水排放口水质应保持稳定、清洁。严禁将后期雨水排入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借道污水排口排放的,不得在污水排放监控点之前汇入,避免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效能或产生稀释排污的嫌疑。新厂区将加强管理,确保后期雨水不排入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符合工业企业原则上一个厂区只允许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确需设置两个及以上雨水排放口的,应书面告知生态环境部门。新厂区仅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符合工业企业雨水排放口前须设置明渠或取样监测观察井。明渠长度一般不小于1.5米,检查井长宽不小于0.5米,检查井底部要低于管渠底部0.3米以上,内侧贴白色瓷砖。新厂区雨水排放口拟设置明渠,长度为1.5米。符合工业企业雨水排放口应设立标志牌,标志牌安放位置醒目,保持清洁,不得污损、破坏。新厂区雨水排放口将按要求设置标志牌。符合工业企业雨水排放口应按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或水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水质在线监控新厂区雨水排放口拟配套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pH、COD水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符合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14序号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因子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接管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去除能力,以及下游水功能区、国省考断面、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目标管理要求等确定。网。为有效防范后期雨水异常排放,必要时在雨水排放口前应安装自动紧急切断装置,并与水质在线监控设备连锁。发现雨水排放口水质异常,如监控因子浓度出现明显升高,或超过受纳水体水功能区目标等管控要求时,应立即启动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停止排水并排查超标原因,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恢复排水。新厂区雨水排放口拟配套安装水质在线监控,发现雨水排放口水质异常,如监控因子浓度出现明显升高,或超过受纳水体水功能区目标等管控要求时,立即启动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停止排水并排查超标原因,达到相关要求后恢复排水。符合无降雨时,工业企业雨水排放口原则上应保持干燥;降雨后应及时排出积水,降雨停止1至3日后一般不应再出现对外排水。新厂区将加强管理,无降雨时,确保厂区雨水排放口保持干燥,降雨后应及时排出积水,降雨停止1至3日后不出现对外排水。符合3维护管理工业企业雨水排口应纳入环评及排污许可管理。企业应在排污许可证上载明雨水排放口数量和位置、排放(回用)方式、监测计划等信息。现有排污许可证已将雨水排口纳入管理,新厂区排污许可证须将雨水排口纳入管理。符合工业企业应定期开展雨水收集系统日常检查与维护,及时清理淤泥和杂物,确保设施无堵塞、无渗漏、无破损,确保不发生污水与雨水管网错接、混接、乱接等现象,严禁将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高浓度废液等暂存、蓄积或倾倒在雨水沟渠。新厂区将加强管理,定期开展雨水收集系统日常检查与维护。符合工业企业应加强视频监控设备或水质在线监控设备的运维和联网管理,记录并妥善保存雨水监测、设施运营等台账资料,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非现场执法监管。新厂区将加强管理,定期开展视频监控设备或水质在线监控设备的运维和联网管理,记录并妥善保存雨水监测、设施运营等台账资料,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非现场执法监管。符合工业企业雨水排水管网图,应纳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新厂区正在进行雨水排水管网设计,后续完成后并纳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符合工业企业应建立明确的雨水排放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张贴上墙,开展日常操作演练,避免人为误操作等引发环境污染事故。新厂区将设立雨水排放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张贴上墙,开展日常操作演练。符合1.4.1.8与《南通市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相符性根据《南通市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相关要求:“(一)打造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15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纺织产业集群规模,形成“三主三副”纺织产业格局。(二)优化空间布局。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系统联动的“一区五基地”空间布局。其中海安常安现代纺织科技产业园打造成绿色低碳高端纺织产业基地。(三)深耕重点区域。巩固南通家纺金字招牌领军地位,打造成全球最具市场话语权的家纺产业风向标。”、“突破关键环节。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突破关键工艺和高端产品,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新模式。在工艺上,重点攻坚高效染色整理、无水少水印染、数码喷印等关键领域。”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采用绿色低碳、高效染整工艺进行高端产品生产,符合南通市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1.4.1.9与《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要求,本项目选用了冷轧堆前处理、数码喷墨印花、定形机废气高效处理及余热回收等绿色低碳技术,具体如下:一、环保型前处理和后整理技术本项目采用冷轧堆前处理技术,织物浸轧前处理工作液,打卷后匀速转动堆置一段时间,退卷后进行水洗处理。通过优化带液率、打卷速度、织物张力等工艺参数,保证织物处理的一致性和重现性。二、节能减排染色和印花技术本项目印花采用数码喷墨印花技术,电脑设计好的花型图案通过喷头将专用墨水直接喷印到织物上,无需分色、描稿、制版。工艺简单流程短,印花精度高,可满足多品种、个性化订单需求。三、污染物治理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本项目对定型机废气采取了“水喷淋+静电净化”高效废气处理方案,对定型废气进行净化处理,通过高效过滤、喷淋、热交换、高压静电除油、自动清洗、消雾等系统实现废气处理和余热回收。同时采用了废气余热回收再利用方案,将废气中的热量通过热交换得到热空气,用于部分加热工段。1.4.1.10与《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强化产业项目准入约束。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抑制高碳投资,从严审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16能规模,严格执行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准入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中的地区,实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除重大民生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严格沿江化工产业准入,2021年底前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全部关停退出。“一行一策”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实施“绿色制造”计划,推动纺织印染、化工、火电、船舶、海工等八大行业绿色化改造,倒逼产业优化升级。纺织印染行业提标改造废水排放强度不达标企业,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印染行业布局调整、搬迁入园工作。”“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排水整治。推进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废水治理。加快实施“一园一档”,提高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积极推进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试点。”本项目国家和地方准入政策,满足园区生态准入清单要求,排污指标通过交易及区域平衡取得。项目运行过程中积极采取废水处理及中水回用方案,减少废水排放,并确保排放废水达标接管。总体满足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应要求。1.4.1.11与《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4〕6号文)的相符性根据《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4〕6号)中的任务内容:“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明显优化,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链耦合共生、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的绿色低碳循环体系初步建立,产业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碳排放强度合理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南通建设成效初步显现。①传统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②新兴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更加合理。③资源能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④绿色产业发展机制体制日益健全。”“分行业目标”分别对印染、装备制造、船舶海工、造纸、非金属制品、化工、电力与热力供应等八大行业提出了节能减排降碳的优化提升要求。新建印染企业必须进入依法合规设立、有印染定位的产业园区;新建、改扩建印染项目的工艺、装备、能效、清洁生产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建项目、现有项目按照单位产品排水量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设定准入、提升目标。主城区印染企业逐步退出,探索区外印染重点监测点认定工作,逐步完成全市印染行业布局调整、搬迁入园工作。文件表1中对纺织印染行业提出绿色发展指标:传统棉印染的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不超过0.66吨/百米;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17产品综合能耗低于28千克标煤/百米。本项目为迁建印染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依法合规设立、有印染定位的产业园区。本项目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水平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折合标准品的产量约936010.40hm/a,废水排放量约471507.394t/a,综合能耗约21351.1tce/a,经计算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0.50吨/百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8.38千克标煤/百米。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4〕6号文)中纺织印染行业的绿色发展水平要求相符1.4.1.12与《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2023年本)》,本项目不涉及其中的禁止、淘汰类、限制、控制类,为允许类。本项目建设与《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2023年本)》相符。1.4.1.13与《南通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南通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中发展导向:(二)高端纺织集群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聚焦高端纺织产业全链条升级发展,打造具有一流技术和品牌影响力的世界级纺织产业先进区。把握“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纺织知名企业,按照技术先进、链条先进、协同创新能力强的要求提升建设高端家纺、化学纤维、纺织面料三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重点聚焦纤维新材料研发、高档面料开发、创意设计、品牌提升等高附加值环节,大力发展高档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突破高性能纤维、绿色染整加工、再生纤维等技术,全面推进“互联网+智能化”,重点提升化纤、纺纱织造、印染等环节智能化水平,打造世界级纺织产业先进区、综合实力国际先进的高端纺织集群。做强做绿色织印染。重点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绿色环保上下功夫,发展功能产品、仿真产品、复合染整、后整理技术和产品。本项目为金仕达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项目拟通过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淘汰现有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企业智能化和绿色化水平,符合《南通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发展高端纺织集群中做强做绿色织印染的发展规划要求。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181.4.1.14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的相符性分析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本项目所涉及使用的原辅料不含其附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的相关新污染物,本项目建设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相符。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中“不予审批环评的项目类别”的项目类别。1.4.2规划相符性1.4.2.1与《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江苏省的优化开发区域指长三角(北翼)核心区,也是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包括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的大部分地区及南通、扬州、泰州的城区。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开发区所在区域为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和江苏省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本项目的建设与选址与《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1.4.2.2与《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及其“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相符性分析对照《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其“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目用地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的建设与《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其“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相符。1.4.2.3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针对行政管辖范围(共202.05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水域82.18平方公里,其余119.87平方公里)开展规划研究,并结合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要求,组织编制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规划环评于2023年3月31日取得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18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定位为规划南通开发区形成“4+1+1”现代产业体系,“4+1”主导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医药健康、化学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建设高端化、专业化、特色化产业园区,大力推动主导产业振兴,加快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长三角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19特色基地;提升“1”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金仕达公司现有厂区及本次拟迁建厂区均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印染、电镀(为本地产业配套的“绿岛”类项目除外)、造纸(水污染物零排放项目除外)等非主导产业相关的企业,并对现有相关企业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对标行业高端标准,坚持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能,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实现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本项目为金仕达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非新建项目,本项目通过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淘汰现有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企业智能化和绿色化水平。本项目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18号)对照情况见表1.4.2-1,本项目符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表1.4.2-1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18号)相符性分析类别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及江苏省实施细则、《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要求,长江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老洪港应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通启运河(南通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老洪港湿地公园内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现存南通开发区泰利染织有限公司等企业不得扩大现有规模和占地面积。开发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绿地及水域在规划期内禁止开发利用。加快实施裤子港—营船港段粮油码头岸线调整工作。加快通启运河两侧、富民港产业园和综保A区等片区的“退二进三”进程,加快推动化工园区北区化工企业搬迁或退出,推进南通富来威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的企业限期关停或搬迁强化工业企业退出和产业升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强化区内空间隔离带建设,严格执行表面处理中心边界100米、化工园区边界500米隔离管控要求,加强工业区与居住区生活空间的防护,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符合严守环境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本项目按照园区管理要求,建设符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防治、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2025年,开发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应达到30微克/立方米;长江中泓水体应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长江开发区段近岸水体、通启运河等应稳定达到III类水质标准。完善的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全部合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合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附件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片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严格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严格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和使用,加强有毒有害物质、优先控制化学品管控提出限制或禁止性管理要求。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落实精细化管控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不断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根据国家和地方碳减排、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径要求,推进开发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等规划内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企业严格加强所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优先控制化学品管控的管理和使用;此次环境影响评价针对相应原料使用过程对环境影响、风险管控开展专项评述。建设项目建成后将申领排污许可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符合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加快推进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四期工程及专业化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开发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强化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2025年底前实现应分尽分。加快推进中水回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25年底前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不低于25%。定期开展开发区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监督、检查、管理及修复机制。开展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及规范化整治,建立名录,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供热管网建设,整合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关停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加强开发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本项目分类收集后的废水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供热依托园区集中供热。固体废物全部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符合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结合区域跟踪监测情况,动态调整开发区开发建设规模和时序进度,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对于企业关闭、搬迁遗留的污染地块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工作。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调查监测,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严格落实环境质量监测要求,建立开发区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制度并纳入监控预警体系。针对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超标的情况,进一步排查分析污染成因,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与本项目建成后定期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进行现状监测。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项目建成后将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的要求定期自行监测(见8.4.1节说明)。符合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修复方案。化工园区建设完善“一园一档”生态环境管理系统,提高特征污染物、化学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等信息报送完整率,提高开发区生态环境管控信息化水平。指导区内企业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推进区内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全覆盖;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做好委托监测工作本项目建成后定期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进行现状监测。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项目建成后将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的要求定期自行监测(见8.4.1节说明)。符合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善开发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配置,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开发区环境防控体系建设水平。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完善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督促整改到位,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本项目建设有足够能力的消防水供应系统和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满足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修订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符合发展理念开发区应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职环境管理人员,统一对开发区进行环境监督管理,落实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工作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建成后,落实厂区环保主体责任,设置专门环保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符合项目管理拟进入开发区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环境风险评价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工作,重点关注应急体系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规划环评中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污染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项目环评相应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本项目属于符合园区规划的项目,本项目环评重点开展了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环境风险评价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编制环境监测计划。符合1.4.3“三线一单”相符性本项目所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属于印染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园区禁止引入的项目。1.4.3.1与江苏省和南通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距离项目最近生态保护红线为洪港应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本项目东南侧,最近距离约938m。本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划定的管控区内,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老洪港湿地公园,位于本项目南侧,最近距离约740m。本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22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667号)划定的管控区内,符合文件要求。根据《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2024年6月13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经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系统查询,本项目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涉及的重点管控单元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2067120169),本项目与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情况见表1.4.3-1。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23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4.3-1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优先引入:优先引进属于国家及省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产业强链计划、且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项目,引入项目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产业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重点发展新一代通信设备、5G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核心路由器、关键元器件、汽车电子芯片、新型智能终端、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人工智能、海底通信产业、大数据、物联网等。装备制造产业园:重点发展机器人及核心部件、工业4.0系统、高性能数控机床、精密仪器与控制系统、智能装备关键零部件、增材制造、海工平台等。新能源产业园: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锂电池、电池隔膜、锂电储能、智能电网、风电装备等。医药健康产业园:重点发展生物药、中成药、基因药物和疫苗、医疗诊断、高端医疗器械等。新材料产业园:新材料重点发展功能性高分子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碳纤维、石墨烯、低维及纳米材料、生物基材料等。化工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化工节能环保等产业。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和信息化改造,提升化工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综保B区:重点发展保税物流及保税加工。滨江湾未来产业片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纵深融合5G技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各领域。其中,化工园区北区现有化工企业全部搬迁或退出,不再发展化工产业。小海产业拓展区:预留发展低污染、绿色环保型高新产业。限制引入: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项目。2.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1.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后、风险防范措施疏漏、抗风险能力差的项目。2.与各片区主导产业不相关且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项目。3.新材料产业园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4.根据《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159号),禁止引进纯电镀项目(为本地产业配套的“绿岛”类项目除外)。5.医药健康产业园禁止引进纳入《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中251.261-266行业产业目录的项目。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明确的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2.本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3.本项目不属于园区空间布局中禁止引入的项目。符合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24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管控类别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性其他空间布局约束: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划实施时根据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发布成果合理确定用地指标。2.化工园区边界外设置500米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化工园区北区退出后,在满足相关要求情况下,原化工园区北区及50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可建设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3.距离居住用地100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尽可能布置低污染项目,禁止引进工艺系统危险性为高度危害及极高度危害级别的项目。其中,医药健康产业区相应区域内主要布置医疗器械.制剂项目,高端装备产业区的高噪声项目应尽量远离居住片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相应区域内主要布局研发、组装类的项目。4.规划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入区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设置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确保该范围内不涉及规划居住区等敏感目标。污染物排放管控1.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752.1吨/年、颗粒物835.3吨/年、氮氧化物3869.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4774.8吨/年;2.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3088.27吨/年、氨氮494.13吨/年、总磷30.88吨/年、总氮926.49吨/年。3.建设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实行区域内总量替代。4.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等文件要求,涉及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需实施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5.涉重废水接管要求为:新建项目废水中重点重金属需处理至直排标准。6.区内新建或改造升级铸造建设项目应依据《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等要求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7.强化VOCs治理,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推进实施源头替代。技术成熟领域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技术尚未全部成熟领域开展替代试点,逐步实现涂料低VOCs化。8.规划实施时园区各年度允许排放总量按照《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南通市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工作方案》等要求确定。9.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10.落实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求,实行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1.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本项目不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不属于重金属排放重点行业。3.本项目不涉及高VOCs涂料的使用,生产中各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符合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25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管控类别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性浓度、排放总量双控。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开发区和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开发区环境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2.企业内部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防泄漏措施;建立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潜在事故的监控。3.对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内关闭搬迁、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使用权人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本项目建成后将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按应急预案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开发区土地资源总量上线:9852.04公顷,其中,近期建设用地上线8125公顷,工业及仓储用地上线4120公顷;远期建设用地上线8154公顷,工业及仓储用地上线3708公顷。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Ⅲ类”(严格,除现有火电企业、热电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及规划建设的火电、热电联产项目外),具体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3.“两高”项目实施节能审查,满足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4.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执行《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版)》标杆水平要求。5.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同时须满足《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1.本项目不涉及销售使用“Ⅲ类”燃料。2.对照《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3.本项目为迁建项目,技术成熟可靠,能耗、污染物排放以及资源利用等均满足相关要求。符合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26综上,本项目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红线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其建设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符合。1.4.3.2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本次评价选取2023年作为评价基准年,南通市市区SO2、NO2、PM10以及PM2.5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南通市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年均浓度7μg/m3,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7μg/m3,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47μg/m3,细颗粒物年均浓度27μg/m3,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年均浓度为0.9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66μg/m3,臭氧未达到二级标准,属于不达标区。根据《南通市2023-2024年臭氧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通大气办﹝2024﹞1号),提出2024年4月底前完成80%以上VOCs和NOx治理重点工程项目,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加快推进清洁原料源头替代,大力实施重点工艺环节综合治理,深入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全市空气质量保持同比改善,2024年臭氧污染天数全省逆序排名进入第一方阵。并实施臭氧污染治理五大重点行动,包括全面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全面开展VOCs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全面开展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全面开展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和全面开展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均进行收集、妥善处理,在达标的基础上选用处理效率和可靠性高的处理工艺,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根据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本项目废水接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长江。此外,本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显著不利影响。本项目属于位于限值限量管理园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新(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建成后迁建项目和现有项目选址均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迁建后全厂整体不新增废气、废水排放,不会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环境质量造成负面影响。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1.4.3.3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项目用水、用电和蒸汽均来源于开发区公用设施管网,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27现有余量能够满足项目的使用要求。本项目公用工程消耗均在开发区供应能力范围内,不突破区域资源上线。1.4.3.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的项目。对照《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中禁止类项目。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18号)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具体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4.3-2。表1.4.3-2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项目准入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优先引进优先引进属于国家及省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产业强链计划、且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项目,引入项目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产业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重点发展新一代通信设备、5G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核心路由器、关键元器件、汽车电子芯片、新型智能终端、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人工智能、海底通信产业、大数据、物联网等。装备制造产业园:重点发展机器人及核心部件、工业4.0系统、高性能数控机床、精密仪器与控制系统、智能装备关键零部件、增材制造、海工平台等。新能源产业园: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锂电池、电池隔膜、锂电储能、智能电网、风电装备等。医药健康产业园:重点发展生物药、中成药、基因药物和疫苗、医疗诊断、高端医疗器械等。新材料产业园:新材料重点发展功能性高分子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碳纤维、石墨烯、低维及纳米材料、生物基材料等。化工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化工节能环保等产业。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和信息化改造,提升化工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综保B区:重点发展保税物流及保税加工。滨江湾未来产业片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纵深融合5G技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各领域。其中,化工园区北区现有化工企业全部搬迁或退出,不再发展化工产业。本项目位于医药健康产业园,金仕达公司属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留的现有印染企业;本次迁建项目,拟通过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淘汰现有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企业智能化和绿色化水平。符合优先引进小海产业拓展区:预留发展低污染、绿色环保型高新产业。本项目位于医药健康产业园,金仕达公司属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留的现有印染企业;本次迁建项目,拟通过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淘汰现有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企业智能化和绿色化水平。符合限制引入(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项目。(2)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引入类项目符合禁止引入(1)与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相冲突的项目,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项目。(2)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后、风险防范措施疏漏、抗风险能力差的项目。(3)与各片区主导产业不相关且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项目。(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列明的禁止建设的项目。(5)新材料产业园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6)根据《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1〕59号),禁止引进纯电镀项目(为本地产业配套的“绿岛”类项目除外)。(7)医药健康产业园禁止引进纳入《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中251、261—266行业产业目录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类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划实施时根据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发布成果合理确定用地指标。(2)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江苏省、南通市、开发“三线一单”《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格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江苏省生态间管控区域监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0号)相应管控要求。(3)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4)化工园区边界外设置500米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化工园区北区退出后,在满足相关要求情况下,原化工园区北区及50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可建设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5)距离居住用地100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尽可能布置低污染项目,禁止引进工艺系统危险性为高度危害及极高度危害级别的项目。其中,医药健康产业区相应区域内主要布置医疗器械、制剂项目,高端装备产业区的高噪声项目应尽量远离居住片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相应区域内主要布局研发、组装类的项目。(6)规划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入区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设置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确保该范围内不涉及规划居住区等敏感目标。本项目位于医药健康产业园内,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符合污(1)环境质量:①大气环境质量:2025年PM2.5、二氧化氮、臭氧分1、本项目严格按照符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别达到30、28、160微克/立方米,其余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等。②水环境质量:2025年,长江中泓水体应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长江开发区段近岸水体、通启运河等应稳定达到I类水质标准。③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相应类别筛选值标准。(2)总量控制:①规划近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752.1吨/年、颗粒物835.3吨/年氮氧化物3869.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4774.8吨/年,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3088.27吨/年、氨氮494.13吨/年、总磷30.88吨/年、总氮926.49吨/年。②规划远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848.0吨/年、颗粒物814.8吨/年、氮氧化物3982.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4730.8吨/年;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2786.28吨/年、氨氮445.80吨/年、总磷27.87吨/年、总氮835.89吨/年。(3)建设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实行区域内总量替代。(4)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等文件要求,涉及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需实施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5)涉重废水接管要求为:新建项目废水中重点重金属需处理至直排标准。(6)区内新建或改造升级铸造建设项目应依据《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等要求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7)强化VOCs治理,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推进实施源头替代。技术成熟领域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技术尚未全部成熟领域开展替代试点,逐步实现涂料低VOCs化。(8)规划实施时园区各年度允许排放总量按照《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南通市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工作方案》等要求确定。(9)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关于印发的通知》(通环办[2023]132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平衡。2、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3、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合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开发区和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开发区环境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2)企业内部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防泄漏措施;建立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潜在事故的监控。(3)对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内关闭搬迁、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使用权人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本项目建设有足够能力的消防水供应系统和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满足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修订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本项目建成后,现有厂区按要求开展场地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符合资源开发(1)开发区土地资源总量上线:9852.04公顷,其中,近期建设用地上线8125公顷,工业及仓储用地上线4120公顷;远期建设用地上线8154公顷,工业及仓储用地上线3708公顷。(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Ⅲ类”(严格,除现有火电企业、热电企业、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符合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30集中供热企业及规划建设的火电、热电联产项目外),具体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开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3)“两高”项目实施节能审查,满足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4)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执行《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标杆水平要求。(5)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同时须满足《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中重点领域。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满足最新的《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4]6号)的相关要求。1.4.3.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本项目属于位于限值限量管理园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新(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建成后迁建项目和现有项目选址均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迁建后全厂整体不新增废气、废水排放,不会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环境质量造成负面影响。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结合厂址区域环境特点、工程特点,重点分析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本项目所在园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以上规划环评对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的分析,本项目所属的纺织行业远期已经不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内。金仕达公司为园区现状保留的印染企业,需要重点分析本项目建设与印染行业准入相关政策要求的相符性。(2)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较多的废水和废气排放,需要强化废气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需要重点评述本项目《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等排放标准的稳定可达性。(3)本项目为印染纺织类项目,须按照《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2007)、《纺织工业企业环保设计规范》(GB50425-2007)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运营管理。1.6报告书的主要结论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31规、标准、政策及规范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无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本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32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总则2.1编制依据2.1.1国家级法律、法规及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届第22号),2014年4月24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0届第87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届第32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O四号),2022年6月5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2020年9月1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2018年8月31日颁布;(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1日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1届第54号),2012年2月29日颁布;(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十三届*************第六次会议),2018年10月26日修订;(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7.16;(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0年12月3日发布;(13)《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33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发[2014]197号);(14)《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83号);(15)《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47号);(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2024年11月26日颁布,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8)《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2025.4.24;(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2023.12.27;(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2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2)《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3.25;(23)《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16.10.26;(2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8;(25)《关于启用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905号);(26)《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2017.11.14;(27)《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2019.12.20;(28)《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7]178号);(29)《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30)《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31)《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34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2)《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3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34)《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35)《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36)《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号);(37)《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2005.9.19;(38)《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39)《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40)《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41)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2.1.2省级法规及政策(1)《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日修订;(2)《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1月27日颁布;(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日修订;(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日修订;(5)《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2020年5月1日执行;(6)《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2024年12月06日颁布;(7)《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2022年3月16日颁布;(8)《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1998年9月颁布;(9)《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1月27日修订;(10)《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11)《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人民政府,2018.6;(12)《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13)《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35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号);(14)《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苏环办[2018]299号;(15)《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175号);(1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6]169号);(17)《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18)《关于印发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19)《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2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21)《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2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1]218号);(23)《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24)《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化工、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苏环办[2021]20号);(25)《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2023.5.15;(26)《工业企业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方法(试行)》,2022.8.15;(27)《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3号);(28)《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发〔2023〕7号)。2.1.3南通市政策法规(1)《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6〕35号);(2)《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7〕20号);(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18〕42号);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36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办〔2024〕6号);(5)《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6)《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提升环评审批效能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环办〔2023〕132号);(7)《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57号);(8)《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67号);(9)《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开发管办〔2022〕3号);(10)《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2023年本)》;(11)《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提升环评审批效能的意见(试行)》(通环办〔2023〕132号)。2.1.4技术导则及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江苏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苏环办[2021]364号);(1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37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12)《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879-2017);(1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15)《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2.1.5有关技术文件及工作文件(1)建设项目工艺介绍;(2)建设方提供的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污染物治理措施方案等工程资料;(3)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工程、设计资料。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环境污染分析及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结果见表2.2-1。表2.2-1环境影响矩阵识别表影响受体影响因素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环境施工废(污)水0-1SD#-1SI#-1SD#00施工扬尘-0SD#00000施工期施工噪声0000-0SD&0渣土垃圾000000基坑开挖00-0SI&-0SD&00废水排放0-1LD#-1LI#000废气排放-1LD#00000运行期噪声排放0000-0LD&0固体废物000000事故风险-0SD#-1SD#-1SI#-1SD#00注:“+”、“-”分别表示有利、不利影响;“0”至“1”数值分别表示可逆、不可逆影响;“L”、“S”分别表示长期、短期影响;“D”、“I”分别表示直接、间接影响;“#”至“&”分别表示累积、非累积影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38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2.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项目特征及其原辅材料使用和相应的排污特征,对环境影响因子加以识别,识别结果详见表2.2-2。表2.2-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表环境要素现状评价因子(同监测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总量考核因子大气环境SO2、NO2、PM10、PM2.5、CO、O3、TSP、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SO2、NO2、PM10、PM2.5、非甲烷总烃、乙酸、氨、硫化氢SO2、NO2、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乙酸地表水pH、pH、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LAS、硫化物、挥发酚、苯胺、锑COD、TPCOD、氨氮、总氮、总磷SS、LAS、TDS地下水水位、水温、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无量纲)、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氟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以CaCO3计)、铅、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锑耗氧量//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土壤环境pH值、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锑COD//固体废物/工业固废的种类、产生量、综合利用及处置状况//2.2.3评价标准2.2.3.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PM2.5、PM10、SO2、NO2、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氨、硫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39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HJ2.2-2018)浓度参考限值;乙酸参照执行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臭气浓度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类区厂界标准值。具体见表2.2.3-1。表2.2.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SO224小时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年平均0.04NO224小时平均0.081小时平均0.2年平均0.07PM1024小时平均0.15PM2.5日平均0.075日平均4CO1小时平均10日最大8小时平均0.16O31小时平均0.20氨1小时平均0.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硫化氢1小时平均10乙酸24小时平均0.06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臭气浓度一次值20(无量纲)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类区厂界标准值(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江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长江中泓执行II类标准;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长桥港(金仕达公司雨水受纳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具体见表2.2.3-2。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40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2.3-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项目II类标准限值Ⅲ类标准限值IV类标准限值标准来源pH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COD≤15≤20≤30BOD5≤3≤4≤6氨氮≤0.5≤1.0≤1.5总氮(湖、库,以N计)≤0.5≤1.0≤1.5总磷≤0.1≤0.2≤0.3溶解氧≥6≥5≥3高锰酸盐指数≤4≤6≤10石油类≤0.05≤0.05≤0.5LAS≤0.2≤0.2≤0.3硫化物≤0.1≤0.2≤0.5挥发酚≤0.002≤0.005≤0.01苯胺*≤0.1≤0.1≤0.1锑≤0.005≤0.005≤0.005注:苯胺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3)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具体见表2.2.3-3。表2.2.3-3声环境质量标准(dB(A))类别昼间夜间适用区域36555工业区(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标准,具体见表2.2.3-4。表2.2.3-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值无量纲)序号项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1pH6.5≤pH≤8.55.5≤pH<8.5,8.5pH<5.5或pH>92氨氮≤0.02≤0.10≤0.50≤1.5>1.53硝酸盐≤2.0≤5.0≤20≤30>304亚硝酸盐≤0.01≤0.10≤1.00≤4.8>4.85挥发酚类≤0.001≤0.001≤0.002≤0.01>0.016氰化物≤0.001≤0.01≤0.05≤0.1>0.1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41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序号项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7总硬度≤150≤300≤450≤650>6508溶解性总固体≤300≤500≤1000≤2000>20009耗氧量≤1.0≤2.0≤3.0≤10>1010氟化物≤1.0≤1.0≤1.0≤2.0>2.011铬(六价)≤0.005≤0.01≤0.05≤0.1>0.112砷≤0.001≤0.001≤0.01≤0.05>0.0513汞≤0.0001≤0.0001≤0.001≤0.002>0.00214铅≤0.005≤0.005≤0.01≤0.10>0.1015镉≤0.0001≤0.001≤0.005≤0.01>0.0116铁≤0.1≤0.2≤0.3≤2.0>2.017锰≤0.05≤0.05≤0.10≤1.5>1.518氯化物≤50≤150≤250≤350>35019硫酸盐≤50≤150≤250≤350>35020总大肠菌群(个/L)≤3.0≤3.0≤3.0≤100>10021细菌总数(个/mL)≤100≤100≤100≤1000>10002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不得检出≤0.1≤0.3≤0.3>0.323硫化物≤0.005≤0.01≤0.02≤0.10>0.1024钠≤100≤150≤200≤400>40025锑≤0.0001≤0.0005≤0.005≤0.01>0.01*注:耗氧量即高锰酸盐指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42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土壤中相关因子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具体见表2.2.3-5。表2.2.3-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CAS编号筛选值管制值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重金属和无机物1砷7440-38-220601201402镉7440-43-92065471723铬(六价)18540-29-93.05.730784铜7440-50-82000180008000360005铅7439-92-140080080025006汞7439-97-683833827镍7440-02-015015090060020008锑7440-36-02018040360挥发性有机物9四氯化碳56-23-50.92.893610氯仿67-66-30.30.951011氯甲烷74-87-3123721120121,1-二氯乙烷75-34-33920100131,2-二氯乙烷107-06-20.525621141,1-二氯乙烯75-35-412664020015顺-1,2-二氯乙烯156-59-266596200200016反-1,2-二氯乙烯156-60-510543116317二氯甲烷75-09-2946163002000181,2-二氯丙烷78-87-515547191,1,1,2-四氯乙烷630-20-62.61026100201,1,2,2-四氯乙烷79-34-51.66.8145021四氯乙烯127-18-4115334183221,1,1-三氯乙烷71-55-6701840840840231,1,2-三氯乙烷79-00-50.62.851524三氯乙烯79-01-60.72.8720251,2,3-三氯丙烷96-18-40.050.50.5526氯乙烯75-01-40.120.431.24.327苯71-43-214104028氯苯108-90-7682702001000291,2-二氯苯95-50-1560560560560301,4-二氯苯106-46-75.6205620031乙苯100-41-47.22872280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43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序号污染物项目CAS编号筛选值管制值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32苯乙烯100-42-5129012901290129033甲苯108-88-3120012001200120034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08-38-3,106-42-316357050057035邻二甲苯95-47-6222640640640半挥发性有机物36硝基苯98-95-3347619076037苯胺62-53-392260211663382-氯酚95-57-82502256500450039苯并[a]蒽56-55-35.5155515140苯并[a]芘50-32-80.551.55.51541苯并[b]荧蒽205-99-25.5155515142苯并[k]荧蒽207-08-955151550150043䓛218-01-9490129349001290044二苯并[a,h]蒽53-70-30.551.55.51545茚并[1,2,3-cd]芘193-39-55.5155515146萘91-20-32570255700石油烃类47石油烃(C10~C40)-8264500500090002.2.3.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具体标准值见表2.2.3-6。表2.2.3-6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监测项目浓度限值/(ug/m3)标准来源TSPa500《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PM10b80注:a.任一监控点(TSP自动监测)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5min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平均值不应超过的限值。根据HJ633判定设区市AQI在200~300之间且首要污染物为PM10或PM2.5时,TSP实测值扣除200mg/m3后再进行评价。b.任一监控点(PM10自动监测)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h的PM10浓度平均值与同时段所属设区市PM10小时平均浓度的差值不应超过的限值。2)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要求;污水处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44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理站和危废仓库废气中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要求;VOCs厂内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2.3-6。表2.2.3-6(1)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气筒编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标准颗粒物2015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DA001SO2200/NOx200/颗粒物20151DA002非甲烷总烃603DA003非甲烷总烃60153氨气/154.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硫化氢/0.33DA004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非甲烷总烃60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颗粒物2015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DA005非甲烷总烃603表2.2.3-6(2)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准颗粒物0.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SO20.4NOx0.12非甲烷总烃4.0氨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H2S0.06臭气浓度20(无量纲)另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见表2.2.3-7。表2.2.3-7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端纺织数字化智能工厂迁建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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