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 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5120531-202506-99612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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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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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 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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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情况公示
关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 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公示
关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 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5年6月6日受理的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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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报告表送审稿6.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建设单位(盖章):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昆明宏腾从我做起共建绿色园区磷化生产靠大家工看人人都是责任限公司工程师现场照片2025年4月10日原有项目厂房025年42025年4月10日危废暂存间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0日办公区本次技改项目区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0日重力沉降设施湿法脱硫设施及排气筒DA004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附图1项目区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分区管控分析图附图5化工园区图附图6水系图附件1委托书附件2投资备案证附件3原项目环评批复附件4排污许可证附件5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6生物质燃料监测报告附件7项目进度表附件8工程内容确认函附件9合同附件10审核表附件11行政处罚决定书附件12产品供销合同(出口)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项目代码2504-530115-04-02-42990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基地地理坐标东经102°30′34.899″,北纬24°42′6.88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2622磷肥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肥料制造262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10环保投资(万元)360环保投资占比(%)70.59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本次工程不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约1000m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要求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是否设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的类别置专项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不涉及,本项目排放的大气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否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物、SO2、NOX、氯化物。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不涉及,本项目生产废地表水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不否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污水集中处理厂。无生活污水产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不涉及否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环境风险设项目。否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附录B、附录C。综上,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云南晋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2、《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云南晋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昆环审〔2024〕4号)审查机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昆环审〔2024〕5号)审查机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下称《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规划简介根据《规划》,云南晋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后,规划范调整为晋城基地、上蒜基地、青山基地、宝峰基地、二街基地、乌龙基地共6个基地,规划用地面积由原来的92.69km2调整为27.41km2。主要产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发展定位调整为:2大主导产业:磷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3个辅助产业:健康食品制造业、新型建材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关联性服务产业;1个现代物流业+N个其他配套服务产业。(2)各片区产业布局二街基地重点发展磷化工和相关精细化工,将精密仪器制造逐步转向乌龙基地。上蒜基地重点发展新型建材产业,旅游商贸向晋城街道靠拢。晋城基地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和轨道交通产业。青山基地重点发展现代物流,提升物流业比重,减少加工比重,突出物流发展导向。二街基地农副食品加工产业、绿色食品加工、现代花卉、生物医药制造等产业,对产业定位进行了细化。乌龙基地重点发展光学仪器、先进电子仪器设备制造,减弱了汽车销售等关联性低的产业布局。二街基地:支持磷矿资源分级利用,鼓励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重点推进先进节能管理技术改造、延伸黄磷产业链,打造资源利用和环境协调发展的产业集群;加快磷化工转型升级,优化提升高浓度磷复肥等大宗磷复肥产品,推动传统磷化工向食品级、医药级、电子级精细磷化工转型;结合当前消费趋势,与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耦合发展;加强磷石膏、磷蒸气等尾渣、尾气的高效利用,推动磷石膏等固废转为新型建材原料的进程,推动磷蒸气作为园区热力能源的管线改造。(3)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基地,为磷肥制造项目,根据《规划》可知二街基地重点发展磷化工及其精细化工,优化提升高浓度磷复肥等大宗磷复肥产品;根据上述情况来看,本项目的性质符合园区发展规划。项目于2025年4月11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4-530115-04-02-429900)。因此,本项目符合《云南晋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2、项目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云南晋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提出了禁止发展产业、鼓励发展产业、入园原则以及入园环保要求。禁止发展产业:(1)国家明令淘汰或限制的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产业。(2)资源综合利用率低,产生废物量大且按近期技术水平不能综合利用的行业。不符合规划产业定位的产业,不符合“云南省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产业,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国内先进或者以上的产业。鼓励发展产业:(1)在同类行业中万元产值耗水量较小或有明显节水效果的产业。(2)综合排污水平低且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或项目。(3)高附加值的延伸产品加工的深加工项目。(4)以园区废物综合利用为特征的静脉产业。(5)处理园区污水并进行处理水资源化利用的产业。(6)有利于补齐或者补强晋宁区产业链或供应链的产业;有利于提升晋宁区产业链或供应链安全的产业。本项目属于磷肥制造业,生产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或限制的工艺,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符合“云南省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源和生物质燃料,通过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产生污染物较少,且效益好,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项目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入园原则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1-2。表1-2项目与入园原则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入园原则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相关产业政策原则:规划区引进的项目,其工艺、规模及产品应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属于磷肥制造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2有利于实现晋宁工业园区产业结构的原则:引进的项目,应有利于实现晋宁工业园区产业结构,有利于晋宁工业园区规划目标的达成。二街工业基地定位为重点精细磷化工产业园,本项目为磷肥制造业,符合园区规划,有利于实现晋宁工业园区产业结构,有利于晋宁工业园区规划目标的达成。符合3资源节约原则:引进的项目应能够满足资源节约的原则,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含硫量低,采取先进的治理措施后废气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可满足清洁生产水平要求。符合4环境友好原则:引进的项目应符合环境友好的原则,优先引进无污染或少污染企业。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噪声达标排放;固废100%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符合5协调发展原则:引进的项目应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引进的项目应与制约规划实施的环境红线相协调。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与制约规划实施的环境红线相协调。符合6项目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同时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噪声达标排放;固废100%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符合7对排放相同特征污染物的企业,应鼓励企业之间建设联合污染治理措施,以降低污染治理成本。企业投入生产后积极开展与排放相同特征污染物的企业建设联合污染物治理措施,降低污染治理成本。符合8入驻企业产生的各种工业固体废弃物,应满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实现废物的零排放。机油及含油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固废均可100%处置,满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符合9限制发展高耗水、高排水产业。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排水产业。符合10应鼓励各入驻企业积极参与和本企业有关的环保技术的研发,并尽快形成生产力。企业积极参与了与本企业有关的环保技术的研发,采取了采取先进的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符合11入驻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生物质燃料属于清洁能源;同时采取先进的治理措施后废气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可满足清洁生产水平要求。符合12入驻企业与居民点应设置必要的环境防护距离。项目采取措治理措施后厂界大气污染物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无需设置符合环境防护距离。13有入驻企业,均应采取严格的污染治理设施,需采取严格的污水处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噪声采取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处置率100%;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符合项目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3。表1-3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的函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理念,完善和加强规划引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区域统筹保护好生态空间。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理念,完善和加强规划引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区域统筹保护好生态空间。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及产业园区优化提升工作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发展定位、功能布局、产业结构和实施时序,规划实施应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入园产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有效控制园区开发强度。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引导园区低碳化、绿色化、循环化发展。本项目为磷肥制造业,与园区产业定位和功能、布局等符合,满足“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根据国家、云南省和“三线一单”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园区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化工、建材等“两高”行业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入驻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清洁能源与原料,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采用先进高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大气污染物的减排工作。项目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使用的生物质燃料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脱硝设备”处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符合3重视园区废水收集、处理、回用、排放的环境管理。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度,提高入驻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加快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青山基地、上蒜基地、晋城基地、乌龙基地生产废水经处理本项目位于二街基地,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因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符合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各基地对应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宝峰基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回用不完的外排东大河,在二街河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前,二街基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用不外排。4严格执行《地下水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制定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替代方案,确保区域地下水安全。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多途径利用、处置磷石膏等大宗固废,做好工业固废的处置及监管等工作,确保入园企业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防渗系数≤1.0×10-10cm/s,门口、墙面、收集容器等均张贴危废标识,满足《地下水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符合5严格入园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加强“两高”行业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引进的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推进技术研发型、创新型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业园区的绿色低碳化水平。入园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设备工艺均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工艺,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含硫量低,能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属于磷肥制造业,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布局。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实施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中的要求不冲突。3、项目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厂址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总体规划范围的位置关系叠图见附图5。本项目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称“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性见下表1-4。表1-4项目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符合清单类型准入内容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云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昆明市总体准入要求。(2)严禁“十小”企业进入园区;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逐步淘汰和限制耗水量大、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和产品。(3)优化调整产业结构,逐步淘汰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加强培育符合主导产业下游产业链的产业,提高产业附加值;推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塑造绿色发展。(4)禁止不符合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项目入驻,但有利于增强或补齐主导产业链的项目除外。(5)禁止入驻项目占用水塘、河流等地表水体。(6)对于不符合产业布局的现有企业,不得新增产能,严禁除节能降耗、减污降碳之外任何形式的技改、扩建,切实淘汰区域内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的企业。(7)栗庙村未完成搬迁前,栗庙村外围200m范围内涉及的企业严禁除节能降耗减污降碳之外任何形式的技改、扩建。(1)根据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比分析,项目符合准入清单要求,项目严格执行云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昆明市总体准入要求;(2)项目不属于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类企业;项目位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项目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3)根据分析,项目符合产业结构指导目录;(4)项目不占用水塘、河流等地表水体;项目不开采地下水;(5)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布局;(6)项目不位于栗庙村外围200m范围内。污染物排放管控(1)禁止任何工业企业污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必须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企业排放废水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污水处理厂的纳管要求后,方可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3)园区公共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必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C级及以上标准要求,禁止超标违规排放。(4)含第一类污染物的生产废水必须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1)-(4):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依托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已有职工进行生产,且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根据现状调查,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因地势原因,园区污水管网暂未铺设至厂区,厂区内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园区绿化灌溉;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中标准要求。(5)推进化工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推动原料结构轻质化发展,并逐步发展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电解制、CO2利用和生物质转化技术为代表的颠覆性技术;加快在化工行业开展二氧化碳回收、捕集和利用技术。(6)新、改、扩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规定编制并实施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7)主要废气污染物新增总量控制指标:SO21180.9001t/a、NOX622.1586ta、PM10420.8199ta、PM2.5210.4099t/a、TVOC69.9268t/a,重金属排放量维持现状水平,并满足在晋宁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规划有关总量控制要求。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得突破园区新增总量控制指标。无环境容量时,可采取区域内污染物等量替代措施,促进项目落地。(8)严格控制磷复合肥、黄磷产业规模的增加,改、扩建项目要符合“不增加污染物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升级改造或区域污染物削减替代,进行污染物排放的等量替代”的相关要求。(9)企业废气达标率100%,污水处理达标率100%,工业固废处理率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80%,清洁能源使用率不低于75%,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比例100%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100%。(10)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开展重金属的企业污染土壤环境质量隐患排查与限期治理,严控重金属排放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生产工序,不外排。(5)本项目生产设备、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6)本项目属于两高行业、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范围。应当编制实施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7)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未突破园区规划总量控制指标。(8)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技改后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9)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均可达标排放。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外排。固废处置率100%。(10)项目无重金属外排,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运行监管,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监管机制。(2)入驻企业生产区须“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公司已建危废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项目建成后并完善排污管网,所有废水必须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严禁事故废水外排:对于初期雨水需设置收集设施:对企业原料堆存场地、车间、污水处理设施需进行地面硬化,设置雨污分流设施,地坪冲洗水、各车间跑冒滴漏废水应做到封闭回用:对于油料贮存库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处理设施确保稳定运行:加强企业内部环境风险三级防护措施对涉风险的生产和储存设施设置围堰防护。(3)固废堆存场应按照各固废属性鉴别结果按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同时设置防雨淋、防流失设施,并在四周设置地沟收集跑冒滴漏,防止雨水对固废侵蚀造成地下水污染;危废临时储存设施的选址、防渗设计等应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4)入驻项目在选址布局时要充分考虑大气防护距离要求。(5)入驻项目应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严格工程地质勘查,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确保区域地下水安全。(6)加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与园区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组织园区范围内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培训和演练,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7)对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按照重点环境风险源进行监管。(8)规划布局中注意与村庄规划发展区保持必要的环境防护距离。邻近居民集中区不宜布置重大环境风险源。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并自觉接受各级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符合资源开发利用要求(1)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近期不得高于15m3/万元、远期不得高于12m3/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近期不高于7吨/万元、远期不高于7吨万元完善中水回用设施,园区中水回用率近期提高到100%以上,远期达40%以上现有企业应积极进行环保升级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规划园区综合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2)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本项目依托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的内部资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返回工序回用,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确保了资源、能源(热能)的内部循环利用,提升了资源、能源(热能)利用效耗达到省市管控要求,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消减率近期高于1%、远期高于3%。推动废渣、废气、废液和余热资源化利用,加强余热利用和废水循环利用。(3)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施,加快推进能源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4)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应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推进技术研发型、创新型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园区的绿色循环化水平。(5)规划区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6)入园企业严格按照发布后的昆明市碳达峰相关规划要求,进行碳排放管控。率,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水平,加强了企业内部的节能减排、减污降碳水平,促进公司乃至区域磷矿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有效提升公司清洁生产水平。入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填报登记表,要求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项目已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建议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过程中,应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将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水资源制约等作为评价重点。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过程中已按照要求将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水资源制约等作为评价重点。符合不符合产业定位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子审批。项目符合产业结构指导目录。符合4、项目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表1-5项目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理念,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统筹保护好区域生态空间。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从长远考虑,加本项目选址于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园区规划满足国土空符合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及云南安宁产业园区优化提升工作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园区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实施时序,园区布局开发应确保满足国土空间管控和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相关要求。石油化工产业开发应符合《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34号)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推进《规划》实施,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引导园区低碳化、绿色化、循环化发展。间管控和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要求。(二)进一步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加强空间管控,严格对环境敏感区的保护园区项目布局、发展规模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等相关规定和产业布局规划。园区内现有非化工企业占比高,应有序退出与《规划》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严格落实已制定的栗庙村的居民搬迁方案,栗庙村未完成搬迁前,栗庙村外围200m范围内涉及的企业严禁除节能降耗、减污降碳之外任何形式的技改、扩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晋宁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不涉及搬迁。符合(三)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园区环境管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相关要求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建立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台账。入园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路线、设备、清洁能源,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入园企业要采用先进高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酸性废气、异味等特征污染物的减排工作,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搬迁、新建、扩建项目应实行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并满足区域总量管控要求。高度重视园区废水收集、处理、回用、排放的环境管理。加强与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设施衔接,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因地制宜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强园区、企业初期雨水收集监管,杜绝初期雨水收集不全或暂存设施有效容积不够导致外排,在区域地表水没有环境容量的情况下园区生产废水、松林庄泉点及柿子村地下涌水实现全部回用不外排。严格执行《地下水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入园项目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落实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针对性防渗措施。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预防和治理措施,防止和减少土壤污染,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安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昆明市加快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二十条措施》等要求,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落实园区固体废弃物的源头减量、资源化综合利用,化解磷石膏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园区固体废物应得到妥善处置。按照《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国家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园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项目废气主要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经“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脱硝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洒水、绿化、生产工序,不外排;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原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项目原料为固态原料,风险物质均采用密封包装,对地下水影响较小,项目与《地下水环境管理条例》相符,环评已针对地下水提出了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重点防渗区已采取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符合(四)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要求,加强入园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管理落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关管控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入园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并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先进,根据工程分析,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水平基本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五)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园区内易导致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全过程管理,统筹考虑园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制定建立厂区、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园区环境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环境风险应急与防范措施,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防范环境风险,避免事故排放,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加强与园区应急预案的衔接,构建三级防控体系。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加强与园区应急预案的衔接,构建三级防控体系。符合符合(六)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共享数据根据园区规划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及《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统筹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做好园区内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督促排污企业落实自行监测责任。根据监测结果、实际环境影响等提出优化、完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的监测要求进行监测,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责任,根据监测结果,提出并优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符合(七)推进二街化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园区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及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完善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中水回用、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园区企业加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本项目依托厂区原有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符合(八)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按要求公开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项目建成后将严格按要求公开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符合(九)《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范围、适用期限、产业定位、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重点开展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等内容。符合综上,项目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相关规划和计划的符合性分析1.1、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1月6日印发了《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政发〔2014〕1号文),晋宁区位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中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其功能定位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的核心区,连接东南亚、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面向东南亚、南亚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全国重要的烟草、旅游、文化、能源和商贸物流基地,以化工、有色冶炼加工、生物为重点的区域性资其他符合性分析源深加工基地,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和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我国城市化发展格局中特色鲜明的高原生态宜居城市群;全省跨越发展的引擎,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项目位于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内,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因此项目符合《云南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关系图见附图4。1.2、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根据《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共分一级区(生态区)5个,二级区(生态亚区)19个,三级区(生态功能区)65个。本项目区位于晋宁区,属于滇中高原谷盆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生态亚区(Ⅲ1),Ⅲ1-6昆明、玉溪高原湖盆城镇建设生态功能区。该功能区包括澄江、通海、红塔区、江川县,昆明市大部分区域,峨山县的部分地区,面积11532.70平方公里。Ⅲ1-6昆明、玉溪高原湖盆城镇建设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特征为以湖盆和丘状高原地貌为主。滇池、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等高原湖泊都分布在本区内,大部分地区的年降雨量在900-1000毫米,现存植被以云南松林为主。土壤以红壤、紫色土和水稻土为主。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农业面源污染,环境污染、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敏感性为高原湖盆和城乡交错带的生态脆弱性。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昆明中心城市建设及维护高原湖泊群及周边地区的生态安全。保护措施和发展方向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治理高原湖泊水体污染和流域区的面源污染。项目位于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本项目利用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内现有厂房建设,未占用基本农田和公益林,项目建设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不冲突。项目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关系图见附图5。1.3、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的通知(昆生环通〔2024〕27号)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相关符合性分析表1-4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的通知(昆生环通〔2024〕27号)的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更新结果更新后,生态保护红线全面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衔接,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274.7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34%,较原有面积占比减少1.232%。全市一般生态空间面积5151.56平方公里,占国土空间面积的24.37%,较原有面积占比增加2.45%。项目位于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云南省生态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在主导的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且不在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评价区域无珍稀动植物分布,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更新结果到2025年,昆明市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应达到81.5%,45个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应达到80%,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为0;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片区,项目所在区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本项目周边地表水为项目西南侧16m的干沟渠和西南侧2264m的二街河,二街河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不会改变当地的大气、声、地表水环境功能,不改变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更新结果到2025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规划,按时完成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水资源上限控制指标;按时完成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土地资源利用上限控制指标;按时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能源消费总量等能源控制指标;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达到预期目标;河湖岸线资源管控达到相关要求。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突破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不违反当地规划要求,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求;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符合能源利用上线。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结果结合昆明市不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主要特征、突出问题和环境质量目标,提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对应到各环境管控单元、可操作的管控要求。昆明市的优先保护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以共性要求为基础,对存在的个例问题制定相应的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聚焦单元突出的环境问题,以解决现状环境问题为目的提出管控要求,增补了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相关要求,调整了重点管控单元相应的管控内容。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符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管控要求。符合(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市共划分132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本项目位于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工业基地,为重点管控单元。表1-5项目与云南晋宁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单元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云南晋宁工业园区空间布局约束1、重点发展精密机械制造、生物资源加工、精细磷化工以及建材业。2、二街片区和晋城片区调整产业布局,引进大气污染小、噪声污染小的产业,增设绿化隔离带。3、晋城片区禁止发展有色冶金行业。1、项目属于磷肥制造项目。2、项目位于二街接基地,项目大气污染小、噪声污染小,项目厂区内设有绿化带。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从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矿山将是未来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根据《2023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可知,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运营后符合严格排污。环境风险防控1、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集中处置。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标准进行分类,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同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2、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1、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相关标准设置了围堰、导流沟,墙面裙脚、地面均做了防渗处理。2、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新建、扩建采用非清洁燃料的项目和设施。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含硫量低。符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管理要求。1.4、与《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表1-6项目与《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一)优化产业规划布局,严格项目选址要求。新建、扩建磷化工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或具有化工定位的产业园区内,所在化工园区或产业园区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与所在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做好衔接,落实相应管控要求。磷化工建设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三磷”建设项目应论证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不符合的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属于磷肥制造业,位于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二街基地定位为重点精细磷化工产业园,园区已依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符合2(二)严格总磷排放控制,规范区域削减替代要求。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严格总磷等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要求。建设项目所在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总磷超标的,实施总磷排放量本项目为磷肥制造业。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初符合2倍或以上削减替代。所在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总磷达标的,实施总磷排放量等量或以上削减替代。替代量应来源于项目同一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上游拟实施关停、升级改造的工业企业,不得来源于农业源、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已列入流域环境质量改善计划的工业企业。相应的减排措施应确保在项目投产前完成。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生产工序,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与《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符合。1.5、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地表径流汇入干沟渠,干沟渠汇入二街河,二街河汇入鸣矣河后进入螳螂川,最后汇入金沙江,金沙江为长江上游的干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7。表1-7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四十七条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项目所在区域地表径流汇入干沟渠,干沟渠汇入二街河。根据引用《昆明蓝威消毒药业有限公司稳定性ClO2消毒药业及附属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二街河的监测,二街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二街河现状水质满足水功能区要求;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不设置废水排污口。符合第二十六条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为肥料制造,属于化工项目,但不属于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非尾矿库项目。符合因此,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1.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推动长江经济带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月19日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通过对比负面清单,项目符合该“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表1-8项目与长江办〔2022〕7号的符合对照表序号负面清单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为肥料制造,不属于禁止港口码头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占地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和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不涉及。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本项目为肥料制造,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符合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肥料制造,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为肥料制造,符合规划布局。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从上表可以看出,项目满足《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相关要求。1.7、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的符合性分析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8月19日关于印发《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云发改基础〔2022〕894号),项目与实施细则“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表1-9与《云发改基础〔2022〕894号》符合性序号《实施细则》要求本项目符合性1(一)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和《昭通市港口码头岸线规划(金沙江段2019年-2035年)》、《景洪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等州(市)级以上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为肥料制造,不属于码头建设项目。符合2(二)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建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旅游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二街工业园区,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也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3(三)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项目位于昆明市符合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以及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会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晋宁区二街工业园区,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四)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五)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挖沙、采矿,以及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经现场踏勘及资料核实,项目区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国家湿地公园。符合6(六)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金沙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经现场踏勘及资料核实,项目所在地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以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7(七)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属于过江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洗涤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外排生产废水,无新增生活污水,不设置排污口。符合8(八)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渔业资源捕捞。符合9(九)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长江一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为肥料制造,属于化工项目,但项目不处于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且项目不属于在金符合沙江干流3公里范围内禁止建设类项目。10(十)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二街工业园区,不属于禁止项目。符合11(十一)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列入《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2(十二)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产能和技术落后产能。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动退出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乙烯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为肥料制造,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也不属于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生态要求的项目。符合因此,项目满足《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的相关要求。1.8、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的符合性根据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滇池保护范围分为一、二、三级保护区和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叠图分析,项目不在滇池保护区范围内,因此,本建设不违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的要求。1.9、与《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要求对比分析见表1-10。表1-10项目与《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防治条例项目情况符合性1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能源结构,推广利用清洁能源。推进生产和生活领域以气代煤、以电代煤、以电代柴。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天然气使用量,控制大气污染本项目为磷肥制造业,主要使用生物质燃料,含硫量低,属于使用清洁符合物的排放。对具备条件且有供热需求的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实施热电联产或者集中供热改造;对具备条件的新建各类工业园区,应当将集中供热纳入建设项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加强民用散煤管理,增加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供应,推广节能环保型炉具。能源生产,符合规定。2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属于磷肥制造业,主要使用生物质燃料,含硫量低于1%,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符合3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施工工地污染防治要求:(一)施工工地出入口明显位置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扬尘防治监管责任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在施工现场周边、施工作业区域,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设置连续硬质围挡、采用喷雾、洒水等措施,工地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三)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场所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措施,对其他非作业面的裸露场地应当进行覆盖,对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进行资源化处理;建筑垃圾采取封闭方式清运,严禁高处抛洒;(四)道路挖掘施工应当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道路挖掘施工完成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五)建筑物拆除、土石方作业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湿法作业;(六)施工车辆应当采取除泥、冲洗等除尘措施后方可驶出工地。项目施工过程中设置施工信息公示牌,并制定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物料堆放场所采取防尘网遮盖措施。符合因此,本项目满足《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要求。1.10、与《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1-11项目与《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加强VOCS全过程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本项目为磷肥制造业,不涉及VOCS等有机废气的排放。符合研究建立全省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及时收集处理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2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省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力争50%以上的水泥熟料产能、合规焦化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本项目为磷肥制造业,不涉及VOCS等有机废气的排放。符合3推动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本项目燃料为生物质燃料,含硫量低,属于清洁能源。符合因此,本项目满足《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1.11、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1-12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项目位于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基地,干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投加碱液)+脱硝设备”处理后排放;本项目不涉及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符合2(二)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重点区域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作为燃料,不涉及高硫石油焦。符合23(三)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许可要求。项目干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投加碱液)+脱硝设备”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由2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4)。因此,本项目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的相关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磷肥制造(2622)行业类别,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在其“鼓励类、限制类”,为允许建设类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项目于2025年4月11日取得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4-530115-04-02-429900。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及晋宁区的产业政策要求。3、选址合理性及平面布置分析(1)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固废,废水不外排,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的功能。本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基地,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项目的提升改造,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以及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以及天然林、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与脆弱区。项目区周边的园区企业主要分布在厂区的西南侧、东北侧,项目所在片区为精细磷化工片区,周围企业和本项目不存在互相制约的情况。且厂区外园区道路已建设完成,能确保项目必须得交通运输条件。项目选址合理。(2)平面布置分析本项目平面布局根据便于生产运输和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原则,将办公区布置在项目西南部,位于生产区上风向,可以减少生产区产生的飞起对生活区的影响;生产区布置在项目部,在项目空置区域设置绿化带;厂区入口设置在南面临路一侧,便于车辆运输原辅料及产品;周边临近的居民点均位于项目上风向。本项目利用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厂区总平面布局在满足工艺流程布局的前提下,能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并保证生产作业线无交叉、无逆流;项目新增设备位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东南部。厂区由东向西依次布置原料堆场、破碎筛分设备、原料仓库、普钙生产车间、普钙仓库;造粒车间布置于原料仓库的西面;粒钙仓库布置于粉钙仓库的东南面;办公室位于厂区西南角,硫酸、磷酸罐区布置于厂区西北角。综上,项目平面布置上生产区和非生产区功能布置相对独立,平面布局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4、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位于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项目周边主要分布有磷化工、塑料等企业,项目与周边环境具有相容性。项目周围500m范围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显著影响,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综上,项目的建设不违反相关规划,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达标排放,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的要求,项目的建设与周围环境是相容的。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昆明市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占地面积为40340m2(60.51亩),总建筑面积14000m2。2013年10月,建设单位将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磷矿一采区采矿箐沟回填场地上生产能力为1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5万吨/年复混肥的项目搬迁至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建设了“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下称“原项目”),原项目于2017年5月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3月29日取得原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昆环保复[2018]31号)。2019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云南绿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于同年5月29日取得了验收组出具的《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30115-2021-161-M)。2022年8月19日,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完成了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许可证编号915301227604189363001V),有效期2022年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建设单位委托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编制了《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原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包括粉状过磷酸钙生产线和重钙/富钙生产线的建设,二期工程包括复合肥料生产线,验收时一期工程的2条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已经完成并投入运营阶段,二期工程厂房已建成但未安装设备。根据现场踏勘,二期工程复合肥料生产线至今仍未进行设备安装,厂房现作为仓库使用。现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拟在原烘干设备出口处新增一套烘干设备,使烘干能力从94%以上提升至98.5%以上,并配套新增一个旋风除尘器、一套脱硝设备。建设内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次提升改造主要为新增一套烘干设备、一台旋风除尘装置和一套脱硝设备,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建、扩建,提升改造完成后对主体工程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均不产生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肥料制造262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4月11日,我公司受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收集相关资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导则等的要求,编制完成《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审批。2、项目概况2.1建设内容(1)项目名称: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备注:本项目名称为相应园区管委会及地方发改委要求,实际并未生产30万吨/年产品)(2)建设单位: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3)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02°30′34.899″,北纬24°42′6.885″。(4)项目性质:技术改造(5)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10万元,主要在原烘干设备出口处新增一套烘干设备,使烘干能力从94%以上提升至98.5%以上;并配套新增一台旋风除尘装置。项目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本次提升改造新增一套烘干设备和一台旋风除尘装置,其余内容均不发生改变,因此其余内容均依托原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设施继续使用。项目组成见下表2-1。表2-1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工程名主要建设内容备注类别称主体富钙/重占地面积1260m2,设有破碎筛分、造粒、干燥、依托现有,在现工程钙车间冷却筛分工序。设置1台破碎机、2台筛分机、1台有设备基础上造粒机、1台沸腾炉、2台干燥机(新增1台)、1新增1台干燥台冷却机、1台包装机。机储运工程成品库重钙/富钙仓库,占地面积2576m2。设置了三面围挡及顶棚,地面做了基础防渗。依托现有生物质燃料棚占地面积210m2。设置了三面围挡及顶棚,地面做了基础防渗。依托现有储罐硫酸储罐总容积550m3,磷酸储罐容积550m3,备用储罐容积550m3(为5个容积60m3和1个容积250m3的储罐)。储罐外侧设置了围堰,总容积550m3,并做了防渗处理。依托现有公用工程给水生产、生活用水均来自二街基地管网供给。依托现有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绿化或生产;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依托现有供电由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供电站供电。依托现有办公楼2栋,均为2层建筑,总建筑面积1094m2,砖混结构。依托现有员工宿舍2栋,均为单层建筑,总建筑面积384m2,砖混结构。依托现有食堂单层建筑,建筑面积250m2,砖混结构。依托现有卫生间1个,水冲厕。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废气富钙/重钙破碎粉尘该工段利用彩钢瓦棚进行密闭,输送皮带密闭输送。依托现有产品烘干尾气产品烘干尾气经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加碱液)+脱硝设备处理后由内径0.6m、高2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依托,在现有基础上新增1台旋风除尘设备、1套脱硝设备食堂油烟安装了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75%,为环保免检产品。依托现有废水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为64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应急池1座600m3的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及消防废水。废水暂存池2座总容积为61m3的废水暂存池,1座位于办公楼西侧(容积25m3),1座位于食堂西南侧(36m3)。固体废弃物生物质燃料残渣沸腾炉燃生物质产生的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砖厂制作空心砖或水泥厂使用。依托现有脱硫渣回用于过磷酸钙生产。除尘灰主要为除尘设施收集的灰渣,均返回生产工段综合利用。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沾油抹布噪声设备均采取了减震措施。/2.2主要设施设备本次提升改造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新增1套烘干设备、1台旋风除尘装置和1套脱硝设备,项目建设前后主要生产设备变化情况见下表2-2。表2-2项目主要设施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技术改造前技术改造后变化情况1磷矿破碎机LD5001102燃料破碎机DS-1201103皮带输送机B800181804沸腾炉1.51105矿石烘干机Φ1.5×18m1106球磨机Φ1.83×7m1107矿粉筒仓150m32208搅拌机五桨5509化成室225m222010熟化库1638m211011粉钙破碎机40022012粉钙筛分机6m11013粉钙包装机50k211014原料破碎机40022015转鼓造粒机Φ2.4×9m22016产品烘干机Φ2.2×25m12+117冷却机Φ1.5×18m11018引风机12C11019成品筛分机6m22020成品仓30m322021成品包装机/33022沸腾炉2.211023洗涤塔200m311024备用罐60m355025硫酸流量计GY21311026硫酸混酸器5m311027硫酸贮槽550m311028硫酸泵10722029备用贮槽250m311030磷酸贮槽550m311031磷酸流量计GY21311032磷酸泵10722033氟硅酸池384m311034装载机50C22035叉车3T33036含氟废气吸收室16m×7.5m×2m11037文丘里洗涤器+洗涤塔/11038重力沉降设施/23+139旋风布袋除尘器/12+140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2041湿法脱硫/23+142石墨换热器/11043脱硝设备/01+12.3产品方案(1)产品产能本次技术改造后产品方案未发生变化。表2-3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生产内容生产规模(t/a)备注1过磷酸钙20万产品2重过磷酸钙(重钙)6万产品3富过磷酸钙(富钙)4万产品4复混肥0设备未安装2.4本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1)本项目原辅料、能源用量本项目原辅料及能源消耗情况用量见表2-4。表2-4本项目原辅料使用一览表序号名称年耗量(t/a)来源技术改造前技术改造后变化情况重钙(60kt/a)(一期)1磷矿(P2O532.35%)21000210000外购2磷酸(P2O546%)45000450000外购富钙(40kt/a)(一期)1磷矿(P2O532.35%)14000140000外购2磷酸(P2O546%)21600216000外购3硫酸(98%)600060000外购能源(一期)1水t67521.2967581.29+60/2用电kw·h200000020000000/3生物质燃料t29372957+560外购备注:原项目设计时使用煤作为燃料,根据调查,建设单位已改为使用生物质燃料。(2)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本项目生物质燃料其主要成分见表2-5。表2-5生物质燃料成分表产品名称成分项目全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碳全硫生物质燃料0.7700.703-0.9920.6470..03%3.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项目满负荷生产时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每天3班,年工作330天。本项目新增1套烘干设备、1台旋风除尘装置、1套脱硝设备,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人员均由内部调配使用。4.水平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次技术改造仅新增一套烘干设备及一台旋风除尘器,其余均依托原有项目,且不新增工作人员;故本项目仅新增部分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绿化用水、道路浇洒用水、磷矿堆场洒水、初期雨水均不新增。本次技术改造生产规模不增加,故造粒用水、硫酸稀释用水、酸稀释冷却用水、氟洗涤塔循环水补充水均不增加;新增一套烘干设备和一台旋风除尘装置,仅湿法脱硫用水增加。湿法脱硫用水包括磷矿烘干沸腾炉除尘用水和产品烘干炉除尘用水。①磷矿烘干沸腾炉除尘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磷矿烘干沸腾炉产生的尾气采用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脱硝设备处理,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循环水用量100m3/d,新鲜水补充水量为10m3/d,即3300m3/a。②产品烘干炉除尘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品烘干沸腾炉产生的尾气采用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脱硝设备处理,湿法脱硫除尘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本次技术改造完成后,循环水用量180m3/d,新鲜水补充水量为18m3/d,即5940m3/a。本项目水平衡如下图2-1。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本次技术改造后,全厂水平衡如下图2-2。图2-2全厂水平衡图单位:m3/d5.项目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0万元,占总投资的70.59%;环保投资估算明细表见表2-6。表2-6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处置措施或处置设施投资估算备注(万元)废气新增1个旋风除尘器、1个湿法脱硫设备、1个脱硝设备。345新增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15合计360/治理类别隔音降噪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1.施工期工艺流程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在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增一套烘干设备和一台旋风除尘装置。主要为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噪声、扬尘。项目施工期2个月,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项目施工时间短,对外影响小,施工影响随施工活动结束而消失。造粒用水硫酸稀释用水进入工艺换热器冷却循环水池循环水池氟洗涤塔湿法脱硫循环水池生活用水隔油池化粪池道路浇洒废水暂存池磷矿堆场洒水节2.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2.1运营期工艺流程本次提升改造主要涉及重钙、富钙的工艺流程,其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见下图2-2。图2-3重钙/富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工艺流程简述:重钙/富钙共用一套造粒装置,造粒装置造粒能力10万吨/年。熟化后的重钙/富钙破碎后经皮带运输机、加料斗进入转鼓造粒机,并适当喷水增湿并在造粒机的转动下团聚成粒。潮湿的粒状重钙/富钙落入烘干机进行干燥。经过干燥后的粒状重钙/富钙离开烘干机,经斗式提升机进入冷却机,在冷却机内与空气逆流进行冷却。外售到国外的重钙/富钙含水量需降低到1.5%以下,此类产品需进行二级烘干;外售到国内的产品则只需要一级烘干。一级烘干产生的尾气与二级烘干产生的尾气分别由两台旋风除尘器收集后进入同一套“重力沉降+湿法脱硫+脱硝设备”处理装置处理。烘干工序简述:物料从进料端加入,经筒体内部,筒体内部上安装的扬料板不断将物料翻起,增加了烟气与物料的接触面积,达到干燥均匀的目的,烘干后的物料从出料口流出。冷却后的粒钙经斗式提升机送去筛分,粒径>4mm或者<1mm的颗粒则作熟化库破碎机造粒机烘干机1#烘干机2#冷却机本次技术改造范围筛分机为返料送回破碎机再破碎;粒径为1~4mm的颗粒即为粒钙成品,送至包装工序装袋出厂。此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G1)及干燥尾气(G2),破碎粉尘经重力沉降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干燥尾气经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脱硝设备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4)排放。湿法脱硫产生废水(W1)循环使用,不外排。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为:破碎筛分粉尘、干燥尾气、脱硫除尘废水、沸腾炉生物质燃料渣、产品干燥除尘渣、脱硫渣、噪声。2.2主要污染工序本次提升改造主要污染物种类、来源、排放方式等详见表2-7。表2-7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来源、排放方式等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名称排放处置方式方式有组采用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加碱烘干机SO2、NOX织液)+脱硝设备处理后由2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产品烘干沸腾炉产生的尾气采用旋风除尘+尾气处循环重力沉降+湿法脱硫+脱硝设备处理,湿法脱硫理装置SS使用除尘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设有400m3的循环水池用于产品干燥尾气处理。沸腾炉沸腾炉生物收集后外售制砖。污染因素废气颗粒物、废水固体废物质燃料渣间断尾气处理装置产品干燥除尘渣收集后返回生产。脱硫渣脱硫渣主要成分为硫酸钙,过磷酸钙主要成分为过磷酸钙、硫酸钙,自然风干后与过磷酸钙混合后作为产品出售或用于过磷酸钙生产。隔音降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备注:尾气处理装置包括2台旋风除尘器、1台重力沉降设备、1台湿法脱硫设备。噪声设备设备噪声连续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原项目概况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位于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地理坐标东经102°30′34.899″,北纬24°42′6.885″。项目总占地面积60.51亩(40340m2),总建筑面积14000m2,绿化面积为2000m2。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包括粉状过磷酸钙生产线和重钙/富钙生产线的建设,二期工程包括复合肥料生产线,验收时一期工程的2条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已经完成并投入运营阶段,二期工程厂房已建成,但未安装设备。现二期工程复合肥料生产线至今未进行设备安装,厂房作为仓库使用。生产能力为粉状过磷酸钙20万吨/年(其中1.8万吨用于生产复混肥),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粒状过磷酸钙含富钙、重钙10万吨/年。原有项目工程组成见表2-8。表2-8原有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磷矿加工工段磷矿破碎间面积400m2,设置1台磷矿破碎机;磷矿干燥磨粉车间面积480m2,设置煤破碎机、磷矿干燥机、磷矿磨粉机、矿粉仓、沸腾炉各1台。混化工段占地面积225m2,设置1个混合槽、1个200m3的混化室、1台搅拌机、1个混酸器、1台换热器、2个投料酸槽。熟化工段占地面积1638m2,主要对半成品过磷酸钙/重钙/富钙进行翻堆熟化处理,设置1台装载机。粉状过磷酸钙车间占地面积1924m2,设置1台破碎机、2台筛分机、1台包装机。富钙/重钙车间占地面积1260m2,设有破碎筛分、造粒、干燥、冷却筛分工序。设置1台破碎机、2台筛分机、1台造粒机、1台沸腾炉、1台干燥机、1台冷却机、1台包装机。复混肥车间厂房框架建设完成,未上设备,厂房现作为仓库使用。储运工程磷矿堆场占地面积800m2,位于磷矿破碎车间前。设置了三面围挡及顶棚,地面做了基础防渗。成品库粉状过磷酸钙仓库,占地面积1924m2。设置了三面围挡及顶棚,地面做了基础防渗。重钙/富钙仓库,占地面积2576m2。设置了三面围挡及顶棚,地面做了基础防渗。综合仓库,占地面积1100m2。设置了三面围挡及顶棚,地面做了基础防渗。煤棚占地面积210m2。设置了三面围挡及顶棚,地面做了基础防渗。储罐硫酸储罐总容积550m3,磷酸储罐容积550m3,备用储罐容积550m3(为5个容积60m3和1个容积250m3的储罐)。储罐外侧设置了围堰,总容积550m3,并做了防渗处理。公用工程给水生产、生活用水均来自二街基地管网供给。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绿化或生产;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供电由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供电站供电。办公楼2栋,均为2层建筑,总建筑面积1094m2,砖混结构。员工宿舍2栋,均为单层建筑,总建筑面积384m2,砖混结构。食堂单层建筑,建筑面积250m2,砖混结构。卫生间1个,水冲厕。环保工程废气磷矿堆场扬尘设置三面围挡及顶棚,地面基础防渗,洒水降尘。磷矿破碎粉尘该工段设置独立密闭的房间,输送皮带设置了廊道。过磷酸钙破碎粉尘该工段利用彩钢瓦棚进行密闭,输送皮带密闭输送。富钙/重钙破碎粉尘该工段利用彩钢瓦棚进行密闭,输送皮带密闭输送。磷矿干燥尾气干燥尾气经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加碱液)+脱硝设备处理后由内径0.5m、高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磷矿粉磨粉尘球磨机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内径0.2m、高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氟洗涤塔含氟废气含氟废气经氟吸收室+文丘里洗涤器+喷淋洗涤塔逆流洗涤处理后由内径0.6m、高3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产品烘干尾气产品烘干尾气经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加碱液)+脱硝设备处理后由内径0.6m、高2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粉钙包装粉尘项目采用了彩钢瓦密闭包装设备,包装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内径0.2m、高15m的排气筒DA005排放。食堂油烟安装了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75%,为环保免检产品。废水隔油池1座0.5m3的隔油池,用于预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2座总容积为5.5m3的化粪池,1座位于办公区西侧(容积3m3),1座位于位于生活区(容积2.5m3),用于预处理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大于64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应急池1座600m3的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及消防废水。废水暂存池2座总容积为61m3的废水暂存池,1座位于办公楼西侧(容积25m3),1座位于食堂西南侧(36m3)。固体废弃物煤渣沸腾炉燃煤产生的煤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砖厂制作空心砖或水泥厂使用。脱硫渣回用于过磷酸钙生产。脱氟渣回用于过磷酸钙生产。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的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委托园区的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渣主要为氟吸收装置循坏水池中沉淀的硅胶(SiO2),作为副产品外售云南云天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氟硅酸作为副产品外售云南云天化氟化学有限公司。除尘灰主要为除尘设施收集的灰渣,均返回生产工段综合利用。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噪声设备均采取了减震措施。绿化2000m22.原有项目原辅料及能源消耗原有项目原辅料及能源消耗情况用量见表2-9。表2-9原有项目原辅料使用一览表序号名称年耗量(t/a)来源过磷酸钙(200kt/a)(一期)1磷矿(P2O532.35%)134000外购2硫酸(98%)66000外购重钙(60kt/a)(一期)1磷矿(P2O532.35%)21000外购2磷酸(P2O546%)45000外购富钙(40kt/a)(一期)1磷矿(P2O532.35%)14000外购2磷酸(P2O546%)21600外购3硫酸(98%)6000外购能源(一期)1水t67521.29/2用电kw·h2000000/3煤t1850外购3.原有项目主要设备设施表2-10原有项目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1磷矿破碎机LD50012煤破碎机DS-12013皮带输送机B800184沸腾炉1.515矿石烘干机Φ1.5×18m16球磨机Φ1.83×7m17矿粉筒仓150m328搅拌机五桨59化成室225m2210熟化库1638m2111粉钙破碎机400212粉钙筛分机6m113粉钙包装机50k2114原料破碎机400215转鼓造粒机Φ2.4×9m216产品烘干机Φ2.2×25m117冷却机Φ1.5×18m118引风机12C119成品筛分机6m220成品仓30m3221成品包装机/322沸腾炉2.2123洗涤塔200m3124备用罐60m3525硫酸流量计GY213126硫酸混酸器5m3127硫酸贮槽550m3128硫酸泵107229备用贮槽250m3130磷酸贮槽550m3131磷酸流量计GY213132磷酸泵107233氟硅酸池384m3134装载机50C235叉车3T336含氟废气吸收室16m×7.5m×2m137文丘里洗涤器+洗涤塔/138重力沉降设施/239旋风布袋除尘器/140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41湿法脱硫/242石墨换热器/1序号生产内容生产规模(t/a)备注1过磷酸钙20万产品2重过磷酸钙(重钙)6万产品3富过磷酸钙(富钙)4万产品4复混肥0设备未安装序号时间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备注12017年5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3月29日取得原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批复:昆环保复[2018]31号22019年5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绿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于同年5月29日取得了验收组出具的《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30115-2021-161-M42022年8月19日排污许可证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完成了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有效期2022年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11日。许可证编号:915301227604189363001V52022年10环境影响后评价报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编制了《昆明/4.原有项目产品方案表2-11产品方案一览表5.原有项目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满符合生产时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每天3班,年工作330天。工作人员80人。6.原有项目环保手续表2-12原有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一览表月告书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矿石堆场的磷矿经皮带机送至烘干机对磷矿粉进行烘干,将磷矿水分从6%降至2%,热源采用沸腾炉提供,烘干采用直接烘干。烘干后的磷矿粉皮带机运送至磷矿球磨下料斗,进入球磨机进一步磨粉,将磷矿粉研磨到一定粒径时,通过密闭斗提机运至矿粉成品仓备用。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磷矿破碎粉尘、球磨机磨矿粉尘、皮带输送粉尘、磷矿烘干废气及机械设备噪声。其中磨矿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磷矿烘干废气通过旋风除尘+湿法脱硫除过磷酸钙、重过磷酸钙、富过磷酸钙其工艺原理、生产过程、有效成份相同,区别在于过磷酸钙用硫酸与磷矿进行反应,重过磷酸钙用磷酸与磷矿进行反应,富过磷酸钙用将磷酸与硫酸按一定比例混合后与磷矿进行反应,故三种产品共用混化、熟化装置,根据订单分阶段生产,三种产品互不同时生产。混化、熟化工段包括过磷酸钙、重过磷酸钙、富过磷酸钙三种产品,反应2Ca5F(PO4)3+7H2SO4+3H2O=3Ca(H2PO4)2•H2O+7CaSO4+2HF↑7.原有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1)原有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1)矿石加工工序尘处理后排放。GI烟气G废水GS图2-4矿石加工工艺及产污节点2)混化、熟化①反应方程式方程式分别如下:过磷酸钙反应方程式:重过磷酸钙反应方程式:Ca5F(PO4)3+7H3PO4+5H2O=5Ca(H2PO4)2•H2O+HF↑富过磷酸钙反应方程式:2Ca5F(PO4)3+7H2SO4+3H2O→3Ca(H2PO4)2•H2O+7CaSO4+2HF↑Ca5F(PO4)3+7H3PO4→5Ca(H2PO4)2+HF↑②工艺流程简述:A.配酸工序a.生产过磷酸钙时浓硫酸稀释工序浓硫酸储罐的98%H2SO4通过浓硫酸泵进入浓硫酸给料槽,来自厂区高位水池的工艺水通过给料泵进入工艺水给料槽内。98%浓硫酸经计量后进入混酸器内,与此同时工艺水经计量后进入混酸器中,工艺水与浓硫酸混合并将硫酸稀释至含H2SO465%~70%稀硫酸。出混酸器的稀硫酸温度约150~160℃,经石墨换热器换热后冷却至约80℃,靠位差流入反应槽内。配酸装置均为密闭式,无硫酸雾外逸。b.生产富过磷酸钙配酸工序浓硫酸储罐的98%H2SO4通过浓硫酸泵进入浓硫酸给料槽,浓度为46%的浓磷酸通过磷酸泵进入浓磷酸给料槽。98%浓硫酸经计量后进入混酸器内,与此同时46%的浓磷酸经计量后进入混酸器中,与浓硫酸混合并且稀释。出混酸器的稀硫酸温度约150~160℃,经石墨换热器换热后冷却至约80℃,靠位差流入反应槽。c.将外购的浓度为46%的浓磷酸通过流量计直接加入反应槽,不需要配酸。B.混化来自矿粉仓的矿粉经矿粉螺旋运输机运至矿粉贮斗,再经给料机按照一定的给料量送入反应槽,配酸工序配置的酸经计量后流入混合器内。在反应槽内经充分混合反应后制得的料浆靠位差流入回转化成室内,料浆于化成室内经约60min反应后固化为固态物料,反应槽温度约120℃,压力为常压。固化物料经化成室内的切削器切削为块粒状物料后送至熟化库。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反应生成的含氟废气,经抽风机收集后进入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混化室间歇生产,每天生产12h。C.熟化工段自混化工段送入熟化库内的过磷酸钙/重钙/富钙于库内经桥式抓斗起重机不断翻堆熟化,进一步完成酸矿反应后,即得到过磷酸钙/重钙/富钙半成品,此过程污染物主要为熟化过程产生的含氟废气,为无组织排放。D.含氟废气吸收工段混化反应后生成氟化氢气体,氟化氢直接与磷矿中的二氧化硅反应生成氟硅酸和水,其反应方程式如下:6HF+SiO2=H2SiF6+2H2O生成的氟硅酸同时由于磷矿中的二氧化硅反应,生成四氟化硅和水,其反应方程式如下:2H2SiF6+SiO2=3SiF4↑+2H2O其反应产生的含氟气体,经氟吸收塔洗涤处理后经过排气筒排入大气,在洗涤塔中四氟化硅气体和水反应生成氟硅酸,其反应方程式如下:3SiF4+(n+2)H2O=2H2SiF6+SiO2·nH2O↓自混化室排出的含氟废气经管道依次进入吸收室、文丘里洗涤器、洗涤塔中。用水逆流吸收净化后,再经气液分离器分离后,液体自流入洗涤器底部,洗涤液中氟硅酸浓度达到一定浓度后外售云南宁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气体通过尾气风机抽吸,再经35m尾气排气筒放空。图2-5粉状过磷酸钙混化、熟化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图2-6重过磷酸钙混化、熟化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水氟硅酸溶液S4G4氟硅酸氟硅酸GS水氟硅酸溶液S4浓磷酸G4氟硅酸氟硅酸u图2-7富过磷酸钙混化、熟化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3)过磷酸钙生产粉状过磷酸钙半成品被送往成品工段进一步破碎、筛分处理后制成袋装粉钙出售。此过程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筛分及包装产生的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图2-8过磷酸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4)重钙/富钙生产重钙/富钙共用一套造粒装置,造粒装置造粒能力10万吨/年。熟化后的重钙/富钙破碎后经皮带运输机、加料斗进入转鼓造粒机,并适当喷水增湿并在造粒机的转动下团聚成粒。潮湿的粒状重钙/富钙落入烘干机进行干燥。经过干燥后的粒状重钙/富钙离开烘干机,经斗式提升机进入冷却机,在冷却机内与空气逆流进行冷却。冷却后的粒钙经斗式提升机送去筛分,粒径>4mm或者<1mm的颗粒则作为返料送回破碎机再破碎;粒径为1~4mm的颗粒即为粒钙成品,送至包装工序装袋出厂。此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及干燥尾气,破碎粉尘经重力沉降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干燥尾气经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脱硝设备处理后排放。水氟硅酸溶液S4L氟硅酸氟硅酸GS图2-9重钙/富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2)原有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1)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磷矿石球磨粉尘、1#燃煤沸腾炉磷矿干燥废气、2#燃煤沸腾炉粒钙干燥废气、混合、化成和熟化工序含氟废气、肥料破碎及冷却粉尘、肥料筛分及包装粉尘、食堂油烟。A.磷矿堆场粉尘(G1)厂区磷矿石在装卸和堆存的过程中会产生磷矿粉尘,磷矿石堆场设棚,堆棚内部设置移动式喷淋洒水软管,由专人负责定时洒水降尘,属于无组织排放。根据《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项目厂界颗粒物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厂界达标。B.磷矿干燥废气(G2)磷矿采用1#燃煤沸腾炉烟气进行干燥,干燥后的尾气主要含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采用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湿法脱硫(投加碱液)+脱硝设备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根据《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磷矿烘干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C.磷矿粉磨粉尘(G3)磷矿粉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粉尘,该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根据《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困不合格烟气G物废水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磷矿粉磨粉尘中的烟尘的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D.混化废气(G4)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干磷矿粉和硫酸/磷酸酸在混合、化成过程中会有一定的含氟废气逸出,含氟废气采用吸收室+文丘里洗涤器+喷淋洗涤塔逆流洗涤,并在各处理设施后设置除沫器,处理后通过直径0.6m,高35m的排气筒排放(DA003)。根据《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混化废气中的氟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E.熟化废气(G5)过磷酸钙生产过程中熟化工段有少量的氟逸出,此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氟化物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厂界达标。F.过磷酸钙破碎筛分粉尘(G6)项目过磷酸钙包装前使用粉碎机对产品进行粉碎,粉碎过程中产生粉尘。由于物料含水率较高,物料之间粘性较大,粉尘扩散能力较弱。破碎筛分设备设置独立房间,房间进行封闭,进出料口设置布帘,使生产粉尘封闭在房间内,经自然沉降后,由人工定期清扫;皮带输送机设置封闭廊道,整个输送系统封闭。G.包装粉尘(G7)普通过磷酸钙产品经破碎筛分后,经皮带输送机输送进入全自动灌装设备进行灌装,产品粉料粒径为1.0mm的粉粒,灌装过程中将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包装设备设置独立房间,房间进行封闭,进出料口设置布帘,设置集气罩进行粉尘收集,再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5)外排;皮带输送机设置封闭廊道,整个输送系统封闭。根据《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生产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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