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涟钢冷轧高端家电板建设工程建设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涟钢冷轧高端家电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项目名称: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涟钢冷轧高端家电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娄底市娄星区
二、公示内容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2024年12月
2、建设项目环境公示时间:2025年06月05日-2025年7月03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曾
联系电话:18216450029
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涟钢冷轧高端家电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行验收意见.pdf
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涟钢冷轧高端家电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行验收意见编制单位: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06月05日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涟钢冷轧高端家电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行验收意见2025年06月05日,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3位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及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情况介绍。根据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第9号公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56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773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目建设主厂房1座(包括连续热镀锌机组1条、半自动包装机组1条)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等,燃气、保护气体、压缩空气、脱盐水供应、供电、给水、污水处理等均依托涟钢厂区已有工程。项目设计产能50万吨/年,全部为热镀锌产品,产品主要面向中高档家电用板。(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4年3月特种新材料公司委托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涟钢冷轧高端家电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娄环审〔2024〕22号。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建设完成,2024年12月开始投入试生产。2025年5月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变更。(3)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056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0万元,所占比例为1.22%。(4)验收范围依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对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涟钢冷轧高端家电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2-二、工程变动情况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月29日出台的《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根据现场调查及与建设单位确认,项目变动情况如表3.6-1。表2-1环办环评〔2018〕6号与实际建设变动情况对照分析环办环评〔2018〕6号实际建设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1.烧结、炼铁、炼钢工序生产能力增加10%及以上;球团、轧钢工序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本项目轧钢生产能力未增加。否2.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平面布置未调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无变化且没有增加环境敏感目标否3.生产工艺流程、参数变化或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4.厂内大宗物料转运、装卸或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物料转运、装卸或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否5.装煤方式、煤气净化工艺或厂内综合利用方式、熄焦工艺、化学产品生产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未增加污染物否5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废水、废气处理工艺未发生变化否6.烧结机头废气、烧结机尾废气、球团焙烧废气、高炉矿槽废气、高炉出铁场废气、转炉二次烟气、电炉烟气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废气排放口高度符合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否7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依托冷轧废水排放口,未新增排放口否8.其他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增大的环保措施变化。环境风险未发生变化否综上所述,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涟钢冷轧高端家电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范畴。三、工程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四、环境影响调查结果(一)废水监测结论-3-验收监测期间,W1冷轧废水总排口中pH值的监测值在6~9之间,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新建企业直接排放钢铁联合企业标准;其他指标的监测浓度均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新建企业直接排放钢铁联合企业标准。(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房四周处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监测浓度值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标准限值要求,可满足本项目验收需求。(三)有组织废气监测期间结论验收监测期间,Q1退火炉烟气排放口符合监测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对Q1退火炉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Q1退火炉烟气排放口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监测浓度值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Q2钝化后烘干工序燃烧烟气排放口符合检测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对Q2钝化后烘干工序燃烧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Q2钝化后烘干工序燃烧烟气排放口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监测浓度值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Q3光整雾气处理设施进口不符合监测要求,验收监测期间未对Q3光整雾气处理设施进口进行监测,Q4光整雾气处理设施出口的有组织废气油雾监测浓度值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标准限值要求。Q5脱脂碱雾废气处理设施进口不符合监测要求,验收监测期间未对Q5脱脂碱雾废气处理设施进口进行监测,Q6脱脂碱雾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有组织废气碱雾监测浓度值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标准限值要求。(四)厂界噪声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Z2南厂界外1m处、Z3西厂界外1m处、Z4北厂界外1m处的昼间厂界噪声的监测值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4-(五)固体废物调查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的固废主要有带钢切头、切边、剪切等工序产生的边角料、镀锌锌锅产生的锌渣、质检不合格产品、废催化剂、退火炉维修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废轧辊和设备定期维护更换下来的废矿物油及废油桶油、废包装桶、废吸附剂、污水站酸碱污泥。切头、切边边角料、质检不合格产品等返回涟钢炼钢,锌渣、废轧辊等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耐火材料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废包装桶委托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废矿物油委托长沙铭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桶送至涟钢转炉进行处理,污水站酸碱污泥依托冷轧厂污泥暂存间,废吸附剂验收期间暂未产生。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为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已综合利用处置。五、验收结论湖南华菱涟钢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涟钢冷轧高端家电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9种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验收组认为项目已具备正式运营的条件,同意环保竣工验收。六、后续要求(1)加强厂区高噪声设备维护管理,减少项目运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2)定期对污染控制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污染控制设施正常运行,并依法依规定期监测。(3)严格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完善环保标识标牌,定期巡检,一旦受损,及时更换。(4)在生产过程中,配备环境管理手册,严禁环保设施故障情况下生产。-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