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案随机选任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名册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5)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南和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随机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5-06-06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南和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随机选任管理人公告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湖南和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开选任管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被列入湖南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一、二级管理人申报的,需在长沙地区有常驻办事机构;三级管理人申报的,需住所地位于长沙地区。需提供证明申报机构至今仍在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材料。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内(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以律师协会或破产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3.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办理该案的团队负责人和主办人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作为管理人或成员已办结3件以上破产清算案件。全部团队成员需已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审核。
4.截止公报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在法院不超过5件在办破产案件(管理人提供在办案件清单并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办理案件的全部成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管理人成员应熟悉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反映。
6.申报机构自愿接受本院监督管理和考核检查。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270826664@qq.com,邮件以“申报案件包内首个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邮件正文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案件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环节,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并从剩余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如自愿申报且符合公告条件的入册管理人不足三家时,本院将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轮候名单中按顺序补足三家符合条件的候选管理人,再行随机摇号确定管理人。
联系人:审判管理办公室:0731-89602173
民事审判二庭:0731-84816505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2025年6月6日
附件一
申报材料清单
1.《选任管理人申请书》(详见附件二,加盖机构公章后提交扫描件)。
2.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主要包括:(1)现已被列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2)本年度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3)2020年1月1日以来申报机构作为管理人办结的破产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的佐证材料(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结案裁定书,其余材料无需提供);(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的声明;(5)申报机构同意遵守本院管理人考核制度、管理人报酬相关制度等工作规范的承诺。
3.申报机构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表格及佐证材料,表格中列明:(1)团队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2)明确负责人、主办人及联系人,主办人不得为实习律师;(3)分别列明各成员已经结案和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对于正在办理的案件列明承办法院和办理进度。佐证材料包括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审核通过的网站截图(将委派至办理本案的成员框选标注)、团队成员执业证复印件、参与破产案件的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结案裁定等。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破产清算工作方案。
附件二
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申报机构名称)已收到贵院选任管理人公告。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贵院选任公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案件名称) 案件管理人的选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强制清算案随机选任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名册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