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变扩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权限内建设项目(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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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建设项目(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权限内建设项目(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3-14 10:4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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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3648581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花园路171号伊春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153000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1
伊春锦山220千伏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
伊春市乌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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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晟际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伊春锦山220千伏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位于伊春市乌翠区,开关站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现正处于现场施工阶段,预计2025年5月竣工带电。现有工程站内无主变,220千伏现有(规划)出线6回,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内容为扩建220千伏锦山开关站1座,主变1台,容量120MVA。扩建220千伏锦山开关站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该项目总投资37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占其总投资的1.4%。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布局约束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适合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从环境角度讲,本工程建设可行。项目实施后可满足国家环保相关法规标准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
(一)施工期间管理 1.该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物料运输和使用、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扬尘等。应加强材料转运、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对于易起尘的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道路应定时洒水,保持湿润,避免或减少产生扬尘。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 2.该项目施工废水包括少量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水,在施工场地附近拟采取措施为设沉淀池,将建筑结构养护废水收集后,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化粪池,要定期清掏。 3.该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地点,设置围挡并进行遮盖,不得随意堆弃,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处理。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间管理 1.该项目运营期本项目开关站建成后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限值要求。 2.该项目扩建后变电站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及本期工程投运后应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该项目运营期原开关站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要定期清掏。 4.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蓄电池组需定期巡视和维护,经专业人员试验后判定需更换的废铅酸蓄电池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进行回收处理。主变压器在事故或检修状态下产生的废油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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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变扩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