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9日对已批准江苏凤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同福大健康食品及三产融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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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9日对已批准江苏凤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同福大健康食品及三产融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doc
徐丰环项表〔2025〕33号(凤福健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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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9日对已批准江苏凤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同福大健康食品及三产融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江苏凤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同福大健康食品及三产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作出批准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6月9日联系电话:0516-89222846传真:0516-89218110邮箱:fxhbjzhk@163.com通讯地址:丰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221700)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序号33文件名称江苏凤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同福大健康食品及三产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徐丰环项表〔2025〕33号批复时间2025年6月9日批复全文见附件徐丰环项表〔2025〕33号关于江苏凤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同福大健康食品及三产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苏凤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你公司上报的《江苏凤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同福大健康食品及三产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依据丰政务办备〔2025〕21号,本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在丰县范楼镇丰徐公路南侧、汪洼村东建设同福大健康食品及三产融合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营养烘焙食品800万箱、健康营养餐4000万份的建设规模。主要原辅材料(外购):面粉、鸡蛋、蔬菜类、肉类、干货类、调味料、大米、食用油、R448A制冷剂、氮气等。主要生产设备:蔬菜加工设备(连续式洗菜机、大型智能叶菜切菜机、大型高速切丝机等)、肉制品加工设备(法国斩拌机、大型切肉丁机、锯骨机等)、鸡蛋加工设备(蛋液过滤机、全自动磕蛋机设备等)、蒸、煮、炒加工设备(可倾燃气炒锅、可倾燃气汤锅、蒸汽夹层锅等)、米饭加工设备(自动米饭生产线、数字金属检测机、米饭分装机等)、馒头加工设备(全自动压面机、全自动摆正理料机、和面机等)、面点烘焙加工设备(和面机、开酥机、蒸汽旋转炉、吐司切片机等)、清洗消毒设备等。健康营养餐生产工艺:清洗、分割切菜、煎制炒菜、蒸煮/蒸制、配菜、检测包装等;营养烘焙产品生产工艺:投料、搅拌和面、成型、醒发、烘焙、冷却、检验包装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二、《报告表》可作为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与本批复不一致之处,以本批复为准。三、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应着重落实以下工作:(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二)运营期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水、蒸汽发生器排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蔬菜清洗废水、肉类清洗废水、蛋类清洗废水、大米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与锅炉排水、蒸汽发生器排水和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接管至丰县范楼镇牛蒡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三级标准,同时满足丰县范楼镇牛蒡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油烟废气及污水处理设施恶臭等。①1号、2号车间面粉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各自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②蒸汽发生器及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各自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DA003、DA004、DA005)排放。③油烟废气经油烟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通道排放。④污水处理站设施产生少量恶臭,通过采取加盖密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方式进行去除。本项目运营期投料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要求;蒸汽发生器和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要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要求。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到的颗粒物、恶臭气体等,通过加强管理、增加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车间密闭、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营期间车间污染源密闭情况及各车间的送排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措施,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严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属危险废物的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5.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7.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防护距离设置为1#车间和面间套房、2#车间和面间、上粉间套房和污水处理站外50米范围。本项目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8.你公司应按照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徐安发〔2020〕1号)文件要求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及污染治理设施的安全生产评估工作,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施工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并依法进行安全设计和验收。同时加强施工期及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334t、SO2≤0.223t、NOX≤0.339t。废水(接管量/外排量):废水总量≤25732.76/25732.76t,其中COD≤3.9/1.287t、BOD5≤1.666/0.257t、NH3-N≤0.323/0.129t、TP≤0.042/0.013t、TN≤0.697/0.386t。五、《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负责。六、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及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验收报告经公示后,须报我局并接受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徐州市生态环境局(01)2025年6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