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城东新城单元SC080201-5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 城东新城单元SC080201-5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杭州钱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5-06-10 17:26 至 2025-07-10 17:26 行政区划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地块面积(m
2) 28196.00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体育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皋塘社区 经度 120.201138 纬度 30.283573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5-02-01 至 2025-05-31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杭州钱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郭侃 单位联系电话 18171510946 样品检测单位 浙江和一径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土壤是否超标 否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无 地下水是否超标 否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无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郭侃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8171510946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杭州市钱江新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王锴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5139328972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2号 报告主要结论
城东新城单元SC080201-53地块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皋塘社区,东至规划绿地、南至规划闸皋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绿地、总用地面积约28196m2,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现状为空地。根据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地块内历史上涉及农居、农田、农具房、老年活动中心、杭州电冰箱厂(后改为杭州西泠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创意设计中心)、杭州信安纸品厂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1022024XS0062489号),城东新城单元SC080201-53地块规划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Rcs/A)、体育用地(A4),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居住用地(07)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评价标准土壤污染项目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银、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参考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甲醛参考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6-C9)、二氯二氟甲烷、顺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计算其风险控制值(使用推荐参数,保守性原则考虑所有暴露途径)。地下水污染物项目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限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甲醛参考《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以上标准中都没有的指标挥发性石油烃(C6-C9)、顺酐、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氯甲烷若检出,则进行风险分析。检测分析结果本地块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7个地块内采样点位和1个地块外对照点采样点位),采集并送检了43个土壤样品(35个地块内土壤样品、4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和4个平行样);布设了4个地下水采样点位(3个地块内采样点位和1个地块外对照点采样点位,其中W1建组井,建井深度分别为6m和20m),采集并送检了6个水质样品(4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1个对照点地下水样品和1个平行样)。本次调查土壤检测项目共计60项,包括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pH值、锌、银、锑、总铬、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二氯二氟甲烷(仅土壤)、氟化物、甲醛、顺酐。土壤样品64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7项,分别为pH值、镍、铜、镉、铅、汞、砷、锌、银、锑、总铬、总氟化物、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甲醛、顺酐。检出指标中pH值范围在7.46~8.98之间,总铬、锌、总氟化物检出值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银检出值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甲醛检出值低于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6-C9)、顺酐检出值低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计算的第一类用地情况下土壤风险控制值(使用推荐参数,并从保守性原则出发考虑所有暴露途径);其余检出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共计81项,包括45项基本项、地下水常规指标25项(除45项重复项外)、总铬、银、锑、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醛、顺酐。地下水样品81项检测项目中,检出37项,分别为pH值、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碘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硫化物、硫酸盐、氟化物、铁、铝、锰、钠、镍、铜、锌、铅、镉、汞、砷、硒、总铬、锑、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甲醛、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顺酐。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指标除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浊度、氨氮、总铬、甲醛、顺酐、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其中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浊度和氨氮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等相关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在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无需开展地下水健康风险分析;总铬指标无评价标准且无相关风险计算参数,从严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六价铬IV类标准限值,检测值满足标准要求;甲醛、顺酐、邻苯二甲酸二甲酯有检出,经风险评估不会对人体产生健康风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结论综上所述,城东新城单元SC080201-53地块可作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体育用地(07居住用地/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使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地图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