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材料生产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

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有关单位及专家已召开“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綦江桥河工业园金福路3支路   验收范围: 项目整体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4日(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汪    19923146910

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docx

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2025年6月建设单位(盖章):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电话:15310275547传真:/邮编:401420地址:重庆綦江桥河工业园金福路3支路3号目录1验收项目建设及环保手续履行概况11.1项目基本情况11.2项目建设过程回顾11.3验收工作由来12验收依据32.1编制依据32.2验收报告编制的工作目标42.3验收工作程序53工程建设情况6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63.2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63.3项目组成83.4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103.5主要生产设备113.6水源及水平衡113.7生产工艺123.8项目变动情况144环境保护设施144.1废水及污染治理设施164.2废气及污染治理设施164.3噪声及污染治理设施214.4固体废物及污染治理设施214.5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23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审批决定26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26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66验收执行标准276.1验收执行标准276.2环境质量验收标准286.3总量控制287验收监测内容307.1废水307.2废气307.3噪声30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328.1监测分析方法328.2监测仪器328.3人员资质348.4废水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48.5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48.6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49验收监测结果359.1生产工况359.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359.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419.4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4110验收监测结论4310.1验收项目概况4310.2环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4410.3污染物总量达标情况4510.4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4510.5综合结论45验收项目建设及环保手续履行概况项目基本情况“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位于重庆綦江桥河工业园金福路3支路,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单位: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环评于2024年8月编制完成,于2024年08月24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文件号:渝(綦)环准[2024]044号。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重庆綦江桥河工业园金福路3支路,租用泰燃炉料公司已建的生产厂房部分进行建设,建筑面积2300m2,拟设置自动发泡系统、搅拌系统、液压成型机、自动切割平台系统和打磨机等生产设备,主要进行发泡、搅拌、成型切割及打磨等生产工序,建成后达到年产石墨烯匀质板2.0万m3的生产规模。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项目位于重庆綦江桥河工业园金福路3支路,租用泰燃炉料公司已建的生产厂房部分进行建设,建筑面积2300m2,拟设置自动发泡系统、搅拌系统、液压成型机、自动切割平台系统和打磨机等生产设备,主要进行发泡、搅拌、成型、切割及打磨等生产工序,年产石墨烯匀质板2.0万m3的生产规模。项目劳动定员10人,2班制,每班8h,300d/a。本项目实际投资14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75%。项目建设过程回顾2024年8月,重庆壹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8月22日,綦江区生态环境局以“渝(綦)环准[2024]044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项目建设。2025年1月,项目开工建设,2025年4月,项目建成进行调试。2025年4月3日,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00110MADJKMRJ4K001U)。2025年4月,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5年4月27日~28日,重庆米舟联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开展了验收监测,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25YS0010)。验收工作由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渝环[2018]57号)等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成立验收项目小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并收集了验收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要求,完成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本次验收对象为“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本次验收范围按实际建设内容和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进行整体验收。本次验收阶段委托重庆米舟联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28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出具了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25YS0010)。验收依据编制依据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5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1)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修改);(3)环办〔2015〕11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2015年12月30日);(4)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7)《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0)《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地方性法规和文件(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修正);(2)《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023〕363号);(3)《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4)《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6)《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环发〔2015〕429号);(7)《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8)《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标识设置及危险废物包装暂行规定的通知》(渝环发〔2012〕88号);(9)《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渝环[2013]17号);(10)《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渝环[2013]75号);(11)《重庆市綦江河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年7月29日);(12)渝府令[2013]272号《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2013年6月8日);(13)渝环[2017]249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2017年12月25日)。验收技术规范(1)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5日);(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项目资料及批复文件(1)《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庆壹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8月);(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綦)环准〔2024〕044号,2024年8月22日);(3)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25YS0010)。验收报告编制的工作目标通过对建设项目外排污染物达标考核、污染治理设施指标考核、必要的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的监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检查,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及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验收工作程序本次验收工作程序见下图。成立验收工作组报告审查召开验收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提出验收意见合格形成验收报告公开验收报告整理验收资料,建立一套完整档图2.1验收工作程序工程建设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本次验收监测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见下表。表3.1-1验收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建设单位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重庆綦江桥河工业园金福路3支路联系人王绍彬联系电话15310275547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环评审批部门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文号渝(綦)环准〔2024〕044号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间2024年8月22日环评编制单位重庆壹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理单位/开工建设时间2025年1月投入试生产时间2025年4月申请排污许可时间2025年4月3日现场验收监测时间2025年4月27日~28日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环评设计生产能力年产石墨烯匀质板2.0万m3实际生产能力年产石墨烯匀质板2.0万m3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比例1.75%实际投资14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比例1.75%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重庆綦江桥河工业园金福路3支路,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9′44.352″、北纬28°57′43.054″,项目地理位置见下图,项目地理位置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綦江区”三线一单“图集綦江区行政区划图N106东10640东1:3,000,00016隆盛镇三角镇龙街道永城镇-hh郭扶镇2养山镇打通镇四川尖图例.区县石城-乡镇8区县界着h乡镇界河流水系贵州省106东106°450东制图单位:綦江区生态环境局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图日期:2019年11月01图3.1项目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本项目租用厂房为矩形,总体布局上分为生产区、车间管理区、成品区。厂房内地面平坦,无高差。从西向东依次分布发泡机、料仓、搅拌系统、液压机、脱模机及自动切割平台等,废气产生区域分布较集中。厂房中部为生产区,生产流程自东逆时针呈“冂”形运行。生产区西侧为原料堆放区,生产车间外为危废贮存点、成品堆放区、蒸汽发生器。生产线物料运输流畅,能满足生产人员需求;总体布局上将生产、储存区独立设置,避免相互干扰。项目生产车间布局紧凑,合理分区,构成完整的流水生产线,避免了工序之间相互干扰,同时保证物流畅通。危废贮存间与环评批复建设内容发生位置和面积变动,其他项目平面布置与环评及批复一致。N5m成品堆放区蒸汽发生器车间打磨机管理自动切割平台办公室油料暂存区EPS料仓脱模机自动搅拌系统水泥料仓图例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一般固废智存间原料堆放区发泡机成型模箱堆放区液压机图3.2项目车间总平面布置图验收项目敏感点及外环境关系根据调查,本项目位于重庆綦江桥河工业园金福路3支路,项目所在地附近无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分布,本场地内无珍稀动植物。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自然保护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不需设置防护距离,厂区距离最近的居民点约350m,与环评及批复一致。项目组成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及资料调研,项目建设内容详见表3.3-1。表3.3-1项目建设内容对照一览表类别项目名称环评阶段功能与规模实际建设功能与规模变化情况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2000m2,拟设置自动发泡系统、搅拌系统、液压成型机、自动切割平台系统和打磨机等生产设备,主要进行发泡、搅拌、成型、切割及打磨等生产工序建筑面积约2000m2,拟设置自动发泡系统、搅拌系统、液压成型机、自动切割平台系统和打磨机等生产设备,主要进行发泡、搅拌、成型、切割及打磨等生产工序无辅助工程车间管理办公室位于车间内东侧,主要作为车间管理、员工休息室等位于车间内东侧,主要作为车间管理、员工休息室等无办公区租赁泰燃炉料公司办公区,主要为行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租赁泰燃炉料公司办公区,主要为行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无储运工程原料暂存区1处,位于生产车间内西侧,共设置2个储料仓(15t/个),建筑面积约100m²,用于暂存外购的原料(可发性聚苯乙烯)1处,位于生产车间内西侧,共设置2个储料仓(15t/个),建筑面积约100m²,用于暂存外购的原料(可发性聚苯乙烯)无1处,位于生产车间外西南侧,共设置2个水泥料仓(60t/个),建筑面积约50m2,用于暂存外购的原料(水泥粉)1处,位于生产车间外西南侧,共设置2个水泥料仓(60t/个),建筑面积约50m2,用于暂存外购的原料(水泥粉)油料暂存区位于检修间内独立的区域,用于暂存外购的润滑油、醇基燃料位于检修间内独立的区域,用于暂存外购的润滑油、醇基燃料无公用工程给水依托园区市政给水管网依托园区市政给水管网无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接入市政管网。员工生活污水依托泰燃炉料公司现有的生化池(处理规模约50m3/d)处理达三级标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桥河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达一级B标后,外排綦江河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接入市政管网。员工生活污水依托泰燃炉料公司现有的生化池(处理规模约50m3/d)处理达三级标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桥河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达一级B标后,外排綦江河无供电依托园区市政电网依托园区市政电网无供热生产(发泡工序)所需的热源来自1t/h醇基燃料蒸汽发生器供热生产(发泡工序)所需的热源来自1t/h醇基燃料蒸汽发生器供热无环保工程废气醇基燃料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醇基燃料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无发泡废气经1套“气液分离器+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发泡废气经1套“气液分离器+过滤棉+活性炭+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无水泥料仓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料仓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搅拌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搅拌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切割、打磨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切割、打磨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无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泰燃炉料公司现有的生化池(处理规模约50m3/d)处理达三级标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桥河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达一级B标后,外排綦江河员工生活污水依托泰燃炉料公司现有的生化池(处理规模约50m3/d)处理达三级标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桥河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达一级B标后,外排綦江河无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新建1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生产车间内东南侧,面积约10m2,一般固废由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卖给其他企业回收综合利用新建1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生产车间内东南侧,面积约10m2,一般固废由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卖给其他企业回收综合利用无危险废物新建1处危废贮存点,位于生产车间内东南侧,面积约10m2,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公司转运、处置新建1处危废贮存点,位于生产车间外西南侧,面积约10m2,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公司转运、处置位置变动至西南侧,面积变更为6m2生活垃圾生产车间、生活区及办公区设置垃圾桶,每天由工人转运至厂区垃圾集中收集点,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生产车间、生活区及办公区设置垃圾桶,每天由工人转运至厂区垃圾集中收集点,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无风险防范油料暂存区位于生产车间内东侧,地面做硬化、防渗等处理,且设置托盘,用于存放机油。根据暂存化学品理化性质配备吸油毛毡、沙子、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应急物资位于生产车间内东侧,地面做硬化、防渗等处理,且设置托盘,用于存放机油。根据暂存化学品理化性质配备吸油毛毡、沙子、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应急物资无危废贮存点危废分类暂存,采取“六防”措施;且设置托盘,分类将危废盛放于托盘上,防止泄漏。危废间配灭火器、堵漏物质等应急物资危废分类暂存,采取“六防”措施;且设置托盘,分类将危废盛放于托盘上,防止泄漏。危废间配灭火器、堵漏物质等应急物资无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的种类和用量见下表。表3.4-1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一览表序号物料名称规格环评阶段年消耗量实际消耗量变化情况1干水泥粉水泥料仓60t/个,2个40004000无变化2可发性聚苯乙烯50kg/袋206206无变化3润滑油170kg/桶0.340.34无变化4水/3484.91m3/a3484.91m3/a无变化5电/10万度/a10万度/a无变化6醇基燃料500kg/桶182.64182.64无变化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5-1。表3.5-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环评阶段数量验收阶段数量变化情况1自动搅拌系统1.2m311无变化2预发机ZTF-140011无变化3成型模箱0.04m³/0.044m3/0.046m3200200无变化4液压机JS-50T11无变化5脱模机YLBL--6511无变化6自动切割平台1t/h11无变化7打磨机1.5t/h11无变化8水泥料仓60t/个22无变化9EPS料仓15t/个22无变化10醇基燃料蒸汽发生器1.0t11无变化11循环水池(水罐)5.0m311无变化12叉车0.5t/1t/2t55无变化13空压机5.5KW11无变化水源及水平衡本项目水源来自市政给水,依托重庆泰燃炉料制造有限公司已建成给水管网。项目营运期地面以扫帚清扫为主,不进行清洗及清拖,营运期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物料搅拌用水、搅拌系统清洗用水和蒸汽发生器用水(供给蒸汽)。运营期项目水平衡详见下图:图3.3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生产工艺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见图3.3。注:G表示废气、W表示废水、S表示固体废物、N表示设备噪声。图3.4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简述:(1)预发(发泡):拟使用全密闭的预发机进行发泡。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内含有发泡剂(戊烷),首先由发泡机自带的抽料泵定量把颗粒投入间歇式预发机内,随后再通入蒸汽,发泡剂受热体积膨胀将软化的颗粒膨胀化为内部充满泡孔的泡沫颗粒。预发泡过程颗粒彼此互不粘连,颗粒表面不会破裂。间歇式预发机的预发罐体发泡结束后,打开出料口,泡沫颗粒采用密闭管道气送至机械熟化仓内。整个预发工序均由电子程序控制,每次预发结束,预发好的泡沫颗粒全部送入下一个工序后,再重新加入原料EPS颗粒进行预发。预发泡温度一般控制在110℃左右,压力约0.6Mpa。预发结束后,物料进入熟化工序,本项目的预发与熟化工序不同时进行,即物料经预发结束后再进入熟化工序,两个工序不会同时进行。本项目使用的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原料直径约0.6mm,为清洁生产产品,投料过程中不会产生粉尘。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G2发泡废气。预发机为密闭设备,仓顶部设置泄压阀,泄压尾气接入废气处理系统。蒸汽加热后的EPS原料常温下的EPS原料戊烷开始沸腾EPS珠粒膨胀的要求的密度珠粒开始膨胀图3.5发泡原理图(2)熟化:刚预发好的泡粒因部分发泡剂挥发逃逸和残留发泡剂受冷体积缩小使泡粒内呈真空状态而极易变形。必须存放一段时间让空气渗透到泡粒内逐步充满孔泡而使泡粒产生弹性的过程叫熟化。使用的流化干燥床是采用热交换器(蒸汽为热源,来自醇基燃料蒸汽发生器),形成具有一定强度和温度的热风幕(温度约30℃左右为宜),热风幕透过流化床铝板上的气孔对刚预发出来的EPS珠粒进行透析,使得热空气快速渗入泡粒内,减少泡粒内外压差,使其避免收缩,并快速定型,减少熟化时间,同时还对刚预发出来的EPS颗粒起到烘干和脱水作用,这也是为EPS珠粒的快速定型节省了时间。经流化干燥床熟化后的泡沫颗粒则直接进入EPS料仓内暂存。流化干燥床为全密闭设备(采用热交换器加热,加热热源不与物料直接接触),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蒸汽冷凝水经管道排入循环水池(或水罐)内,回用于生产中。该工序产生W1蒸汽冷凝水。熟化过程主要对物料携带的水分进行烘干,温度约30℃,此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很少,因此该工序熟化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与“发泡工序”共用1套设备,产生的废气一同被收集、处理,此处的废气计入前述“G2发泡废气”一并核算,不再单独核算。(3)搅拌:首先加入自来水或循环水池(或水罐)内的冷凝水,随后通过自动控制系统控制水泥和发泡后的EPS颗粒依次进入搅拌机内,常温常压下进行搅拌,使物料充分混合,各物料呈湿润状态。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G4搅拌废气。(4)液压成型:物料搅拌至符合要求的状态后经螺旋输送至液压机内,人工将成型模箱放置在固定的平台上,随后物料经液压机注入成型模箱内,注入的同时给物料一定的压力,使物料在成型模箱内成型。(5)脱模:物料在成型模箱内成型后进入脱模平台,随后脱模机进行脱模,得到半成品。此处脱模不涉及使用脱模剂,通过压力脱模的方式。(6)自然晾干:经脱模后的半成品放置在车间内进行自然晾干。(7)切割:脱模后的保温板进入自动切割系统,根据设定的尺寸进行切割。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G5切割废气、S1边角料。(8)打磨:切割后的保温板进入打磨系统,使用打磨机对保温板表面进行打磨,使其表面光滑。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G6打磨废气。(9)人工打包、入库:打磨后的成品进入人工打包,随后入库。其他产污环节:醇基燃料蒸汽发生器:燃烧产生的G1燃烧废气,排污水W2;水泥料仓:进料、出料时产生的G3料仓废气;原辅材料包装:聚苯乙烯颗粒包装产生的S2废包装袋;搅拌系统清洗:搅拌系统为连续生产,期间不进行清洗,每天下班前对搅拌系统进行冲洗,会产生清洗废水W4;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S3;袋式除尘器除尘灰S4。生产设备保养:日常设备保养产生的含油棉纱/手套S5、废矿物油以S6及废油桶S7。空压机运行:空压机运行产生油/水混合物S8。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S9,W4生活污水。项目变动情况对照环评报告中设计的设备、生产工艺等,本次验收涉及变更如下:表3.8-1验收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变更内容环评要求实际建设变动情况平面布置危废贮存间位于厂房内东南侧,建筑面积10m2危废贮存间位于厂房外西南侧,建筑面积6m2危废贮存间位置由厂房内东南侧调整至厂房外西南侧,建筑面积由10m2变更为6m2对照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动主要为危废贮存间位置由厂房内东南侧调整至厂房外西南侧,建筑面积由10m2变更为6m2,满足危险废物贮存需求,除此之外,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环境保护设施废水及污染治理设施本项目运营期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发泡冷凝水、搅拌系统清洗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泰燃炉料公司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通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桥河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綦江河。N项目所在地古池坝生化池接市政管网图例污水管网G210图4.1雨污管网图废气及污染治理设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发泡废气、水泥料仓呼吸口废气、搅拌废气、切割废气以及打磨废气。①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醇基燃料燃烧烟气拟采用“低氮燃烧+袋式除尘”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发泡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发泡废气经发泡仓顶部泄压口及流化干燥床排气口连接集气管道进行收集。收集后引入一套“气液分离器+过滤棉+活性炭+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水泥料仓呼吸口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所消耗水泥通过运输罐车与料仓管道封闭直连,以压缩空气吹入形式进入筒仓内,水泥筒仓顶部安装有袋式除尘器,仓顶呼吸口与除尘器无缝连接,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外排④搅拌废气粉尘经过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搅拌机顶部无组织排放。⑤切割、打磨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切割、打磨废气经收集后一起进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内,切割、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治理设施现场如下图所示:醇基燃料燃烧烟气袋式除尘器醇基燃料燃烧烟气袋式除尘器醇基燃料燃烧烟气15m高排气筒醇基燃料燃烧烟气15m高排气筒废气排放口厂L发泡废气水汽分离设施发泡废气水汽分离设施过滤棉过滤棉活性炭活性炭切割、打磨废气袋式除尘器切割、打磨废气袋式除尘器切割、打磨废气集气管道切割、打磨废气集气管道半切割、打磨废气集气罩切割、打磨废气集气罩国o口口噪声及污染治理设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噪声为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采取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表4.3-1项目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及采取措施序号噪声源名称环评及批复要求实际治理措施备注1生产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已落实固体废物及污染治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表4.4-1固废产生及处理情况一览表类别名称产生量(t/a)环评要求处理方式实际处理方式备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0.1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暂存后,统一外卖废品回收单位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暂存后,其中废包装定期外售物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除尘灰、边角料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已落实边角料5.0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灰2.35危险废物废油桶0.03危废贮存点内分区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贮存点(建筑面积约(6m2),定期交重庆荣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已落实废活性炭25.1废矿物油0.1含油棉纱/手套0.01油/水混合物0.01其他废物生活垃圾1.5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集中收集暂存于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已落实固废暂存场所详见下图:车危废贮存点内部照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栏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规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制度禁止级编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单位名称;新耐斯创建村的版公设施编码:Q0i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王绍彬15310275547危险废物危废贮存点标识标牌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环保设施投资4.5-1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治理投资万元大气污染物醇基燃料蒸汽发生器排口(DA001)颗粒物、SO2、氮氧化物低氮燃烧+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3发泡废气(DA002)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气液分离器+过滤棉+活性炭+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8切割、打磨废气(DA003)颗粒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5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BOD5、NH3-N、SS生活污水依托泰燃炉料公司已建生化池、桥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实现达标外排/固体废物废包装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物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10边角料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除尘灰废油桶危废贮存点内分区暂存,定期交由重庆荣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转移、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含油棉纱/手套油/水混合物生活垃圾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合计26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经调查,项目在方案设计阶段时同步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建设同步主体工程建设、完工,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较好。本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环评、实际建设情况详见下表。表4.5-2本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环评、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实际建设情况落实情况废气醇基燃料蒸汽发生器排口废气经低氮燃烧+袋式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发泡废气经气液分离器+2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打磨废气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运营期醇基燃料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发泡废气经“气液分离器+过滤棉+活性炭+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已落实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冷凝水、搅拌系统清洗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泰燃炉料公司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规模为50m3/d)收集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桥河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达一级B标后,进入綦江河。本项目运营期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发泡冷凝水、搅拌系统清洗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泰燃炉料公司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通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桥河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綦江河。已落实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分类存放,本项目设一般固废暂存区1处,位于生产厂房东南侧,面积约10m2。一般固废暂存区的设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暂存后,其中废包装定期外售物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除尘灰、边角料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已落实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于厂区危废贮存点进行妥善存放。厂区新建危废贮存点1处,位于厂房东南侧,面积约10m2。危废贮存点地面与裙角采用耐腐蚀硬化处理,使用专用且具有外在标签的专用容器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密封盛装,存储区周边设置围堰,能将渗漏液体等集中收集暂存,作为危废统一处理。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贮存点(建筑面积约(6m2),定期交重庆荣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集中收集暂存于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噪声合理布设生产设备,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噪声为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采取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已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通过执行本评价提出的环保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可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能为环境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在建设方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你单位(联系人:王绍彬,联系电话:15310275547)报送的位于重庆綦江桥河工业园金福路3支路3号的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项目代码:2407-500110-04-05-806210)环评文件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相关要求。根据重庆壹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DAT6TRXE)编制的《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及防范环境风险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和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保日常监督管理由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有关职责实施,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验收执行标准验收执行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执行原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规定的标准。在环评审批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建设项目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废水执行标准根据环评、批复的要求,项目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綦江河,详见表6.1-1。表6.1-1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污染物《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pH6~96-9COD50060BOD530020SS40020NH3-N458注: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废气执行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及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排放限值要求;发泡工序产生的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修改单中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浓度限值;搅拌、切割及打磨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标准限值;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限值。具体标准见下表。表6.1-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污染物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浓度(mg/m3)无组织排放限值企业边界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1004.0苯乙烯50/甲苯150.8乙苯100/注:塑料制品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据其涉及到的合成树脂种类,分别执行表4或表5的标准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除外)。表6.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污染物与排气筒高度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厂界标准值(mg/m3)排气筒高度(m)排放速率(kg/h)臭气浓度152000(无量纲)20(无量纲)苯乙烯156.55.0表6.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mg/m3)与排气筒高度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mg/m3)排气筒高度(m)排放速率(kg/h)颗粒物120153.51表6.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序号污染物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执行标准1颗粒物3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第1号修改单中标准要求2SO22003NOX804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噪声执行标准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中的3类环境功能区标准。表6.1-6本项目噪声应执行的排放标准单位:dB(A)执行标准标准级别适用范围昼间夜间GB12348-20083类厂界6555环境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污染类》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期间的环境质量评价,执行现行有效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竣工验收未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进行监测,故此次不涉及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的环境质量标准。总量控制根据重庆市綦江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文书(渝(綦)环准〔2024〕033号),结果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结论,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表6.3-1本项目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类别污染因子排放量t/a废气颗粒物0.089SO20.11氮氧化物0.076非甲烷总烃1.17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COD0.047氨氮0.004排入外环境COD0.008氨氮0.001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7.45危险废物(产生量)25.25验收监测内容废水本项目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见下表。表7.1-1本项目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周期废水生化池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4次/天连续检测2天废气本项目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见下表。表7.2-1本项目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周期废气有组织废气DA001锅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SO2、氮氧化物4次/天连续检测2天烟气黑度1次/天DA002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3次/天连续检测2天DA003废气排放口颗粒物3次/天连续检测2天无组织废气东侧厂界外约2米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甲苯、苯乙烯、臭气浓度*3次/天连续检测2天生产车间厂房外约1米处非甲烷总烃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情况,详见下表。表7.3-1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周期噪声东侧厂界外1m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1次/天连续检测2天北侧厂界外1m西侧厂界外1m验收监测布点见下图。图例一废水监测点废气监测点噪声监测点图例一废水监测点废气监测点噪声监测点肣药鸪5米1:987图7.1本项目验收监测布点图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监测分析方法本项目监测方法详见下表。表8.1-1本项目监测方法类别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标准检出限废水pH值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悬浮物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化学需氧量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0.5mg/L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37-20090.05mg/L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1.0mg/m3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3mg/m3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3mg/m3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0.07mg/m3苯乙烯《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6.2.1.1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析气相色谱法)国 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0.010mg/m3甲苯0.010mg/m3乙苯0.010mg/m3烟气黑度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臭气浓度*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0.007mg/m3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0.07mg/m3甲苯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584-20101.5×10-3mg/m苯乙烯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584-20101.5×10-3mg/m臭气浓度*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HJ 1262-2022/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监测仪器本项目监测仪器详见下表。表8.2-1本项目监测仪器检测类别检测项目仪器名称及型号仪器编号备注废水pH值酸度计 ST300MZJC-pH-007化学需氧量滴定管 50mLDDG-02仪器在计量检定/校准有效期内使用悬浮物电热鼓风干燥箱 DHG-9145AMZFZ-GZX-002电子天平 ME204E/02MZFZ-TP-001 氨氮滴定管 50mLDDG-01五日生化需氧量台式溶氧分析仪 inoLab Oxi 7310 MZJC-RJYY-017生化培养箱 LRH-250MZFZ-PYX-004有组织废气颗粒物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ZR-3260型MZJC-YCYQ-003电热鼓风干燥箱GZX-9140MBEMZFZ-GZX-001电子天平 SQP/QUINTIX65-1CNMZFZ-TP-003氮氧化物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ZR-3260型MZJC-YCYQ-003二氧化硫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ZR-3260型MZJC-YCYQ-00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计RB-LPMZJC-HDJ-003非甲烷总烃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ZR-3260型MZJC-YCYQ-003气相色谱仪 A91MZJC-GC-003苯乙烯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ZR-3260型MZJC-YCYQ-003仪器在计量检定/校准有效期内使用双路烟气采样器 ZR-3712型MZJC-SLYQ-002气相色谱仪 Clarus 680MZJC-GC-001甲苯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ZR-3260型MZJC-YCYQ-003双路烟气采样器 ZR-3712型MZJC-SLYQ-002气相色谱仪 Clarus 680MZJC-GC-001乙苯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ZR-3260型MZJC-YCYQ-003双路烟气采样器 ZR-3712型MZJC-SLYQ-002气相色谱仪 Clarus 680MZJC-GC-001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ZR-3922型MZJC-HJKQ-007电子天平 SQP/QUINTIX65-1CNMZFZ-TP-003非甲烷总烃气相色谱仪 A91MZJC-GC-003甲苯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ZR-3922型MZJC-HJKQ-007气相色谱仪 Clarus 680MZJC-GC-001苯乙烯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ZR-3922型MZJC-HJKQ-007气相色谱仪 Clarus 680MZJC-GC-001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多功能声级计 AWA6288+MZJC-SJJ-004声校准器 AWA6022AMZJC-SJZQ-002人员资质监测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废水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等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中增加不小于10%的平行样、10%加标回收样分析、空白样分析等质控措施。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所用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技术要求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执行。(1)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30%~70%之间;(3)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噪声监测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均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声校准器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A)。验收监测结果生产工况检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每月生产26天,生产周期8小时/天。生产负荷情况见表9.1-1。表9.1-1生产负荷情况一览表检测时间产品名称设计日产量(T)实际日产量(T)生产负荷(%)2025年4月27日-28日石墨云勾板151280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废水达标排放监测结果重庆米舟联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4月28日对生化池排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详见表9.2-1。表9.2-1废水处理站废水监测结果采样日期4月27日4月28日参考标准限值单位 检测点位检测项目WS1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平均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平均值样品表观浅白色、微浊、微弱异味、无油膜浅白色、微浊、微弱异味、无油膜浅白色、微浊、微弱异味、无油膜浅白色、微浊、微弱异味、无油膜/浅白色、微浊、微弱异味、无油膜浅白色、微浊、微弱异味、无油膜浅白色、微浊、微弱异味、无油膜浅白色、微浊、微弱异味、无油膜/pH值7.67.77.77.8/7.57.77.87.6/6~9无量纲悬浮物27242528262628292427400mg/L化学需氧量319335294328319287344316337321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1110796.710210498.3117104106106300mg/L氨氮14.814.614.316.115.014.715.114.516.415.2—mg/L参考标准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结论:根据表9.2-1的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生化池处理后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为达标排放。废气达标排放监测结果(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重庆米舟联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4月28日对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详见下表。表9.2-2DA001锅炉废气排放口(FQ1)检测结果一览表排气筒高度:15m烟道截面积为:0.0079m2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参考标准限值4月27日FQ1流速m/s5.65.85.8/流量(标干)m3/h119121122/含氧量%2.92.82.4/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2.53.64.1/排放浓度mg/m32.43.53.930排放速率kg/h2.98×10-44.36×10-45.00×10-4/二氧化硫实测浓度mg/m33L3L3L/排放浓度mg/m33L3L3L200排放速率kg/hNNN/氮氧化物实测浓度mg/m3516254/排放浓度mg/m349605180排放速率kg/h6.07×10-37.50×10-36.59×10-3/烟气黑度级<1≤14月28日流速m/s6.06.25.8/流量(标干)m3/h129134124/含氧量%2.52.42.3/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3.64.33.9/排放浓度mg/m33.44.03.630排放速率kg/h4.64×10-45.76×10-44.84×10-4/二氧化硫实测浓度mg/m33L3L3L/排放浓度mg/m33L3L3L200排放速率kg/hNNN/氮氧化物实测浓度mg/m3546558/排放浓度mg/m351615480排放速率kg/h6.97×10-38.71×10-37.19×10-3/烟气黑度级<1≤1参考标准依据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表3;其余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燃油锅炉)。表9.2-3DA002发泡废气排放口(FQ2)检测结果一览表排气筒高度:15m烟道截面积为:0.1257m2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参考标准限值4月27日FQ2流速m/s14.214.413.9/流量(标干)m3/h520053085044/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331.330.628.9/排放浓度mg/m331.330.628.9100排放速率kg/h0.1630.1620.146/苯乙烯实测浓度mg/m30.010L0.010L0.010L/排放浓度mg/m30.010L0.010L0.010L50排放速率kg/hNNN/甲苯实测浓度mg/m30.010L0.010L0.010L/排放浓度mg/m30.010L0.010L0.010L15排放速率kg/hNNN/乙苯实测浓度mg/m30.010L0.010L0.010L/排放浓度mg/m30.010L0.010L0.010L100排放速率kg/hNNN/臭气浓度*无量纲11281303112820004月28日流速m/s15.914.614.4/流量(标干)m3/h585654125314/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327.128.229.0/排放浓度mg/m327.128.229.0100排放速率kg/h0.1590.1530.154/苯乙烯实测浓度mg/m30.010L0.010L0.010L/排放浓度mg/m30.010L0.010L0.010L50排放速率kg/hNNN/甲苯实测浓度mg/m30.010L0.010L0.010L/排放浓度mg/m30.010L0.010L0.010L15排放速率kg/hNNN/乙苯实测浓度mg/m30.010L0.010L0.010L/排放浓度mg/m30.010L0.010L0.010L100排放速率kg/hNNN/臭气浓度*无量纲8469778462000参考标准依据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其余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表9.2-4DA003切割、打磨废气排放口(FQ3)检测结果一览表排气筒高度:15m烟道截面积为:0.1257m2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参考标准限值4月27日FQ3流速m/s13.813.913.7/流量(标干)m3/h530953465278/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2.83.24.6/排放浓度mg/m32.83.24.6120排放速率kg/h1.49×10-21.71×10-22.43×10-23.54月28日流速m/s13.914.014.0/流量(标干)m3/h537754185409/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3.24.53.4/排放浓度mg/m33.24.53.4120排放速率kg/h1.72×10-22.44×10-21.84×10-23.5参考标准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由上表可知,有组织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有组织废气为达标排放。(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重庆米舟联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4月28日对本项目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详见表9.2-4。表9.2-5无组织废气(WQ1)检测结果一览表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参考标准限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4月27日WQ1总悬浮颗粒物mg/m30.3580.3270.2961.0非甲烷总烃mg/m31.050.931.134.0甲苯mg/m31.5×10-3L1.5×10-3L1.5×10-3L0.8苯乙烯mg/m31.5×10-3L1.5×10-3L1.5×10-3L5.0臭气浓度*无量纲<10<10<10204月28日WQ1总悬浮颗粒物mg/m30.3210.2970.3241.0非甲烷总烃mg/m31.110.891.154.0甲苯mg/m31.5×10-3L1.5×10-3L1.5×10-3L2.4苯乙烯mg/m31.5×10-3L1.5×10-3L1.5×10-3L5.0臭气浓度*无量纲<10<10<1020参考标准依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其余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表9.2-6无组织废气(WQ2)检测结果一览表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参考标准限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4月27日WQ2非甲烷总烃mg/m31.491.381.27104月28日非甲烷总烃mg/m31.581.471.32参考标准依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 表A.1。结论:根据上表的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所测项目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其他区域排放浓度限值。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监测结果重庆米舟联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4月28日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频次为每天昼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监测结果见表9.2-7。表9.2-7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点位检测结果dB(A)主要声源昼间测量值报告值4月27日ZS162.362设备噪声ZS262.963ZS361.1614月28日ZS161.662ZS262.963ZS362.462参考标准限值≤65dB参考标准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3类)。结论:从表9.2.7的监测结果可见,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噪声均满足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为达标排放。总结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依托的生化池排口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符合验收要求。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醇基燃料燃烧废气DA00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修改单中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浓度限值;发泡废气DA002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及乙苯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切割、打磨废气DA003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标准限值,符合验收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无组织排放限值,符合验收要求。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符合环保验收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根据《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对总量控制的要求,本项目废水总量指标核算结果见表9.3-1,废气总量指标核算结果见表9.3-2、9.3-3。表9.3-1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染源废水量污染因子实测最大浓度实际出厂量(t/a)环评预测出厂量(t/a)废水135m3/aCOD344mg/L0.0460.047NH3-N16.4mg/L0.00220.004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出的废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满足项目环评及批复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表9.3-2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污染源污染因子污染因子实测排放浓度实测排放浓度实测排放速率实测排放速率生产负荷生产负荷生产时间h/a生产时间h/a验收总量t/a验收总量t/aDA001锅炉废气DA001锅炉废气颗粒物颗粒物4.3mg/m34.3mg/m35.76×10-4kg/h5.76×10-4kg/h80%80%240024000.001730.00173@continue@@continue@二氧化硫二氧化硫3L3LNN@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氮氧化物氮氧化物60mg/m360mg/m38.71×10-3kg/h8.71×10-3kg/h@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0.02610.0261DA002发泡废气DA002发泡废气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31.3mg/m331.3mg/m30.163kg/h0.163kg/h@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0.4890.489@continue@@continue@苯乙烯苯乙烯0.010L0.010LNN@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甲苯甲苯0.010L0.010LNN@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乙苯乙苯0.010L0.010LNN@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DA003切割、打磨废气DA003切割、打磨废气颗粒物颗粒物4.6mg/m34.6mg/m32.44×10-2kg/h2.44×10-2kg/h@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0.07320.0732验收项目总量指标验收项目总量指标颗粒物颗粒物////////0.074930.07493@continue@@continue@二氧化硫二氧化硫////@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氮氧化物氮氧化物////@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0.02610.0261@continue@@continue@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0.4890.489@continue@@continue@苯乙烯苯乙烯////@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甲苯甲苯////@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乙苯乙苯////@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注:由于本次监测的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乙苯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进行总量核算,仅进行达标分析。表9.3-3本次验收废气总量与项目总量指标对照一览表污染源污染因子验收总量t/a总量指标t/a是否超量排放废气颗粒物0.074930.089否二氧化硫/0.11否氮氧化物0.02610.076否非甲烷总烃0.4891.17否苯乙烯//否甲苯//否乙苯//否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出的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满足项目环评及批复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位于重庆綦江桥河工业园金福路3支路,本项目所在地及周边评价范围内无受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为重点保护的珍奇、珍稀、濒危、濒灭的动植物物种,自然保护区或特殊群类的栖息地,也无受保护的名胜古迹等环境敏感目标。根据环评阶段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和噪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要求,环境质量较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营运期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满足排放标准,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妥善的处置,本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验收监测结论验收项目概况1.1.1.1.1项目概况重庆耐斯特建材有限公司“新型材料生产制造项目”位于、重庆綦江桥河工业园金福路3支路,利用租用生产厂房部分进行建设,建筑面积23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石墨烯匀质板2.0万m3。1.1.2.2.2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一阶段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1.1.3.3.3环境保护设施建成情况项目配套的噪声防治措施、废气排放设施、废水排放设施、固体废物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完善,能满足工程运营后污染物处理要求。1.1.4.4.4主要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发泡废气、水泥料仓呼吸口废气、搅拌废气、切割废气以及打磨废气。①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醇基燃料燃烧烟气拟采用“低氮燃烧+袋式除尘”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发泡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发泡废气经发泡仓顶部泄压口及流化干燥床排气口连接集气管道进行收集。收集后引入一套“气液分离器+过滤棉+活性炭+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水泥料仓呼吸口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所消耗水泥通过运输罐车与料仓管道封闭直连,以压缩空气吹入形式进入筒仓内,水泥筒仓顶部安装有袋式除尘器,仓顶呼吸口与除尘器无缝连接,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外排④搅拌废气粉尘经过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搅拌机顶部无组织排放。⑤切割、打磨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切割、打磨废气经收集后一起进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内,切割、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发泡冷凝水、搅拌系统清洗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泰燃炉料公司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通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桥河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綦江河。(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噪声为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采取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验收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暂存后,其中废包装定期外售物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除尘灰、边角料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贮存点(建筑面积约(6m2),定期交重庆荣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1)废水治理设施根据《监测报告》(25YS0010),本项目依托的生化池排口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废水治理效果较好,能够满足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符合验收要求。(2)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运营期醇基燃料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发泡废气经“气液分离+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监测报告》(25YS0010),废气符合验收要求且满足环评及批复的要求。(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本项目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防治处理措施后,根据《检测报告》(25YS0010),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噪声治理设施降噪效果较好。(4)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暂存后,其中废包装定期外售物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除尘灰、边角料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贮存点(建筑面积约(6m2),定期交重庆荣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及处置率满足环评及审批要求。污染物总量达标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要求,核算结果表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未突破环评审批阶段总量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位于重庆綦江桥河工业园金福路3支路,本项目所在地及周边评价范围内无受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为重点保护的珍奇、珍稀、濒危、濒灭的动植物物种,自然保护区或特殊群类的栖息地,也无受保护的名胜古迹等环境敏感目标。根据环评阶段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和噪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要求,环境质量较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营运期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满足排放标准,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妥善的处置,本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综合结论验收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阶段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从环保角度来看,认真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综上所述,该项目正常营运,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保措施已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文件及批复验收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按规定处置,环保管理制度及措施完善,符合环评、批复及重大变动界定材料的要求,具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建议通过该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材料生产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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