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现对我公司《
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
5
年
6
月
11
日至202
5
年
7
月
10
日。
如有问题,请向我公司反映。
附件1: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企业联系人:梁向阳
联系电话::18929715138
电子邮箱:578973969@qq.com
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编制单位: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卢启民(签字)编制单位法人代表:卢启民(签字)项目负责人:梁向阳报告编写人:陈舒豪建设单位: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盖章)电话:18929715138传真:/邮编:525000地址:高州市天子路实验学校旁李均友屋首层编制单位: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盖章)电话:18929715138传真:/邮编:525000地址:高州市天子路实验学校旁李均友屋首层目录1项目概况12验收依据23项目建设情况3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33.2建设内容83.3主要经营产品及规模93.4水源及水平衡103.5生产工艺103.6项目变动情况124环境保护设施15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154.1.1废水154.1.2废气164.1.3噪声184.1.4固(液)体废物18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194.2.1环境管理194.2.2规范化排污口及监测计划20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205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15.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215.1.1选址合理性分析215.1.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215.1.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215.1.4综合评价结论23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236验收执行标准276.1废水276.2废气276.3噪声286.4固体废物286.5油气回收系统287验收监测内容307.1废水307.2废气307.3厂界噪声监测307.4油气回收31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48.1监测分析方法348.2人员资质358.3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58.4油气回收装置398.4.1人员398.4.2仪器399验收监测结果409.1生产工况40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409.2.1废水409.2.2废气419.2.3噪声429.2.4油气回收439.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4510验收监测结论47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4710.1.1废水4710.1.2废气4710.1.3噪声4710.1.4固体废物4710.1.5油气回收4810.2建议48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4912附件49附件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50附件2营业执照51附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2附件4环评批复53附件5排污许可证58附件6危废合同59附件7监测报告68附件8监测委托书84附件9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更名为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的说明87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已更名为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环评报告表项目名称为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茂名市高州市山美街道城东片区站前路(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度52分5.485秒,北纬21度53分49.984秒),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零售,年销售汽油8500t,柴油1300t。该项目总占地面积5670.16m2,总建筑面积1760.39m2,建设内容包括加油棚、站房、储罐区、自动洗车区、办公楼等,共设有4个埋地储油罐,1个50m30#柴油储罐,1个50m395#汽油储罐、1个40m392#汽油储油罐、1个30m398#汽油储油罐,6台6枪3品加油机。项目总投资为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7.14%。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2人,均不在站内食宿,全年工作365天,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2023年11月,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23年12月4日取得了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关于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环(高州)审[2023]17号)。本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开始调试。目前,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及环保辅助设施等已建设完成,生产状态稳定,已具备验收条件。我司(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我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有关规定,于2024年6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资料核查和现场勘察,查阅了有关环保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设施的落实情况,编写了验收监测方案。根据验收监测方案,我公司委托茂名市广润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及检查验证,委托广东中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油气回收进行现场检测,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报告。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16日);(9)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茂环〔2018〕9号);(10)《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1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12)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13)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1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17)《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8)《关于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环(高州)审[2023]17号,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2023年12月4日)。本项目位于茂名市高州市山美街道城东片区站前路(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度52分5.485秒,北纬21度53分49.984秒)。项目东面为中梁公园壹号,南面为空地,西面现为规划道路预留地,北面为站前路,最近敏感点为项目东面28m中梁公园壹号。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3-1,项目四至图见图3-2,项目平面布置图见图3-3,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点见表3.1-1和图3-4。表3.11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m
方位
相对站界距离(m)
功能
规模(人)
保护级别
X
Y
1
中梁公园壹号
28
0
东
28
小区
18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及其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
万福名雅城
-45
100
西北
65
小区
9000
3
姑娘坡队
115
-185
东南
165
村庄
300
4
广垦华府
195
0
东
195
小区
3500
5
居民楼
-205
0
西
205
民房
200
6
湖光山色
-325
0
西
325
小区
2500
7
万福状元楼
-360
365
西北
470
小区
300
注:坐标系是以项目站区中心为原点,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2′5.485″,北纬21°53′49.984″,正Y轴方向为正北方向的坐标系。
图3-1地理位置图图3-2项目四至图(未建设)(未建设)图3-3项目平面布置图图3-3项目500米内敏感目标图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组成详见表3.21,主要设备见表3.22。表3.2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内容
变化情况/备注
主体工程
加油棚
1层高度9.60m,占地面积756.00m2,建筑面积406m2,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设有潜油泵式带油气回收功能6枪3品加油机6台。
1层高度9.60m,占地面积756.00m2,建筑面积406m2,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设有潜油泵式带油气回收功能6枪3品加油机6台。
无变化
储罐区
共设有储油罐4个,1个50m³0#柴油储罐,1个50 m³95#汽油储罐、1个40 m³92#汽油储油罐、1个30 m³98#汽油储油罐,均为埋地油罐。
共设有储油罐4个,1个50m³0#柴油储罐,1个50m³95#汽油储罐、1个40m³92#汽油储油罐、1个30m³98#汽油储油罐,均为埋地油罐。
无变化
站房
1层高5.9m,占地面积320m2,建筑面积320m2,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设有便利店、厕所、配电室。
1层高5.9m,占地面积320m2,建筑面积320m2,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设有便利店、厕所、配电室。
无变化
办公楼
6层高23.65m,占地面积165m2,建筑面积1034.39m2,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主要功能分区为办公室、休息室,一楼设有备用发电机。
6层高23.65m,占地面积165m2,建筑面积1034.39m2,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主要功能分区为办公室、休息室。
项目取消了设置备用发电机
辅助工程
充电车位
充电车位共23个
未建设
未建设
自动洗车区
占地约60m2,设有一台自动洗车机,提供小型车清洗服务。
占地约60m2,设有一台自动洗车机,提供小型车清洗服务。
无变化
公
用
工
程
给水工程
市政供水供应
市政供水供应
无变化
排水工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3m3)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3m3)处理的场地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3m3)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3m3)处理的场地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无变化
供电工程
市政电网供应,配备一台40kW柴油发电机备用。
市政电网供应。
项目取消了设置柴油发电机
环
保
工
程
废气
油气配套油气回收装置。
油气配套油气回收装置。
无变化
备用发电机尾气收集后引至室外排放。
备用发电机尾气收集后引至室外排放。
项目取消了设置备用发电机,故没有备用发电机尾气产生
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无变化
场地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场地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无变化
噪声
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墙体隔音等治理措施。
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墙体隔音等治理措施。
无变化
固废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无变化
废含油废手套和抹布、清罐废渣、隔油池浮油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废含油废手套和抹布、清罐废渣、隔油池浮油交由茂名景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无变化
表3.22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名称
规格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变化情况
1
92#汽油埋地油罐
40m³
1个
1个
无变化
2
95#汽油埋地油罐
50m³
1个
1个
无变化
3
98#汽油埋地油罐
30m³
1个
1个
无变化
4
0#柴油埋地油罐
50m³
1个
1个
无变化
5
加油机
6枪3品
6台
6台
无变化
6
潜油泵
--
4台
4台
无变化
7
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卸油油气回收
--
1套
1套
无变化
加油油气回收
--
6套
6套
无变化
油气回收后处理
--
1套
1套
无变化
8
充电车位
--
23个
未建设
未建设
9
洗车机
--
1台
1台
无变化
10
备用发电机
40kW
1台
0台
项目取消设置备用发电机
表3.31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油品名称
环评年销售量t/a
环评年销售量t/a
变化情况/备注
1
92#汽油
3000
3000
无变化
2
95#汽油
4500
4500
无变化
3
98#汽油
1000
1000
无变化
4
0#柴油
1300
1300
无变化
合计
9800
9800
无变化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洗车用水和场地清洗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洗车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验收期间水平衡图见图3-4。图3-4水平衡图单位:t/a1、油品卸油、加油工艺图3-5柴油卸油、加油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3-6汽油卸油、加油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卸油成品油罐车来油后,采用密闭式卸油工艺将油品卸到各埋地式储油罐中。在卸油过程中,储油罐里的气体空间随着油品的液位升高而减少,气体压力增大。为保持压力的平衡,一部分气体通过呼吸阀排出储罐,此时会产生油气。(2)储油成品油在储油罐内静置储存。本项目为埋地储罐,具有良好的隔温、保温效果,本次评价不考虑储罐因昼夜交替温度变化引起小呼吸产生的油气排放。储油罐需定期清理,清理过程中产生清罐废渣,包括油垢、罐体铁渣以及清洗过程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等。(3)加油向车用油箱加油时,先通过潜油泵将埋地油罐中的油品送至加油机计量系统进行计量,然后再通过与加油机连接的加油枪将油品送入车用油箱中,每个加油枪设单独管线吸油,该过程车用油箱的加油口处会产生油气。同时车辆进出场地加油会产生车辆尾气。(4)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柴油的蒸汽压太低,蒸汽压越低越难挥发,运营期柴油产生的油气量少,因此本项目仅对汽油设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项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一次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二次油气回收)、油气后处理(三次油气回收)组成。①卸油油气回收:也叫一次油气回收,主要是针对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而设计的。其基本原理就是用导管将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重新输送至油罐车里,完成油气循环的卸油过程。②加油油气回收:也叫二次油气回收,主要过程为在加油过程中,通过真空泵产生一定真空度,经过加油枪、油气回收管等油气回收设备,按照气液比控制在1.0~1.2之间的要求,将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回收到油罐内。③油气后处理:也叫三次油气回收,是指回收地下汽油油罐的油气,防止油气排放到大气中。在一二次油气回收过程,油罐逐渐增加油气,在其达到一定压力时需向外界排放多余油气保持罐内压力安全。项目油气后处理主要是通过压力和过滤膜,先使部分油气冷凝液化,未冷凝为液态的浓度较低的油气利用不同组分在膜表面渗透速率存在差异的原理实现烃类物质的分离,只将空气放到大气中,而将油气自动压成油回到油罐,同时也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运行情况。项目设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对加油、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回收效率为95%。2、洗车工艺图3-7洗车流程及产污环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自动清洗机清洗车辆约3000辆/年,此工艺主要产生洗车废水、汽车尾气和噪声。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变动内容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对照一览表如下。表3.61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判定一览表 序号
类别
判定原则
变动工程
是否重大变动
1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无变化
否
2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无变化
否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无变化
否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 及以上的。
无变化
否
5
建设地点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无变化
否
6
生产工艺
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项目取消了设置备用发电机,故没有备用发电机尾气产生
否
7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
否
8
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
否
9
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 及以上的
无变化
否
10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 及以上的
无变化
否
11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 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无变化
否
12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无变化
否
13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无变化
否
14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无变化
否
15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无变化
否
16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无变化
否
根据上表,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一致,没有重大变动。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本项目废水实际产排情况具体见下表4.1-1。表4.1-1废水产排情况一览表 序号
废水名称
产生量(t/a)
处理方式
1
员工生活污水及顾客生活污水
667.5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2
场地清洗废水
48.082
场地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3
洗车废水
40.5
洗车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4
初期雨水
255
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废水治理措施详见图4-1。
三级化粪池及排放口标识
隔油池及排放口标识
导流沟
图4-1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现场照片(1)油气项目主要产生油气的过程为卸油、储油、加油工序,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实际产排情况具体见下表。表4.1-2非甲烷总烃产排情况一览表 种类
项目
年销售量t/a
年通过量m³/a
产生系数
产生量t/a
油气回收效率%
排放量t/a
汽油
储罐小呼吸
8500
11184
0
0.000
0
0
储罐大呼吸
2.3 kg/t
19.550
95
0.978
加油作业损失
2.49 kg/t
21.165
95
1.058
作业跑、冒、滴、漏损失
0.0084 kg/m³
0.094
0
0.094
柴油
储罐小呼吸
1300
1529
0
0.000
0
0
储罐大呼吸
0.027 kg/t
0.035
0
0.035
加油作业损失
0.048 kg/t
0.062
0
0.062
作业跑、冒、滴、漏损失
0.0084 kg/m³
0.013
0
0.013
合计
40.919
/
2.240
汽油经配套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气回收系统回收率按95%算。柴油的蒸气压太低,蒸气压越低越难挥发,运营期柴油产生的油气量少,因此本项目仅对汽油设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详见图4-2。
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图4-2废气处理设施现场照片(2)车辆尾气对于进入加油站的汽车排放的汽车废气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油箱和化油箱到燃料系统之间的泄漏等,汽车的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有NOX、CO、TSP等。因进入本项目区域的车流量小、行驶距离短、速度慢,故机动车尾气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产生的污染较小。只需加强管理,控制行车路线,尽量减少机动车辆启动次数及怠速行驶,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保护本项目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行经营时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主要为加油机、潜油泵等设备,噪声级约65~70dB(A)。通过优选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清罐废渣、隔油池浮油。本项目固废产生和处置情况见下表4.1-3。表4.1-3项目固体废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固废类型
污染源
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处置方式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3.65t/a
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废
废含油抹布及手套
900-041-49
0.2t/a
交由茂名景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储罐清理废渣
900-221-08
0.08t/3a
隔油池浮油
900-210-08
0.004311t/a
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详见图4-3。
危废间
图4-3危废间现场照片项目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对油罐、管道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地面全部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储油罐安装液位仪,油罐的进出口管道采用金属软管连接;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油气回收系统的运行情况;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职工的风险防范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根据本项目特点以及地方环境保护要求,由项目的环保负责人负责巡回监督检查,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确保项目内的固体废物按照本环评提出的要求或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使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规范化设置了废水排放口及其标识,为及时了解和掌握营运期主要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状况,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本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占总投资额的7.14%。各项环保设施实际投资情况及环保落实情况见下表。表4.31项目环保设施投资“三同时”情况表 项目
环评
实际
变化
情况
保护措施
环评投资(万元)
保护措施
实际投资(万元)
废水
生活污水
三级化粪池(3m3)
6
三级化粪池
(3m3)
6
无变化
场地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
导流沟、隔油池(3m3)
15
隔油池(3m3)
15
无变化
废气
油气
油气回收装置
20
油气回收装置
20
无变化
噪声
加油机、潜油泵
减振、隔声
等措施
4
减振、隔声
等措施
4
无变化
固废
生活垃圾
垃圾收集桶
1
垃圾收集桶
1
无变化
危险废物
危废暂存柜
4
危废暂存柜
4
无变化
合计
50
50
无变化
根据粤(2023)高州市不动产权第0034967号,本项目用地属于其他商服用地,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根据附图15,项目属于城镇空间城市规划区,用地范围内无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没有其他特殊保护用地和生态敏感区。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1)2022年茂名市SO2、NO2、PM10、PM2.5、CO、O3六项基本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可见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达标。(2)根据补充检测结果可知,大气监测点中非甲烷总烃的1小时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T18883-2002)中相应的标准要求。(3)根据声环境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北面站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项目东、南、西面站界及噪声敏感点中梁公园壹号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4)根据《茂名市生态环境质量年报简报(2022年)》,米急渡断面为Ⅲ类水质,南盛水坝断面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良好,鉴江(高州平山桥~化州南盛水闸上2公里)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一)施工期1、施工期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收集后处理。收集方式是在施工现场主要排水部位,如混凝土输送泵等处,设临时隔油沉淀池,将废水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车辆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处理。以上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混凝土养护排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直接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施工废水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2、施工期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通过采取围挡、设置防尘纱网、洒水抑尘等相关措施后可减轻施工扬尘的影响;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良好工况,使用优质燃料油,减少燃油尾气排放量。3、施工噪声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建立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可有效降低施工场界噪声影响,且随着施工期结束,噪声影响将消失,因此施工期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4、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可由废旧收购部门回收,砂石、石块、碎砖瓦除用于回填外,其余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施工现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二)营运期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本项目油气废气采用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于站内无组织排放,机动车尾气产生量较小,备用发电机尾气产生量少,以上各类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且排放量较小。项目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共计7处,最近敏感点为项目东面28m中梁公园壹号,项目所在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最近敏感点在主导风向上风向。在保证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以及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2、废水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清罐废渣、隔油池浮油均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清理,收集后专车运走,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项目内存放。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危废暂存柜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营期产生最大噪声影响情况下,在经过优选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东、南、西站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站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敏感点中梁公园壹号叠加贡献值后环境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如能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治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如实正常运行,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营管理,则本项目的建设不会使当地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发生现状质量级别的改变。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根据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关于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环(高州)审[2023]17号),落实情况如下表:表5.31批复落实情况表 环评批复
实际情况
符合性
一、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位于高州市山美街道城东片区站前路。项目占地面积为5670.1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60.39平方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设置6台潜油泵式带油气回收功能6枪3品加油机;2、设置1个50立方米 0#柴油储罐,1个40立方米92#汽油储油罐、1个50立方。米95#汽油储罐、1个30立方米98#汽油储油罐,均为埋地油罐;3、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油气回收后处理装置;4、配套建设23个充电车位、1台自动洗车机、便利店、配电室、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销售92#汽油 3000吨,年销售95#汽油4500吨,年销售98#汽油1000吨,年销售柴油1300吨。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14%。
项目建设地址、建设内容等与批复基本一致。目前配套建设的23个充电车位未建设。
符合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边界设置围挡;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抑尘;车辆密闭运输,合理安排运输路线;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作业。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储油罐大呼吸、小呼吸、加油作业、跑冒滴漏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汽车进出加油站产生的尾气和备用发电机尾气。
采取的措施为:储油罐大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加油作业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汽油储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冷凝+膜分离)处理;加油站建立完善的油气回收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油气回收系统,开展自行监测。
油气处理装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场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备用发电机尾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就近租用当地居民现有设施。运营期废水为洗车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采取的措施为:洗车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出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营运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振、隔声或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
北面站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站界噪声值满足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 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建设期项目建筑垃圾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清罐废渣、隔油池浮油和生活垃圾。
采取的固体废物措施包括: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存于1立方米的危废暂存柜,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清罐废渣、隔油池浮油即清即走,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内储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五)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对油罐、管道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地面全部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储油罐安装液位仪,油罐的进出口管道采用金属软管连接;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油气回收系统的运行情况;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职工的风险防范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六)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已落实。(一)施工边界已设置围挡;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抑尘;车辆密闭运输,合理安排运输路线;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作业。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储油罐大呼吸、小呼吸、加油作业、跑冒滴漏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汽车进出加油站产生的尾气。
采取的措施为:储油罐大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加油作业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汽油储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冷凝+膜分离)处理;加油站建立完善的油气回收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油气回收系统,开展自行监测。
油气处理装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场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已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就近租用当地居民现有设施。运营期废水为洗车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采取的措施为:洗车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出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
(三)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营运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振、隔声或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
北面站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站界噪声值满足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 类标准。
(四)已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建设期项目建筑垃圾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清罐废渣、隔油池浮油和生活垃圾。
采取的固体废物措施包括: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存于1立方米的危废暂存柜,委托茂名景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清罐废渣、隔油池浮油即清即走,委托茂名景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在站内储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五)已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对油罐、管道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地面全部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储油罐安装液位仪,油罐的进出口管道采用金属软管连接;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油气回收系统的运行情况;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职工的风险防范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六)已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符合
三、在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出具《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茂环技评〔2023]124号)的基础上,经集体审议,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实施该项目。
项目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
符合
四、你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主体工程需与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还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本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主体工程需与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符合
本项目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和经过隔油池预处理的场地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执行具体标准限值如下表。表6.1-1项目废水执行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标准
pH
CODCr
BOD5
氨氮
SS
LAS
石油类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6~9
≤500
≤300
--
≤400
≤20
≤20
本项目站界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规定限值。项目机动车尾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表6.21本项目废气排放限值单位:mg/m³ 污染物
污染源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³
无组织排放限值mg/m³
排放标准
非甲烷总烃
站界
/
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值
4.0
TSP
车辆
/
厂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DB44/27-2001
CO
/
8
NOX
/
0.12
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表6.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特别排放控制标准 污染物
特别排放浓度(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本项目北面站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东、南、西面站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执行。一般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规定。油气回收装置油气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油气浓度排放限值25g/m3标准,且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不低于4m。表6.5-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 加油站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最大压力限值
通入氮气流量/(L/min)
最大压力/Pa
18
40
28
90
38
155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最小剩余压力限值 单位:Pa
储罐油气空间/L
受影响的加油枪数注
1~6
7~12
13~18
19~24
>24
1893
182
172
162
152
142
2082
199
189
179
169
159
2271
217
204
194
184
177
2460
232
219
209
199
192
2650
244
234
224
214
204
2839
257
244
234
227
217
3028
267
257
247
237
229
3217
277
267
257
249
239
3407
286
277
267
257
249
3596
294
284
277
267
259
3785
301
294
284
274
267
4542
329
319
311
304
296
5299
349
341
334
326
319
6056
364
356
351
344
336
6813
376
371
364
359
351
7570
389
381
376
371
364
8327
396
391
386
381
376
9084
404
399
394
389
384
9841
411
406
401
396
391
10598
416
411
409
404
399
11355
421
418
414
409
404
13248
431
428
423
421
416
15140
438
436
433
428
426
17033
446
443
441
436
433
18925
451
448
446
443
441
22710
458
456
453
451
448
26495
463
461
461
458
456
30280
468
466
463
463
461
34065
471
471
468
466
466
37850
473
473
471
468
468
56775
481
481
481
478
478
75700
486
486
483
483
483
94625
488
488
488
486
486
注:如果各储罐油气管线连通,则受影响的加油枪数等于汽油加油枪总数。否则,仅统计通过油气管线与被检测储罐相联的加油枪数。
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
各种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均应在大于等于 1.0 和小于等于 1.2 范围内。
表7.11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频次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频次
W1
三级化粪池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连续采样监测2天、
每天采样4次
W2
隔油池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
表7.21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频次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频次
备注
无组织废气
厂界上风点○1
非甲烷总烃
连续采样监测2天、
每天采样3次
同时记录气温、风速、气压、湿度、风向等气象条件
厂界下风点○2
厂界下风点○3
厂界下风点○4
加油站站内○5
表7.31噪声监测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
项目东面外1米处
等效连续A声级Leq (A)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
2#
项目南面外1米处
3#
项目西面外1米处
4#
项目北面外1米处
5#
中梁公园壹号(距离项目东面28m处)
表7.41油气回收监测点一览表 验收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油气回收
加油机编号
/
/
1号加油机
液阻
检测1天,每天1次
2号加油机
3号加油机
4号加油机
5号加油机
6号加油机
油气回收系统
密闭性
检测1天,每天1次
加油枪编号
/
/
1-1(92#)
气液比
检测1天,每天1次
1-2(95#)
1-4(92#)
1-5(95#)
2-8(95#)
2-9(92#)
2-11(95#)
2-12(92#)
3-13(98#)
3-14(95#)
3-16(98#)
3-17(95#)
4-19(92#)
4-20(95#)
4-21(98#)
4-22(92#)
4-23(95#)
4-24(98#)
5-25(92#)
5-26(95#)
5-27(98#)
5-28(92#)
5-29(95#)
5-30(98#)
6-31(92#)
6-32(95#)
6-33(98#)
6-34(92#)
6-35(95#)
6-36(98#)
表8.11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检测项目
方法编号(含年号)
检测依据
设备名称及型号
检出限
噪声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
35dB(A)
噪声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多功能声级计
35dB(A)
pH值
HJ1147-20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pH计
0.01(无量纲)
水温
GB/T13195-1991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温度计
--
悬浮物
GB/T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分析天平
4mg/L
化学需氧量
HJ828—2017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滴定管
4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HJ505-2009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生化培养箱
0.5mg/L
氨氮
HJ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0.025mg/L
LAS
GB/T7494-37-1987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0.05mg/L
石油类
HJ970-2018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
紫外分光光度计
0.01mg/L
非甲烷总烃
HJ604-2017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仪
0.07mg/m3
参与本次验收检测的相关人员信息详见表8.2-1。表8.2-1参与验收检测的相关人员一览表 废水、废气、噪声
采样日期
2024.06.13-2024.06.14
采样人员
李伟鹏、陈春诗、
潘俊鹏、陈浩锋
分析日期
2024.06.13-2024.06.19
分析人员
李坤玲、赖思丽、高峰
验收检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有关章节的要求进行。主要要求包括:1、验收检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进行。2、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所用计量仪器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3、采样前大气、烟气采样器进行气路检查和流量校核,保证检测仪器的气密性和准确性。4、噪声测量前后用标准声源对噪声计进行校准,检测前后校准值差值不大于0.5dB(A)。5、实验室样品分析均同步完成全程序双空白实验、按样品总数10%做加标回收和平行双样分析。6、验收检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检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7、检测分析方法均采用本单位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方法,分析方法能满足标准要求。8、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有关规定执行;废气监测的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工作按《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有关规定进行。9、噪声仪测量前、后校准结果见表8.3-1,废水测试仪校准结果见表8.3-2。表8.3-1声级计校准记录一览表 日期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
单位
标准值
检测前
检测后
测定值
绝对误差
是否
合格
测定值
绝对误差
是否
合格
2024.06.13
AWA5688
MMGR-XC-001-04
dB(A)
94.0
93.8
-0.2
合格
93.8
-0.2
合格
2024.06.14
AWA5688
MMGR-XC-001-01
dB(A)
94.0
93.9
-0.1
合格
93.9
-0.1
合格
表8.3-2废水监测质控数据表 日期
检测因子
有效数据(个)
现场/室内平行样分析
质量考核分析
平行(对)
相对/绝对偏差(%)
合格率(%)
标样相对误差(%)
加标回
收率(%)
合格范围(%)
2024.06.13
pH值(无量纲)
9
1
0
100
--
--
--
水温
9
1
0
100
--
--
--
化学需氧量
10
1
3.1
100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10
1
2.4
100
--
--
--
氨氮
5
1
1.0
100
--
--
--
石油类
6
1
20.9
100
0.5
--
±10
LAS
6
1
1.8
100
--
91
90-110
2024.06.14
pH值(无量纲)
9
1
0
100
--
--
--
水温
9
1
0
100
--
--
--
化学需氧量
10
1
2.5
100
5.2
--
±10
五日生化需氧量
10
1
4.3
100
--
--
--
氨氮
5
1
1.0
100
2.2
--
±10
石油类
6
1
21.1
100
--
--
--
LAS
6
1
2.8
100
--
--
--
参与本次验收检测的相关人员信息详见表8.4-1。表8.4-1参与验收检测的相关人员一览表 油气回收
采样及检测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采样及检测人员
王志明、莫礼裕、梁競文、张大雨
检测设备均按标准要求进行校准。表8.4-2参与验收检测的相关人员一览表 类别
项目
检测方法
检出限
主要仪器
油气回收
密闭性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952-2020 附录B 密闭性检测方法
—
油气回收参数检测仪
MH3510
液阻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952-2020 附录A 液阻检测方法
—
油气回收参数检测仪
MH3510
气液比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952-2020 附录C 气液比检测方法
—
油气回收参数检测仪
MH3510
油气排放浓度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952-2020 附录D 油气处理装置检测方法
0.07mg/m3
气相色谱仪 GC2020
本项目属于汽柴油零售业项目,在验收监测期间正常营业,生产负荷达到80%~85%。表9.21废水检测结果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
限值
单位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2024.06.13
三级化粪池W1
pH值
6.9
7.1
7.2
7.0
6-9
无量纲
水温
24.4
24.3
24.2
24.5
--
℃
悬浮物
17
16
20
15
400
mg/L
化学需氧量
327
311
341
309
500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123
120
128
115
300
mg/L
氨氮
10.18
10.82
10.65
10.48
--
mg/L
隔油池W2
pH值
7.1
7.3
7.1
6.9
6-9
无量纲
水温
24.3
24.6
24.2
24.3
--
℃
悬浮物
19
18
15
17
400
mg/L
化学需氧量
154
135
170
145
500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59
48
64
53
300
mg/L
石油类
0.043
0.103
0.110
0.076
20
mg/L
LAS
3.38
3.69
3.26
3.81
20
mg/L
2024.06.14
三级化粪池W1
pH值
7.2
7.1
7.1
7.2
6-9
无量纲
水温
24.2
24.3
24.3
24.6
--
℃
悬浮物
18
15
16
19
400
mg/L
化学需氧量
352
289
330
312
500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133
106
124
119
300
mg/L
氨氮
10.27
10.87
10.73
10.54
--
mg/L
隔油池W2
pH值
7.3
7.3
7.3
7.2
6-9
无量纲
水温
24.2
24.3
24.3
24.6
--
℃
悬浮物
17
15
17
19
400
mg/L
化学需氧量
181
123
164
130
500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68
45
58
51
300
mg/L
石油类
0.055
0.098
0.133
0.081
20
mg/L
LAS
3.63
3.49
3.52
3.98
20
mg/L
备注:1、项目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本报告结果只对当时采样监测结果负责。
监测结果表明:三级化粪池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范围为:pH:6.9~7.2(无量纲),化学需氧量:289~35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06~133mg/L,悬浮物:15~20mg/L,氨氮;10.18~10.87mg/L。隔油池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范围为:pH:6.9~7.3(无量纲),化学需氧量:123~18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5~68mg/L,悬浮物:15~19mg/L,石油类;0.043~0.133mg/L,LAS:3.26~3.98mg/L。三级化粪池及隔油池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监测结果见下表:表9.22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检测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mg/m3)
浓度限值(mg/m3)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2024.06.13
非甲烷总烃
上风向G1
2.13
3.07
3.12
4.0
下风向G2
3.15
2.59
1.69
下风向G3
2.36
2.47
2.11
下风向G4
2.46
2.40
2.57
加油站站内G5
2.43
2.48
2.31
6.0
2024.06.14
非甲烷总烃
上风向G1
2.97
2.77
3.01
4.0
下风向G2
3.06
2.35
2.34
下风向G3
2.12
1.94
2.02
下风向G4
1.99
2.11
1.97
加油站站内G5
2.11
2.07
2.11
6.0
备注:1、厂界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规定限值;站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本报告结果只对当时采样监测结果负责。
附表:气象参数 日期
天气
气温(℃)
气压(kPa)
湿度(%)
风速(m/s)
风向
2024.06.13
晴
29.0
100.6
63
0.9
东南
2024.06.14
晴
28.4
100.5
60
0.9
东南
从上表的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站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1.95~3.15mg/m3,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站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2.07~2.48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表9.25噪声检测结果单位:dB(A)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
主要声源
Leq值[dB(A)]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2024.06.13
项目东面外1m处△N1
道路
55.2
43.0
60
50
项目南面外1m处△N2
经营
54.7
42.7
60
50
项目西面外1m处△N3
经营
54.3
42.5
60
50
项目北面外1m处△N4
道路
56.9
44.2
70
55
中梁公园壹号△N5
生活
55.0
42.2
60
50
2024.06.14
项目东面外1m处△N1
道路
52.9
41.7
60
50
项目南面外1m处△N2
经营
52.1
41.5
60
50
项目西面外1m处△N3
经营
52.6
41.6
60
50
项目北面外1m处△N4
道路
57.6
45.0
70
55
中梁公园壹号△N5
生活
52.2
40.4
60
50
备注:1、项目北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项目东、南、西面噪声执行2类标准;中梁公园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2、本报告结果只对当时监测结果负责。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北面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项目东、南、西面昼间、夜间噪声符合2类标准;中梁公园昼间、夜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表9.26密闭性检测结果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设备参数
各油罐的油气管线是否连通:是 否
是否有油气排放处理装置: 是 否
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参数
集中式泵,一泵带 枪 ,共 个泵;
分散式泵,一泵带 2 枪 ,共 15 个泵。
油罐编号
1#、2#、3#
汽油标号
1#:98#、2#:92#、3#:95#
加油枪数
30
停用枪数
0
油罐容积(L)
120000
汽油体积(L)
68217
油气空间(L)
51783
初始压力(Pa)
504(500)
1min后压力(Pa)
498
2min后压力(Pa)
492
3min后压力(Pa)
488
4min后压力(Pa)
485
5min后压力(Pa)
482
最小剩余压力限值(Pa)
479(475)
是否达标
达标
环境条件
天气状况:晴 环境温度(℃):28.7 大气压(kPa):100.7
备注
限值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2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最小剩余压力限值。
表9.27液阻检测结果 加油机编号
汽油标号
液阻压力(Pa)
18.0L/min
28.0L/min
38.0L/min
4
92
5
12
16
5
92
5
14
16
6
92
6
22
32
3
92
12
18
35
2
92
9
16
22
1
92
5
11
20
液阻最大压力限值(Pa)
40
90
155
是否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环境条件
天气状况:晴 环境温度(℃):28.7 大气压(kPa):100.7
备注
限值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1 加油站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最大压力限值。
表9.28气液比检测结果 检测前泄漏检查(Pa)
初始/最终压力:
1245(1305)/1317
气液比限值范围
大于等于1.0且小于等于 1.2
检测后泄漏检查(Pa)
初始/最终压力:
1245(1270)/1270
加油枪编号
加油枪品牌
和型号
加油体积
L
实际加油流量L/min
回收油气体积L
气液比
检测
类型
是否达标
19(92#)
opw
15.82
28.764
16.08
1.016
单枪检测
达标
22(92#)
opw
15.35
29.710
15.40
1.003
单枪检测
达标
1(92#)
opw
15.32
35.354
16.36
1.068
单枪检测
达标
4(92#)
opw
15.47
40.357
17.72
1.145
单枪检测
达标
12(92#)
opw
15.32
27.035
15.88
1.037
单枪检测
达标
9(92#)
opw
15.82
27.918
16.20
1.024
单枪检测
达标
25(92#)
opw
15.36
43.886
17.08
1.112
单枪检测
达标
28(92#)
opw
15.35
32.893
16.08
1.048
单枪检测
达标
26(95#)
opw
15.57
38.925
18.32
1.177
单枪检测
达标
29(95#)
opw
15.80
32.690
16.16
1.023
单枪检测
达标
23(95#)
opw
15.37
35.469
16.32
1.062
单枪检测
达标
20(95#)
opw
15.34
34.089
16.36
1.066
单枪检测
达标
环境条件
天气状况:晴 环境温度(℃):28.7 大气压(kPa):100.7
备注
限值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条款5.3。
根据表9.2-6至表9.2-8的检测结果可知,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表9.29油气处理装置检测结果 装置型号:TN-LN-1
装置品牌:泰宁胜通
处理方法:冷凝+活性炭吸脱附
生产厂家:河北泰宁胜通电子产品制造有限公司
处理装置
油气排放浓度 (g/m3)
处理装置高度
(m)
样品1
样品2
样品3
平均值
油气回收装置
9.58×10-3
9.31×10-3
9.40×10-3
9.43×10-3
5
标准限值
25
环境条件
天气状况:晴 环境温度(℃):28.7 大气压(kPa):100.7
备注
限值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根据表9.2-10的检测结果可知,油气回收装置油气排放浓度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油气浓度排放限值25g/m3标准,且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不低于4m的要求。(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场地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总量纳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无需申请废水总量控制指标。(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油气及备用发电机尾气,其中柴油发电机只在停电和检修时使用,使用率很低,尾气中NOX产生量较少,且属于不连续排放,因此,本项目不申请NOx总量控制指标,非甲烷总烃申请总量为2.240t/a。(3)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固体废物不自行处理排放,因此项目不设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监测结果表明:三级化粪池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范围为:pH:6.9~7.2(无量纲),化学需氧量:289~35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06~133mg/L,悬浮物:15~20mg/L,氨氮;10.18~10.87mg/L。隔油池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范围为:pH:6.9~7.3(无量纲),化学需氧量:123~18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5~68mg/L,悬浮物:15~19mg/L,石油类;0.043~0.133mg/L,LAS:3.26~3.98mg/L。三级化粪池及隔油池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站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1.95~3.15mg/m3,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站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2.07~2.48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北面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项目东、南、西面昼间、夜间噪声符合2类标准;中梁公园昼间、夜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储罐清理废渣、隔油池浮油收集后危废暂存柜暂存,定期交由茂名景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检测结果可知,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油气回收装置油气排放浓度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油气浓度排放限值25g/m3标准,且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不低于4m的要求。(1)严格执行监测计划,加强风险管控,防治污染事件的发生;(2)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监测,保证废水、废气达标排放;(3)应设专人对废水、废气处理系统进行跟踪管理,及时跟进数据,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查找原因并处理;(4)及时维护环保处理设施,保证良好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5)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档案,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详见附件1。附件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环评批复附件5排污许可证附件6危废合同附件7现场监测图片及环保措施附件8监测报告填表单位(盖章):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陈舒豪项目经办人(签字):陈舒豪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茂名市高州市山美街道城东片区站前路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110°52′5.485″E
21°53′49.984″N
设计生产能力
年销售92#汽油 3000吨,年销售95#汽油4500吨,年销售98#汽油1000吨,年销售柴油1300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销售92#汽油 3000吨,年销售95#汽油4500吨,年销售98#汽油1000吨,年销售柴油1300吨
环评单位
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
审批文号
茂环(高州)审[2023]17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23年10月
竣工日期
2024年3月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茂名市广润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80%~85%
投资总概算(万元)
7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50
所占比例(%)
7.14
实际总投资(万元)
7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0
所占比例(%)
7.14
废水治理(万元)
21
废气治理(万元)
20
噪声治理(万元)
4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5
绿化及生态(万元)
0
其他(万元)
0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间
7200h
运营单位
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981MACC76R141
验收时间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
(工
业建
设项
目详
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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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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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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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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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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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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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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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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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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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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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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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19
38.679
2.240
2.240
--
2.240
2.240
--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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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12月22日,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在高州市组织召开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会议。会议由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茂名市广润检测有限公司等代表及3名技术咨询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次验收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建行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监测单位的介绍汇报,现场核查了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并查阅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形成报告验收意见如下:1.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已更名为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环评报告表项目名称为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茂名市高州市山美街道城东片区站前路(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度52分5.485秒,北纬21度53分49.984秒),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零售,年销售汽油8500t,柴油1300t。该项目总占地面积5670.16m2,总建筑面积1760.39m2,建设内容包括加油棚、站房、储罐区、自动洗车区、办公楼等,共设有4个埋地储油罐,1个50m30#柴油储罐,1个50m395#汽油储罐、1个40m392#汽油储油罐、1个30m398#汽油储油罐,6台6枪3品加油机。项目总投资为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7.14%。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2人,均不在站内食宿,全年工作365天,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3年11月,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23年12月4日取得了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关于高州市翔雄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环(高州)审[2023]17号)。本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违法项目,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1月1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茂环(高州)罚字〔2023〕8号),企业并于2023年11月10日缴纳了环保处罚70000元。2024年3月开始调试运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针对建设6台6枪3品加油机;1个50m30#柴油储罐,1个40m392#汽油储油罐、1个50m395#汽油储罐、1个30m398#汽油储油罐等主体工程、办公楼及所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2.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不涉及重大变动。建设了6台6枪3品加油机;1个50m30#柴油储罐,1个40m392#汽油储油罐、1个50m395#汽油储罐、1个30m398#汽油储油罐等主体工程、办公楼及所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还有23个充电车位未建设。3.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油品挥发废气、汽车尾气。①油品挥发废气本项目汽油经配套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气回收系统回收率按95%算。柴油的蒸气压太低,蒸气压越低越难挥发,运营期柴油产生的油气量少,因此本项目仅对汽油设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③汽车尾气对于进入加油站的汽车排放的汽车废气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油箱和化油箱到燃料系统之间的泄漏等,汽车的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有NOX、CO、TSP等。因进入本项目区域的车流量小、行驶距离短、速度慢,故机动车尾气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产生的污染较小。只需加强管理,控制行车路线,尽量减少机动车辆启动次数及怠速行驶,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保护本项目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行经营时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主要为加油机、潜油泵等设备,噪声级约65~70dB(A)。通过优选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清罐废渣、隔油池浮油均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清理,收集后专车运走,交由茂名景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在项目内存放。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危废暂存柜暂存,定期交由茂名景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四)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将环境管理内容纳入日常施工管理范围,施工期各环保措施及设施基本按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进行了落实。4.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废水三级化粪池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范围为:pH:6.9~7.2(无量纲),化学需氧量:289~35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06~133mg/L,悬浮物:15~20mg/L,氨氮;10.18~10.87mg/L。隔油池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范围为:pH:6.9~7.3(无量纲),化学需氧量:123~18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5~68mg/L,悬浮物:15~19mg/L,石油类;0.043~0.133mg/L,LAS:3.26~3.98mg/L。三级化粪池及隔油池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2、废气本项目站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1.95~3.15mg/m3,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站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2.07~2.48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3、噪声本项目北面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项目东、南、西面昼间、夜间噪声符合2类标准;中梁公园昼间、夜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4、油气回收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油气回收装置油气排放浓度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油气浓度排放限值25g/m3标准,且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不低于4m的要求。(二)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场地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总量纳入高州市城区水质净化厂,无需申请废水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油气,非甲烷总烃申请总量为2.240t/a。5.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油气回收经处理后均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6.六、验收结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基本配套建设并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在完成专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完善验收监测报告修改意见后,同意该项目配套环保设施通过验收。7.七、后续要求1、加强各污染治理设施的定期检查,确保运行正常,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加强环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岗位责任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排放,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启动应急预案。3、危险废物按照技术规范妥善处置,做好台账记录和交有资质单位处理。4、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及培训。八、验收人员信息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附后。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章)2024年12月22日高州市祥富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名表2024年12月22日验收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备注建设单位卢启民高祥客报资有限公司法人1303585008844098119951010285×察向阳高州被部沙水登039750844092197181144评审专家人火飛环中比有上1930812050419912231558影息川培项现外中中古高21359970》44010619740A77成环境出中话高2332758606******************其他人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