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产品加工招标采购公告(广东华恒美禾粮油有限公司2025)



行政区:
高州市

项目名称:
广东华恒美禾粮油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
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工业园区东晖大道西侧

供应面积(公顷):
5.729621
存量面积(公顷):
0.000132

土地用途:
V3-100102
供地方式:
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50
行业分类:
食品制造业

土地级别:
四级
成交价格(万元):
1195.200000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根据高州市科工商务局、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和高州市投资促进中心《关于降低城东工业园义山片区农产品加工项目企业用地成本的函》,土地开发利用条件如下: (一)地块准入产业:地块准入产业类别属于《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第十九项第22条中的“花生油生产线:花生主产区日处理花生200吨及以上、吨料溶剂消耗2公斤以下”类别。 (二)对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建设期限、容积率、投产时间等作出明确约定,实现用地集约。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号)及我市工业园区入园要求,地块要求投资强度≥300万元/亩,税收强度≥15万元/亩,容积率和建筑系数按自然资源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实现用地集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0%)。 (三)取得土地公司须在高州市成立法人有限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等税在当地缴纳。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高州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 (五)《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及《茂名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茂府规〔2018〕14号)两份文件均明确指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执行工业用地优惠地价,对属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为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议按文件精神对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优惠地价,即对属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土地使用权人:
广东华恒美禾粮油有限公司

约定容积率:

下限:
1.000
上限:
3.000

约定交地时间:
2025-12-10

约定开工时间:
2026-12-09
约定竣工时间:
2029-12-08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加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