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2025)
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大道4315-1号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
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大道4315-1号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GL2025ZJ1013751
转让方名称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
转让底价
9.072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6-12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6-26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大道4315-1号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
9.072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6-12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6-26
资产属性
A17002
标的所在地区
龙湾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
是否捆绑转让
否
转让说明事项
无
资产概况
-
重大事项披露
1、租赁履约保证金:1800元/标的,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2、本次租赁权竞价的房屋按现状、现功能进行出租,面积以现场看样为准。如租赁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地上房屋结构、质量以现状为准,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该标的物所有的相关资料无异议,并愿承担一切责任。3、租赁税由出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水电气费、通讯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等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并直接交纳。4、因经营需要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不得以标的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或竞价公司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5、承租人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如需改变的,应当事先与招租方沟通了解,竞价成交后装修之前先征得招租人的书面同意。6、如因政府拆迁或企业改制因素造成房屋不能租赁的,则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承租人需无条件配合搬迁腾空,已缴纳的租金按剩余期限据实结算退还,承租人不能要求招租人对装潢或其他设备投入做任何赔偿。7、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8、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并于缴清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9、其他未尽事宜在《房产租赁合同》中明确。10、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首期租金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出租方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是否自动延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5、图片及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