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变扩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110千伏金海站#2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供电局:
《钦州供电局关于申请重新办理110千伏金海站#2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为满足白石湖片区负荷快速增长的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保证金海变电站连续可靠供电,我局曾于2022年6月27日以《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110kV金海站#2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钦审批投资〔2022〕49号)核准该项目,但该项目未能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向项目核准单位申请延期,该核准文件已自动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建设110千伏金海站#2主变扩建工程。
项目代码:2205-450700-89-01-257111。
项目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供电局。
二、项目地点:110千伏金海变电站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扩建新增1×50MVA主变,及2×5Mvar10kV并联电容器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建设资金来源:本项目静态总投资1087万元,动态总投资109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主筹措解决。
五、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电力行业以及南方电网公司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设,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设计等相关要求,优化工程设计,科学安排施工,工程建成后须经各方验收合格方可并网投入运营,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六、项目建设要做到节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在建设与运营中要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选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需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
八、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工程建设及运营的设备采购、安装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项目核准支撑性文件是金海变电站《不动产权证书》(桂(2019)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789号)、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规划研究中心《关于钦州市110千伏金海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函》(电网规函〔2022〕128号)。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核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三、项目自核准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核准文件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6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变扩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