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江陵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6月27日10时至2025年6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江陵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位于江陵县万佳时代(二期)14幢1单元2102室房产,相关简介如下: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鄂(2021)江陵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224号】,单独所有;房屋建筑面积124.92m2(含分摊),规划用途/性质为住宅/市场化商品房;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终止日期2089年1月24日;房屋钢混结构,所在楼层/总楼层:21/22。

评估价:46万元起拍价:36万元

保证金:3.6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拍卖财产已知现状及瑕疵声明:

1、房屋目前空置,无租赁和占用,室内毛坯无装修。

2、依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显示,房产已抵押、已查封。

3、瑕疵声明:人民法院依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对标的物相关简介均摘自不动产登记信息,仅供参考。人民法院声明不对建筑面积误差、房屋安全和结构、建筑质量优劣等已知现状和瑕疵(含未知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意向竞买人在决定竞买前应亲至现场踏勘,就不明事宜及时向承办法官或相关部门详细咨询了解。无论竞买人是否实地踏勘和进行必要的调查,一经参与网络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物全部现状及瑕疵的认可,并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或房屋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竞价结果无效或无法正常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或因此导致费用增加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参与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1、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优先竞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3个工作日向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竞买权。

3、因平台对企业注册资质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凡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重要提示:保证金大额支付需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办理U盾,然后在电脑上选择网银支付。如因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平台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六、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成交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部分成交款,成交尾款须在2025年7月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陵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陵支行,账号:6232637600107445174)。

未竞得者锁定的竞买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成交文书的下达及移交:

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携身份证明原(复印)件和缴款凭证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人民法院依法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2、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证过户(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相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可能包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其他税费用、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产生的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委托法院无涉。

3、人民法院协助办理标的物清场移交。移交过程中,如有依法存续的租赁或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遵从相关规定办理。

4.买受人须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成交后的相关事宜,因买受人延期导致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及优先购买权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前以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716-4739786文法官

13797344401樊经理

监督电话:0716-4733102 /江陵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江陵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