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招标采购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2025)



新疆和田县郎如乡托曼玉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评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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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和田国玉天兴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和田县郎如乡托曼玉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评审的公告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和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新疆和田县郎如乡托曼玉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该方案现已通过评审,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至6月20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联系。通讯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39号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监督科联系人:阿卜杜麦吉提联系电话:0903-2512343130700767842025年6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山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