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6月13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对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9套住宅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标的情况: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9套住宅房产。起拍价详见下表,
加价幅度1000元的整数倍。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m2)
起拍价 (元)
竞买保证金 (元)
1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1#楼502房产
91.34
215800
50000
2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1#楼503房产
95.03
224600
50000
3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1#楼505房产
90.95
214900
50000
4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3#楼302房产
88.41
243000
50000
5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3#楼402房产
88.41
243000
50000
6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3#楼502房产
88.41
245400
50000
7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3#楼1502房产
88.41
257700
50000
8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3#楼1601房产
116.44
329200
50000
9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3#楼1602房产
88.41
257700
50000
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实际办证面积以永春县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
2.网上注册报名时间: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6月12日下午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自行登录中拍平台(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搜索标的名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及身份证明材料到我司签署拍卖会资料并缴纳报名费200元。
3.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永春支行营业部;账号:4312 7921 9643。竞买人注册报名时如遇到问题,无法完成注册报名,请咨询拍卖行联系电话:13506916516。
4.对买受人的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买受人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买受人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买受人依法承担责任。
(3)买受人应当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本拍卖行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支付给本拍卖行拍卖成交总金额1.5%的拍卖佣金及向中拍平台支付拍卖成交价1.5‰的软件使用费。(本司将拍卖佣金中的100元捐给永春县红十字会)
(4)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成交标的首付款(套房成交价的20%)汇至委托方指定的缴款账户。交清首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再持交款凭证及《成交确认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余款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支付:
①全额现金缴款: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60日内以现金方式付清全部成交价款。②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交清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自行到委托方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并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款期限按期缴交余款。委托方必须为买受人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提供协助,但买受人是否能获得贷款及获得多少贷款,由贷款银行按照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买受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若贷款机构在按揭贷款审批过程中要求买受人增加首付款比例的,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将需增加支付的首付款金额付至指定账户。(办理个人按揭贷款所需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办理按揭贷款条件限制及所需材料等,可自行拨打银行按揭专线咨询)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60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买受人办理房产所有权证时委托方与房产开发企业应主动配合,办理相关证件的后续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看样时间:请于2025年6月12日前自行到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看样,看样联系电话:18065213395.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17时0分。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 2025年6月12日止,在标的所在地。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竞买须知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竞买须知
FJZMPM(2025)002
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适用于竞买人和买受人。本须知与《竞买协议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此,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各方必须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对自己所执行须知之行为负责。拍卖人视所有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完全了解本《须知》并愿遵照执行。拍卖人有权根据《拍卖法》之规定解释和处理本须知以外的其他问题,凡参加竞买者必须遵守本须知。
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有义务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竞买人放弃察看标的或错过察看时间,拍卖人均视竞买人已认可标的的品质及所存在的瑕疵,关于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仅就其掌握或所了解的信息向竞买人做出风险告知,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会前自行对标的现状及产权等相关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如有拍卖人及委托人未知的瑕疵情况,买受人须自行承担该瑕疵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新旧程度、权属、真伪或品质和瑕疵等不承担担保责任,并视“所有竞买人在拍卖会中的行为是在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现状的情况下自行做出的决定,完全接受标的存在的瑕疵情况,同意以拍卖标的现状参与竞买及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已成交的拍卖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拍卖公告:详见2025年5月29日《海峡导报》,各竞买人也可以自行登陆以下网站中进行查看,拍卖人网站:http://fjszmjs.com/,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福建省拍卖协会网站www.fjspmxh.com/,公众号: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永春网、魅力坑仔口。
第二条 拍卖标的:位于永春县坑仔口镇玉西村(国道356线边)永春丽鸿豪园小区9套住宅房产,详细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m2)
起拍价 (元)
竞买保证金(元)
1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1#楼502房产
91.34
215800
50000
2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1#楼503房产
95.03
224600
50000
3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1#楼505房产
90.95
214900
50000
4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3#楼302房产
88.41
243000
50000
5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3#楼402房产
88.41
243000
50000
6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3#楼502房产
88.41
245400
50000
7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3#楼1502房产
88.41
257700
50000
8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3#楼1601房产
116.44
329200
50000
9
永春县坑仔口镇“丽鸿豪园”小区3#楼1602房产
88.41
257700
50000
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实际办证面积以永春县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
第三条拍卖会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10:00进行公开拍卖。
第四条拍卖会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第五条竞买资格: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竞买人在拍卖前需办理登记手续,并应提供相应的证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买受人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买受人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买受人依法承担责任。
参加拍卖的竞买人:申请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需先在中拍平台注册通过,以注册的账号登陆并进入本次网络拍卖平台拍卖大厅,点选“参拍申请”并通知拍卖企业审核。拍卖人收到意向竞买人的参拍申请后即对意向竞买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确认竞买人已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网络竞买人在网络拍卖开始前需提前进行参拍登陆,方可进入网络拍卖平台参与网络拍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中拍平台注册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2个工作日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凡在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企业。
网上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接受拍卖会现场传导给网络竞买人(客户端)的图文和音视频信息以及拍卖师的拍卖会主持、成交价的确认。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上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
第六条竞买登记手续及保证金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25年6月12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汇至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账户: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永春支行营业部;账号:4312 7921 9643)。
2、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提交参拍申请后,还须携带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身份证明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会资料并缴纳200元报名费。
3、竞买人须在2025年6月13日上午10:00前(拍卖会开始前),通过网络拍卖平台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陆。
4、如遇委托人因故撤回拍卖标的,拍卖人按原账户无息如数退还竞买保证金,拍卖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
第七条拍卖规则:
1、拍卖会宣布和使用的价款圴以人民币为单位,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卖双方税费、佣金。
2、自由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及网络拍卖事宜的说明
网络拍卖的时间由“自由竞价时间”与“限时竞价时间”两部分组成,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时间”;第二阶段为“限时竞价时间”。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出价,竞买人可按照网络页面中设置的竞价阶梯加价,也可以自行录入出价,但所出价格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自由竞价时限为30分钟。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本场拍卖会每项标的的“限时竞价时间”为120秒(2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倒计时时长延长120秒(2分钟),直至无竞买人出价,倒计时时间结束,标的拍卖结束。
3、竞买人应对自己在网上竞价系统上的报价操作(包括失误操作)结果负责。竞买人操作人员在系统上输入的竞价信息,一旦在系统上确认提交成功,其报价结果不得撤销或者不能免责。
4、拍品成交后,以最高报价(并超过保留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拍品的买受人。
5、本场拍卖采用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当电子竞价拍卖系统显示“拍卖会结束”时出现的最高报价且超过或达到拍卖保留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6、网络拍卖平台成交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凭《成交确认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买受人没有与本拍卖行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应慎重填写权属承受者(即买受人),对于买受人违约行为,拍卖行将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诉的权利。
7、竞买人除遵守本规则外,还应遵守网络拍卖会规则。
8、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并可向我公司索取查看标的介绍资料,于拍卖展示期间亲自到现场查看标的。竞买人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旦作出参加拍卖即表示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无论其是否到现场查看标的,均不得对拍卖标的的现状提出异议。
第八条拍卖款项及拍卖佣金:
1、拍卖会结束后,若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拍卖会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予以无息退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首付款及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持相关凭证到我司进行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向中拍平台支付拍卖成交价1.5‰的软件使用费。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总金额1.5%的拍卖佣金。
第九条拍卖成交: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除向买受人提供《成交确认书》外,不再提供有关标的其他资料。
(1)买受人应当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本拍卖行签订《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成交标的首付款(成交价的20%)汇至委托方指定的缴款账户。交清首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再持交款凭证及《成交确认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余款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支付:
①全额现金缴款: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60日内以现金方式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②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交清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自行到委托方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并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款期限按期缴交余款。委托方必须为买受人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提供协助,但买受人是否能获得贷款及获得多少贷款,由贷款银行按照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买受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若贷款机构在按揭贷款审批过程中要求买受人增加首付款比例的,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将需增加支付的首付款金额付至指定账户。(办理个人按揭贷款所需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办理按揭贷款条件限制及所需材料等,可自行拨打银行按揭专线咨询)
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60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产权证办理:在交清全部成交款后30日内办理成交房产所有权证。买受人办理房产所有权证时委托方与房产开发企业应主动配合,办理相关证件的后续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次拍卖的商品房为现房,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到现场实际看房,并确认该商品房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竞买人参加竞拍,经拍卖取得商品房,视为竞买人同意按该商品房现状办理交接手续。竞买人应在竞拍开始前对标的物的实际状况进行充分了解,竞买人对标的物有异议的,应当在竞价开始前提出。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不去查看了解标的物或错过查看时间的, 均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对其竞价行为与结果,承担一切责任。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实际办证面积以永春县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若与拍卖公告或拍卖文件中所描述的不一致,买受人需无条件接受。委托方及拍卖人对标的名称不符或面积存在差异不予负责,该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拍卖佣金。
2、拍卖行对标的物的介绍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物任何保证,仅供各竞买人参考。拍卖行对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物瑕疵提出异议。
3、若买受人违约,导致该标的物再次拍卖的,则违约的买受人应承担该标的再次拍卖的所有损失,且本拍卖行和委托方将保留对其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拍卖行可以收回拍卖标的重新组织拍卖,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还应赔偿委托方的所有损失:
①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本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②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支付标的首付款(成交价的20%)等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③买受人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④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第十三条 本《竞买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标的介绍
鸟瞰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