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流招标采购公告(2025)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中塘招租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
(25)厦产公字第0613号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闽农规〔2023〕3 号)、《厦门市农业农村局等11 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
的通知》(厦农〔2023〕103 号)的规定,下列资产拟通过我中心公开交易。
厦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标的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中塘招租
信息披露起至日期
自2025-06-13起至2025-06-23止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登记时间
自2025-06-13起至2025-06-23止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2938932 2938929 2938922 2938923
服务投诉电话:2938926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06月13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公告
本单位拟交易下列农村产权,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委托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交易标的交易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委托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交易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委托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委托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委托方在交易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产权流转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委托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标的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中塘招租
标的基本情况(规模、坐落、四至)
详见附件方案及合同范本
交易底价
0.060000万元(首年)
竞价保证金
2000.00元
信息公告期
7个工作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流转交易期限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资格条件
(一)竞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二)意向竞租方为自然人的,需为海沧区东孚街道贞岱村第九小组村民且年满18周岁、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即意向竞租方户籍(集体户除外)地址为海沧区东孚街道贞岱村第九小组。(三)意向人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四)本次项目仅允许自然人报名登记。
交易费用承担情况
1、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承租方承担;2、详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范本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方案》。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其他披露事项
详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范本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方案》
信息公告发布方
附件:
《招租标的清单》《办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招租方案》
\n农村产权交易标的清单\n\n\n\n\n\n\n\n\n\n\n\n\n\n\n\n序号\n出租标的名称\n租赁期限\n免租期\n租赁\n用途\n租赁面积 (亩)\n租金底价\n竞价保证金\n(元)\n押金 (元)\n加价幅度\n目前在租租期\n是否存在并行使优先权\n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费用\n租金递增方式\n报价人签章\n\n标的01\n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中塘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渔业养殖\n1.3\n600元/年\n2000.0\n2000.0\n10元/年\n已到期临时租用\n是\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02\n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大塘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渔业养殖\n2.7\n2400元/年\n5000.0\n2000.0\n10元/年\n已到期临时租用\n是\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03\n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钟文德土地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园地\n2.5\n600元/亩/年\n2000.0\n1000.0\n10元/亩/年\n已到期临时租用\n是\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04\n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钟益吉土地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园地\n5.0\n600元/亩/年\n2000.0\n1000.0\n10元/亩/年\n已到期临时租用\n是\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标的05\n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钟益来土地招租\n5年\n无免租期\n园地\n2.5\n600元/亩/年\n2000.0\n1000.0\n10元/亩/年\n已到期临时租用\n是\n由承租方承担\n租金不递增\n\n\n\n携带以下材料至中心办理登记自然人1、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非自然人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见页2) 应提交材料是否密封提交: 否资格条件: (一)竞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二)意向竞租方为自然人的,需为海沧区东孚街道贞岱村第九小组村民且年满18周岁、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即意向竞租方户籍(集体户除外)地址为海沧区东孚街道贞岱村第九小组。(三)意向人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四)本次项目仅允许自然人报名登记。A4纸打印,每页签章。 《网络竞价规则》等材料需至中心打印签章,请带上公章。涉及资格审查的,出让方将组织有关方面将对意向登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意向登记人才能取得进入下一步竞价程序资格。意向登记步骤:1、查阅资料。可于登记期间内至我中心查阅交易项目资料。2、现场看样。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取得看样联系人电话,意向人自行前往看样联系人告知的标的所在地查看标的物。(1、2顺序可颠倒)。3、缴交保证金。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日期当天17:15时之前。保证金金额详见《转让标的清单》或《招租方案》。4、现场报名。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买受人,于登记截止日期前携带意向登记材料至我中心办理意向登记,签署《网络竞价规则》等意向登记材料,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重要提示:为避免排队登记,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保证金缴交账户——户名: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129500100100178615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注意:报名人与缴交人一致,转账备注项目名称及用途,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例:(1)禾祥东路999号XXX室招租保证金。中心报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金融中心大厦十八层电话:29389322938929授权委托书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我(司)授权(身份证号:)代表我(司)至贵中心办理项目的登记手续,该受托人有权代表我(司)签署并提交登记资料、签收成交通知书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若我(司)被确定为上述标的买受人,则该受托人有权代表我(司)与出让方签署合同。做出的与上述标的有关的所有行为我(司)均予认可并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授权委托书为不可撤销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受托人:2025年月日招租方案一、招租目的: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二、招租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三、招租资产的基本情况招租标的名称: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中塘、大塘、钟文德土地、钟益吉土地、钟益来土地分开招租。招租地块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贞岱村第九小组。以下为本次招租地块四至:(一)中塘四至:东至大塘岸边,西至外塘中岸,南至海志围墙边,北至发辉围墙边。(二)大塘四至:东至钟武志墙边,西至中塘岸边,南至志钟发清,钟文德墙边,北至钟建清,钟文进墙边。(三)钟文德土地四至:东至大路,西至后溪钟中路,南至钟志坚厝,北至钟益来承租地。(四)钟益吉土地四至:东至大路,西至后溪钟中路,南至钟益来承租地,北至钟态溪厝。(五)钟益来土地四至:东至大路,西至后溪钟中路,南至钟益吉承租地,北至钟文德承租地。具体招租信息如下:序号出租标的名称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面积(亩)租金底价竞价保证金(元)押金(元)1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中塘5年渔业养殖1.3600元/年200020002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大塘5年渔业养殖2.72400元/年500020003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钟文德土地5年园地2.5600元/亩/年200010004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钟益吉土地5年园地5600元/亩/年200010005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钟益来土地5年园地2.5600元/亩/年20001000承租方开展经营前须自行办理所需的相关手续,招租方仅负责招租资产移交,涉及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及所需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四、交易方式本次资产招租事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意向人办理登记时应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缴交竞价保证金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参与竞租。承租方确定原则:由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公开交易,价高者得。租金支付方式: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承租方最晚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五年租金和押金一次性转入招租方指定账户。双方签订合同后,承租方原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竞价保证金扣除其应缴的交易费用后,剩余竞价保证金由中心转至招租方指定账户。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不递增。免租期:无免租期。具体以租赁合同的规定为准。五、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一)竞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二)意向竞租方为自然人的,需为海沧区东孚街道贞岱村第九小组村民且年满18周岁、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即意向竞租方户籍(集体户除外)地址为海沧区东孚街道贞岱村第九小组。(三)意向人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四)本次项目仅允许自然人报名登记。成交后如发现承租方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招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成交资格,合同已签订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视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已缴交的租金、押金、保证金等款项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将本项目重新公开招租。承租方一旦办理报名登记,即表明承租方已完全了解该租赁物现状等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规划用途、审批材料、产权情况、瑕疵等),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有任何异议。六、交易费用本次资产招租成交后,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七、其他招租要求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本次招租资产内开展违法经营。2、未征得招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承租方不得将本次招租资产以任何形式整体或拆分转租。3、成交后,招租方仅保证按现状进行移交,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竞租前,应自行前往招租资产所在地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后,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次招租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清楚现状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招租方有权视承租方违约,并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将本次招租资产重新招租。4、租赁期内,若因城市建设、集体需要、政府征用、房产开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政策调整等其它大情势变更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招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承租方应在接到招租方书面通知规定期限内自行搬迁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补偿的要求。5、若在租赁期间遇国家征收土地情形,相关补偿款项按如下方式分配:青苗补偿费(标准为5000元/亩)归承租方所有,土地征收所涉其他补偿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均归属招租方所有。6、成交后,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涉及招租资产移交、租金支付等具体条款以租赁合同为准。7、如本方案内容与租赁合同内容不一致,以租赁合同为准。8、本次招租项目属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贞岱村第九小组集体所有,成交后,由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贞岱村第九小组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须服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贞岱村第九小组管理。招租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贞岱村第九小组S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当事人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口身份证号码:口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二、租赁物(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序号村(组)地块名称坐落(四至)面积(亩)备注东南西北123(二)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三、出租土地用途出租土地用途为。(本次乙方承租地块应在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主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若乙方违反前述条款,经甲方责令其整改;乙方逾期仍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不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并有权没收已缴剩余部分租金及押金等费用。)四、租赁期限(一)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免租期:五、出租土地交付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土地交付。六、租金及支付方式(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元(大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租金标准为:首年年租金为)。写:双方当事人选择以下方式支付租金。分期支付。乙方租金按(月/季度/年度)支付,首期租金最晚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即年_月日前缴清,以后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内支付后一期租金。租金变动:(二)押金元,乙方最晚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缴清。押金不能用以抵扣租金。待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甲方确认验收完好后无息退还乙方。(三)付款方式租金及押金由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甲方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出租土地;3.制止乙方损害出租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二)甲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dg2.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3.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二)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出租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2.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禁止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九、其他约定(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口投资改良土壤口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口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口再流转土地经营权其他:租赁期内,若乙方需对本合同标的土地修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改良土壤、建设相应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等),需提前跟甲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修建的,甲方有权叫停或在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无偿没收乙方修建的相应修建物(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设施设备、加盖的附属建筑等)(二)该出租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归甲方所有(三)本合同期限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补偿。除前述政策补偿费外,甲方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四)租赁期内,若因城市建设、小组集体需要、政府征用、房产开发、政府、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环境整治等及其部门作出政策调整等其它大情势变更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应退还乙方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及押金(不计利息),并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安置补偿方案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对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对于乙方自行增置财产部分,如国家或政策有进行相关补偿的,该部分补偿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规定期限内自行搬迁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的要求(五)租赁期内,乙方为标的地块实际管理人,该标的地块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法律责任且无须支付任何补偿、赔偿。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二)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由甲方无偿处置。口由乙方恢复原状。(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改变用途或非法他用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押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四)租赁标的若遇政府或社区集体需要拆迁,乙方应无条件按时搬迁,将标的腾空返还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提前缴纳但尚未实际履行的部份租金。十一、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三)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出租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四)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出租土地交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三、附则(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乡(镇)人民政府业务部门各执壹份。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产权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