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圈生产线技改 防尘罩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6月13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

1
玉环古庄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500万件防尘罩、40万件衬套、3500万件密封圈生产线技改项目
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
玉环古庄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防尘罩、40万件衬套、3500万件密封圈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公告时间:2025年6月13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250599传真:81758262
邮箱地址:yhhbspk@qq.com
通讯地址: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500万件防尘罩、40万件衬套、3500万件密封圈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玉环古庄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万件防尘罩、40万件衬套、3500万件密封圈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504-331083-07-02-59815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地理坐标121度23分26.410秒,28度13分44.38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3橡胶零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6_052橡胶制品业29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5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5.7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租用建筑面积873.36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的类别设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本项目外排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大气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否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氰化物、氯气污染物。目标2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地表水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否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否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态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本项目用水为自来水,不设置取否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水口。污染类建设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第1页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本项目建设范围内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因此无需开展土壤、声环境、地下水专项评价。综上,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玉环市滨港工业城管理委员会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原玉环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关于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环保意见的函》审查文件号:玉环保〔2017〕39号。文件名称:《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补充材料》注:《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补充材料》无审查文件及文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玉环市滨港工业城管理委员会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相关具体内容如下:1、规划范围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位于玉环市沙门镇,用地东、南至海涂,西至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北至片区规划15米道路,规划范围面积713.35公顷。2、规划人口规划片区人口约6.3万人,其中工业城就业人口为6万人,规划范围内常住人口0.3万人。3、功能定位滨港工业城作为玉环沙干产业带的组成部分,也是温台沿海产业带重要区块组成部分。作为玉环市域增量工业的接纳区,其主导产业以玉环传统的汽摩配、水暖洁具、阀门、生物医药制造加工业为主。按照产业、工艺关联度聚合布局,形成以汽摩配、水暖阀门、生物医药制造等为主的三大产业协作区。鼓励同质、近质的小型企业联合进驻,积聚开发和生产,形成产业园中园,根据规模可设置公共服务、办公研发等设施。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4、发展目标工业城整体作为玉环工业经济提升和创新的平台,将致力建设一个交通便捷,有机融合生产办公、研发培训、商贸休闲、居住等功能的滨海工业科技新城。5、土地利用及用地布局规划按照工业城区主次干道、支路及规划用地结构将全区用地分为22个图则管理单元,规划区内用地由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构成,其中建设用地分别由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等八大类用地组成,另有部分产业弹性发展用地和混合用地,非建设用地为水域和农林用地。6、道路网系统规划区内道路分为以下四个等级: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快速路:富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0米)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是工业城各期乃至干江方向相互联系并融入区域的主通道;主干道:构筑滨港工业城与沙门镇区、干江片区联系的主通道,其中滨港大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80米),海口南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0米主干道有:环沙北路、金波路、丽江路,天佑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4米)。次干道:次干道主要解决组团与城市主干道之间的联系,其中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4米的次干道有:春潮路、银涛路、惠海路、海口东路、幸福塘路、长顺路、海昌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5米的次干道有:民立路、仁和路、采贝路。7、公用设施规划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有:1处供燃气用地、5处公共停车场,2处供电用地,2处环境设施用地,1处环卫用地、1处公用设施用地。8、排水工程规划目前,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建设情况如下:滨港工业城北片:该片区污水收集面积约2.5平方公里。污水由污水支管收集后排入环沙北路、金波路的污水干管中,在经西沙污水泵站,排入天佑路污水干管至沙门污水处理厂,目前该片区污水干管和污水支管已全部铺设完成。环沙北路的污水干管管径为D500,坡度为1.0‰,金波北路污水干管管径为D600,坡度为0.8‰,天佑路污水干管管径D1000,坡度为0.5%。滨港工业城南片:该片区污水收集面积约3.8平方公里。部分污水由污水支管收集后排入金波南路污水干管,经西沙污水泵站,排入天佑路污水干管至沙门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水由污水支管收集后排入富港南路污水干管,再排入天佑路污水干管至沙门污水处理厂。该片区金波南路污水干管、西沙污水泵站及天佑路污水干管至沙门污水处理厂的干管已铺设完成,部分支管铺设完成,该片区其余部分干管和支管已规划待铺设。金波南路污水干管管径为D800,坡度为0.6‰;富港南路的污水干管管径为D500,坡度为1.0‰。9、产业准入条件表1-2规划主导产业准入情况类别产业导向分类管理名录项目类别限制发展导向禁止发展导向规划主导产业汽摩配二十二(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1、含发黑、磷化、电泳、铝氧化及酸洗等金属表面处理工序的项目;2、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10吨以上的项目(注:鼓励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420g/L以下的涂料)禁止新建:1、有电镀工艺的项目;2、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项目二十二(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二十五(71)汽车制造二十六(75)摩托车制造二十六(77)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水暖洁具、阀门二十二(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1、含发黑、磷化、电泳、铝氧化及酸洗等金属表面处理工序的项目;2、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10吨以上的项目(注:鼓励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420g/L以下的涂料)禁止新建:1、有电镀工艺的项目;2、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项目二十二(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二十三(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二十四(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生物医药和化学合成原料药制造加工业(依据:《玉环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6号)十五(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低附加值、污染重、风险较大的化工项目禁止新建发酵项目十六(40)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表1-3规划区限制类产业清单类别分类管理名录项目类别类别名称限制发展导向限制类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使用废旧橡胶、再生胶的项目表1-4规划区禁止类产业清单类别分类管理名录项目类别类别名称备注禁止类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禁止新建有电镀工艺的项目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主要生产防尘罩、衬套、密封圈,主要生产工艺为切胶、硫化、修边,原材料为新料,不属于规划区内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故本项目符合《玉环市滨港工业城管理委员会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核意见中的相关要求。第4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补充材料》,相关具体内容如下:1、清单1生态空间清单表1-5生态空间清单(节选)规划区名称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管控要求现状用地类型玉环市滨港工业城玉环沙门镇环境1、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提高区域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按照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区域排污总量和三类工业项目数量。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及当地主导(特色)产业的其他三类工业建设项目。3、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4、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限定三类工业空间布局范围,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5、禁止畜禽养殖。6、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7、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航运为主要功能的河湖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8、强化电镀废水治理。现有电镀企业需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用水量控制在0.2吨/m2以下,污染物产生指标需达到《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求》中相应指标要求。主要为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等)重点准入区(1021-VI-0-2)本项目所在地本项目主要生产防尘罩、衬套、密封圈,属于橡胶制品制造,主要生产工艺为切胶、硫化、修边,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第5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清单5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表1-6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节选)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制定依据限制准入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使用废旧橡胶、再生胶的项目/玉环县环境功能区划;规划发展产业定位47、塑料制品制造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10吨以上的项目(注:鼓励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420g/L以下的涂料)/禁止新建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禁止新建有电镀工艺的项目玉环县环境功能区划;规划发展产业定位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产品为防尘罩、衬套、密封圈,主要生产工艺为切胶、硫化、修边等,本项目原材料为新料,不涉及电镀工艺,不属于限制、禁止准入类产业。因此本项目符合玉环市滨港工业城管理委员会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核意见中的相关准入要求,符合《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补充材料》中的结论清单。第6页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租用浙江宝宇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进行生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玉环市生态保护红线技术报告》,本项目不在玉环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具体见附图3),同时对照《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三条控制线图,本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二级标准。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现状为V类,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不直接排放附近水体,故不会对周边水体水质产生影响。另外,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玉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玉环市推进碧水生态提质增优:以国控断面达标、地表水优良率提升为核心,坚持“控源”“增容”两手发力,深化工业企业、园区和城镇截污纳管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水生态质量,构建健康水生态系统。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由当地电网直接供电。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符合能源资源利用上线和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工业,不涉及基本农田、林地等。本项目的建设取得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基本信息表(赋码2504-331083-07-02-598150),满足玉环市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根据《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属于“台州市玉环市沙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号:ZH33108320102)”。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提高区域产业准入条件。重点加快园区整合提升,完善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不断推进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重点发展水暖阀门、汽摩配、五金机械、水产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示范基地。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本项目生产防尘罩、衬套、密封圈,生产工艺为切胶、硫化、修边等,属于《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附件中规定的二类工业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准入条件。厂界外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东南面296m处为规划居住用地,西北面331m处为云璟府居住区,西北面411m处为丰裕大厦,东南面414m处为安顺家园保障性住房,满足《玉环市橡胶行业污染防治指导意见》中的选址要求里的防护距离要求,因此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是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实施工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深入推进工业燃煤锅炉烟气清洁排放改造。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项目所在地已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入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总量控制值CODCr0.01t/a、氨氮0.001t/a、VOCs0.468t/a和CS20.242t/a。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污染物CODCr、氨氮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VOCs削减替代比例为1:1,削减替代量为0.468t/a。CS2施行总量控制,无需总量替代削减。企业需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和重点行业。是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相关企业按规定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加强事故废水应急池建设,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演练。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做好物料的贮存运输工作,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危废的贮存,定期检查。同时做好应急措施,配备应急装置和设施,使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得到控制,缩短是第8页其他符合性分析落实产业园区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事故发生的持续时间,从而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大力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减少工业新鲜水用量,提高企业中水回用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本项目能源采用电,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节水管理。是2、行业相关规范符合性分析(1)与《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表1-8《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一览表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符合情况源头控制原辅物料1采用清洁、环保型原辅料。项目均采用清洁、环保型原辅料符合2再生胶生产企业禁止使用附带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橡胶作为生产原辅料,禁止使用矿物系焦油添加剂。本项目不属于再生胶生产企业/3鼓励使用石油系列产品和林化产品,发展无臭环保型再生胶。★本项目不涉及再生胶。/4有机溶剂进行密闭贮存,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置装置。本项目不涉及有机溶剂。/装备5鼓励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强、废气产生量少的生产成套设备,推广应用自动称量、自动配料、自动进料、自动出料的密闭炼胶生产线。★项目不涉及炼胶工序/6优先选用密炼机、低线速切割搓丝系统、常压连续脱硫设备,捏精炼时采用“三机一线”、“四机一线”或“九机一线”等高速比捏炼机、精炼机组成的精捏炼成型变频联动调节工艺。★项目不涉及炼胶工序/生产工艺7鼓励企业通过各种添加剂的调节和装备的提升,降低各工序操作温度。★//8炼胶工序优先采用水冷工序,打浆、浸胶、涂装等工序在密闭空间内进行。项目不涉及炼胶工序/9推广物理再生法,减少水油法、油法等产生二次污染的再生法使用。项目不涉及/污染防治废气收集10所有产生VOCs产生点都应设置相应的废气收集装置。硫化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得到有效收集符合11在主要生产车间顶部安装引风装置,废气收集后处理后排放,如塑炼、压延、硫化、脱硫、打浆、浸胶等车间。★在主要生产设备顶部均安装引风装置,废气得到最大限度收集,硫化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第9页其他符合性分析12当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时,车间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8次/小时。当采用上吸罩收集废气时,排风罩设计必须满足《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尽量靠近污染物排放点,除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外,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确保废气收集效率。废气收集设备与产生废气的硫化机靠近,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符合末端处理13VOCs废气处理设施选型满足企业实际要求。硫化废气采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满足企业实际需求符合14炼胶废气要求先进行除尘处理。项目不涉及炼胶工序/15打浆浸胶工序废气先进行溶剂回收后再处理。本项目不涉及打浆浸胶工序/16有溶剂浸胶工艺的VOCs废气总净化率不低于90%,车间内及厂界无明显恶臭。废气排放应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标准相关要求。项目不涉及溶剂浸胶工序,项目硫化废气排放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环境管理内部环境管理17成立环保管理机构,引进专业环保人员,负责厂内环保相关工作。要求成立环保管理机构,由专业环保人员负责厂内环保相关工作。符合18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环保奖励和考核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环境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要求按规定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符合19建立健全的台帐,包括废气监测台帐、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帐、含有机溶剂物料的消耗台帐、废气处理耗材(活性炭、催化剂)更换台账。按要求建立健全环保台帐。符合20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定确保废气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经审核备案后作为环境监察的依据。要求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符合21要求制订环保报告程序,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事故等情况时的报告制度和处置方法。要求按规定制订环保报告程序。符合环境监测22每年定期对废气排放口、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指标须包含环评提出的主要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等指标要求委托监测单位定期对废气进行监测。符合说明:加“★”的条目为可选条目,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明确整治要求。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本环评提出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则项目的建设可符合《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中的企业整治要求。第10页其他符合性分析(2)与《玉环市橡胶行业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①橡胶行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9橡胶行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主要生产防尘罩、衬套、密封圈,采用先进橡胶生产工艺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为切胶、硫化、修边等,原材料主要为氯丁胶、天然胶、丁腈胶,不涉及有毒有害的原料,橡胶贮存于原料仓库内,项目所在地位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对照负面清单,产品、原料、生产工艺装备、环境保护等,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的项目,符合橡胶行业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点为厂界东南面296m处为规划居住用地,西北面331m处为云璟府居住区,西北面411m处为丰裕大厦,东南面414m处为安顺家园保障性住房,满足防护距离要求。②企业选址要求表1-10企业选址要求企业类别选址要求炼胶加工企业涉及食品级硅胶的炼胶企业三线一单中的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其他炼胶企业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不含大沙湾小微企业园)、大麦屿街道古顺工业区、对台贸易加工区、港口工业区或干江滨港工业城内以及其他符合规划环评准入条件的园区未涉炼胶工序的其他橡胶制品企业三线一单中的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整治提升项目(未涉炼胶工序)三线一单中的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以及鹤新、田岙、梅岙、扫帚山、里澳、西青塘等符合规划环评准入的老旧工业点其他要求:1、企业选址须符合玉环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相关要求;2、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对厂区布局合理规划,用地面积须满足生产工艺及总平面布置要求;类别负面清单产品常规法再生胶生产年生产能力低于500吨的炼胶加工企业原料促进剂NOBS、防老剂D、秋兰姆、硫代氨基甲酸钠、五氯硫酚、矿物系焦油助剂等有毒有害的原料橡胶原料露天堆放生产工艺装备不带蒸汽凝结水回收装置的硫化罐不带除尘装置的密炼设备环境保护选址不符合土地用量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不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硫化废气、炼胶废气未进行收集、处理浸浆生产未进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冷却水直排第11页其他符合性分析3、橡胶行业企业须满足上级部门和环评审批要求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其中涉及炼胶工艺的企业车间与周边敏感区域防护距离须大于150米,未涉及炼胶工艺的企业车间防护距离须大于100米。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污染防治总图布置1易产生粉尘、噪声、VOCs污染工序和装置应避免布置在靠近住宅楼的厂界以及厂区上风向。本项目按要求布置工序和装置。且厂界与居民区有一定的距离,最近的规划居住用地距离本项目约296m。符合2车间内部干净、整洁有序,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区域、定点存放,并设立标识牌。生产过程涉及相关物料不可随意堆放或露天堆放。本项目生产车间布局合理,车间内部干净、整洁有序,生产原材料单独存放,生产过程涉及的相关物料均贮存在车间内。符合原辅物料3采用环保型原辅料,易产生粉尘和VOCs组分的物料应密闭储存。本项目使用环保型原辅料,采用橡胶原料为经混炼、开炼、密炼的半成品天然橡胶、氯丁胶和丁腈胶。符合4再生胶生产企业禁止使用附带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橡胶作为生产原辅料。本项目不属于再生胶生产。/5再生胶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矿物系焦油添加剂。鼓励使用石油系列产品和林化产品,发展无臭环保型再生胶。本项目不属于再生胶生产。/生产工艺及装备6鼓励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强、废气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涉及炭黑及其他粉状配合剂的炼胶工序应采用自动称量、自动配料、自动进料、自动出料的密闭炼胶生产线。本项目不涉及炼胶。/7鼓励再生胶生产企业粉碎时使用低线速切割搓丝系统及其他新技术,脱硫时采用常压连续工艺,捏精炼时采用“三机一线”、“四机一线”或“九机一线”等高速比捏炼机、精炼机组成的精捏炼成型变频联动调节工艺。本项目不属于再生胶生产企业。/8鼓励再生胶生产企业保持低温精炼,提高精炼技术,在生产过程中降低温度。本项目不属于再生胶生产企业。/废气收集9所有产生VOCs污染的工序均应尽量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本项目硫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第12页其他符合性分析10塑炼、混炼、压延、硫化、脱硫等生产环节,浸胶浆、胶浆喷涂等易产生VOCs废气的岗位应优先进行密闭化处理,在无法实现密闭化处理的情况下设集气罩进行局部抽风集气。其中塑炼、混炼设备进出口设集气罩进行局部抽风,硫化罐泄气阀接废气总管,原辅料储罐呼吸废气直接接废气总管,车间进行整体密闭化并抽风。本项目硫化区域要求密闭,进出口可设置软帘,本项目易产生VOCs废气仅涉及硫化工序,每台硫化机上方设置吸风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处理达标排放。符合11当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时,车间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8次/小时。当采用上吸罩收集废气时,排风罩设计必须满足《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尽量靠近污染物排放点。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再距排风罩口面最远处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本项目硫化区域要求密闭,进出口可设置软帘,本项目每台硫化设备上方设置吸风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吸风罩设计必须满足《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等相关要求。符合废气末端治理12VOCs废气处理设施满足选型要求。本项目选用的废气处理设施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及企业实际要求。符合13有溶剂浸胶工艺的VOCs废气总净化率不低于90%,车间内及厂界无明显恶臭。本项目不涉及浸胶工艺符合14废气排放应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标准相关要求。废气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能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标准相关要求。符合环境管理内部环境管理15VOCs废气处理方案应明确确保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经审核后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本项目实施后按要求执行。符合16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设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按要求执行。符合17台帐完整,包括废气监测台帐、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帐、含有机溶剂物料的消耗台帐、废气处理耗材(活性炭、催化剂)更换台帐。按要求执行。符合18制定环境保护六项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环保奖励和考核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环境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按要求执行。符合19制定环保报告程序,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事故、检修等情况时企业及时告知当地环保部门的报告制度。按要求执行。符合第13页其他符合性分析环境监测企20业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制度,定期对废气排放口监测、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指标须包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和非甲烷总烃、恶臭等指标;废气处理设施须监测进、出口参数,核算处理效率,并做好环境监测记录及特殊情况记录。按要求执行。符合序号排查重点防治措施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生产工艺环保先进性①采用胶片水冷技术,避免废气产生;②采用再生胶企业常压连续脱硫工艺,实现管道式密闭连续生产,废气产生量少,易于收集处理;本项目仅涉及硫化工序。/2生产区域密闭性①设置专门的打浆配料间,打浆配料废气通过排气柜或集气罩收集;②开炼、压延、平板硫化等工序废气采取整体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本项目仅涉及硫化工序,硫化区进出口设置软帘,各硫化设备上方设置吸风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是3废气收①在不影响生产操作的同时,尽量减小密闭本项目废气收集设备是第14页其他符合性分析集方式换风区域,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降低能耗;②因特殊原因无法实现全密闭的,采取有效的局部集气方式,控制点位收集风速不低于0.3m/s;与产生废气的硫化机靠近,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4污水站高浓池体密闭性①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使用合理的废气管网设计,密闭区域实现微负压;②投放除臭剂,收集恶臭气体到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5危废库异味管控①涉异味的危废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并及时清理,确保异味气体不外逸;②对库房内异味较重的危废库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本项目危废主要为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废油桶,贮存过程采用袋装或桶装,,包装桶进行封口,异味较轻。是6废气处理工艺适配性①采用吸附法处理含尘、含气溶胶、高湿废气、高温废气,事先采用高效除尘、除雾装置、冷却装置等进行预处理;②采用燃烧法处理含腐蚀性废气,采用高效水喷淋装置、酸/碱喷淋吸收装置等进行预处理。控制进入燃烧系统的废气中卤化物的含量,可采用大孔树脂吸附等工艺进行预处理。③生物法、臭氧氧化法适用于炼胶、压延、硫化等工艺废气的除臭;喷淋吸收法适用于炼胶、压延、硫化等工艺废气预处理;光氧化技术适用于炼胶、压延、硫化废气除臭,且仅可作为除臭组合单元;硫化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是7环境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企业按要求执行。是第15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报告类别判定本项目主要生产防尘罩、衬套、密封圈,采用工艺主要为切胶、硫化、修边等,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及其注释中规定的C2913橡胶零件制造——指各种用途的橡胶异形制品、橡胶零配件制品的生产活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评价类别为报告表,具体见表2-1。表2-1名录对应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2橡胶制品业291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常压连续脱硫工艺除外)其他/2、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本项目生产防尘罩、衬套、密封圈,涉及硫化工序,年耗胶量为1200t/a,归入“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的其他,属于登记管理类,具体见表2-2。表2-2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对应类别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61橡胶制品业291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轮胎制造2911、年耗胶量2000吨及以上的橡胶板、管、带制造2912、橡胶零件制造2913、再生橡胶制造2914、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2915、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2916、其他橡胶制品制造2919其他3、本项目工程组成表2-3本项目基本情况表工程组成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本项目租用浙江宝宇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的1F部分厂房进行生产,租用建设面积为873.36m2,主要工艺为硫化、切胶等,主要设备为硫化机、切胶机等。生产规模为年产500万件防尘罩、40万件衬套、3500万件密封圈辅助工程办公配套办公楼位于1F东北侧公用工程供电当地电网直接供电供水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环保工程废气硫化废气:对硫化废气进行收集,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15000m3/h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入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固废设1个一般工业固废仓库,位于厂房1F东侧,面积约10m2;1个危险废物仓库,位于厂房1F西侧,面积约10m2储运工程原辅料堆放或贮存位于1F依托工程/建设内容4、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4项目产品方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能(万件/年)工艺备注1防尘罩500切胶、硫化、修边等平均约120g/件2衬套40平均约175g/件3密封圈3500平均约13g/件5、主要生产设施表2-5企业主要生产设施一览表单位:台序号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数量设施参数位置1硫化硫化硫化注射机2SE250厂房1F2硫化平板机21RDP-100厂房1F3切胶切胶切胶机4/厂房1F4辅助设备辅助设备空压机1/厂房1F6、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表2-6企业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表序号名称用量厂内最大暂存量性状及包装规格备注1氯丁胶100t/a10t固体新料,外购2天然胶600t/a40t固体新料,外购3丁腈胶500t/a30t固体新料,外购4液压油0.34t/a0.34t液,170kg/桶用于硫化设备维护5水375t/a///6电25万度/a///备注:硫化过程不需要添加硫化剂。7、主要生产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500万件防尘罩、40万件衬套、3500万件密封圈,硫化生产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见表2-7。表2-7企业硫化生产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表设备名称产品单台设备最大产能(件/h)日工作时间(h)设备数量(台)年生产天数(d)最大产能企业总产能生产负荷(%)硫化注射机衬套100件8230048万件/a40万件/a83.3%硫化平板机防尘罩230件810552万件/a500万件/a90.6%密封圈1500件8113960万件/a3500万件/a88.4%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制度实行8h/d单班制,衬套生产负荷约83.3%,防尘罩生产负荷约90.6%,密封圈生产负荷约88.4%,全厂主要硫化设备能满足生产需求。第17页建设内容8、水平衡图2-1项目水平衡图9、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实行昼间8h/d单班制,厂区内不设食堂、宿舍。10、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各功能布局情况具体见表2-8。表2-8情况一览表名称用途厂房1F硫化区、切胶区、修边区、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办公区、液压油仓库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简述(图示)图2-2防尘罩、衬套、密封圈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外购的氯丁胶或天然胶或丁腈胶经切胶机切成相应的尺寸,再放入硫化机内进行硫化,硫化机采用电加热,硫化温度160℃~200℃,最后经手工修边、检验合格后即可入库。硫化平板机和硫化注射机为风冷降温,生产的工件为自然冷却。备注:防尘罩、衬套、密封圈工艺相同。2、产排污环节分析表2-9本项目产排污环节汇总表类别污染源/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废气硫化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VOCs、恶臭废水生活污水pH、CODCr、BOD5、氨氮噪声设备运行Leq(A)固废切胶、修边废橡胶边角料检验不合格品第18页包装废油桶废气处理废UV灯管废气处理废活性炭设备维护废液压油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整治前企业基本情况根据调查,本项目由现有4家橡胶制品制造企业整治组合而成,以玉环古庄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具体现有企业情况见下表。表2-10本项目4家现有企业基本情况表序号名称生产经营范围位置1玉环县古庄塑胶制品厂橡胶制品制造玉环市沙门镇小闾村2玉环兆基橡胶厂玉环市沙门镇小闾村3友财橡胶厂玉环市沙门镇小闾村4温岭市宏达橡胶制品厂玉环市沙门镇小闾村根据调查,4家企业原橡胶制品生产规模均较小,环保设施简陋,且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根据玉环市橡胶行业环境整治要求,玉环县古庄塑胶制品厂、玉环兆基橡胶厂、友财橡胶厂、温岭市宏达橡胶制品厂4家企业整治组合,以玉环古庄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负责从事橡胶制品的生产及管理,拟建地为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组合后企业对生产设备、环保治理设施等进行升级改造,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以满足环保要求。目前,原4家企业已关停。2、整治前企业产品规模、生产设备及原辅料使用情况表2-11整治前4家企业主要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名称整治前1产品规模防尘罩500万件/a2衬套40万件/a3密封圈3500万件/a4原辅材料氯丁胶500t/a5天然胶400t/a6丁腈胶300t/a7液压油0.34t/a8生产设备硫化注射机2台9硫化平板机21台10切胶机4台11空压机1台第19页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3、整治前污染物排放情况组合的4家企业现有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与重组后的建设项目相同,详见第二、四章节。整治前具体产排污情况见下表。表2-12整治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物名称CS20.5490.549废气硫化废气*0.0220.022VOCs0.9080.908319319CODcr0.0960.01废水生活污水BOD50.0450.002NH3-N0.0080.001废橡胶边角料6060不合格品3636固废固体废物废油桶0.020.02废液压油0.340.34生活垃圾3.750注*:4家企业废气均未收集。4、整治前“三废”防治措施根据4家企业的现有生产情况,对这4家企业现有、“三废”产生及治理等生产情况进行汇总,详见表2-13。表2-13整治前“三废”防治措施序企业企业现状主要生产设备及工产生主要污染物现有环保治理措施号名称地址艺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硫化机6放台等废气:硫化废气无噪声:生产设备运隔声减震玉环县古庄玉环市小行产生的噪声1塑胶制品厂闾村危险废物(废油桶、废液压油)硫化未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由厂家固废:废橡胶边角回收;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料、生活垃圾等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硫化机5放台等废气:硫化废气无玉环市小噪声:生产设备运隔声减振玉环兆基橡行产生的噪声2胶厂闾村危险废物(废油桶、废液压油)硫化未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由厂家固废:废橡胶边角回收;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料、生活垃圾等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整治前企业产生量(t/a)整治前企业排放量(t/a)非甲烷总烃废水量主要设备主要工艺主要设备主要工艺第20页3友财橡胶厂玉环市小闾村主要设备硫化机7台等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气:硫化废气无主要工艺硫化噪声: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隔声减振固废:废橡胶边角料、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废油桶、废液压油)未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4温岭市宏达橡胶制品厂玉环市小闾村主要设备硫化机5台等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气:硫化废气无主要工艺硫化噪声: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隔声减振固废:废橡胶边角料、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废油桶、废液压油)未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原有5、现有企业存在的原有环境问题环境(1)现有企业均无相关的环评手续;(2)企业硫化废气未收集处理,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污染(3)厂区内均未设置规范的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固废未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目问题前4家现有企业已关停。第21页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大气环境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引用《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中玉环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具体见表3-1。表3-1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193554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367548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37047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6615044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14028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288035达标区域环境SO2年平均质量浓度4607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81505达标质量现状CO年平均质量浓度600---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800400020达标O3最大8小时年均浓度100---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14016088达标根据上述结果,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能满足二类功能区的要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地附近水体为桐丽河,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未对该区域河流进行划分,根据《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该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参考浙江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09月10日~2024年09月12日对桐丽河(项目所在地西南侧1255m)的监测结果,具体数据见表3-2。表3-2桐丽河水质现状评价表单位:mg/L(pH值除外)因子监测点位时间pH值(无量纲)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BOD5石油类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DS1桐丽河9月10日7.50.38240.365.50.034.935.19月11日7.50.419260.365.60.025.025.109月12日7.60.416270.355.60.035.115.2均值/0.4125.670.365.570.035.025.13水质类别ⅠⅡⅣVIVⅠⅢⅢ第22页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以上监测结果,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有关标准限值,桐丽河水体水质指标中pH值、石油类指标为I类,氨氮指标为Ⅱ类,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为Ⅲ类,化学需氧量、BOD5指标为Ⅳ类,总磷(以P计)指标为V类,总体评价该水体水质为V类,水体水质不能满足Ⅲ类水环境功能区要求。造成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尚未全部接通,区域生活、农业污水等经简单处理或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故项目所在地附近水体主要受生活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等的影响。本项目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入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直接排放附近水体,故不会加剧周边水体水质污染。为了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当地政府发布了《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玉环市推进碧水生态提质增优:以国控断面达标、地表水优良率提升为核心,坚持“控源”“增容”两手发力,深化工业企业、园区和城镇截污纳管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水生态质量,构建健康水生态系统。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1255m图3-1地表水检测断面方位图3、声环境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可不开展声环境现状调查。4、生态环境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在已建厂房内实施,无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可不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路天佑路天佑路G1523G1523长顺路DS地表水监测点长颜路200米500英尺地心海昌路124县,车110047第23页区域环境质量现状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本项目可不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厂区及生产厂房均已硬化,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排放,项目实施后在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正常工况下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故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保护目标,但厂界东南面296m处为规划居住用地,西北面331m处为云璟府居住区,西北面411m处为丰裕大厦,东南面414m处为安顺家园保障性住房。2、声环境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无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3-3、附图7。表3-3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经度纬度环境空气规划居住用地121°23′38.54″28°13′37.51″居住区人群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东南296云璟府居住区121°23′13.59″28°13′48.99″居住区人群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西北331丰裕大厦121°23′26.41″28°13′44.38″居住区人群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西北411安顺家园保障性住房121°23′37.27″28°13′32.62″居住区人群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东南414污染物排放控制标1、废气本项目硫化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3-4。表3-4《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排放限值污染物名称生产工艺或设施排放限值(mg/m3)基准排气量(m3/t胶)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非甲烷总烃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10200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4.0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相关值见表3-5,臭气排放强度的相关值见表3-6。表3-5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控制项目单位新改扩二级臭气浓度无量纲20二硫化碳mg/m33.0第25页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表3-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控制项目排气筒高度(m)排放强度(kg/h)臭气浓度152000(无量纲)256000(无量纲)二硫化碳151.5202.7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3-7。表3-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单位:mg/m3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6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入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具体相关标准值详见表3-8。表3-8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管及出水标准单位:mg/L(pH除外)总磷pHCODCrBOD5SSNH3-N总氮(以P计)进水标准6~9380160200304046~9651.512(15)0.3(2.5)注:每年12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3、噪声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根据《玉环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编号为1083-3-13,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靠东面金波路一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3-9。表3-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污染物项目NMHC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20污染因子出水标准30类别昼间夜间36555470554、固废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物名录(2025年版)》分类,危险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技术规范》(HJ1276-2022)、562.2-1995)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工业固废按照《中华人民第26页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款要求执行,同时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该标准,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等文件要求,需进行总量控制的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根据《玉环市橡胶行业污染防治指导意见》,总量控制选取粉尘、VOCs、CS2。根据本项目污染物特征,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Cr、NH3-N、VOCs和CS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入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本项目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达标外排量,总量控制建议指标见表3-10,具体值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表3-10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汇总表单位:t/a总量污染物名称CODCr氨氮VOCsCS2控制达标外排量0.010.0010.4680.242总量控制建议值0.010.0010.4680.242指标削减替代比例//1:1/削减替代量//0.468/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各污染物达标排放量,即CODCr0.01t/a、氨氮0.001t/a、VOCs0.468t/a和CS20.242t/a。具体值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原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工作的通知》(台环保[2013]95号),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根据《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玉环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CS2施行总量控制,无需总量替代削减。本项目新增污染物的削减替代比例VOCs按1:1计,本项目VOC排放量为0.468t/a,即VOCs削减替代量为0.468t/a。而VOCs总量交易平台目前尚未完善,本环评仅先提出总量控制值及削减替代量,待当地相关平台完善后再另行调剂或交易。第27页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实施本次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部分,仅涉及各类设备的搬运、安装和调试。搬运、安装和调试会有噪声产生,相关工作人员对设备轻拿轻放,降低噪声源强,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污水利用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运营期环境影1、废气(1)源强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硫化废气。①硫化废气本项目天然胶用量600t/a、丁腈胶500t/a、氯丁胶100t/a,参考《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系数》(《橡胶工业》2016年第2期123-127)、《浙江省重点行业VOC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式》(1.1版)中相关数据,臭气浓度类比同类企业产生源强,硫化废气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4-1,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4-2。表4-1硫化废气中污染物排放系数单位:t/t工序橡胶类别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VOCs臭气浓度天然胶0.000003150.00002320.001044000(无量纲)硫化丁腈胶0.0008670.00003320.000534000(无量纲)氯丁胶0.0005750.00000570.0006664000(无量纲)表4-2硫化废气中污染物产生情况汇总表工序橡胶类别非甲烷总烃(t/a)VOCs(t/a)臭气浓度天然胶0.0140.624硫化丁腈胶0.0170.2654000(无量纲)氯丁胶0.0010.067合计0.0310.9564000(无量纲)硫化废气收集后风量大、浓度低,本环评建议采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对硫化废气进行处理,采用碘值≥800mg/g的颗粒活性炭,废气收集率以85%计,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以60%计,臭气浓度去除效率以60%计,年工作时间以2400小时计,处理后硫化废气经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二硫化碳(t/a)响和保0.0020.4340.0580.494护措施第28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3硫化废气源强汇总表有组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合计产排污污染物产生量环节种类(t/a)排气筒治理风量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量编号设施(mg/m3)二硫化碳0.1680.074.6670.0740.0310.242UV光非甲烷氧化+总烃0.0110.0050.3330.0050.0020.016硫化活性DA001炭吸150000.3250.13590.1430.0600.468臭气附装置1600///量纲)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不高于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的情况;若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超过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须将实测大气污染物浓度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并以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的要求。换算公式如下:式中:ρ基——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mg/m3;Q总——实测排气总量,m3/a;Yi——第i种产品胶料消耗量,(胶料消耗量和排气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Qi基——第i种产品的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m3/t;ρ实——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本项目硫化过程中实际排放的废气浓度需折合成基准排气量后的浓度,具体见下表。表4-4硫化废气排放情况(折标)一览表污染物排气筒设计排气总量设计排放浓胶料消耗量单位胶料基准排基准气量排放浓度排放限值编号m3/h度mg/m3t/a气量mg/m3mg/m3非甲烷总2000m3/t胶烃DA001150000.3331200510由上表可知,硫化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废气折基准风量后浓度低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0mg/m3)。硫化废气风量核算:根据《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整治要求“当采用上吸罩收集废气时,排风罩设计必须满足《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尽量靠近污染物排放点,除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外,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确保废气收集效率。”本项目设置23台硫化机,上方集气罩尺寸为0.5m*0.5m,截面积0.25m2,根据核算,单台硫化机所需理论540m3/h,则硫化废气所需集气风量为12420m3/h。(m3/h)(t/a)(kg/h)(t/a)(kg/h)(t/a)0.4940.031VOCs0.956浓度(无4000第29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根据工程单位出具的工程设计方案,硫化废气处理设施风量为15000m3/h,可满足上述工序废气收集要求。(2)防治措施硫化废气排气筒DA001备注:采用碘值≥800mg/g的颗粒活性炭。图4-1废气处理工艺图表4-5项目废气防治设施相关参数一览表类目排放源生产单元硫化生产设施硫化机产排污环节硫化污染物种类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VOCs、臭气浓度排放形式有组织污染防治设施概况收集方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85处理能力(m3/h)15000处理效率(%)有机废气:60臭气浓度:60处理工艺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是否为可行技术是(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是硫化废气推荐可行技术之一)排放口类型一般排放口高度(m)15内径(m)0.65温度(℃)25地理坐标经度:121°23′26.62″,纬度:28°13′44.81″编号DA001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为硫化废气处理设备风机故障,废气全部无组织排放,则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源强见表4-6。表4-6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运行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运行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1DA001废气处理设备风机故障,废气全部无组织排放二硫化碳/0.2061~20~2非甲烷总烃/0.013VOCs/0.398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硫化产生的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VOCs无组织排放速率均有提升,企业须立即停止生产,通知设施方进行维修,平时生产过程中需加强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集气罩收集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第30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环境影响分析表4-7废气达标性分析一览表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硫化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硫化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采用上述污染治理措施后,废气有组织排放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此外,企业需加强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2、废水(1)源强分析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人数为25人,厂内不提供食宿,人均生活用水量按50L/d计,全年工作时间300天,则职工生活用水量约375t/a,生活污水排放量以用水量的85%计,预计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319t/a,生活污水中CODCr约300mg/L,BOD5约140mg/L,氨氮约25mg/L,则CODCr产生量为0.096t/a,BOD5为0.045t/a,氨氮为0.008t/a。综上,项目用水量约为375t/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19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入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各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4-8。表4-8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表产排污废水污染物产生污染物排放(纳管量)序号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废水产生浓度产生量排放废水排放浓度排放量量(m3/a)(mg/L)(t/a)量(m3/a)(mg/L)(t/a)日常生活3000.0963000.0961生活污水*3191400.0453191400.045氨氮250.008250.008*注:生活污水产生浓度是指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浓度。CODCrBOD5排气筒编号废气种类污染物种类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标准本项目标准值是否达标本项目标准值是否达标DA001硫化二硫化碳0.071.5是4.667//GB14554-93非甲烷总烃0.005//510是GB27632-2011VOCs0.135//0.9//臭气浓度///1600(无量纲)2000(无量纲)是GB14554-93第31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9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表进入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情况污染物排放废水量浓度进入量废水量浓度排放量(m3/a)(mg/L)(t/a)(m3/a)(mg/L)(t/a)CODCr3000.096300.01业城污水处理BOD51400.04560.002厂氨氮250.0081.50.001(2)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表4-10项目废水防治设施相关参数一览表污染防治设施概况序号废水排放口排放口类别种类处理工艺处理效率是否为可类型编号力(t/d)(%)行技术生活污水化粪池一般排放1氨氮///口DW001表4-11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序号排放口放量(万排放排放去向排放规律编号经度纬度t/a)方式间接进入玉环市滨港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1DW001121°23′32.61″28°13′38.97″0.0319排放工业城污水处理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厂(3)环境影响分析依托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概况①处理范围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位于滨港工业城东二路和三门路交界东侧地块(该地块规划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接纳沙门镇区中心区(包括泗边村、大岙里村、沙门村、张岙村)、滨港工业城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不接纳区域内电镀废水)。②设计水质情况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设计参数见表4-12。表4-12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管及出水标准单位:mg/L(pH除外)污染因子pHCODCrBOD5NH3-NSSTNTP进管标准6~938016030200404出水标准6~961.5(2.5)512(15)0.3注:每年12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工序污染物玉环市滨港工319319污染物处理能CODCr、BOD5、30第32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图4-2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图在原二期预留地块建造调节池、初沉池、污泥浓缩池,将原二沉池改造为缺氧池+膜池,新建MBR设备间,拆除现有污泥浓缩池及接触消毒池等;远期将新建A/A/O池、膜生物反应池及MBR设备间。项目建成后近期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m3/d,远期处理规模为2.0万m3/d。在部分现状深度处理用地内新建臭氧氧化池和臭氧发生间及配电间,出水通过出水巴氏流量槽排入厂内深海排集水池。③验收情况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一期(5000吨/日)已于2017年1月通过验收(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18年7月16日以“玉环建[2018]117号”文件予以批复,设计出水指标为《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于2018年12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后,随着污水管网的建设完成,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将从现状的5000m3/d逐步提升至1.0万m3/d。④出水水质情况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2025年1月至5月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见表4-13。表4-13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2025年1月至5月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序号时间pH值化学需氧量(mg/L)氨氮(mg/L)总磷(mg/L)总氮(mg/L)废水流量总量(m3/d)12025年1月均值7.417.90.030.078.09540022025年2月均值7.317.20.030.078.54491032025年3月均值7.519.60.030.037.59472442025年4月均值7.518.80.040.025.62526352025年5月均值7.216.90.030.024.955078标准值(准Ⅳ)6~9301.5(2.5)0.312(15)-注:每年12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限值。根据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2025年1月至5月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显示,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近期总体出水水质较为稳定,能达到《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集曝水气调井沉节格砂池栅池初沉池A/A/oMBR池臭氧氧化池排放或回用第33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生活污水依托可行性分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经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有效减少了污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量。根据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近期自动监测数据,废水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流量约5075m3/d,余量为4925m3/d,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19t/a,在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范围内,不会对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造成明显影响。因此项目废水送入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3、噪声(1)源强分析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具体见表4-14。表4-14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序号声源名称型号空间相对位置/m声源源强(任选一种)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XYZ(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声功率级/dB(A)1DA001风机/40.0093.001/85消声器、减震7:30~12:0013:00~16:30第34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15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声源源强(任选一种)建筑建筑物外声级建筑室内边界物插序声源型声功率声源控距室内边声压级建筑物物名声级/dB运行时段入损号名称号级/dB制措施XYZ/dB外距离称(A)失/dB(A)(A)/m/m)(A)东9.750.635.6硫化注射南5.052.87:30~12:0037.8175115149.613:00~16:3034.650.235.2东3.854.239.2硫化注射南4.8537:30~12:0038275115149.513:00~16:3034.550.235.249.734.7厂房硫化平板50.27:30~12:0035.237511511F49.613:00~16:3034.6北4.852.937.949.734.7硫化平板50.47:30~12:0035.4475115149.613:00~16:3034.6北7.251.436.449.734.7硫化平板南8.650.97:30~12:0035.9575115149.613:00~16:3034.6北9.450.735.7空间相对位置/m界距离/m(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机1///56.4176.66西43.7北13.0机2///62.2876.06西49.6北13.2机1///43.0585.94东23.9南13.2西29.5机2///42.8283.67东23.9南10.8西29.5机3///42.6081.39东23.9西29.5第35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厂房1F硫化平板机4//75/42.3779.121东23.949.77:30~12:0013:00~16:301534.71南6.351.836.8西29.549.634.6北11.750.335.37硫化平板机5//75/47.2285.341东19.749.87:30~12:0013:00~16:301534.81南12.950.235.2西33.749.634.6北5.152.637.68硫化平板机6//75/46.9983.071东19.749.87:30~12:0013:00~16:301534.81南10.650.535.5西33.749.634.6北7.451.336.39硫化平板机7//75/46.7780.791东19.749.87:30~12:0013:00~16:301534.81南8.35136西33.749.634.6北9.750.635.610硫化平板机8//75/26.8088.831东40.4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14.85035西13.050.235.2北3.2054.739.711硫化平板机9//75/26.5486.111东40.4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12.150.335.3西13.050.235.2北6.951.936.912硫化平板机10//75/29.8688.631东37.3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14.95035第36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厂房1F西16.15035北3.154.939.913硫化平板机11//75/29.6085.911东37.3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12.050.335.3西16.15035北6.051.936.914硫化平板机12//75/32.9388.441东34.4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14.95035西19.049.834.8北3.155.140.115硫化平板机13//75/32.6785.721东34.2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12.050.335.3西19.249.834.8北6.0523716硫化平板机14//75/35.9988.241东31.2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15.05035西22.249.734.7北3.055.140.117硫化平板机15//75/26.9778.101东39.2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4.053.738.7西14.250.135.1北14.050.135.118硫化平板机16//75/26.8875.891东39.1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1.95944西14.35035北16.149.934.9第37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9厂房1F硫化平板机17//75/30.1277.851东36.0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4.053.838.8西17.449.934.9北14.050.135.120硫化平板机18//75/30.0375.641东35.9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1.95944西17.549.934.9北16.149.934.921硫化平板机19//75/33.2677.591东32.9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4.253.838.8西20.549.834.8北13.850.135.122硫化平板机20//75/33.1775.381东32.8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1.95944西20.649.834.8北16.149.934.923硫化平板机21//75/36.4177.341东29.6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3.953.838.8西23.849.734.7北14.150.135.124切胶机1//75/22.0882.811东44.5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8.550.935.9西8.950.835.8北9.550.635.625切胶机2//75/27.7082.401东38.949.67:30~12:0013:00~16:301534.61南8.550.935.9第38页厂房1F西14.55035北9.550.635.626切胶机3//75/42.1277.801东24.049.77:30~12:0013:00~16:301534.71南5.052.837.8西29.449.634.6北13.050.235.227切胶机4//75/46.4177.281东19.849.87:30~12:0013:00~16:301534.81南4.85338西33.649.634.6北13.250.135.128空压机//85减震20.0082.001东46.544.67:30~12:0013:00~16:301529.61南7.546.331.3西6.946.531.5北10.545.430.4备注:①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汽车制造》(HJ1097—2020),厂房隔声降噪效果为15dB(A)。②表中坐标以厂界西南角(121.23254,28.13420)为坐标和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③建筑物插入损失=墙体(或窗户)隔声量+6dB。保护措施第39页(2)防治措施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风机进风口采用消声器降噪,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3)环境影响分析本评价对项目噪声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对四周厂界影响进行了预测分析。①预测模型本项目工业噪声源有室外和室内两种声源,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附录中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进行预测计算。②预测内容本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采用噪声预测软件对厂界噪声进行了预测,给出厂界噪声的最大值及位置。③预测结果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16。表4-16厂界昼间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序号厂界名称噪声时段最大噪声评价标准是否超标1东厂界昼间噪声47.765达标2西厂界昼间噪声48.265达标3北厂界昼间噪声52.665达标注:南厂界与其他企业共用。图4-3昼间声等级线图分布图员图案浓度面积250-35日75E0435.0-45.04.94E0345.0-55.043E0255.0-65.0>65.04.88E000.00E0085.7260E+010.0000E+008.6731E+0019.89×27.17cm1:1,99088688.7-200-1000100200护措施第40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从上所得,厂界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在采取有效综合降噪措施基础上,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1)源强分析本项目会产生废橡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油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职工生活垃圾。①废橡胶边角料本项目修边、切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边角料,类比企业整治前生产情况,废橡胶边角料约为原料消耗量的0.5%,废橡胶边角料产生量约60t/a,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橡胶边角料为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物代码为900-006-S17(废橡胶。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包括废轮胎在内的废橡胶制品以及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轮胎和其他废橡胶制品。)②不合格品本项目检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不合格品,类比企业整治前生产情况,不合格品约为原料消耗量的3%,因此本项目不合格品产生量为36t/a,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不合格品为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物代码为900-006-S17(废橡胶。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包括废轮胎在内的废橡胶制品以及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轮胎和其他废橡胶制品。)③废油桶本项目液压油为桶装,预计企业废油桶的产生量约为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油桶为危险废物,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收集后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理。④废UV灯管本项目硫化废气采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需定期更换UV灯管,根据类比调查,废UV灯管产生量约为0.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UV灯管为危险废物,属于HW29含汞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23-29(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及废弃含汞电光源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⑤废活性炭本项目硫化废气采用“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吸附废气饱和后需定期更换,根据《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附录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A废气收集参数和最少活性炭装填量参考表,本项目应采用碘值≥800mg/g的颗粒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处理风量为15000m3/h,活性炭一次装填量取1.5t,活性炭的吸附系数取值为0.15,考虑到80%时就需进行更换,则一次最大吸附有机废气量为0.18t,年更换活性炭5次(根据规范,活性炭更换时间原则上运行不超过500小时或三个月更换一次),则废活性炭(包含有机污染物)合计产生量约为8.2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为危险废物,属于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理。⑥废液压油本项目液压油用于设备维护作用,根据调查,预计机械设备更换下来的废油产生量约0.3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油为危险废物,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18-08(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收集后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理。⑦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25人,不在厂内食宿,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计,年生产天数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75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物代码为900-099-S64(以上之外的生活垃圾。)综上,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汇总见表4-17。表4-17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一览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环节固废属性物理性状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产生量(t/a)利用或处置量(t/a)最终去向1废橡胶边角料修边、切胶一般固废固态/6060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2不合格品检验一般固废固态/3636合计96963废油桶包装危险废物固态矿物油0.020.0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4废UV灯管废气处理危险废物固态有机废气等0.040.045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危险废物固态有机废气等8.248.246废液压油设备维护危险废物液液压油0.340.34合计8.648.647生活垃圾日常生活一般固废固态/3.753.75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集中处理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环境管理要求企业在厂房1F东侧设立1个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占地面积约10m2。其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严格分类收集,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企业在厂房1F西侧设立1个危废仓库,占地面积约10m2,危废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危废仓库和危险废物标识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规定的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记录有关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此外,危险废物转移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表4-18固废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序号类别固体废物名称废物代码环境危险特性贮存方式贮存周期贮存能力(t)贮存面积(m2)仓库位置1危险废物废油桶HW08900-249-08T,I密闭存放6个月0.0210厂房1F东侧废UV灯管HW29900-023-29T桶装密闭存放6个月0.04废活性炭HW49900-039-49T袋装密闭存放2个月2废液压油HW08900-218-08T,I桶装密闭存放6个月0.52一般固废废橡胶边角料SW17900-006-S17/袋装1个月610厂房1F西侧不合格品SW17900-006-S17/袋装1个月3.5第43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识别表4-19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污染源工艺流程/节点污染途径污染物类型全部污染物指标影响对象备注液压油仓库危废贮存地面漫流、垂直入渗石油烃石油烃土壤、地下水事故原料仓库原料贮存地面漫流、垂直入渗石油烃石油烃土壤、地下水事故(2)防治措施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表4-20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控要求防渗级别工作区防控要求重点防渗区危废仓库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原料仓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生产区地面简单防渗区项目对厂区地下水基本不存在风险的车间及公用电梯口一般地面硬化6、环境风险(1)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原辅材料中的液压油,项目产生的废油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表4-21。表4-2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序号危险风险源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类型环境影响途可能受影响的环备注单元径境敏感目标泄漏地表水、地下地表水、地下水/液压油液压油水1仓库贮存液压油大气、地表周边居民区、地/水、地下水表水、地下水泄漏地表水、地下地表水、地下水/危废仓废油桶、废UV水2库危废贮存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大气、地表周边居民区、地/水、地下水表水、地下水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第44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表4-22。表4-22企业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序号危险物质名称CAS号最大存在总量(t)临界量(t)Q值1危险废物/2.56500.05122液压油/0.3425000.000136合计0.051336综上,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Q值0.051336<1,即未超过临界量。(2)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制定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易燃可燃化学品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开展第三方物流运输式;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明火、高热接触。③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物料储存注意事项。④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生产过程事故风险防范是安全生产的核心,要严格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尽可能降低事故概率。企业应制定各种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厂内推广实施。将国家要求和安全技术规程悬挂在岗位醒目位置,规范岗位操作,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必须组织专人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有跑冒滴漏或其他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禁带病或不正常上岗工作。⑤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对于恶劣气象条件下引起的风险事故也需进行防范。由于特大暴雨引起的水淹等灾害事故应积极关注气象预报情况,并联系气象部门进行灾害咨询工作。在事故发生前,做好人员与物资的及时转移。⑥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须建立完善的环保设施,确保废气末端治理设施日常正常稳定运行,避免超标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治理设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生产必须停止。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的相关要求。第45页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此外,企业针对本项目须做好相关应急措施,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全面了解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危险源以及所造成的环境危害,加强企业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管理能力,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提高企业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减小事故损失。7、监测计划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归入“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61橡胶制品业291,其他”,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属于登记管理,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建议如下:表4-23监测计划项目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执行标准类别编号废气DA001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GB27632-2011二硫化碳、臭气浓度1次/年GB14554-9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1次/年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1次/年GB27632-2011二硫化碳、臭气浓度1次/年GB14554-93废水DW001pH、CODCr、BOD5、氨氮1次/年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管标准雨水YS001CODcr、石油类1次/月*/噪声厂界噪声Leq(A)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注:*雨水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按月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第46页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要素内容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硫化废气(DA001)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VOCs、臭气浓度在各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硫化废气进行收集,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15000m3/h。《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废水总排口(DW001)CODCr、BOD5、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入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出水标准:《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声环境生产车间噪声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风机进风口采用消声器降噪,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靠东面金波路一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废橡胶边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须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其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废油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危废仓库和危险废物标识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规定的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记录有关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此外,危险废物转移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渗透污染是导致地下水、土壤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污染源来自危废仓库等,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进行分区防渗。表5-1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控要求防渗级别工作区防控要求重点防渗区危废仓库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原料仓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参照GB16889执行生产区地面简单防渗区项目对厂区地下水基本不存在风险的车间及公用电梯口一般地面硬化总之,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企业针对本项目须制定相关应急措施,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的相关要求。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许可: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自行监测等相关制度。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3、加强“三废”设施运行管理,落实相关制度,保证“三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第4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密封圈生产线技改 防尘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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