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年产3万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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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561000

1.文件名称
52贵州忠新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批复 (1).pdf

2.审批文号
安环表批复〔2025〕52号

3.审批时间
2025年6月13日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安环表批复[2025]52号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年产3万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贵州忠新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年产3万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报告表》及其专家技术审查意见,批复如下: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工业大道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为8000m,现有厂房面积3000m,在1#生产厂房旁新建一栋2#生产厂房(面积1980m)与之相连。项目不设置食宿,分2期建设,建设完成后分期投产,本次评价包括项目一期、二期,施工顺序为先建设一期,一期建设完成后建设二期。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在1#厂房设置1条破碎清洗线(1.5万吨/a)、2条造粒生产线(单条造粒能力7500t/a)、成品堆场、原料堆场(新建,面积约400m)、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造粒废气处理设施、冷却水池等;二期建设11-内容:新建1栋2#生产厂房,内设1条破碎清洗线(1.5万吨/a)2条造粒生产线(单条造粒能力为7500t/a)、造粒废气处理设施。建成后总生产能力为:年产3.0万吨再生塑料颗粒。原材料:聚丙烯(PP)、聚酯(PET)等类型的滤袋、生活废料、工业可回用废料。工艺:原料一分拣一破碎清洗一干燥一造粒一产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8、废弃物循环利用,已取得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证明文件,项目编码为:2501-520422-04-01-934010,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地位于普定经开区,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不在普定县复核上报的生态红线范围内,选址合理。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普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2-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清洗废水及脱水机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工艺:调节池一污泥浓缩池一混合池一三级沉淀池一二级沉淀池一清水池”,规模:150m/d)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破碎、清洗环节,不外排。冷却水槽中的水经冷却塔及冷却水池冷却后回用于冷却水槽,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池容积均为6m。更换后的喷淋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在1#厂房、2#厂房地势较低处设置1个初期雨水池(10m),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设置1座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417.6m生产区域和原料及成品堆放区全部地面水泥硬化。(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物料破碎采用湿法破碎,所有车间都采取封闭式厂房。投料及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造粒车间设置换气扇加强室内通风等环保措施后降低粉尘的影响,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热熔造粒机采用电加热方式,挤出造粒过程为单纯物理熔融变化过程,项目分两期建设,在熔融挤出机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本项目一期建设-3-2台熔融挤出机,二期建设2台熔融挤出机)经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汇集进入“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项目设置2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其中一期二期分别设置1套,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逸散在车间内,通过加强通风换气后,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通过定期清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喷洒除臭剂等方式,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硫化氢与氨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性能良好、运转平稳、质量可靠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安装时设置橡胶或弹簧减振片、墙壁选用隔音效果好的材料进行建设;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分拣杂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期交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重新熔融挤出;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压滤机脱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4-清运处置。项目熔融过程中,低值塑料进行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滤网片收集后由滤网供应商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二)《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向环评审批部门报批《报告表》。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满五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不得擅自增加规模。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普定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5-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普定分局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环评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四、主动接受监督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负责。2025年6月13日抄送:安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贵州苏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6月13日印发共10份-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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