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金属装备铸造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06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并对拟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环评审批意见公示后,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全文(链接)

1
  周宁县茂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黑色金属装备铸造技改项目
  宁周环评〔2025〕1号
  2025年06月13日
  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3-2158836

传  真:0593-2158836

通讯地址: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周宁县狮城镇环城路120-1号)

邮  编:3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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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周环评〔2025〕1号.pdf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宁周环评〔2025]1号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周宁县茂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黑色金属装备铸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周宁县茂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周宁县茂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黑色金属装备铸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311-350925-07-02-428935,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根据《报告表》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宁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1-的要求,符合《周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周宁县七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及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技改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七步镇桐岔村梨坪66-6号,属于周宁县七步工业园区梨坪组团,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本次技改未新增用地)。本次技改淘汰现有粘土砂工艺(粘土砂工艺产能约为2000t/a),改建为消失模生产工艺,但不新增产能,技改前后维持年产机械配件、阀门铸件、耐磨铸件等各类铸件1万吨不变。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三晟公司铸造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二)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中频炉熔化废气、抛丸机废气、砂处理粉尘、打磨粉尘废气经过布-2-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度15米)排放;项目浇注废气、制芯废气、树脂砂砂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UV光解+两级活性炭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后通过DA002排气筒(高度15米)排放;项目制模废气(切割、粘贴)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DA003排气筒(高度15米)排放。另外,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mh/g的活性炭,按照设计要求足量添加,每月更换1次,并加强跟踪监测,根据活性炭碘值、填装量情况,适时调整活性炭更换频率。此外,应在车间内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车间内的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项目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视频监控设施应与周宁生态环境局联网。规范化设置废气排污口。废气排污口应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和监测技术规范等,对排污口进行立标、建档管理,建设规范的废气监测采样平台、采样孔。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项目应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控制要求,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o-0-3-(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产生噪声的设备选型和布局,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要求。(四)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及空桶、熔化除尘灰、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法》要求;废覆膜砂、布袋除尘灰(除熔化除尘灰)、废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制定项目地下水及土壤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项目应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的各项途径进行有效预防,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等区域应严格按照重点污染防治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等人工防渗材料(渗-4-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防渗能力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第6.1.4条等效,并加强各生产设施的运行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的产生;重点防渗区应加强检查和维护,避免因防渗能力不足或防渗层破裂导致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四、你公司应认真落实和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核定为:全厂挥发性有机物0.1355吨/年(新增0.0555吨/年)。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环规[2024]2号),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且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小于0.1吨,建设单位免提交总量来源说明,由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安排解决。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建设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5-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须依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七、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达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6一抄送: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6月13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黑色金属装备铸造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