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种植配套设施 固体废物治理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6月13日我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八条之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960222
联系地址:泰州市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

环评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表
1
农业种植配套设施项目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
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高港 永福报告表 公示版.docx

更环竞HUANJINGKANGZE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农业种植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农业种植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503-321203-89-05-977723建设单位联系人田**联系方式159****7971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地理坐标( 120 度1分 13.87173秒, 32 度 20 分35.4938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泰高新数备〔2025〕233号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9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905(租赁厂房)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胡庄镇总体规划》;审批机关:无;审批文号: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胡庄镇总体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胡庄镇总体规划》:一、规划期限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30年2、规划范围规划区为整个胡庄镇域,面积53.77平方公里。1、胡庄镇区规划用地范围东至幸福路、南至中心港,西至胡马河,北至陶胡路,规划用地总面积为423.26公顷。规划用地范围包括规划建设用地,城镇发展备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2、胡庄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东至幸福路、孔庄河,南至中心港,西至胡马河,北至中兴路、陶胡路,规划镇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85.56公顷,预留发展用地117.83公顷,水域及其他用地19.87公顷。3、汪群社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东纵一路、南至三号中沟,西至纵二路,北至横一路,规划用地总面积为423.26公顷。规划用地范围包括规划建设用地,城镇发展备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本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属于胡庄镇区工业用地范围。三、城乡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1、给水工程①水源根据《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胡庄镇实施区域供水,水源引自高港区区域水厂。②管网从镇区自来水管网引出给水管,沿道路铺设至各行政村。给水管网的供水水压,保证建筑室内末端供水龙头的水压不低于15KPa。2、排水工程①排水体制规划近期镇区已建成区逐步向雨污分流制过渡,镇区新建设区实行雨污分流制:远期镇区全部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建村庄、经济条件较好的、有工业基础的村庄采用雨污分流制,一般村庄采用截流式雨污合流制。②污水处理镇区综合污水送至胡庄镇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条件较好的村庄可设置小型污水处理站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一般村庄污水可设置集中式化粪池进行处理,然后用作农肥或无害化处理后排放。3、供电工程①规划原则电网按照电力先行,电网安全、经济、可靠运行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编制全镇电网发展规划,使全镇电网具有充足可靠的供电能力,并留有发展,余地,满足各类负荷增长的需要。②电网a电源规划新建一座110KV胡庄变电站,主变容量按照2*50MVA控制,两回路110KV进线由220KV变提供,110KV变电站建后,不再从原有的宣堡变引进电源。b配网全镇以110KV变电所为主供电源,以10KV线路为主要配电网络,少量工业用户可采用35KV专线供电。10KV主干线路伸入到各农村居民点,在镇域内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建设10KV变配电所,其电源可由10KV主干线路直接引入。c线路至镇域村庄的10KV电力线路均沿主要道路架空敷设。镇区电力线路以地埋为主。电力线路原则上以路东、路南作为主要通道,与电信线路分置道路两侧。4、燃气工程供气方式近期为罐装液化石油气为主,规划远期以天然气作为主要的燃气气源。本项目依托租赁厂区现有雨污分流系统,雨水就近排入周边河流,现有及本项目均不涉及废水排放。本项目用电依托市政供电系统,土地利用现有租赁厂区,不新增土地。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基础设施依托区域工程是可行的。 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对照《胡庄镇总体规划》,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满足用地规划要求。3、“三线一单”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关于印发的通知》(泰环发(2024)30号),项目区域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泰州春江省级湿地公园,位于本项目西南侧15.8km,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高港区胡庄镇古银杏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本项目南侧1.30km。(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根据《2023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全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0.5%,连续三年保持80%以上;PM2.5平均浓度为34μg/m3,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78.2%~80.5%之间,依次为:靖江市78.6%、泰兴市79.7%、兴化市78.7%、海陵区78.2%、姜堰区79.4%、医药高新区(高港区)80.5%。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中六项因子的比重依次为臭氧27.9%、细颗粒物(PM2.5)24.9%、可吸入颗粒物(PM10)20.3%、二氧化氮15.9%、一氧化碳7.2%、二氧化硫3.8%。各市(区)PM2.5均值介于32~35μg/m3之间,依次为:靖江市34μg/m3、泰兴市33μg/m3、兴化市32μg/m3、海陵区35μg/m3、姜堰区35μg/m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33μg/m3;除臭氧外,其余主要污染物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目前泰州市正在编制大气环境达标规划,其达标规划目标为“PM2.5浓度以2018年监测数据为基础,通过规划的实施,分近、远期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以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标为核心,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5年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PM2.5、PM10、SO2、NO2、O3-8h、CO)年均浓度均达标,PM2.5低于35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大于320天”。地表水环境:根据《2023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继续保持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共12个国考断面,2023年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同比持平,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各市(区)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全市共39个省考断面(含国考),2023年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同比持平,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各市(区)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噪声:2023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3年,泰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为54.6分贝,处于二级较好水平。各市(区)平均等效声级介于49.7~55.6分贝之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处于一级好水平。2023年,泰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夜间45.7分贝,各市(区)平均等效声级介于43.3~48.7分贝之间,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处于二级较好水平。该项目建成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如废气、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固废等,项目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均能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不会恶化区域环境质量功能,不会触碰区域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的资源消耗主要体现在对水、电、土地等资源的利用上。项目将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通过采用节水工艺、节电设备等手段,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有关规定。项目在区域规划及规划环评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内所占比例很小。(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①本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泰环发(2024)30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泰环发(2024)30号),本项目位于泰州市胡庄镇工业集中区(含汪群工业规划区),本项目与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1-1。表1-1 泰州市胡庄镇工业集中区(含汪群工业规划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类别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化工、印染、电镀、高能耗本项目为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化工、印染、电镀、高能耗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全面推动专业化废水集中处理和雨污分流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推进污水处理厂水平衡核算,倒逼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推动企业预处理设施全部建设到位、重点污染行业废水明管输送、重点企业预处理污水排口和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出水口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2)加强园区废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的重点企业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等。本项目不产生废水,本项目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氨气、硫化氢,但不属于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相符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并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完备的事故应急预案,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修编预案,并与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相衔接,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Ⅲ 类”(严 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涉及使用燃料相符②本项目与其他负面清单文件相符性分析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见表1-2。 表1-2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相符性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离本项目最近的为高港区胡庄镇古银杏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本项目南侧1.3km,距离较远符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蟛蜞港、泰州引江河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1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本项目不涉及/区域活动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项目符合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本项目不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符合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符合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涉及太湖流域/产业发展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4、项目建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所示表1-3 本项目与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名称文件要求(涉及主要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 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第二十八条 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项目租赁厂房内均为硬化地面,并进行地面防渗,且项目使用的残渣、污泥均为食品行业,且污泥入厂时仔细核对监测报告,杜绝接收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原料。符合《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从事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储存、运输、处置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的泄露、渗漏、遗撒、扬散污染农用地。第十二条 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本项目涉及固体废物的处置,在租赁厂房内处置,地面硬化,能有效防止固体废物的泄露、渗漏、遗撒、扬散污染农用地。符合《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规范允许使用污泥产物的农用地类型和规定、卫生学指标要求、理化指标的要求参照《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本项目产品质量标准从严执行A级标准。符合5、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文同意江苏省正式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相符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文同意江苏省正式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三区三线”指的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本项目位于现有厂房内,对照泰州市“三区三线”规划,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故项目建设与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相符。6、与一般固废贮存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一般固废处置利用项目,项目运营期间,厂区涉及一般固废暂存。本项目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选址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 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选址要求的符合性一览表序号选址要求符合性分析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符合。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地方现有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用地规划。2贮存场、填埋场的位置与周围居民区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确定。符合。本项目涉及一般固废贮存,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居民点为西北侧40m处的史庄村,本项目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与周围居民区的距离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3贮存场、填埋场不得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符合。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4贮存场、填埋场应避开活动断层、溶洞区、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以及湿地等区域。本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市境内地势平坦,属于苏北平原,区内无影响项目建设的采空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冻土等特殊地形、地貌。5贮存场、填埋场不得选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国家和地方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内。本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现有工业用地厂房,不涉及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国家和地方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6上述选址规定不适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充填和回填。本项目属于一般固废处置利用,不涉及一般固废的充填和回填。根据上表,项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选址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主要从事有机肥生产、销售;水产养殖;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销售;污泥处理。2022年1月,公司委托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00吨食品行业污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4月24日取得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泰高新行审批〔2022〕35号);2022年7月29日,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为适应新的环保、经济发展形势,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新租赁江苏鑫泰智能有限公司485平方米厂房,项目扩建后厂房总面积约905平方米,建设农业种植配套设施项目,主要从事食品行业污泥、残渣的综合利用。建成后形成新增年处理食品行业污泥4000吨、食品残渣4000吨,饮料行业污泥4000吨、饮料行业残渣5000吨,酒类行业污泥3000吨、酒类行业残渣3000吨,屠宰行业污泥5000吨能力,项目建成后原有项目工艺改为和本项目一致,取消静置工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农业种植配套设施项目;项目性质:扩建;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租赁江苏鑫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建设单位: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投资总额: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0%;建设内容:新租赁江苏鑫泰智能有限公司485平方米厂房,项目扩建后厂房总面积约905平方米,建设农业种植配套设施项目,主要从事食品行业污泥、残渣的综合利用。3、项目建设内容①主体工程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详见表2-1。表2-1 产品方案一览表工程名称(车间或生产线)产品名称设计能力t/a年运行时数(h/a)扩建前扩建项目全厂污泥处理车间营养土100027990289907200h,300d,三班制,每班8h制注:营养土用于自身租赁的耕地及林地农作物及花草树木的养护,不外售。项目生产的营养土参照执行《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具体见表2-2。表2-2 污泥产物的污染物浓度限值(污泥的入场控制标准)项目污染物限值A级污泥产物B级污泥产物总镉(以干基计)/(mg/kg)<3<15总汞(以干基计)/(mg/kg)<3<15总铅(以干基计)/(mg/kg)<300<1000总铬(以干基计)/(mg/kg)<500<1000总砷(以干基计)/(mg/kg)<30<75总镍(以干基计)/(mg/kg)<100<200总锌(以干基计)/(mg/kg)<1200<3000总铜(以干基计)/(mg/kg)<500<1500矿物油(以干基计)/(mg/kg)<500<3000苯并(a)芘(以干基计)/(mg/kg)<2<3多环芳烃(PAHs) (以干基计)/(mg/kg)<5<6卫生学指标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菌值≥0.01理化指标含水率,%≤60PH5.5~8.5粒径,mm≤10有机质(以干基计),%≥20注:A级耕地、园地、牧草地;B级园地、牧草地、不种植食用农作物的耕地。项目生产的营养土用于自身租赁的耕地及林地农作物及花草树木的养护,参照执行上表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污泥污染物浓度检测。表2-3 污泥处理规模及方案表序号名称重要组分规格年处置量t/a处置方案t/a扩建前本次新增扩建后1食品行业污泥含水率60%/4000+4000污泥运至厂房后经预混、翻垛工艺混合均匀后用于自身租赁的耕地及林地农作物及花草树木的养护2食品残渣含水率60%/4000+40003饮料行业污泥含水率60%12804500+57804饮料行业残渣含水率60%/5500+50005酒类行业污泥含水率60%/3000+30006酒类行业残渣含水率60%/3000+30007屠宰行业污泥含水率60%/5000+50008合计2900029780原料入场前需对原料进行入场评估,其中污泥入场前需提供检测报告,同行业污泥一年至少提供一次,以满足入场控制标准。②主体、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扩建后全厂主体、公用及辅助工程详见下表。表2-4 项目扩建前后主体、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类别建设内容设计能力变化情况扩建前扩建后主体工程营养土生产车间占地面积420m2,包括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占地面积905m2,包括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新增485m2公用工程供水//项目不涉及给水排水//本项目不排水供配电4万度8万度新增4万度绿化依托租赁方依托租赁方/环保工程废气车间无组织车间无组织不变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噪声减振、隔声减振、隔声厂界噪声达标固废///4、主要原辅材料情况项目扩建后全厂主要原辅材料的种类和用量详见表2-5。表2-5 扩建前后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重要组分规格年用量t/a最大贮存量t储存位置来源运输扩建前扩建后变化量1食品行业污泥含水率60%/4000+4000100生产车间泰州及周边地区,陆运2食品残渣含水率60%/4000+40001003饮料行业污泥含水率60%5004500+40001004饮料行业残渣含水率60%5005500+50001005酒类行业污泥含水率60%/3000+30001006酒类行业残渣含水率60%/3000+30001007屠宰行业污泥含水率60%/5000+5000100原辅料来源:所接收污泥及残渣均是已经环评批复后的食品企业产生的或者已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及《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中要求鉴别为一般固废的,需提供环评批复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报告作为接收依据,且原料入场前需对原料进行安全性评估,不能满足安全性评估的原料不得入场。所有进场污泥含水率不得高于60%。5、运输方式项目来料残渣、污泥委托相关运输公司专用车辆直接送至厂区生产车间;车间内物料转移由铲车运输,成品委托社会专用运输车辆外运至自身租赁的耕地参照及林地农作物及花草树木的养护。①运输路线项目残渣、污泥运输由供货单位用专用车辆或委托相关运输公司进行收集和运输。本项目运输路线具体为:②运输过程防护措施本项目所收集的食品残渣、污泥,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做好相应防范措施,防止残渣、污泥的泄漏,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体措施如下;a.项目残渣、污泥由具有运输资质的企业进行收集和运输工作。运输过程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残渣、污泥运输应当采用密闭集装箱或槽车储存,不得使用开敞方式运输。b.残渣、污泥转运过程中,建立专用的转运台账,采取全过程控制,确保残渣、污泥及时有效运达本企业。c.项目所收集的残渣、污泥涉及区域主要在泰州市,收集范围内的残渣、污泥均可一日运输到达,不需要运输途中停留。因此,项目收集范围内的残渣、污泥的收运将不设中转站临时储存,避免了中转站卸载和装载时发生二次污染的风险。6、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本项目扩建前后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见表2-6。表2-6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总功率单位数量备注扩建前扩建后增减量1铲车91860马力台110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依托现有,不新增生产设备2翻耕机200027马力台1103筛土机20006kw台110合计110/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工作制度: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年工作时间为7200小时。7、厂区平面布置情况企业位于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租赁江苏鑫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场地约905平方米作为营养土生产车间。营养土生产车间东侧为兴达路,北侧为龙凤缘床垫专卖家具厂,西侧为江苏鑫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厂房,南侧为慧林酒店。厂区平面布置情况详见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3。8、水平衡本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员工均为附近居民,且项目所在地不设食堂和卫生间,卫生间依托租赁厂区现有,故不涉及新增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本项目在租赁厂区内实施,无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后即可进行相关生产,故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做详细分析。仅考虑其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二、运营期工艺流程本项目主要从事营养土生产,扩建后现有及本项目生产工艺调整一致,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取消静置、筛土工序,具体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2-5。图2-5 营养土生产流程图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流程简述:(1)物料预混:残渣和污泥由汽车运输至生产厂房内(立刻生产不储存),用翻耕机进行翻耕预混,残渣和污泥(含水率60%,为固态)有效堆程约为0.8~1.0m。此过程会产生预混废气G1和设备运行噪声N。项目所有原料含水率均低于60%,生产过程中不会有渗滤液产生。(2)翻垛:残渣和污泥在车间生产区内经过多次的翻垛后混合均匀,此时得到产品营养土。本工序产生翻垛废气G2和少量水蒸气、设备运行噪声N。项目所有原料含水率均低于60%,生产过程中不会有渗滤液产生。(3)打包:对合格品进行人工包装转入自身租赁的耕地及林地农作物及花草树木的养护,该营养土对自身租赁的耕地及林地农作物及花草树木的养护的土地无影响,可以长期使用。产污环节分析:营养土生产线主要产污环节见表2-7。表2-7 主要产污环节及排污特征污染源污染类型产污编号产污环节主要污染因子营养土生产线废气G1物料预混NH3、H2S、臭气浓度、颗粒物G2物料翻垛NH3、H2S、臭气浓度、颗粒物噪声N物料预混、翻垛设备噪声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主要从事有机肥生产、销售;水产养殖;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销售;污泥处理。2022年1月《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00吨食品行业污泥项目》取得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原泰州高港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通知书(泰高行审备〔2022〕2号,项目代码2201-321203-89-01-274908);编制的《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00吨食品行业污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4月24日取得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泰高新行审批〔2022〕35号);2022年7月29日,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2年12月企业在验收后的运营过程中,因实际业务需要,需调整原料种类及使用量,同时调整了产品营养土的含水率,产能不变。并编制了《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00吨食品行业污泥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于2022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1、现有厂区产品方案现有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所示。表2-8 现有厂区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能(吨/年)验收、运行情况环评验收1营养土10001000已建已验收,现正常生产,规模与批复产能一致2、现有厂区主要原材料消耗及设备使用情况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表2-9 现有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序号产品名称原料(吨/年)来源备注环评验收变动后1茶渣5005000泰州统一、雪花及其他食品行业不再使用2一般污泥(含水率60%)5005001280增加780t/a合计100010001280与环评一致增加280t/a现有项目设备使用情况详见表2-10。表2-10 现有厂区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环评验收备注规格型号数量(台)规格型号数量(台)1铲车91819181与原环评一致2翻耕机2000120001与原环评一致3筛土机2000120001与原环评一致2、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2-4 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4、现有项目环保设施情况现有项目环保设施情况如下:表2-11 现有项目环保设施一览表要素内容排放((编号、名))/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营养土生产车间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限值要求NH3、H2S/《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水污染物现有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固体废物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机械设备,源强约80~90dB(A),主要高噪声设备在厂房内。经过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后,边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5、现有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废气现有项目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①验收监测情况根据《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00吨食品行业污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2年6月23日-24日验收期间废气监测情况如下:表2-1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采样日期采样地点采样时间检测项目颗粒物氨硫化氢2022.06.23上风向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下风向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下风向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下风向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2022.06.24上风向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下风向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下风向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下风向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标准限值0.51.50.06(2)废水现有项目无废水产生。(3)噪声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铲车、翻耕机、筛土机等机械设备。主要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根据《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00吨食品行业污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2年6月23日-24日验收期间噪声监测情况如下:表2-13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单位:Leq dB(A)测点编号监测点位主要声源2022.6.232022.6.24昼间昼间N1厂周界外东侧1m生产噪声N2厂周界外南侧1m生产噪声N3厂周界外西侧1m生产噪声N4厂周界外北侧1m生产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656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N5史庄村-《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606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各侧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现有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6、现有项目排污总量及总量控制表2-14 现有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表产生单元污染物名称面源中心坐标(m)最终排放状况(最大值)执行标准面源参数(m)排放时间hXY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浓度mg/m3速率kg/h长宽排放高度营养土生产车间NH3120°1′13.86691″32°20′35.43108″0.00640.013821.5/451882160H2S0.00110.002380.06/2160颗粒物0.1930.41750.5/2160现有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气均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7、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现有项目无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2023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全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0.5%,连续三年保持80%以上;PM2.5平均浓度为34μg/m3,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78.2%~80.5%之间,依次为:靖江市78.6%、泰兴市79.7%、兴化市78.7%、海陵区78.2%、姜堰区79.4%、医药高新区(高港区)80.5%。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中六项因子的比重依次为臭氧27.9%、细颗粒物(PM2.5)24.9%、可吸入颗粒物(PM10)20.3%、二氧化氮15.9%、一氧化碳7.2%、二氧化硫3.8%。各市(区)PM2.5均值介于32~35μg/m3之间,依次为:靖江市34μg/m3、泰兴市33μg/m3、兴化市32μg/m3、海陵区35μg/m3、姜堰区35μg/m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33μg/m3;除臭氧外,其余主要污染物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2)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采用评价范围内国家或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中评价基准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或采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项目区域2023年各评价因子现状如下表所示。表3-1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点位名称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王营监测站SO2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141509.33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96015达标NO2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8380103.75不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314077.5达标PM10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13015086.67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537075.71达标PM2.5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8175108不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333594.29达标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1100400027.5达标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171160106.88不达标综上所述,臭氧日最大8h第90百分位平均质量浓度、二氧化氮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PM2.5 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不达标,其余主要污染物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目前泰州市正在编制大气环境达标规划,其达标规划目标为“PM2.5浓度以2018年监测数据为基础,通过规划的实施,分近、远期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以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标为核心,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5年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PM2.5、PM10、SO2、NO2、O3-8h、CO)年均浓度均达标,PM2.5低于35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大于320天”。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根据《2023年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泰州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亚比例继续保持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1)饮用水源地我市共有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分别位于靖江市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3年水质达标率为100%。(2)国家考核断面全市共12个国考断面,2023年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同比持平,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各市(区)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3)省考核断面全市共39个省考断面(含国考断面),2023年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同比持平,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各市(区)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4)主要入江支流全市共13条主要入江支流,2023年主要入江支流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同比持平,无劣Ⅴ类水质断面。3、声环境(1)数据来源本次环评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取实测的方式。本次共布设2个监测点位(史庄村N1、N2),委托江苏鸿乙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时间:2025年4月18日,报告编号:HY25004201。(2)监测布点在敏感目标(史庄村)共布设2个噪声监测点,具体见图4。(3)监测时间、频次实测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昼夜各一次。(4)监测因子及监测方法监测因子为连续等效声级Leq(A)。监测方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方法。(5)监测结果与评价史庄村位于规定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其声环境监测结果见表3-2。表3-2 项目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dB(A)编号监测点位2025.4.18昼间夜间N1史庄村(北)N2史庄村(南)标准6050由上表可知,史庄村声环境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良好。.4、土壤地下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地下水、土壤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项目租赁厂房地面均已硬化,发生地下水、土壤环境问题的可能性较小,厂区地面按照相应规范进行分区防治,可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生态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位于泰州市胡庄镇工业集中区内,租用现有已建厂房进行建设,未新增用地,因此无需开展生态现状调查。二、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SO2、NO2、CO、O3、PM10、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各污染物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见表3-3。表3-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Nm3标准来源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日平均0.151小时平均0.5NO2年平均0.04日平均0.081小时平均0.2CO日平均41小时平均10O3日均最大8小时平均0.161小时平均0.2PM10年平均0.07日平均0.15PM2.5年平均0.035日平均0.075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3、声环境本项目位于高港区胡庄镇工业集中区,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项目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史庄村)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3-4 声环境质量标准区域功能类别标准值dB(A)依据昼间夜间项目厂界3类区655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史庄村2类区6050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及拟建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表3-5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与厂址的相对距离/m经度纬度史庄村(北)E120.014056096N32.202469254居民约20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W40史庄村(南)E120.015430519N32.202081264居民约30人S48胡庄镇区E120.020323085N32.202865437居民约20000人E30胡庄初级中学E120.014926025N32.203411887学校师生约400人NW280胡庄镇中心幼儿园E120.015443454N32.203029373学校师生约200人N150表3-6 建设项目其他主要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方位距厂界最近距离(m)规模保护级别水环境孔庄河E300小型III《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声环境史庄村(北)NW40/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史庄村(南)S48/2地下水/////生态环境高港区胡庄镇古银杏种质资源保护区SE1300/古银杏种质资源保护泰州春江省级湿地公园SE15800/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预混废气及翻垛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颗粒物、臭气浓度。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限值要求。具体见下表。表3-7 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类型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来源监控点浓度(mg/m3)无组织废气NH3厂界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H2S0.06臭气浓度20(无量纲)颗粒物0.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限值要求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敏感目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3-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2类60504、固废控制标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总量控制指标1、总量控制指标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下表。表3-9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申请表(单位:t/a)类别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全厂排放(接管)量现有项目批复量变化量排入外环境量产生量削减量排放(接管)量废水废水量000000000废气有组织/000000000无组织NH30.01380.071600.071600.08540.0138+0.07160.0854H2S0.002380.003900.003900.06280.00238+0.00390.0628颗粒物0.05040.203500.203500.25390.0504+0.20350.25392、总量平衡方案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总量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范围内平衡;项目固废“零”排放。 4、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在现有租赁厂区内实施,无土建施工,建设项目施工期间主要进行设备的摆放、安装、调试以及房屋简单的装修。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1、施工扬尘:本项目施工期间不涉及建筑物施工,不涉及扬尘。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不涉及建筑物施工,不涉及施工废水。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摆放、安装、调试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距离衰减、隔声减震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建议施工单位精心安排工程进度,高强度声级的设备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夜间尽量不施工或不使用高声级设备。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的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拟外售综合利用。5、振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涉及振动设备使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预混废气及翻垛废气G1和少量水蒸气。翻垛过程产生的少量水蒸气,不会污染环境,本评价不将其列入污染物进行统计分析。①物料预混废气和翻垛废气(G1):在物料预混和翻垛过程中,会产生NH3、H2S、颗粒物,项目年作业300天,每天24小时作业。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污系数手册》-附表2 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工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公式如下:P=ZCy+FCy=(Nc×D× (a/b)+ 2×Ef×S)×10−3式中:P 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ZCy 指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FCy 指风蚀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Nc 指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本项目取2900车; D 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车),本项目平均运载量取10吨/车; a 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a=0.0013;b 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本项目原料含水率60%,b=0.1853; Ef 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本项目原料主要为污泥、残渣,Ef =0; S 指堆场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项目占地共905平方米。则颗粒物产生量为0.2035t/a;依据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江苏德佑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收集分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比,类比项目污泥最大贮存量为400t,本项目污泥最大暂存量约700t,项目规模、类型均差别不大,类比可行,硫化氢和氨废气产生量根据污泥最大暂存量估算,按102.353 mg/kgNH3、5.647 mg/kgH2S进行核算,本项目污泥最大暂存量可达700t,则NH3产生量为0.0716 t/a,H2S产生量0.0039 t/a,该废气无组织排放。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废气源强核算结果详见下表。表4-1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排放形式序号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排放口排放标准产生浓度mg/m3产生量t/a废气量Nm3/h收集效率%治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编号名称类型地理坐标高度m出口内径m排气温度℃浓度限值mg/m3速率限值kg/h无组织1物料预混、翻垛NH3/0.0716//////0.0716///////1.5/H2S/0.0039//////0.0039///////0.06/臭气浓度(无量纲)15///喷洒除臭剂///////////20/颗粒物/0.2035//////0.2035///////0.5/表4-2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源强产生单元污染物名称面源中心坐标(m)最终排放状况(最大值)执行标准面源参数(m)排放时间hXY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浓度mg/m3速率kg/h长宽排放高度营养土生产车间NH3120°1′13.86691″32°20′35.43108″0.00990.07161.5/4818.857200H2S0.00050.00390.06/7200臭气浓度(无量纲)//20/7200颗粒物0.02830.20350.5/7200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废气产生及治理设施情况本项目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情况详见下表。表4-3 产排污环节、废气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产污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污染治理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G1物料预混、翻垛NH3、H2S、颗粒物、臭气浓度无组织///3、排放口基本情况本项目不新增排气筒。4、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250-2022),本项目大气污染源监测要求见表4-4。表4-4 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类别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上风向、下风向颗粒物、氨、硫化氢每季度一次6、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500m范围内存在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包括史庄村、胡庄镇镇区、胡庄中学、胡庄镇中心幼儿园等,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物料预混、翻垛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加强车间通风等条件下,各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通过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项目排放的臭气浓度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二、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员工不在场地食宿,如厕依托社区公共厕所,不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三、噪声1、噪声源及降噪情况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机械设备,源强约85~90dB(A),主要高噪声设备在厂房内,建设方拟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干扰,噪声设备声压见表4-5。(1)应尽可能选择低噪声机械及方法,并做好机械的保养和维护,使其运行良好,降低噪声。(2)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3)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表4-5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装置噪声源声源类型(频发、偶发等)噪声源强降噪措施噪声排放值持续时间h核算方法噪声值 dB(A)治理措施降噪效果dB(A)核算方法噪声值 dB(A)营养土生产车间铲车频发类比法90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20类比法707200翻耕机频发类比法85类比法652、废气产生及治理设施情况本项目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情况详见下表。表4-3 产排污环节、废气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产污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污染治理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G1物料预混、翻垛NH3、H2S、颗粒物、臭气浓度无组织///3、排放口基本情况本项目不新增排气筒。4、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250-2022),本项目大气污染源监测要求见表4-4。表4-4 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类别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上风向、下风向颗粒物、氨、硫化氢每季度一次6、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500m范围内存在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包括史庄村、胡庄镇镇区、胡庄中学、胡庄镇中心幼儿园等,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物料预混、翻垛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加强车间通风等条件下,各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通过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项目排放的臭气浓度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二、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员工不在场地食宿,如厕依托社区公共厕所,不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三、噪声1、噪声源及降噪情况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机械设备,源强约85~90dB(A),主要高噪声设备在厂房内,建设方拟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干扰,噪声设备声压见表4-5。(1)应尽可能选择低噪声机械及方法,并做好机械的保养和维护,使其运行良好,降低噪声。(2)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3)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表4-5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装置噪声源声源类型(频发、偶发等)噪声源强降噪措施噪声排放值持续时间h核算方法噪声值 dB(A)治理措施降噪效果dB(A)核算方法噪声值 dB(A)营养土生产车间铲车频发类比法90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20类比法707200翻耕机频发类比法85类比法65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噪声影响分析2.1污染工序及源强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铲车及翻耕机等设备运行等产生的噪声,源强约85~90dB(A),项目主要噪声源分布情况调查见表4-6。表4-6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单位:dB(A))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型号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功率级/dB(A)XYZ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车间铲车91890减振垫、建筑隔声0009昼/夜207012翻耕机200085000920651注:空间相对位置以厂房中心为坐标原点。4.2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环境噪声影响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噪声预测模式,主要对本项目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进行预测。根据项目各个噪声源的特征,项目的噪声源均可视为点源,对于室内声源则进行等效为室外声源。(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式(B.1)近似求出:图4-3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式中:Lp1——_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 声级,dB;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 声级: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 声级,dB;Lw——点声源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然后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2)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 g)计算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 eq )计算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4)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①基本公式a)根据声源声功率级或靠近声源某一参考位置处的已知声级、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距离声源较远处的预测点的声级。在已知距离无指向性点声源参考点r0处的倍频带(用63Hz到8KHz的8个标称倍频带中心频率)声压级和计算出参考点(r0)和预测点(r)处之间的户外声传播衰减后,预测点8个倍频带声压级公式:Lp(r)=Lp(r0)-(Adiv+Aatm+Abar+ Agr+Amisc)式中:Lp(r)——距声源r处的倍频带声压级;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 Abar——屏蔽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 Agr ——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b) 预测点的A声级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即将8个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预测点的A声级LA(r):式中:L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ΔLi——第i倍频带的A计权网络修正值(见附录B),dB。c)在只考虑几何发散衰减时,可用下列公式计算:LA(r)=LA(r0)-Adiv②几何发散衰减(Adiv)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是: Lp(r)=Lp(r0)-20lg(r/r0) Adiv= 20lg(r/r0)③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公式是: Aatm=a(r-r0)/1000式中:a——温度、湿度和声波频率的函数,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常年平均气温和湿度选择相应的空气吸收系数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离,m;④屏障引起的衰减(Abar) 位于声源和预测点之间的实体障碍物,如围墙、建筑物、土坡或地堑等起声屏障作用,从而引起声能量的较大衰减。本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中忽略室外屏障引起的衰减(Abar)。⑤地面效应衰减(Agr)声波越过疏松地面传播时,或大部分为疏松地面的混合地面,在预测点仅计算A声级前提下,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公式:Agr=4.8-(hm/r)〔17+300/r〕式中:r—声源到预测点的距离,m;hm—传播路径的平均离地高度,m;hm=F/r;F:面积,m2;r,m;若Agr计算出负值,则Agr可用“0”代替;本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中忽略地面效应衰减(Agr)。根据噪声预测模式和设备的声功率预测计算各评价点处的噪声增量,噪声对厂界影响值见下表。考虑噪声距离衰减和隔声措施,本项目完成后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分别见下表。表4-7 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表(单位:dB(A))预测点位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贡献值昼间夜间标准昼间夜间由上表可知,建设项目各噪声设备经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后,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建设项目周边的影响较小。通过上表分析,项目厂界各侧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与背景值叠加后敏感点噪声最终预测结果见表4-8。表4-8 与背景值叠加后敏感点噪声最终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厂界史庄村(北)史庄村(南)标准值本项目影响值—背景值*昼—叠加值昼60背景值*夜—叠加值夜50根据以上预测结果,考虑各噪声源的叠加,本项目建成后,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敏感点的环境影响较小。欲减小各机器对厂界噪声的影响,首先要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厂界,其次需要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如将风机、泵类置于室内并保证其密闭性(如房间采用双层隔声门窗或内壁设置吸收材料)或建隔声罩(墙)。通过采取以上一系列措施,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3、监测计划本项目噪声监测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要求见表4-9。表4-9 噪声监测计划表环境要素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噪声厂界Leq(A)每季度一次四、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本项目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固废。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厂房的设置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1)固废收集本项目应建立固废分类收集制度,固废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2)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设置。(3)固废处置a.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b.项目固废收集处置时,应按要求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固废能得到有效地处置。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用上述方案可以全部安全处理处置,处置措施可行,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噪声影响分析2.1污染工序及源强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铲车及翻耕机等设备运行等产生的噪声,源强约85~90dB(A),项目主要噪声源分布情况调查见表4-6。表4-6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单位:dB(A))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型号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功率级/dB(A)XYZ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车间铲车91890减振垫、建筑隔声0009昼/夜207012翻耕机200085000920651注:空间相对位置以厂房中心为坐标原点。4.2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环境噪声影响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噪声预测模式,主要对本项目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进行预测。根据项目各个噪声源的特征,项目的噪声源均可视为点源,对于室内声源则进行等效为室外声源。(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式(B.1)近似求出:图4-3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式中:Lp1——_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 声级,dB;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 声级: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 声级,dB;Lw——点声源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然后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2)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 g)计算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 eq )计算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4)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①基本公式a)根据声源声功率级或靠近声源某一参考位置处的已知声级、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距离声源较远处的预测点的声级。在已知距离无指向性点声源参考点r0处的倍频带(用63Hz到8KHz的8个标称倍频带中心频率)声压级和计算出参考点(r0)和预测点(r)处之间的户外声传播衰减后,预测点8个倍频带声压级公式:Lp(r)=Lp(r0)-(Adiv+Aatm+Abar+ Agr+Amisc)式中:Lp(r)——距声源r处的倍频带声压级;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 Abar——屏蔽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 Agr ——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b) 预测点的A声级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即将8个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预测点的A声级LA(r):式中:L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ΔLi——第i倍频带的A计权网络修正值(见附录B),dB。c)在只考虑几何发散衰减时,可用下列公式计算:LA(r)=LA(r0)-Adiv②几何发散衰减(Adiv)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是: Lp(r)=Lp(r0)-20lg(r/r0) Adiv= 20lg(r/r0)③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公式是: Aatm=a(r-r0)/1000式中:a——温度、湿度和声波频率的函数,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常年平均气温和湿度选择相应的空气吸收系数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离,m;④屏障引起的衰减(Abar) 位于声源和预测点之间的实体障碍物,如围墙、建筑物、土坡或地堑等起声屏障作用,从而引起声能量的较大衰减。本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中忽略室外屏障引起的衰减(Abar)。⑤地面效应衰减(Agr)声波越过疏松地面传播时,或大部分为疏松地面的混合地面,在预测点仅计算A声级前提下,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公式:Agr=4.8-(hm/r)〔17+300/r〕式中:r—声源到预测点的距离,m;hm—传播路径的平均离地高度,m;hm=F/r;F:面积,m2;r,m;若Agr计算出负值,则Agr可用“0”代替;本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中忽略地面效应衰减(Agr)。根据噪声预测模式和设备的声功率预测计算各评价点处的噪声增量,噪声对厂界影响值见下表。考虑噪声距离衰减和隔声措施,本项目完成后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分别见下表。表4-7 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表(单位:dB(A))预测点位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贡献值昼间夜间标准昼间夜间由上表可知,建设项目各噪声设备经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后,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建设项目周边的影响较小。通过上表分析,项目厂界各侧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与背景值叠加后敏感点噪声最终预测结果见表4-8。表4-8 与背景值叠加后敏感点噪声最终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厂界史庄村(北)史庄村(南)标准值本项目影响值—背景值*昼—叠加值昼60背景值*夜—叠加值夜50根据以上预测结果,考虑各噪声源的叠加,本项目建成后,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敏感点的环境影响较小。欲减小各机器对厂界噪声的影响,首先要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厂界,其次需要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如将风机、泵类置于室内并保证其密闭性(如房间采用双层隔声门窗或内壁设置吸收材料)或建隔声罩(墙)。通过采取以上一系列措施,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3、监测计划本项目噪声监测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要求见表4-9。表4-9 噪声监测计划表环境要素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噪声厂界Leq(A)每季度一次四、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本项目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固废。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厂房的设置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1)固废收集本项目应建立固废分类收集制度,固废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2)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设置。(3)固废处置a.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b.项目固废收集处置时,应按要求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固废能得到有效地处置。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用上述方案可以全部安全处理处置,处置措施可行,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噪声影响分析2.1污染工序及源强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铲车及翻耕机等设备运行等产生的噪声,源强约85~90dB(A),项目主要噪声源分布情况调查见表4-6。表4-6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单位:dB(A))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型号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功率级/dB(A)XYZ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车间铲车91890减振垫、建筑隔声0009昼/夜207012翻耕机200085000920651注:空间相对位置以厂房中心为坐标原点。4.2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环境噪声影响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噪声预测模式,主要对本项目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进行预测。根据项目各个噪声源的特征,项目的噪声源均可视为点源,对于室内声源则进行等效为室外声源。(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式(B.1)近似求出:图4-3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式中:Lp1——_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 声级,dB;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 声级: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 声级,dB;Lw——点声源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然后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2)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 g)计算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 eq )计算公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4)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①基本公式a)根据声源声功率级或靠近声源某一参考位置处的已知声级、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距离声源较远处的预测点的声级。在已知距离无指向性点声源参考点r0处的倍频带(用63Hz到8KHz的8个标称倍频带中心频率)声压级和计算出参考点(r0)和预测点(r)处之间的户外声传播衰减后,预测点8个倍频带声压级公式:Lp(r)=Lp(r0)-(Adiv+Aatm+Abar+ Agr+Amisc)式中:Lp(r)——距声源r处的倍频带声压级;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 Abar——屏蔽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 Agr ——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 dB。b) 预测点的A声级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即将8个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预测点的A声级LA(r):式中:L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ΔLi——第i倍频带的A计权网络修正值(见附录B),dB。c)在只考虑几何发散衰减时,可用下列公式计算:LA(r)=LA(r0)-Adiv②几何发散衰减(Adiv)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是: Lp(r)=Lp(r0)-20lg(r/r0) Adiv= 20lg(r/r0)③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公式是: Aatm=a(r-r0)/1000式中:a——温度、湿度和声波频率的函数,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常年平均气温和湿度选择相应的空气吸收系数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离,m;④屏障引起的衰减(Abar) 位于声源和预测点之间的实体障碍物,如围墙、建筑物、土坡或地堑等起声屏障作用,从而引起声能量的较大衰减。本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中忽略室外屏障引起的衰减(Abar)。⑤地面效应衰减(Agr)声波越过疏松地面传播时,或大部分为疏松地面的混合地面,在预测点仅计算A声级前提下,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公式:Agr=4.8-(hm/r)〔17+300/r〕式中:r—声源到预测点的距离,m;hm—传播路径的平均离地高度,m;hm=F/r;F:面积,m2;r,m;若Agr计算出负值,则Agr可用“0”代替;本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中忽略地面效应衰减(Agr)。根据噪声预测模式和设备的声功率预测计算各评价点处的噪声增量,噪声对厂界影响值见下表。考虑噪声距离衰减和隔声措施,本项目完成后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分别见下表。表4-7 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表(单位:dB(A))预测点位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贡献值昼间夜间标准昼间夜间由上表可知,建设项目各噪声设备经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后,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建设项目周边的影响较小。通过上表分析,项目厂界各侧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与背景值叠加后敏感点噪声最终预测结果见表4-8。表4-8 与背景值叠加后敏感点噪声最终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厂界史庄村(北)史庄村(南)标准值本项目影响值—背景值*昼—叠加值昼60背景值*夜—叠加值夜50根据以上预测结果,考虑各噪声源的叠加,本项目建成后,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敏感点的环境影响较小。欲减小各机器对厂界噪声的影响,首先要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厂界,其次需要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如将风机、泵类置于室内并保证其密闭性(如房间采用双层隔声门窗或内壁设置吸收材料)或建隔声罩(墙)。通过采取以上一系列措施,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3、监测计划本项目噪声监测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要求见表4-9。表4-9 噪声监测计划表环境要素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噪声厂界Leq(A)每季度一次四、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本项目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固废。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厂房的设置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1)固废收集本项目应建立固废分类收集制度,固废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2)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设置。(3)固废处置a.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b.项目固废收集处置时,应按要求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固废能得到有效地处置。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用上述方案可以全部安全处理处置,处置措施可行,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地下水、土壤1、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情况分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情况主要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等三个方面考虑。(1)大气沉降本项目大气沉降影响主要为营养土生产车间颗粒物、氨、硫化氢对于地下水、土壤产生的影响。项目占地范围内均为硬化地面,颗粒物、氨、硫化氢不易在土壤中积聚,在占地范围内不会下渗,因此影响极小。(2)地面漫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租赁厂区建有完善的截排水设施及雨水排水系统,厂区经雨污分流后,雨水排至厂外,因此污染物经地面漫流途径对土壤影响较小。(3)垂直入渗正常状况下,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营养土生产车间进行地面防渗处理,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正常状况下不应有污染物渗漏至地下的情景发生。同时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将定期对防腐防渗工程进行检查,因此,物料或污染物发生垂直入渗的可能性很小。2、防控措施(1)原则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贯彻“以防为主,治理为辅,防治结合”的理念,坚持源头控制、防止渗漏、污染监测和应急处理的主动防渗措施与被动防渗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治理措施按照从简单到复杂,遵循技术实用可靠、经济合理、效果明显和目标相符的原则。(2)防渗区划分按照防污性能和污染物控制难易程度,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其中营养土生产车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米以上、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项目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技术要求见表4-10。表4-10 项目污染物划分及防渗要求防渗分区厂内分区防渗等级重点防渗区营养土生产车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项目使用的污泥、残渣含水率均为60%左右,生产过程中无渗滤液产生,车间需配套建设流沟和收集池,若非正常情况产生渗滤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周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本项目不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III类项目。因此,本项目未设置地下水、土壤的跟踪监测点。六、环境风险1、物质危险性识别本项目中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NH3、H2S。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的物质列表,列出各风险物质见表4-11。各物质的理化性质见下表。表4-11 风险物质的理化性质表名称分布燃烧爆炸性毒性毒理NH3营养土生产车间易燃,爆炸极限(%)15.7-27.4,引燃温度(℃)651LD50:350mg/kg(大鼠经口);LC50:1390mg/m3,4小时(大鼠经口)H2S易燃,爆炸极限(%)4.0-46.0,引燃温度(℃)260LD50:无资料;LC50:618mg/m3(大鼠吸入)2、风险源调查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根据对本项目涉及的生产、储运等设施的调查,明确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生产工艺特点如下表。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C,计算本项目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C.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表4-12 风险源调查表序号名称分布情况年产生量(t)最大储存量(t)q临界量(t)Qq/Q1NH3营养土生产车间0.02880.00000450.00000082H2S0.0720.000012.50.000004合计0.0000048由上表可知,本项目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开展简单分析即可。3、风险单元识别结果综上,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结果汇总情况见下表。表4-13 环境风险识别结果汇总表序号危险单元风险源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类型环境影响主要途径1生产单元重点风险源NH3、H2S爆炸大气、地下水、土壤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设备的定期维护;落实环境风险单元的地面硬化及防腐防渗。配备足够的风险应急物资。本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见下表4-14。表4-1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名称农业种植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胡路120号地理坐标120 度1分 13.866秒, 32 度 20 分35.431 秒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氨、硫化氰--生产车间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本项目环境影响途径主要为营养土生产过程中氨、硫化氢发生超标排放等事故,导致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对生产设备等进行定期维护;对环境风险单元进行地面硬化及防腐防渗;设置导流沟,配备足够的风险应急物资,加强风险应急监测的能力,及时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分析结论: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大大降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在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风险影响可防控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编号、名))/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监测计划大气环境有组织/////无组织营养土生产车间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限值要求厂界每季度监测一次NH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H2S/臭气浓度/地表水环境废水总排放口//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雨水排放口/////声环境设备噪声等效声级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每季度监测一次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本项目不产生固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贯彻“以防为主,治理为辅,防治结合”的理念,坚持源头控制、防止渗漏、污染监测和应急处理的主动防渗措施与被动防渗措施相结合,按照防污性能和污染物控制难易程度,采取分区防渗。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生产设备等进行定期维护;对环境风险单元进行地面硬化及防腐防渗;设置导流沟,配备足够的风险应急物资,加强风险应急监测的能力,及时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监控制度,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建立管理台账。六、结论1、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规划和用地规划,选址合理;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总量符合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2、建议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 101号)中的相关要求,主动与应急管理部门对接,针对本项目涉及的环境治理设施,尽快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 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有组织)/0000000废气(无组织)NH30.01380.013800.071600.0854+0.0716H2S0.002380.0023800.003900.0628+0.0039颗粒物0.05040.050400.203500.2539+0.2035废水/00000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0000000危险废物/0000000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预审意见:公 章经办人: 审核人: 签发人: 年 月 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 章经办人: 审核人: 签发人: 年 月 日注释一、本报告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 环评技术合同附件2 备案文件附件3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 租赁协议附件5 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件6 工程师现场踏勘附件7 声明确认单附件8 全本公示截图附件9 审批申请表附件10 环评审批申请的承诺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与高港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图附图3 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附图5 与泰州市“三区三线规划”位置关系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种植配套设施 固体废物治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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