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清水县长余辉发光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准意见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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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长余辉发光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天环许清水发[2025]9号
2025年6月13日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关于清水县长余辉发光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甘肃璟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倪家村上倪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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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0938-7571832邮箱:qshbj@126.com通讯地址:清水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400
附件【6.13 清水县长余辉发光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清水发[2025】9号)_扫描版.pdf】已下载次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文件天环许清水发[2025]9号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关于清水县长余辉发光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甘肃璟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你单位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清水县长余辉发光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组织开展了对该《报告表》的专家技术评审,环评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技术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清水县红堡镇倪家村上倪68号,总占地面积为5040.3m²。新建年产20万m长余辉发光建筑材料生产线一条,其中10万m为普通商品混凝土,10万m为发光混凝土,建设高度8.8米的钢结构厂棚2处,-1-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经评估,项目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环境管理,对厂区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对施工场地及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车辆限速避免扬尘污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罐车拉运至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施工废水收集后回用于施工。采取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时间,减少噪声扰民。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乡镇收集点处置,建筑垃圾部分回用,不可利用部分运往指定地点填埋,严禁随意倾倒。(二)运营期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封闭搅拌楼,搅拌机为封闭式结构,搅拌废气经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2座水泥筒仓和2座粉煤灰筒仓废气经各自仓顶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砂石料储存于封闭料棚内,设置喷淋洒水装置。上料区全封闭,采取喷淋降尘措施。砂石料输送采取封闭廊道,水泥和粉煤灰输送采取密闭式螺旋输送机。厂区道路硬化并在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厂区内定时洒水抑尘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2-2.严格水环境保护。搅拌用水和实验用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搅拌机冲洗废水、罐车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再经一座108m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过设置的30m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罐车拉运至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高性能、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夜间禁止鸣笛,车辆限速行驶,确保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灰、砂石分离机产生的废砂石回用于搅拌生产,沉淀池底泥、废弃混凝土收集后送至清a水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拉运至乡镇收集点。5.其他未尽事宜以《报告表》要求为准。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做好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响应预案,设置必要的应急防护设备,落实环境风险预案中的各项防范措施,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四、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监管工作,并对现场检查中发现-3-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六、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2025年6月13日抄送: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办公室2025年6月13日印发-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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