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安化县东坪镇罗绕典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DP-2025-012-01地块位于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韩家新村。地块中心经纬度E:111.24309°,N:28.37716°,调查地块总面积2860 m2。调查地块四至情况:北至罗绕典路,西至韩家新村林地,南至韩家新村林地,东至安翔出租车服务中心。
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主要由林地组成,属于安化县城南区韩家新村集体土地,根据安化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5月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K-25112),安化县安翔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拟将该地块用途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于建设安化县安翔出租车服务中心及员工家属楼项目,地块权属人变为安化县安翔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
年 6 月 24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问题的回复》:一、
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
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 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
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二、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
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
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方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
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在土地供应 (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前按照规定进
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地块勘测地类表及地块历史影像分析,本调查地块土地利
用类型从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性质发生改变,需要进
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目前尚未供地,且后续按照整个地块供地,因此对整个
地块进行调查。
为此,安化县安翔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委托单位”)作为该地块的使用权人,委托湖南新晨曦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周边走访,并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完成了《安化县东坪镇罗绕典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DP-2025-012-0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附件1:
安化县东坪镇罗绕典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DP-2025-012-0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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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