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招标采购公告(2025)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建双流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区疾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6日我局对《新建双流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区疾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86924810;传真:028-86924810;邮编:6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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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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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环审(评)〔2025〕36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新建双流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区疾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成环审(评)〔2025〕36号

2025年6月16日

成环审(评)〔2025〕36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新建双流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区疾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你单位报送的《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新建双流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区疾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规划用地范围内,项目性质为新建(迁建),经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双发改投资〔2024〕128号”批复同意,总投资43440.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微生物实验楼(共4F,主要设置微生物实验室)、1栋理化实验楼(共4F,主要设置理化实验室)。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公辅设施、储运工程和办公生活设施等。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水及涉水产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卫生与消毒产品、食品、包装饮用水与饮用天然矿泉水、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等相关检测试验,其中生物实验室检测项目42项,最大检测规模4858例/年(其中自愿送检样本检测仅针对艾滋疑似患者,共100人/年);理化实验室检测项目169项,最大检测规模3085例/年;制作病媒生物监测标本数122个/年(其中蚊子、苍蝇、蟑螂各40个,鼠2只)。项目不进行疾病诊疗、体检,不对除艾滋病疑似患者外的其他疾病患者提供自愿来检等服务,生物实验室级别为P1、P2及P2+实验室,不涉及P3、P4及转基因实验室。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成都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相关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工作。(一)高度重视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状况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二)项目运营期严格废水收集处理措施,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生物实验器皿(含动物饲养室笼具)先经高压蒸汽灭菌后再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脱氯”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与自愿检测人员污水、纯水制备浓水、车辆洗消废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沉淀+高效AB生化+活性炭臭氧氧化+纤维膜过滤+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与地面冲洗废水、行政办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排入预处理池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经双流区东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白河。(三)项目运营期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理化实验废气(含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涉及使用挥发性有机试剂、酸性试剂等的实验操作以及检测仪器均在通风橱/通风柜内或集气罩/万向罩下进行,理化实验废气经抽风收集至楼顶设置的4套“干式SDG酸雾吸收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4)处理后于楼顶排气筒(DA001~DA004、离地高度约25m,排口朝向东侧)排放。上述尾气中VOCs、丙酮、三氯甲烷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相应限值要求,NOx、HCl、硫酸雾、氟化物、甲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涉及生物活性物质操作的实验室设置为独立的万级或百级洁净区,并配套独立排气系统;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操作均在各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含菌气溶胶经负压收集至生物安全柜(21套)自带的“高效过滤器+紫外消毒”处理后于各实验室洁净区内排放,再经洁净区整体抽风收集至微生物实验楼楼顶设置的4套高效过滤器(TA007~TA010)进一步处理后于楼顶排气筒(DA007~DA010,离地高度约23m,排口朝上)排放。此外,微生物实验室内采用含氯消毒剂、紫外线、臭氧以及高温蒸汽消毒装置对环境和设备进行消毒灭菌。动物饲养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密闭设置,恶臭气体通过独立排气系统收集至TA010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由DA010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地埋式全密闭设计,恶臭气体经管道抽风收集至1套“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应限值要求后,引至微生物实验楼楼顶排气筒(DA005、离地高度约25m,排口朝向东侧)排放。危废暂存间和医废暂存间均密闭设置(医废暂存间配套紫外灯消毒杀菌),危废暂存间恶臭气体经房间抽风收集后引至理化实验楼楼顶的TA003装置处理后,由DA003排气筒排放;医废暂存间恶臭气体经房间抽风收集后引至生物实验楼楼顶的TA009装置处理后,由DA009排气筒排放。同时,项目通过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医废日产日清)、定期消毒等措施以控制恶臭影响。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后勤楼楼顶(离地高度约22m)排放。同时,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有关防护距离及防控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环境敏感保护对象。(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五)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七)强化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制度。项目所属行业纳入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名录,须遵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实际编制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认真落实环境隐患排查及应急措施的管理,切实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同时,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四、报告书预测项目实施后,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挥发性有机物0.0053吨/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排口)为:化学需氧量2.1959吨/年、氨氮0.3952吨/年。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需在排污许可证核发时予以确认。五、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六、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监测计划及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污染物采样点,并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项目竣工后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做好验收工作。七、项目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八、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16日抄送: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成都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