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招标采购公告(2025)


厦门海事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5年7月21日上午10时至7月22日上午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资产处置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公开拍卖陈勇及案外人魏端珍共同所有的位于连江县凤城镇国泰路1号鼎森中央公园二区15幢1层11店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连江县凤城镇国泰路1号鼎森中央公园二区15幢1层11店面,登记时间:2016年5月18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规划用途:商业,总楼层31层,该房产位于1层,层高5.2米,建筑面积:67.52㎡(套内建筑面积64.89㎡),以现状拍卖。
起拍价:900000元 ,保证金:18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6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并定于2025年7月16日上午10时-12时统一看样,看样联系电话:13799990307。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税费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费(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殖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过户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相关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本次拍卖不包含架空隔层及内部装修,且该标的尚未腾空,占有使用人已承诺限期腾房,自愿于拍卖成交后15个自然日无条件搬离。
五、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拍卖标的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7月2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7月2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厦门海事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厦门中孚支行,账号:4031300104000909400000054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标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的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本次网上公开拍卖《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并自行了解遵循福州市限制购房政策。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缴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咨询电话:王法官0592-5281159/5289950
司法拍卖客服电话:400-822-287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店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