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搂草机招标采购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永保村村民委员会2025)



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永保村1台搂草机转让

挂牌价
6,000
元/台

保证金
1,800


存放地
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永保村

报名开始时间:2025-06-17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7-28 17:00:00

项目名称
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永保村1台搂草机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ESSB250016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6-17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7-28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挂牌价(元)

1
搂草机
9LZ-6.5
1

6000

合计:6000

存放地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永保村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转让底价(元)
60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永保村村民委员会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突泉县突泉镇永保村农机具资产闲置搂草机一台(设备老化严重,需更换配件)。标的资产存放在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永保村,标的图片及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安全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参考明细见附件。2、交易过程中农机数量、品质等发生变化的不调整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3、受让方在搬运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等其他情况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4、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受让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村委会并按照本公告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村委会在挂牌截止日前将欲行使优先权的意向受让方清单转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2)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受让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相同级别的优先权人在行使优先权时,按时间优先原则,即其中一优先权人在某一价格先行使优先权后,其他人在该价格不能再行使优先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优先权人可以优先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优先权人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优先权人在竞价期内未竞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6、本次标的转让后,请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沟通开票事宜。7、搂草机名称:冀旋牌指轮式搂草机;执行标准:JB/T7766-2011,产品型号:9LZ-6.5,编号:L196063,出厂日期:2013.1.18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10、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工作。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并取消相关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参与资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勘验联系人及电话:史衍华  15598952111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最终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完毕后提交《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原件至中心。 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4、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之日且收到全部交易服务费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5、如标的涉及拆除,转让方负责与拆除所涉及第三方协调,由受让方负责施工,并由受让方承担拆除、保管、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和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6、本次转让标的均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7、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资产清运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6-17 09:00:00  至  2025-07-28 17:00:00

报名手续
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800.00元,截止时间2025-07-2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拆除工作及现场清理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所交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6-17 09:00:00-2025-07-29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2%向受让方收取。

附件下载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

资产移交确认书.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受让申请书.doc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马佳丽

咨询电话
18686098678

咨询时间
工作日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赛罕区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其    他

现场勘验确认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转让方意向受让方 我方已按照公告要求,将转让标的范围、边界进行明显标识,并指派专人带领意向受让方完成勘验工作,对意向受让方的勘验工作给予了全面的支持和配合。我方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实地勘验工作。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对标的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同时已做好勘验记录工作。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转让方(签字):意向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本备案表一式三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交易中心”)、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各执一份。资 料 名 称要 求法人受让应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证书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出具的意向受让方银行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等资料如受让标的公告中对资信情况有要求的项目则需要提供内部决策文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根据内部权限提供公司章程大额资产、固定资产购置需提供*现场勘验确认表根据受让标的公告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受让标的公告要求提供委托合同自然人受让应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书》*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自有房产、银行存款或借款证明等资料如受让标的公告中对资信情况有要求的项目则需要提供*现场勘验确认表根据受让标的公告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受让标的公告要求提供委托合同会员代理项目提供注:1、所提供文件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2、标注*号的为必提供项,未标注的为选择提供项。受让履约承诺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我方竞得(项目编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向贵中心及转让方作出如下承诺:1.鉴于我方在受让意向登记前已充分了解了标的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瑕疵,并对该情况予以确认,因此,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2.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完毕资产交接,如因我方原因逾期未完成资产交接的,贵中心及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已交纳的拆除保证金。如因我方原因未按约定期限办理资产交接的,每延迟一日,向转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我方同意贵中心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贵中心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同时转让方可以申请终结交易,并有权扣除我方剩余交易保证金。3.资产交接后由我方负责资产的保管、拆除、搬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4.我方在搬运过程中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定及管理要求,保证无事故,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对周边建筑物及设施的损坏事故,则我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根据事故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遵守公告中其他约定。以上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传真件有效)意向受让方(签字、盖章):年月日资产移交确认书转让方委托贵中心的就项目(项目编号:),转受双方已按照公告及《受让履约承诺书》约定履行程序。现转受双方对本次转让的资产范围、重量、数量、质量等无异议。本确认书签订后,本次转让的资产保管、清理、搬运等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签订本确认书后,并提交中心后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并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工作。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因资产后期提货、清运等而产生的争议由转受双方承担。本证明一式三份,转让方、受让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各一份。转让方签字(公章):受让方签字(公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兹委托在贵中心办理事宜。委托权限:(选项前划√,否则划×)()递送与受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负责与交易中心及转让方的联络、谈判工作()签署与受让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代为办理网络竞价的相关事宜等委托人郑重承诺:1.受托人具有合法的代理资格;2.受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及委托书有效期限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3.委托人郑重承诺委托书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本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内有效。受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联系方式受托人预留签名委托人(签章)年月日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我方就项目(项目编号:)提出受让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追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责任。2、我方已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公告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的实际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的任何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不会因标的的数量、质量、范围等存在瑕疵等任何原因违约,影响交易进程或追究贵中心及委托方任何责任。3、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符合公告中提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因资格条件不符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6、我方认可并按公告约定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7、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公告约定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8、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9、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保证金及处置”约定的相关内容。10、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其他约定和须承诺的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方(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搂草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