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徐州华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5)
挂牌价
73,416
元/年
保证金
57,265元
租赁期限
2年
租赁面积
95.00m2
承租押金
18354元
租金支付方式
半年付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湖滨小广场北侧综合楼-东6招租
项目编号
HHCQ2025ZL1143A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6-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7-0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湖滨小广场北侧综合楼-东6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
95.00
租赁期限
2年
租金支付方式
半年付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期限
19天
承租押金
18354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租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地理位置和繁华程度较好,基础设施完善,商业等级较好,交通便捷程度较好。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2025-05-06
评估机构
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73416.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徐州华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证件号码:91320300776411034B
出租方承诺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2、标的租赁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有关部门已经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出租方决策文件
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徐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该处标的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按照租金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承租方。该处标的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2、 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租赁标的完成现场踏勘,参与租赁报名即视为对计租面积和标的现状的认可。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交易机构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意向承租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标的交割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标的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方自理;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已对租赁标的现状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标的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标的自身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标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6、标的建筑所涉及的共用部分使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消防设施设备、水电线路、物业、公共区域、停车、防水等事项,均由承租方与标的建筑共同使用人自行协商解决,出租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其他出租条款详见公告附件租赁合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交易机构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6-18 09:00:00 至 2025-07-0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意向承租方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4)《意向承租申请书》(加盖公章);(5)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加盖公章);(6)具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承租人须提交原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7)其他材料。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加按指纹);(2)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签名加按指纹);(3)《意向承租申请书》(签名加按指纹);(4)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签名加按指纹);(5)具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承租人须提交原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6)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7265.00元,截止时间2025-07-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竞价不成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3、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原则上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竞买人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的申请,交易机构可以冻结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2)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或者其他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的;(3)进入竞价交易程序,所有意向承租方均不出价的;(4)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5)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5、租赁成交后承租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承租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出租方有权向该违约的承租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以首年成交租金为计费依据,按照不高于《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5010711162685774.shtml)收费标准交纳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意向承租申请书(个人).doc
意向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租赁合同模板.pdf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胡先生
咨询电话
0516-85703906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徐州市金融集聚区H座9层910室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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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申请书年月日标的名称意向承租方姓 名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号码意向承租方联系地址意向承租方联系电话意向承租方本意向承租方同意如未成交,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本方以下账户意向承租方户 名开户行意向承租方银行账号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本意向承租方现就 (以下简称“出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租的 (标的名称)提出承租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申请承租本标的,并接受本标的公告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原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规定。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标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所提交的资信证明文件符合本标的公告的要求。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我方承诺以交易保证金作为贵公司、出租方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贵公司、出租方损失的,我方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6、我方承诺,所交保证金24小时内不撤回,否则自动放弃交易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 7、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意向承租方保证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能按照上述所填住所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寄达我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证不会追究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意向承租申请书年月日标的名称 意向承租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本意向承租方同意如未成交,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本方以下账户户 名开户行银行账号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本意向承租方现就 (以下简称“出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租的 (标的名称)提出承租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申请承租本标的,并接受本标的公告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规定。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标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所提交的资信证明文件符合本标的公告的要求。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我方承诺以交易保证金作为贵公司、出租方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贵公司、出租方损失的,我方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6、我方承诺,所交保证金24小时内不撤回,否则自动放弃交易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 7、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意向承租方保证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能按照上述所填住所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寄达我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证不会追究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合同编号:HT.HQ-2023-0009编号签订地点: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及其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及现状租赁房屋坐落于,,计租面积(包含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平方米,该租赁房屋用途为,,店铺名称,乙方必须按照房屋设计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否则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地踏勘,确认租赁房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和交付条件,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共年月日,甲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如甲方晚于约定日期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的,自甲方实际交付之日计算租赁期限。甲方向乙方提供免租金装潢期/天(/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支付1.出租房屋首年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元),租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租赁期租金标准(元/月)第1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第2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第3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第4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第5年(/年/月/日至/年/月/日)/2.租金每叁个月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付清首期租金,并在之后相应的月份提前十日付清后叁个月租金。租金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单位:徐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账号:1700000101201000004924)。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3.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租金、物业费及其他费用均为含税价。租金/费用价税合计=不含增值税租金/费用×(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乙方首次租赁时,须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五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逾期支付租赁保证金的,须按本合同十五条第2款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将租赁保证金用于冲抵乙方欠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应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的款项、甲方代乙方向第三方所付之赔偿及乙方不履行其义务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支出、费用等。3.出现上述冲抵情况时,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发出后的限定时间内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选择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该等款项,并在抵扣行为发生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应付未付款项所适用的税率计税,并将税费一并从租赁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该扣除不影响甲方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方式)。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书面抵扣通知送达后15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抵扣的租赁保证金,逾期未予补足的,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十五条第2款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责任。4.本合同终止后,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且乙方不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出租房屋并办妥以出租房屋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后60日内,甲方应将租赁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给乙方。5.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若乙方未能承担因任何第三方对乙方于出租房屋内的经营活动而提出的权利主张或索赔要求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甲方有权选择从租赁保证金中扣取款项支付予该等第三方以确保甲方的商誉、商场的营业秩序不会受到任何不利影响。若租赁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第三方的,乙方必须补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在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甲方对乙方仍享有对该等损失的追索权。第五条费用扣缴顺序甲乙双方确认,在乙方向甲方缴交的费用不足以支付全部应付款项时,甲方按如下顺序进行费用缴交扣减:(1)因乙方逾期付款产生的违约金;(2)租金;(3)物业管理费;(4)水电费;(5)甲方代乙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等;第六条租赁房屋交付和收回1.甲方于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房屋按现状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交付时间内签署交付确认文件,视为甲方已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了出租房屋。如出租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交付标准但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应与甲方办理交付手续后,要求甲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维修义务。2.自该房屋交付后至乙方交还该房屋前,鉴于该房屋为乙方管控和收益,其间,关涉该房屋内外产生的一切损失、风险、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治安、消防、渗漏水以及房屋内乙方增设的装饰、设备、施工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等)由乙方自行承担。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当日内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乙方添加的不可移动物),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乙方未按时搬离视为承租人违约,逾期超过7天,承租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物内装修部分的财产和权力,包括所有设备和物品,甲方有权就此作出处理,乙方承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甲方有权清空存放在商业空间内的各类物品,乙方还须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逾期搬离,应向甲方承担叁倍租金的违约金。涉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补足。乙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无偿归甲方所有。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第七条装修1.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办理装修及进场手续,缴纳完毕相关费用和款项,并严格遵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制度,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乙方进场装修。2.乙方及其装修工程承包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商场所在行政区域适用的地方性法规、《商铺租赁合同》、《商户手册》、《商户装修管理手册》的规定,对出租房屋范围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如违反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乙方及其装修工程承包商进行限期整改、停工。期限届满未改正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保留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3.乙方须于进场施工前30日就有关装修之承包商、装修方案、工程进度表、设计图纸、材料等提交甲方审核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装修如有涉及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水、电、天然气、消防、通信、保安防盗及排污等房屋内附属设施设备或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因乙方迟延提交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纸,或虽提交但未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造成的延迟装修责任由乙方承担。4.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须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纸后15日内书面答复乙方。乙方承诺对装饰装修设计文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之图纸的批准不保证这些布局、设计、规范、计算或该图纸中的任何方面或因此而产生的作业适合、适用于乙方,或能够达到乙方的要求;同样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图纸的审核意见,也并不代表是覆盖了整个租期内的全部意见。5.乙方须确保装修工程质量,该房屋装修须在取得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开业。甲方的验收主要针对乙方装修有无违背甲方要求,并不视为甲方对消防专业问题的认可,亦不在任何意义和程度上视为对乙方装修符合消防规范的确认。若乙方擅自营业,由此导致的政府处罚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6.如在乙方装修过程中或因乙方装修质量问题对商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正常营业及人身、财产造成任何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漏电等),乙方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直至整改完成。甲方也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二次消防报审与验收等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消防接入费、工程改造费等费用,甲方可提供协助。8.在租赁期限内,除涉及由甲方完成的一次消防设施以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对出租房屋的装修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整改要求的,乙方须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整改,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相邻乙方或甲方造成影响产生的责任与费用。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费用。9.本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就乙方的装修投入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10.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元),如果乙方违反本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是违约情况和严重程度,罚扣部分保证金,后者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书面罚扣或者没收通知送达后15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抵扣的租赁保证金,否则,参照十五条违约责任第2项承担违约责任。装修期限届满后双协商退回装修保证金,或者将装修保证金冲抵相应的租金。第八条开业日及营业时间1.开业日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即装修期届满之次日)前完成装修工程并开业。2.自开业日起,除法律禁止、不可抗力或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外,乙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百分百逐日(含国家法定节假日)连续而不中断的营业。如连续中断营业3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第九条租赁期间其他费用承担1.租赁期间,相关税收由双方按规定依法交纳。2.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3.乙方应在开业前自费为出租房屋购买全面、足额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一切险(附加盗窃险,保险金额不低于其完全重置价值)、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并保持保险单在整个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第十条甲方的维修保养责任1.在正常使用的情形下,出租房屋本体及属于甲方的附属设施,包括双方确认的出租房屋交付确认文件中属于甲方的附属设施、设备(乙方自行装修、改造、安装或设置的附属设施/设备或者虽然由甲方安装,但是已由乙方独立使用或由乙方改动的设施、设备除外)由甲方进行正常维保,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的除外。2.甲方应乙方要求于铺位内加装之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有权改建、扩建、装修、修缮及临时封闭出租房屋所在建筑物公用区域及公用设施或其部分,变更出租房屋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其它设施布局(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或固定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维修、拆除、更换设备和设施),并根据需要封闭相关公共区域及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广场、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配、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电动扶梯、防火、保安设施、空调设施等),如该等行为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应事先将施工方案及时间告知乙方并尽量降低影响。4.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时,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未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中断出租房屋的能源供应或停止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在乙方人员的陪同下进入出租房屋巡视该房屋损坏情况;但在非营业时间或无法即时联络到乙方的情形下,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进入出租房屋进行抢修、抢险,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事后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予乙方。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无需对因进入出租房屋进行抢修、抢险而可能产生的损坏进行赔偿或承担任何其它责任。5.甲方基于提升整体经营环境、品质、优化动线等合理原因,有权对该物业建筑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乙方应予以配合,并不得以此要求甲方减免租金、赔偿损失或做出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第十一条乙方的维修保养责任1.除甲方承担维修和修复责任的事项外,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和修复义务均由乙方承担。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如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或第三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允许他人对出租房屋、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承重、线路、排水、消防、室内外的外观、广告位、外摆等)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3.经政府部门批准及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对出租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进行改建、增建或增设,所有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委托的所有工程施工承包商均应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的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的附属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和保养,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因乙方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建、增建、增设(包括附属设施及设备)造成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4.乙方应负责出租房屋及其内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处于良好和可使用的状态(自然损耗除外),自费添置、维修、更换出租房屋内易耗品(如灯泡等)及出租房屋内所有破损或受损的窗玻璃、门玻璃等,并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使出租房屋免受自然天气或人为次生损坏。5.乙方发现出租房屋由甲方提供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当立即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损坏或故障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不得擅自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基于紧急避险,乙方可在口头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临时性的修理,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6.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出租房屋或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会对乙方营业造成影响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但出现紧急情况或经乙方同意的除外。因乙方拒绝、阻挠或怠于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保养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7.若出现下列因乙方原因而引发的损失和损害,乙方应向甲方及/或第三方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费用,以及由此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检测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1)租赁房屋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及/或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2)租赁房屋内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及/或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3)火、烟雾在该租赁房屋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铺位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及/或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第十二条房屋的转租租赁期限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放弃使用出租房屋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享、联营、合作经营,抑或将业务承包他人经营等其他任何方式致使任何非本合同当事人使用或占用出租房屋中任何部分(无论乙方是否从中收取房租或获得任何利益),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15条2款约定标准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约定外互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1.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收、征用的;2.因自然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3.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1项解除合同,对该房屋租赁期限内乙方实际装修装饰资产所获得的征收补偿可由乙方享有,除此以外的所有征收补偿均归甲方所有,该等归属甲方的征收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20日内仍未交付的;2.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的。(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达20日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3.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4.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的;5.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6.逾期20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因上述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房屋内添置的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立即解除、终止履行。7.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必须遵守徐州市有关消防管理条例的规定,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人,“谁经营、谁负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未遵守前述条例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可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第十四条合同期满合同到期前,乙方若愿意继续承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房屋招租竞标;若乙方未能中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清场搬离,归还甲方房屋。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月租金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有本合同约定情形之一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叁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3.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或终止合同的条款除外),应提前90日通知乙方,退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叁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90日通知甲方,且应向甲方支付叁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4.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与甲方达成书面续租或延期的协议而逾期不交还出租房屋,或虽交还,但交还时的状况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交还标准的,乙方应按占用天数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房屋占用费参照租金计算),并赔偿甲方因乙方延期交付发生的其他损失(包括因乙方延期交付而导致甲方未能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下一个占用人所承担的违约赔偿)。5.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乙方逾期不搬离的,甲方可在其认为合适的时间进入出租房屋,更换门锁,乙方放置于出租房屋内的一切物品将被视为遗留物品(以下简称“遗弃物”)由甲方自由处置,如因出租房屋内存有非乙方所有物品,使甲方的处置行为遭到任何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及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处理乙方遗弃物所取得的费用将用以依次支付以下款项:(1)支付与处置遗弃物相关的成本;(2)将出租房屋恢复成本合同约定交还标准的费用;(3)支付所有含税租金欠款和滞纳金,以及乙方根据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所有到期应付款;(4)向乙方支付结余金额(若有);6.本条约定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履行的义务与应承担的责任。第十六条免责条款1.若因甲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因素,甲方对在建筑物内遭受或源自建筑物的任何损失、对因服务供应停止、中断或波动,或因为本合同授予的权利受阻、中断或变动,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未经通知乙方即进入出租房屋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除非已接到需要对建筑物进行维修的通知且被给予合理的维修时间,甲方对未履行可能须承担的维修建筑物的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2.即使本合同有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规定,一方在任何情况下概不就因任何原因导致对方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性质的间接、惩罚性或附带的损失或损坏负责,亦不就对方的利润或收益损失、经营亏损、商机错失或客户索赔负责,即本合同中一方对另一方赔偿损失的范围均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经营性损失等间接损失。3.因出现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合同解除前双方的一切违约行为,守约方仍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否则应当就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索赔或其它通讯往来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双方在此不可撤销地确认并承诺,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在本合同首部及签署页主体信息部分所留下的地址为其真实地址,并且同意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及传票、裁定、判决或其它法律诉讼通知如果送达于该任一地址即视为充分有效送达。并且,该地址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但新的真实地址唯有在书面通知对方后才可视为对其原地址做了有效变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之间任何关于本合同向对方的通知行为,均应以快递邮件、挂号信形式或专人送递进行方为有效。以快递邮件、挂号信形式发出的,在该通知投寄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以专人送递的,则一经实际签收即视为送达。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有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文印费等)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1.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以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为准,装修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2.租赁期内及乙方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特别提示: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若因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或其他行为,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终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也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5.其他约定/6.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自觉接受国资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出租方(章):,承租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年月日附件1租赁物内设备、设施交接单财产项目数量完好程度备注////////////////////////////////////////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交接日期:年月日附件2:交付确认书租赁房屋位置:租赁房屋编号:承租方:出租方:徐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本人/本公司现证明已收到上述租赁房屋之各项设施、设备及物品,并确认完好。本人/本公司自年月日接收该租赁房屋,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同时确认出租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该租赁房屋之义务,不存在任何违约责任。本人/本公司承诺交付一切有关费用。本人/本公司亦明白因设备调试或检修原因,出租方有权在事先通知本人/本公司的情况下,随时要求进入租赁房屋进行相关工作。本租赁房屋的移交乃应本人/本公司之特别请求而进行,此行为并非豁免合同约定的承租方在租赁房屋交付前的任何义务和责任。若本人/本公司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有关义务和责任,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租赁房屋或停止本人/本公司的施工而不必对本人/本公司作出任何补偿。承租方签署:日期:年月日儿网文货货公园烧烤品俚豆乐洁量深后衽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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