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穗环管影(番)〔2025〕79号】广州南站商务区谢村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报告表批复
穗环管影(番)[2025]79号
2025-06-16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番禺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20-84691008,020-84627027传真:
穗环管影(番)〔2025〕79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南站商务区谢村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914401017860677164):你单位报送的《广州南站商务区谢村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附送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广州南站商务区谢村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道广州南站商务区,申报内容为新建8条市政道路,包括博鸿五路、博鸿六路、纵三路、博鸿七路、越尚一街(东段)、越尚二街、越尚三街和越尚一街(西段),其中除博鸿六路为次干路,其余道路均为城市支路,总路线长约3.58公里。博鸿六路总宽4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博鸿七路、越尚二街总宽20米,其余道路总宽15米,均为双向两车道,除越尚一街东段(博鸿六路-博鸿七路)路段设计速度20km/h,其余道路设计速度30km/h。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按照《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工程产生的污染物及不良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在拟选址处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该工程应当按照《报告表》所述性质、规模、地点、使用功能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该工程各类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如下:(一)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三、该工程应当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洗车和施工场地洒水等,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围民居的现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送南站净水厂集中处理。(二)施工期严格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的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三)施工期选用低噪音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布局高噪音设备,采取临时隔离围栏等综合降噪措施;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休息时间从事高噪音作业;确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须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并公告附近受影响的公众。(四)施工期隔油池的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专用贮存场—2—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全线采用改性沥青低噪声路面;加强交通管理以及路面保养维护;加强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污染扰民。(六)严格执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中有关建筑废弃物排放的管理规定,办理好建筑废弃物排放手续。四、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使用功能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在开工建设前报我局重新审核。未经我局重新审核同意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六、该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时限,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二)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七、该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到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八、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3—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16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执法一科、番禺第二环保所,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道路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