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租赁招标采购公告(2025)



协丰围(67亩)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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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底价: 无出价记录
距开始时间:

交易类型:
普通交易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25 16: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6-26 17:00:00

竞投开始时间:
2025-06-30 16:00:00
起拍价:
¥187,600元/年

至少加价幅度:
¥6,700元/年
保证金:
¥187,600.00元

延时周期:
3分钟/次
最大延时次数:
999

已延时次数:
0
交易类别:
发包

项目信息
交易公告
出价记录 0
结果公告
免责声明
交易帮助

项目类别
农用地承包
合同类别
鱼塘租赁

合同起始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合同终止日期
2035年07月09日

资产名称
协丰围(67亩)

资产地点
沙西村东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交易面积/数量
67.00 亩
建筑面积
0

资产用途

税费承担方

资产交付日期

资产交付方式

行业要求
根据标的物性质依法使用。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外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上轮弃标、退包或拖欠本社承包款的人员无权参加竞投。

其它条款
1.以上项目土地类型均为养殖坑塘。有意者报名竞投前,须自行到自然资源所、水利、环保、林业、供电等相关部门以及业主方咨询了解标的物现状,竞得后必须根据标的物土地类型依法使用。2.以上交易项目租金每5年递增10%,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最后一年租金计。承租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交第一年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3.以上项目原承包方需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含看护房)。逾期不处置的视为放弃所有权,由竞得者处置。4.承租方每年在缴交租金的同时,按每年每亩30元向出租方缴交电排费,并按每年租金的10%向沙西村委会缴交公共事务费。5.承包方需按照上级农业辅助设施建设指引要求做好农业辅助设施建设(含看护房),在合同租赁期间配合村委会做好管护。其中,农业辅助设施建设要求如下:(1)农业辅助设施建设的样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需新建管护房等农业辅助设施,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后方能建设,建设的标准必须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规定的面积、样式、外观、颜色、朝向、选址等要求搭建。(详见附件《沙堆镇农业辅助设施管理工作指引》,有意者请到沙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咨询了解。)(2)新建的农业辅助设施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使用、消防条件,仅作农业用途,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合同承租内容以外的经营性活动。(3)如出现未批先建、私自改建的,发包方和政府有权对违建农业辅助设施进行处置,承包方须无条件予以整改或拆除。(4)承包方如因生产需要确需增加农业辅助设施,由承包方向发包方申请,待批准后按上级农业辅助设施建设指引的要求做好农用辅助设施建设。(5)若承包方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作严重违约。6.以上项目因部分承包面积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根据《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以及结合我镇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未经县级有关部门审批,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设施。7.竞得者需对周围的进水河道保持整洁,以免杂物、浮漂物等影响进水。8.此次竞投项目不能即投即转(至少要履行合同满一年后才能办理相关转让手续),若竞得者放弃此次项目承包权,将丧失该项目下一轮竞投资格,并没收竞投保证金。9.本项目面积不复丈量,竞得后不能就面积进行争议,承包价以竞得价为准。10.公告期间,有意参加竞投的竞投人须先到供电部门了解标的物的供电情况。竞得后,用电相关事宜由承包方与供电部门协商解决,一切用电要按供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置合格的用电设备设施,由供电部门管理和收费,其费用由承包者自理。11.合同条款、补充协议详见公告时的样式,竞投人在缴纳竞投保证金时即视为同意本竞投公告内容、合同条款、补充协议书内容,竞得后不能再就公告内容、补充协议书进行争议,否则,视为弃标并没收竞投保证金。12.竞得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业主方签订承包合同和补充协议。因竞得方原因逾期签订合同,业主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另行发包。1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沙堆镇沙西村东田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合同附件

其它情况说明

状态
竞投号
出价
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鱼塘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