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


市城建集团玉城街道石井小区西起第1-2间约31㎡店面房三年租赁权拍租

项目编号
A3310211100202500758

项目名称
市城建集团玉城街道石井小区西起第1-2间约31㎡店面房三年租赁权拍租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59,52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6

挂牌日期
2025-06-18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竞价的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面积为准,面积的多少不影响本次竞拍的成交价款,也不存在多退少补的问题。 二、买受人在竞得该标的后,经营期间不得转租他人。 三、买受人(承租方)在竞得该标的后,经营范围或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双违”和市容市貌等规定,必须服从当地政府认可或同意的经营范围。不得用于明火餐饮、娱乐业、机械加工、易污染环境行业、易爆易燃化学品、消防安全不合格行业等。 四、竞买结果公示期满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在三天内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和年租金总额20%的租赁保证金,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汇入委托书人指定帐户: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帐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账号:19935101040065720,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买受人如反悔违约,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成交款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支付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格的差额。 五、标的竞得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与装修相关的消防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若买受人违反《玉环市出租房六条常态严管措施》,委托方有权终止本标的租赁权,并同时没收租赁保证金,为此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六、竞拍标的物租金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上的时间为准,不受买受人任何证照是否取得行政许可的影响。租赁期限三年,三年租金不变。房租每一年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付款时间于前一年使用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支付。 七、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以《房屋租赁合同》上的交付时间为准,若原承租人无理不予搬迁,委托人即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强制搬迁的,标的物交付时间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因诉讼及执行所延误的时间,不属于委托人和拍卖人违约且不承担责任,租赁合同期顺延自房屋交付之日开始计算。甲方迟延交付房屋两个月以上的,乙方可选择解除合同也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如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自迟延交付房屋两个月后起计算逾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甲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如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已向乙方收取的款项。

来源平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权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