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及DCOIT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MIT及DCOIT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8日-6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1-65851164 传 真:0411-65850202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116000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MIT及DCOIT建设项目
大环评准字[2025]000044号
2025-06-17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MIT及DCOI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准决定大环评准字[2025]000044号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MIT及DCOI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称《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我局依法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项目位于大连市金普新区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沐百路18号,在松木岛分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的六车间新建胺化工序和氯化工序生产装置,扩建3000t/aMIT产品或1850t/aDCOIT产品,其硫化工序依托一车间生产装置,通过增大硫化反应釜,增加中间产品PME的生产规模。在六车间新建1套碱性废气吸收装置、1套氯化氢废气吸收装置和1套酸性废气吸收装置。废水、固废环保工程及公用工程主要依托建设单位现有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法批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MIT及DCOI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提出如下要求: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2.你单位取得本批准文件后,应当在该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实施本决定批准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3.你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4.你单位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第1页/共2页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制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5.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6.《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报告书》。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7.你单位已列入《大连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要求,披露相关环境信息。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大连市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大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MIT及DCOIT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