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重整案评估机构邀请函致各评估机构: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2日裁定受理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下称“新纳晶公司”或者“债务人”)重整一案,并依法指定管理人。为了完成债务人的重整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拟聘请一家评估机构就新纳晶公司资产开展评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评估对象1、新纳晶公司名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北81011号地块,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总面积145,966.8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四项有证房屋等资产。2、其他根据重整工作的开展情况需评估的资产。二、报名条件现面向各家评估机构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1、报名机构应当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报名机构应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在江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内具备土地评估及房地产评估的相应资质,其中房地产评估对应资质为一级、土地评估对应资质为A级(全国),所属区域为苏州市,执业范围为全国;3、报名机构具有履行本项目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破产清算、重整及相关评估业务经验、土地等不动产评估业务经验的:4、报名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投诉信访案件;5、报名机构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6、报名机构需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将其应当履行的职责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成本项目工作的其他条件。三、报名材料有意向单位应向管理人提供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具体内容如下: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2、行业影响力及评估业务业绩:3、参与破产清算、重整或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和相关案例及证明材料:4、工作方案,包括明确的工作计划、人员配置及时间。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介,拟派驻评估师名单及其执业证书;5、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收费金额、折扣率、是否可协商等;6、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与新纳晶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书面承诺书:7、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8、报名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四、评估要求1、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12日。2、时间要求:评估机构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出具评估报告,管理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调整报告出具时间。3、根据案件情况,需评估机构针对新纳晶公司名下资产出具管理人要求出具的不同状态下的评估报告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等。4、评估机构需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或者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五、评估机构的选取根据报名机构数量及提交材料等进行综合考虑,报名机构多于5家的,管理人在报名的机构中遴选出5家摇号确定评估机构。报名机构低于5家的,直接摇号确定评估机构。只有1家评估机构报名的,报名机构直接确定为评估机构。六、评估费用1、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2、针对新纳晶公司名下资产的评估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报价确定。3、评估费用在重整计划开始执行且评估机构出具全额发票后一次性支付。七、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15:00,请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将书面方案扫描件发送至xnjglr@163.com,并同时将方案原件邮寄至以下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98号太平金融大厦16楼,邮政编码:215000,许律师收,联系电话:13814910422,请在邮递单上注明“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重整评估报名材料”注:报名机构请仔细阅读邀请函,按照要求制作和提交报名材料。由有苏州新纳晶光电海限公司管理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