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资产流转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鄱阳县谢家滩镇人民政府2025)
鄱阳县谢家滩镇森林资源资产流转19年
项目编号
JY25JX11017485
项目名称
鄱阳县谢家滩镇森林资源资产流转19年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鄱阳县谢家滩镇人民政府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44,832,914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5-06-19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
JY25JX11017485
项目名称:
鄱阳县谢家滩镇森林资源资产流转19年
标的名称:
鄱阳县谢家滩镇森林资源资产流转19年,挂牌价44,832,914.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6月1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7月16日
延期处理方式:
无
项目简介:
鄱阳县谢家滩镇森林资源资产流转19年,林地面积:12041.87亩,起拍价:4483.2914万元,竟买保证金1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流转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景洲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景洲资评字(2024)第11006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为准,转出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公告期间,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流转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出方、拍卖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标的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不作任何瑕疵担保。 3、本项目流转期限:19年。 4、标的以现状拍卖,转出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参考,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参与竞拍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林木种类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5、本项目流转的林场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林中可能存在空地。不论林场的实际面积、林木数量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6、成交价款支付方式:(1)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买受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 (2)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出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7、本次涉及的交易费用(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手续费)由买受人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需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有全资企业法人。 2.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流转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出方对意向竞买人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后,视为意向竞买人对流转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出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买受人,该竞买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出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增价拍卖方式。 5.【合同签订时间】买受人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流转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 买受人 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 买受人 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具体交付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竞买人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7时 9.【拍卖手续办理】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物华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7936277(陈) 10.【保证金账户】竞买人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5年7月17日15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层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价款支付方式: (1)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买受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出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出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无息转付给转出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竞买人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竞买申请的;(2)竞买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4)竞买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出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5)竞买人在被确定为竞买人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竞买人阻碍合同生效的;(7)竞买人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竞买人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竞买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7936277(陈)
来源平台: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资源资产流转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