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东方大道南、通园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本项目调查地块为东方大道南、通园路东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具体位于通园路以东,通达路以西160m,东方大道以南,京杭大运河以北230m,占地面积约46858.69m2(约70.3亩)。调查地块在2002年前为农田,2002年~2024年地块内主要为通园路工业园,2025年地块开始拆除,未来土地利用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属于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掌握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2月,受苏州市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调查单位(东南大学)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内不存在规划项目进行建设的情况。基于本次调查所采集的样品检测结果分析,东方大道南、通园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各检测指标均满足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中小学用地等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