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0006369东莞市浩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20250006369

项目名称
东莞市浩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汾溪路456号1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浩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市南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浩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建后选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汾溪路456号101室,新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2′25.226″东经:113°39′35.2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3828897XL。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4281m2,建筑面积为3816m2,项目主要从事PVC片材的加工生产。项目共有员工15人,仅在项目内住宿,不设食堂。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挤出、压延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挤出、压延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工序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无生产废水排放。 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5-06-20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

联系电话
0769-22782877

通讯地址
东莞市万江街道沿江东路46号法治惠民中心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迁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