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工业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昭通市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2029年)》的公示
镇雄县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于2019年6月14日镇雄县人民政府以《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镇雄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年)发布实施的批复》(镇政复〔2019〕40号)文件发布实施,该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主要依据《镇雄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但《镇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5月28日取得昭通市人民政府批复,现行《镇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中心城区范围较《镇雄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减少1779.813公顷,规划的镇雄县中心城区城市规模和城市功能布局、用地情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2024年12月镇雄县人民政府又对镇雄县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开展评估工作,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存在未覆盖城市规划区问题,根据《镇雄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镇雄县城市规划区规划面积为5350公顷,实际划分声功能区划面积为2420公顷;未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定4类声环境功能区。并且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已发布实施超过5年,无法满足当前城市发展及环境噪声管理需求。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声环境污染防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9150-2014)、《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指南(试行)》(2024年5月)等文件要求,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组织编制了《昭通市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2029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
电子邮箱:zxsthjjwfg@126.com,联系电话:0870-3125336。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
2025年6月19日
附件:附件:昭通市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2029).pdf
附图:昭通市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昭通市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2029年)镇雄县人民政府二零二五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编制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8〕52号)有关要求,2019年6月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在《镇雄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的基础上,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技术指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镇雄县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编制《镇雄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镇雄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14日对区划进行批复,批复文号“镇政复〔2019〕40号”。2024年12月镇雄县人民政府对镇雄县现行有效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开展评估工作,现行区划存在未覆盖城市规划区、未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等扣分情形。同时,现行《镇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中心城区范围较《镇雄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减少1779.813公顷,镇雄县中心城区城市规模和城市功能布局、用地情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并且现行的《镇雄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已发布实施超过5年,无法满足当前城市发展及环境管理需求。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的原则,决定对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以《镇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镇镇雄县人民政府1雄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为基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指南(试行)》、《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矢量数据和图件制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进行调整。为改善镇雄县城市声环境质量提供依据,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镇雄县人民政府2目录1.适用范围1.1区划范围1.2区划时限2.划分依据2.1法律法规2.2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2.3相关文件2.4相关资料3.划分原则4.监测结果及达标分析4.1城市声环境现状4.1.1区域声环境质量4.1.2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4.1.3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4.2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补充监测情况4.2.1区域声环境补充监测4.2.2道路交通声环境补充监测4.2.3道路交通噪声水平衰减断面补充监测4.2.4道路交通噪声垂直衰减断面补充监测5.划分结果5.1区划单元分析判别5.2区划结果5.2.1各类型功能区划分结果5.2.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汇总6.区划说明7.管理规定附表附图镇雄县人民政府,i1.适用范围1.1区划范围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为《镇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镇雄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镇雄中心城区范围北至镇果一级路北环线、南至镇雄县第二人民医院、东至宜毕高速与镇毕高速互通立交、西至镇果一级路西环线,镇雄县中心城区总面积3570.187公顷。1.2区划时限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期限为5年,即2025年至2029年;调查基准年为2024年。2.划分依据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3.《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11月1日)2.2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镇雄县人民政府,27.《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06-2017)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9.《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661-2013)10.《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1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12.《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自然资办发〔2021〕31号)13.《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指南(试行)》(2024年5月)14.《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矢量数据和图件制作规范(试行)》2.3相关文件1.《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2.《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3.《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4.《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便函〔2023〕98号)5.《关于印发的通知》(云环通〔2023〕120号)6.《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镇雄县人民政府,3的通知》(〔2023〕—372)7.《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工作的通知》(昭环通〔2024〕5号)8.《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2029)>的批复》(镇政复〔2019〕40号)9.《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年)的批复》(昭政复〔2024〕22号)2.4相关资料1.《镇雄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2.《镇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3.镇雄县2022年-2024年声环境噪声监测数据4.镇雄县声环境质量监测(2025年)5.《镇雄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评估报告》3.划分原则区划制定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与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声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统一。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要充分考虑城市生态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利用城市行政区划及自然地貌,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2)区划主观性与城市客观性协调统一。如大区划分、小区管理;除中心城区内交通干线道路等特殊高噪声区段外,一般不在低噪声环境功能区内再划定高噪声环境功能区。镇雄县人民政府,4(3)以人为本,提高声环境质量水平,总结原区划问题,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声环境为目标。(4)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用海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中心城区范围。(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充分考虑城市性质、结构特征、城市用地规划以及自然地貌特征,同时还应该满足环境噪声管理的要求,以便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6)坚持以宏观控制为主,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宜连不宜断的原则。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山区等地形特殊的城市,可根据城市的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7)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8)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4.监测结果及达标分析4.1城市声环境现状4.1.1区域声环境质量(1)2022年监测结果分析2022年镇雄县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3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质量评价结果为“较好”。(2)2023年监测结果分析2023年镇雄县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8dB(A),城市镇雄县人民政府,5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质量评价结果为“较好”;2023年镇雄县城市区域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3.5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质量评价结果为“较好”。(3)2024年监测结果分析2024年镇雄县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1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质量评价结果为“较好”。4.1.2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2022年镇雄县道路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6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评价结果为“较好”;2023年镇雄县道路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1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评价结果为“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5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五级”,评价结果为“差”,主要原因是夜间监测时段在大货车、卡车进城放行时段,大车通行噪声导致夜间道路交通噪声超标;2024年镇雄县道路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8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结果为“好”。4.1.3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1类区:公租房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2022-2024年的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虽然存在增大情况,但波动不大,均稳定在1类区标准值以下,近3年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满足1类区标准要求。县人民医院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2022-2024年的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虽然存在增大情况,但值波动不大,均稳定在1类区标准值以下,近3年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满足1类区标准要求。镇雄县人民政府,62类区:天源商贸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2022-2024年的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趋于稳定,近3年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2类区标准要求。龙腾小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2022-2024年的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趋于稳定,稳定在2类区标准范围内,近3年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2类区标准要求。观澜湖小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2022-2024年的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呈下降趋势,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呈下降趋势,近3年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2类区标准要求。3类区:高山村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2022-2024年的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呈平稳状态,稳定在3类区标准值以下,近3年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3类区标准要求。4a类区:县人民医院广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2022-2024年的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呈稳定状态,均满足4a类功能区标准,2024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超标,主要原因是夜间车辆放行,受大卡车、大货车等交通噪声影响。4.2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补充监测情况4.2.1区域声环境补充监测经对镇雄县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18个有效网格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进行评价,昼间平均等效声级d=55.4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n)=46.8dB(A),结果显示镇雄县中心城区城市,S 区域声环境昼间质量等级为“三级”,评价结果为“一般”;夜间质量等,S 级为“三级”,评价结果为“一般”。镇雄县人民政府,74.2.2道路交通声环境补充监测经对镇雄县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昼间、夜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进行评价,昼间平均等效声级d=66.3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n=60.8dB(A),结果显示镇雄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强度,L 等级为“一级”,评价结果为“好”;夜间强度等级为“三级”,评价结果,L 为“一般”。4.2.3道路交通噪声水平衰减断面补充监测在没有道路屏障的影响下,道路交通噪声随着路沿距离的增加,噪声值逐渐减小,镇雄大道瑞盛华府监测点位20m的衰减值为8.7dB(A),30m的衰减值为13.1dB(A),50m的衰减值为18.5dB(A);场坝路伴山农贸市场斜对面监测点位20m的衰减值为11.7dB(A),30m的衰减值为13.1dB(A),50m的衰减值为17.5dB(A);距离道路20m、30m、50m处的噪声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昼间70dB(A)]要求。4.2.4道路交通噪声垂直衰减断面补充监测距离道路很近的楼层,噪声值随楼层增高逐渐减小,底层噪声值最高;随着距离增加,低层噪声值相对较小,楼层增高噪声值随之增高,至某一楼层出现噪声最大值后,随楼层增高噪声值逐渐减小,因此距离越远,出现噪声最大值的楼层越高。本次监测点位距离道路近,道路交通噪声随着垂直距离的增加,噪声值逐渐降低,市场监管局大楼3楼处的衰减值为2.1dB(A),5楼处的衰减值为4.7dB(A),7楼处的衰减值为6.5dB(A);维也纳酒店大楼3楼处的衰减值为1.9dB(A),镇雄县人民政府,85楼处的衰减值为4.6dB(A),7楼处的衰减值为6.6dB(A),监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昼间70dB(A)]要求。5.划分结果5.1区划单元分析判别区划单元是指在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工作中,由道路、河流、沟堑等明显线状物和绿地等围成的城市结构、布局和环境状况相近的居、街委会或小区。以《镇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镇雄县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为基础,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确定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划定各区划单元的区划类型。根据《镇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一主一副、一环两轴、一带两廊、两区多心”中心城区空间结构,结合规划用地类别及上一版区划情况,利用主要交通干线、河流等作为边界,将镇雄县中心城区划分为36个区划单元。各区划单元分析判别详见表1。镇雄县人民政府,9表1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分析表片区区划单元编码元名称区划单元范围区划单元面积(hm2)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Ⅰ类用地Ⅱ类用地拟划分功能区类别说明面积(hm2)比例(%)面积(hm2)比例(%)中心城区ZXX02011北至环城快速路,南、西、东以中心城区范围线为界43.202大古里欢乐城、镇雄县第二人民医院、垭口幼儿园14.97634.67%0.2880.67%2Ⅰ类用地、Ⅱ类用地均小于70%,该区划单元主要为商业、工业混杂区域ZXX03012东以中心城区范围线为界,南至环城快速路,西至镇雄大道,北至兴康南路23.451高山村散户、加油站4.44818.97%12.53753.46%3该区划单元主要规划为工业用地,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ZXX01013东至中心城区范围边界线,南至兴康南路,西至镇雄大道,北至清风南路51.658墨池文渊学校、南城印象、南部新区消防站41.39580.13%0.0430.08%1Ⅰ类用地大于70%,且主要以居住、教育为主要功能ZXX0202东至镇雄大道,南至环城快速路,西至学清路,北至109.398裕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赤水源森林公园、东莞援建61.95956.64%3.3953.1%2该区划单元主要位于赤水源森林湖运动林休闲公园(拖泥坝水库)周边,主要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镇雄县人民政府,10片区区划单元编码元名称区划单元范围区划单元面积(hm2)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Ⅰ类用地Ⅱ类用地拟划分功能区类别说明面积(hm2)比例(%)面积(hm2)比例(%)4清风南路镇雄县扶贫产业园、森林公园轮滑运动场ZXX01025东至学清路,南至中心城区边界线,西至芳华路,北至清风南路83.574镇雄县第三中学、镇雄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国共产党镇雄县委党校53.1763.62%00该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为镇雄县第三中学、镇雄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国共产党镇雄县委党校等,主要以教育功能为主,除周边的林地、园地、耕地,Ⅰ类用地占地率为83.55%。ZXX01036东至锦绣东路,南至芳华路,西至中心城区边界线,北至镇牛二级路379.926洼子沟居民20.7625.46%13.9223.66%Ⅰ类用地、Ⅱ类用地均小于70%,但该区划单元位于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村庄建设区域,根据乡村区域划分方法,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该区划单元拟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ZXX01047东至雄甸路,南至清风南路,西至芳华路,北至清风北路83.49镇雄县儿童福利院、镇雄县未成年人救助服务中心、镇雄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镇雄县中心养老院14.57114.45%0.4760.57%该区划单元主要规划为镇雄县儿童福利院、镇雄县未成年人救助服务中心、镇雄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镇雄县中心养老院等,主要以居住、医疗卫生为主镇雄县人民政府,11片区区划单元编码元名称区划单元范围区划单元面积(hm2)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Ⅰ类用地Ⅱ类用地拟划分功能区类别说明面积(hm2)比例(%)面积(hm2)比例(%)ZXX02038东至镇雄大道,南至清风南路,西至雄甸路,北至清风北路50.408镇雄县人民法院30.43360.37%21类用地、Ⅱ类用地均小于70%,周边主要为商业、居住混杂区域ZXX02049东至中心城区用地范围边界线,南至清风南路,西至镇雄大道,北至信义路46.138三道沟散户、安置点46.13863.17%0.8661.88%2现状居住用地主要是居民自建房,商住一体,并且规划用地中规划有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区划单元主要为居住、商业、工业的混杂区域。ZXX010510东、西、南侧至中心城区边界线,北至环城快速路33.012散户居民4.03712.23%1该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为散户居民。Ⅰ类用地占地率较小的主要原因是该区划单元位于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村庄建设区域,耕地、林地、园地占比大,除去耕地、林地、园地等,Ⅰ类用地占地率为83.41%,并且该区划单元主要位于中心城区村庄规划区,根据乡村区域划分方法,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ZXX0106东至雄甸路,南至清风北56.82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幼儿园、40.6471.52%1Ⅰ类用地大于70%,且主要以居住、教育为主要功能镇雄县人民政府,12片区区划单元编码元名称区划单元范围区划单元面积(hm2)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Ⅰ类用地Ⅱ类用地拟划分功能区类别说明面积(hm2)比例(%)面积(hm2)比例(%)11路,西至锦绣东路,北至镇牛二级路附属小学、半山丽景小区、亿联香榭小区ZXX010712东至镇雄大道,南至清风北路,西至雄甸路,北至迎宾大道68.55镇雄县人民医院、红星国际幼儿园、红星国际小区57.52983.92%00Ⅰ类用地大于70%,且主要以居住、教育、医疗卫生为主要功能ZXX010813东至中心城区用地范围边界线,南至清风北路,西至镇雄大道,北至迎宾大道93.637锦晟花园小区、云南师范大学镇雄附属中学、镇雄县档案馆81.22186.74%0.2350.25%Ⅰ类用地大于70%,且主要以居住、教育为主要功能ZXX010914东至迎宾大道,南至镇牛二级路,西至中心城区范围边界线,北至学苑路、龙腾大道219.158镇雄县第一中学、镇雄县第五小学、镇雄文武第三小学69.09735.53%3.7571.71%Ⅰ类用地占地率较小的主要原因是该区划单元主要位于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村庄建设区域,耕地、林地、园地占比大,除去耕地、林地、园地等,Ⅰ类用地占地率为91.24%,并且该区划单元主要位于规划村庄建设区域,根据乡村区域划分方法,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镇雄县人民政府,13片区区划单元编码元名称区划单元范围区划单元面积(hm2)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Ⅰ类用地Ⅱ类用地拟划分功能区类别说明面积(hm2)比例(%)面积(hm2)比例(%)ZXX020515东至五环路西段,南至迎宾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北至龙腾东路44.703亿联国际商贸城、镇雄九天汇都龙城1期小区、大润发超市25.39856.81%2Ⅰ类用地、Ⅱ类用地均小于70%,现状主要以居住、商业为主的混杂区域ZXX011016东至芒部路,南至迎宾大道,西至五环路西段,北至五环路北段71.021镇雄县第一小学(康养分校)、康养小镇67.93195.65%1Ⅰ类用地大于70%,且主要以居住、教育为主要功能ZXX011117东至五环路北段,南至思源南路东段,西至芒部路,北至五环路北段57.78旧府街道第二幼儿园、君悦九年一贯制学校、南苑社区居民委员会53.43792.48%1Ⅰ类用地大于70%,且主要以居住、教育为主要功能ZXX020618东至府沙路,南至迎宾大道,西至芒部路,北至思源南路东段、思源北路70.939镇雄县南部汽车客运站、营盘社区卫生服务站57.92381.65%2该区划单元虽然I类用地大于70%,但是该区划单元居住用地现状主要为居民自建房,商住一体,并且镇雄县南部汽车客运站周边小区商铺、居住混杂,现状主要是居住、商业的混杂区域镇雄县人民政府,14片区区划单元编码元名称区划单元范围区划单元面积(hm2)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Ⅰ类用地Ⅱ类用地拟划分功能区类别说明面积(hm2)比例(%)面积(hm2)比例(%)ZXX011219东至环城快速路,南至环城快速路,西至府沙路,北至环城快速路与府沙路交叉口72.147陈贝屯村10.3514.35%001Ⅰ类用地占地率较小的主要原因是该区划单元位于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村庄建设区域,耕地、林地、园地占比大,除去耕地、林地、园地,Ⅰ类用地占地率为81.15%,并且该区域主要位于中心城区村庄建设区域,根据乡村区域划分方法,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ZXX020720东至中心城区范围边界线,南至中心城区范围边界线与环城快速路交叉路,西至环城快速路,北至中心城区范围边界线74.078镇雄朝阳学校、陈贝屯村、镇雄县大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6.29422%10.42814.08%21类用地、Ⅱ类用地均小于70%,周边主要为工业、居住混杂区域ZXX011321东至学苑路,南至学苑西路,西至中心城区范围边界线,北至产业35.778镇雄县南台街道文德九年一贯制学校、文德苑23.26765.03%4.42512.37%2Ⅱ类用地均小于70%,现状商业、工业用地均未建设,Ⅱ类用地均小于70%,主要为教育、居住区域,并且部分区域位于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村庄建设区域,除去耕地、林地、园地,镇雄县人民政府,15片区区划单元编码元名称区划单元范围区划单元面积(hm2)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Ⅰ类用地Ⅱ类用地拟划分功能区类别说明面积(hm2)比例(%)面积(hm2)比例(%)路Ⅰ类用地占地率为80.20%ZXX020822东至龙腾大道接赤水源大道,南至学苑路,西至学苑路,北至呢噜坪大道117.014龙腾广场、九棵树九年制学校、镇雄县妇幼保健院、镇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3.63688.57%00该区划单元虽然规划Ⅰ类用地大于70%,但是位于镇雄县中心城区北部老城区,房屋建设主要为商住一体,特别是龙腾广场附近临街一楼基本为烧烤店、酒店、超市等商铺,现状主要为居住、商业混杂区域。ZXX020923东至龙井路,南至龙井路接赤水源大道,西至赤水源大道,北至龙翔路-凤山路-呢噜坪大道39.727镇雄县民族中学、团结路幼儿园33.2183.6%00该区划单元虽然规划Ⅰ类用地大于70%,但是位于镇雄县中心城区北部老城区,房屋建设主要为商住一体,临街一楼基本为烧烤店、超市等商铺,现状主要为居住、商业混杂区域ZXX021024东至环城东路,南至镇坡线,西至龙腾大道,北至龙井路57.528镇雄县电子商务和物流产业园48.37884.09%5.92610.3%该区划单元虽然规划Ⅰ类用地大于70%,但是位于镇雄县中心城区北部老城区,存在物流产业园、商铺等,现状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ZXX0211东至峡谷大桥,南至五环61.808大都会家居建材城、加油站25.00440.45%0.6771.1%1类用地、Ⅱ类用地均小于70%,周边主要为工业、商业、居住混杂区域镇雄县人民政府,16片区区划单元编码元名称区划单元范围区划单元面积(hm2)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Ⅰ类用地Ⅱ类用地拟划分功能区类别说明面积(hm2)比例(%)面积(hm2)比例(%)25路北段,西至南府路-南翔路,北至镇坡线ZXX021226东至府沙路,南至府沙路与思源北路相交路口,西至峡谷大桥-五环路北段,北至峡谷大桥接镇坡线73.648镇雄东部汽车客运站12.03716.34%0021类用地、Ⅱ类用地均小于70%,并且该区划单元主要位于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村庄建设区域,已建的村庄集中区域存在镇坡线主要交通干线穿越ZXX011427东至环城快速路,南、西、北以中心城区范围边界线为界31.489镇雄县第五中学、镇雄县高等职业中学20.40564.80%0.0860.27%1该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为镇雄县第五中学、镇雄县高等职业中学,学校周边现状用地及规划用地主要是林地、耕地、园地,除去林地、耕地、园地,Ⅰ类用地占地率为99.58%,主要以教育为主要功能ZXX0302东至赤水源大道,南至环呢噜坪大道,西至环城快速96.542呢噜坪产业园区、镇雄纺织服装产业园、呢噜坪服装产26.93927.90%37.44938.79%3该区划单元现状主要为工业园区,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镇雄县人民政府,17片区区划单元编码元名称区划单元范围区划单元面积(hm2)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Ⅰ类用地Ⅱ类用地拟划分功能区类别说明面积(hm2)比例(%)面积(hm2)比例(%)28路,北至赤水源大道与环城快速路相交路口业园区消防站ZXX021329东至建设路,西至赤水源大道,南至呢噜坪大道,北至上街路31.506镇雄县第三小学、镇雄县精神病院18.25257.93%001类用地、Ⅱ类用地均小于70%,且该区划单元主要位于中心城区北部老城区,老城区商住一体,商业、居住的混杂区域ZXX021430东至环城北路,南至龙翔路-凤山路,西至气象路-建设路,北至环城北路与新街相交路76.886镇雄县第一小学、镇雄县第二小学62.08580.75%00该区划单元虽然规划Ⅰ类用地大于70%,但是位于镇雄县中心城区北部老城区,房屋建设主要为商住一体,临街基本为烧烤店、超市、宾馆,现状为居住、商业混杂区域ZXX021531东至府沙路,南至镇坡线,西至环城东路接环城北路,北至中心城区范围边界线387.736云南长水高级中学、松林湾村104.89427.05%5.21.34%该区划单元主要位于中心城区规划村庄区域,根据乡村区域划分方法,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但该区域的村庄主要建设在双河-牛场(S201)、镇坡线交通干线两侧,根据乡村区域划分方法,有交通干线经镇雄县人民政府,18片区区划单元编码元名称区划单元范围区划单元面积(hm2)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Ⅰ类用地Ⅱ类用地拟划分功能区类别说明面积(hm2)比例(%)面积(hm2)比例(%)过区域,可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ZXX030332北至环城快速路,东、西、南至中心城区边界线范围内区域8.106桃子沟1.76421.76%6.34278.27%3该区划单元主要规划为物流仓储用地,为仓储集中区域ZXX011533西北侧环城快速路至中心城区范围边界线内区域32.032大老沟小学21.63867.55%001区划单元存在现状用地及规划用地主要是林地、耕地、园地、草地等9.186公顷,除去林地、耕地、园地、草地,Ⅰ类用地占地率为94.71%,该区域主要以教育、居住为主要功能ZXX021634东至环城北路,南至中山路-建设路,西至建设路,北至乌峰北路42.387镇雄县第二小学28.3966.97%1.313.09%21类用地、Ⅱ类用地均小于70%,且该区划单元主要位于中心城区北部老城区,老城区商住一体,商业、居住、物流仓储的混杂区域ZXX011635东至建设路,南至上街路,西至赤水源大道,北至中心城区范围边界80.734长风中学28.10534.81%2.4683.06%1区划单元存在部分区域不是城市集中建设区,区划单元存在现状用地及规划用地主要是林地、耕地、园地、草地等47.165公顷,除去林地、耕地、园地、草地,Ⅰ类用地占地率为镇雄县人民政府,19片区区划单元编码区划单元名称区划单元范围区划单元面积(hm2)区划单元现状覆盖的主要对象Ⅰ类用地Ⅱ类用地拟划分功能区类别说明面积(hm2)比例(%)面积(hm2)比例(%)线84.22%,该区域主要以教育、居住为主要功能ZXX0217区划单元36东至环城北路,南至乌峰北路,西至建设路,北至中心城区范围边界线41.486镇雄县乌峰中学16.77440.43%0.852.05%1区划单元存在部分区域不是城市集中建设区,规划的村庄建设区,居民住宅主要建在环城快速路、环城北路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根据乡村区域划分方法,有交通干线经过区域,可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注:面积统计时不包括区划单元内的交通道路面积、水域及水工建筑面积。镇雄县人民政府,205.2区划结果5.2.1各类型功能区划分结果一、0类区划分结果0类标准适用区域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限明确。结合镇雄县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各片区特点,不符合声环境功能0类区区划条件,因此本次区划不设置0类区。二、1类区划分结果本次区划将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本次区划划分调整共计16个区划单元,总面积1082.799公顷。三、2类区划分结果本次区划将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本次区划划分调整共计17个区划单元,总面积1078.482公顷。四、3类区划分结果本次区划调整将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划分为3类区,结合镇雄县中心城区规划特点,将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划分调整为3个区划单元,总面积160.366公顷。镇雄县人民政府,21五、4类区划分结果(1)4a类区划分结果本次区划将以镇雄中心城区规划的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63条道路干线、总长度151.9千米;4个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总面积4.732公顷;24个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总面积9.72公顷;1个对外交通场站用地、总面积2.267公顷;2个其它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1.486公顷,4a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1242.229公顷。4a类标准适用区域的基本情况见表2。表24a类标准适用区域功能区类别序号道路名称道路等级起止点(范围)里程(km)相邻区距离要求备注4a类1环城快速路城市快速路镇毕高速-环城快速路35.828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3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2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2南广路城市主干道镇坡线-世贵街1.779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3雄甸路城市次干道拖泥坝水库清风南路段-迎宾大道1.835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镇雄县人民政府,22功能区类别序号道路名称道路等级起止点(范围)里程(km)相邻区距离要求备注4世贵街城市主干南广路终点段-新街0.567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5思源北路城市次干府沙路-迎宾大道段3.012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6芒部路城市次干镇雄县第二人民医院-迎宾路4.52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3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2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7富民路城市次干利民路-五环路北段0.828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8南翔路城市次干南广路起点段-迎宾路1.843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9思源南路东段城市次干(芒部路)旧府村委会段-五环路北段1.058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10五环路西段城市次干协州路终点-五环路北段0.965道路用地边界西侧30m道路用地边界东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11三孔景观桥城市主干康养小镇幸福里五环路北段-镇坡线0.435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12清风中路城市次干芳华路终点段-镇雄大道1.991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13伴山路城市次干迎宾大道-锦绣东路0.57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镇雄县人民政府,23功能区类别序号道路名称道路等级起止点(范围)里程(km)相邻区距离要求备注筑确定14信义路城市次干白山路终点-锦绣东路2.415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15兴康南路城市次干环城快速路东南段-学清路1.928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3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2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16宜毕高速快速路宜毕高速进城段-镇毕高速段0.591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17府沙路城市次干双河-牛场路-晟锦路3.483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18镇毕高速快速路宜毕高速终点段-环城快速路1.321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19松林路城市次干镇坡线东段接双河-牛场路段1.122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20坝岭路城市次干宜毕高速-松林路1.386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21朱沙路城市次干东北端双河-牛场路-迎宾大道1.533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22官房北路城市次干官房路-思源北路2.146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镇雄县人民政府,24功能区类别序号道路名称道路等级起止点(范围)里程(km)相邻区距离要求备注23明德路城市次干五环路北段起点段-锦绣东路2.437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24官房路城市次干合兴路-官房北路1.205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25迎宾大道城市主干府沙路晟锦路环城快速路交叉路口-龙腾大道3.539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26镇坡线城市主干朱沙路终点-南广路4.893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27芳华路城市次干清风北路-环城快速路1.577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28锦绣路城市次干清风北路-环城快速路1.783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29龙翔路城市次干环城东路终点-凤山路0.616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30中山路城市次干环城北路-新街0.712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31气象路城市次干呢噜坪大道起点段-文卫路0.555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32凤山路城市主干龙翔路-呢噜坪大道0.301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33龙腾大道城市主干龙腾东路-南广路0.48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镇雄县人民政府,25功能区类别序号道路名称道路等级起止点(范围)里程(km)相邻区距离要求备注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34龙井路城市次干龙腾大道-中山路1.919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35环城东路城市主干龙翔路-镇坡线4.275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36赤水源大道城市主干南广路-西北端中心城区范围边界4.297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3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2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37学苑路城市次干安康路中段-产业西路1.817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3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2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38安康路城市次干五谷大道-同心路0.74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39呢噜坪大道城市主干凤山路终点-学苑路1.461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3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镇雄县人民政府,26功能区类别序号道路名称道路等级起止点(范围)里程(km)相邻区距离要求备注侧20m40建设路城市次干文卫路-环城北路2.706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41清风北路城市主干晟锦路终点-五谷大道3.349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42镇雄大道城市主干大古里-迎宾大道3.223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3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2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43协州路城市次干环城快速路-五环路西段起点3.297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44学清路城市主干环城快速路西南段-镇牛二级路3.449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45清风南路城市主干芳华路中段-东侧环城快速路2.697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镇雄县人民政府,27功能区类别序号道路名称道路等级起止点(范围)里程(km)相邻区距离要求备注46五环路北段城市主干迎宾大道起点段-镇牛二级路段3.972道路用地边界北侧50m道路用地边界南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47双河-牛场路城市次干宜毕高速中心城区起点段-环城北路4.793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48兴康北路城市次干古邦路终点-芒部路段1.437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49环城北路城市次干环城东路-建设路3.439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50同心路城市次干安康路终点-产业西路0.91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51新街城市次干世贵街终点-环城北路0.503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52五谷大道城市主干清风北路终点-安康路1.795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53复烤厂路城市次干镇坡线-环城东路0.71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54龙腾南路城市次干迎宾路终点-安康路1.241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镇雄县人民政府,28功能区类别序号道路名称道路等级起止点(范围)里程(km)相邻区距离要求备注55呢噜坪东城市次干呢噜坪大道-赤水源大道0.977道路用地边界两侧2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56寒婆岭路城市次干学苑西路-后扶路1.8181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2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3类声功能区段道路用地边界两侧2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57产业路城市次干呢噜坪东路-寒婆岭路0.923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58呢噜坪北城市次干呢噜坪东路-呢噜坪东路1.102道路用地边界两侧2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59学苑西路城市次干玲珑湾路终点-西侧环城快速路0.448道路用地边界北侧30m道路用地边界南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60峡谷大桥城市主干府源路终点-镇坡线0.609道路用地边界两侧3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61晟锦路城市次干府沙路-清风北路1.288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62镇牛二级城市次干五环路北段终点-西侧环城快速路3.321道路用地边界两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63龙腾东路城市主干迎宾大道终点-龙腾大道起点0.102道路用地边界北侧30m道路用地边界南侧50m同时依据道路两侧建筑确定(2)4b类区划分结果镇雄县人民政府,29镇雄县中心城区不涉及已建或规划的铁路干线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因此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不涉及4b类声环境功能区。5.2.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汇总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见表3。表3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表市/区片区0类区1类区2类区3类区4类区4a类区4b类区交通干线、交通场站用地交通干线、交通枢纽数量(个)面积(hm2)数量(个)面积(hm2)数量(个)面积(hm2)数量(个)面积(hm2)数量(条)里程(km)面积(km2)数量(条)里程(km)面积(km2)镇雄县中心城区00161082.799171078.4823160.36663151.91242.229000注:声功能区划分结果面积统计不含河流、水库、坝塘等水体、水利设施面积镇雄县人民政府,306.区划说明(1)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①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②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③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④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⑤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2)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实时调整为4类区。(3)声环境功能区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如城市规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生变化,可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调整。(4)本区划经镇雄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执行。(5)本区划文本及图件不作为行政定界依据。(6)本区划由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负责解释。7.管理规定(1)公安、住建、交通、铁路、城市综合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镇雄县人民政府,31应根据各自职责,对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及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2)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3)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4)本区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镇雄县人民政府,32附表附表1:区划单元分析表附表2:区划单元信息表附表3:4a类区交通线路一览表附表4:4b类区交通线路一览表附表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表镇雄县人民政府,33附图附图1:镇雄县行政区划图附图2:镇雄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附图3:镇雄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附图4: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划分图附图5:镇雄县中心城区区域声环境监测布点图附图6:镇雄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布点图附图7:镇雄县中心城区交通干线衰减断面监测布点图附图8:镇雄县中心城区昼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图附图9:镇雄县中心城区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图附图10: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1: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昼间达标分析图附图12: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夜间达标分析图镇雄县人民政府,34昭通市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25-2029)附图10昭通市镇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图例中心城区交通干线中心城区范围1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声环境功能区水域及水工建筑01,1502,3004.600米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二0二五年六月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昭通市蓝源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制图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1:4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工业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