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儋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5-092
儋州市中医医院拟建的儋州市中医医院项目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属《儋州市那大主城区雅拉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F-3-01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控规具体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限高≤70米,不动产权证证载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该项目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拟根据实际使用及运营需求,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总平面变更
1.污水站建筑方案调整,建筑高度由4.00米调整为3.90米;
2.液氧站建筑方案调整,建筑高度由4.50米调整为3.90米;
3.取消医技楼与门诊楼间的一层连廊与相应位置装饰屋面;
4.建筑面积由68811.38平方米调整为68690.56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120.8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51990.89平方米调整为51992.1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8949.92平方米调整为8829.1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减少120.82平方米;建筑密度由14.07%调整为13.88%建筑密度减少0.19%,其他指标不变。
二、建筑单体图纸补充
1.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缺少污水站及液氧站的单体建筑图纸,本次变更方案将变更后的污水站及液氧站补上。
二、建筑单体变更
1.污水站建筑方案调整,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由45.76平方米调整为4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减少3.06平方米;占地面积由45.76平方米调整为42.7平方米,减少3.06平方米;建筑高度由4.0米调整为3.9米,建筑高度减少0.10米;
2.液氧站建筑方案调整,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由83.66平方米调整为8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增加4.34平方米;建筑高度由4.50米调整为3.90米,建筑高度减少0.6米;
3.取消医技楼与门诊楼间的一层连廊与相应位置装饰屋面,地上不计容面积中首层架空部分由547.70平方米调整为425.6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中首层架空部分减少122.10平方米。
变更后具体指标:用地面积6358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590.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992.1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829.10平方米,容积率0.82,建筑密度13.88%,绿地率64.09%,项目设计方案和各项指标均符合控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
二、公示地点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gov.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28810309;
5.附件。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20日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儋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5-092.pdf
附件1-现行控规图则.jpg
附件2-关于儋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总平面蓝图变更).jpg
附件3-关于儋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污水站变更).jpg
附件4-关于儋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液氧站变更).jpg
附件5-关于儋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指标表变更).jpg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儋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5-092儋州市中医医院拟建的儋州市中医医院项目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属《儋州市那大主城区雅拉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F-3-01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控规具体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限高≤70米,不动产权证证载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该项目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拟根据实际使用及运营需求,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一、总平面变更1.污水站建筑方案调整,建筑高度由4.00米调整为3.90米;2.液氧站建筑方案调整,建筑高度由4.50米调整为3.90米;3.取消医技楼与门诊楼间的一层连廊与相应位置装饰屋面;4.建筑面积由68811.38平方米调整为68690.56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120.8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51990.89平方米调整为51992.1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8949.92平方米调整为8829.1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减少120.82平方米;建筑密度由14.07%调整为13.88%建筑密度减少0.19%,其他指标不变。二、建筑单体图纸补充1.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缺少污水站及液氧站的单体建筑图纸,本次变更方案将变更后的污水站及液氧站补上。二、建筑单体变更1.污水站建筑方案调整,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由45.76平方米调整为4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减少3.06平方米;占地面积由45.76平方米调整为42.7平方米,减少3.06平方米;建筑高度由4.0米调整为3.9米,建筑高度减少0.10米;2.液氧站建筑方案调整,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由83.66平方米调整为8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增加4.34平方米;建筑高度由4.50米调整为3.90米,建筑高度减少0.6米;3.取消医技楼与门诊楼间的一层连廊与相应位置装饰屋面,地上不计容面积中首层架空部分由547.70平方米调整为425.6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中首层架空部分减少122.10平方米。变更后具体指标:用地面积6358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590.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992.1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829.10平方米,容积率0.82,建筑密度13.88%,绿地率64.09%,项目设计方案和各项指标均符合控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一、公示时间7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二、公示地点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gov.cn;2.书面意见请送至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0办公室);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4.联系电话:0898-28810309;5.附件。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6月20日儋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5-092污水站变更前污水站变更后中口中口无可告一国理一一HH-2=一国和做三变更内容:一、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缺少污水站的单体建筑图纸,本次变更方案补充变更后的污水站单体建筑图纸;二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由45.76平方米调整为4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减少3.06平方米;三、占地面积由45.76平方米调整为42.7平方米,占地面积减少3.06平方米;四、建筑高度由4.0米调整为3.9米,建筑高度减少0.10米。项目名称:儋州市中医医院具体指标:用地面积:63587.80平方米项目区位:儋州市那大镇总建筑面积:68590.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992.17平方米建设单位:儋州市中医医院容积率:0.82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密度:13.88%绿地率:64.09%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nan.gov.cn;2.书面意见请送至海南省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0办公室);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28810309儋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5-092液氧站变更前液氧站变更后厂E液氧中心-轴立面图1100液氧中心一层平面图100液氧中心平面图10液氧中心-轴立面图130液氧中心2-0轴立面图100液氧中心0-2轴立面图01-1剑面图100国CE-52鞋液氧中心~(轴立面图与其为镜像关系变更内容:一、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缺少液氧站的单体建筑图纸,本次变更方案补充变更后的液氧站的单体建筑图纸;二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由83.66平方米调整为8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增加4.34平方米;三、占地面积由83.66平方米调整为88.00平方米,占地面积减少4.34平方米;四、建筑高度由4.5米调整为3.9米,建筑高度减少0.60米。项目名称:儋州市中医医院具体指标:用地面积:63587.80平方米项目区位:儋州市那大镇总建筑面积:68590.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992.17平方米建设单位:儋州市中医医院容积率:0.82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密度:13.88%绿地率:64.09%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nan.govcn;2.书面意见请送至海南省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0办公室);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28810309儋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5-092指标表变更前综合技术经济指标PART3方案设计指标表变更后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3其他用房5701.50m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设计委托单位:州市中医医院3其他用房设备用房5701.50m2989.57m设计委托单位:设备用房2989.57m州市中医医院2医疗用房(含办公)2711.93m设计依据:1.《儋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及相关国家法规2医疗用房(含办公)三、基底面积设计依据:三基面积8829.10m1.《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征求意见》及相关国家法规建筑基底总面积I8829.10m2.建筑项目用地界址测绘平面图2.建筑项目用地界址测绘平面图建筑基底总面积8949.923.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布的规划(建设)条件四、建筑密度13.88%3.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须布的规划(建设)条件、规划建筑净用地面积63587.80m四、建筑密度五、总绿地面积14.07、规划建筑净用地面积63587.80m五、总绿地面积40754.48m规划总建筑面积(一)地上建筑面积68811.38m53950.30m六、绿地率64.09%、规划总建筑面积(一)地上总建筑面积68690.56m53829.48m六、绿地率七、容积率64.09%0.821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51990.89m七容积率0.82D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51992.17m51861.47m八、机动车位305辆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2医疗配套用房51861.47m129.42m八机动车位(一室外地面停车位305辆2医疗配套用房130.70m83人液氧站B.污水处理站房83.66m45.76m其中配建充电车位数量83辆61辆A、液氫站88.00m其中配建充电车位数量61辆B、污水处理站房2.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42.70m室外地面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27.2%2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959.41m室外地面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此例27.2%①首层架空部分(作为绿化、停车、公共活动使用)1837.31m425.60m二)地下停车位总数首层架空部分作为绿化、停车、公共活动使用)2地下室楼梯出入口3门房547.70m28.82m二地下停车位总数九、非机动车位总量222辆355辆222辆②地下室楼梯出入口28.82m九非机动车位总量355辆门房19.80m非机动车位停车区面积532.50m保温层面积井、烟道)⑤屋面层不计容面积(屋面层的电梯前室、楼梯间、电梯间、设备管(二)地下室建筑面积19.80m200.00m11630914861.05非机动车位停车区面积一地上停车位总量室外)+、日照分析532.50m355辆保温层面积200.00m(一地上停车位总量(室外)355辆屋面层不计容面积(屋面层的电梯前室、楼梯间、电梯间、设备管井、烟道)1163.09m+日照分折(二)地下室建筑面积14861.08m日照分析的依据及标准《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日照分析所使用的分析软件TSun20141地下机动车库含人防面积2441.81m)2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垃圾用房905136m107.82m日照分析的依据及标准日照分析结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日照分析所使用的TSun2014分析软件1.地下机动车库(含人防面积2441.81m)9051.76m2.建设项目配套设施107.82m日照分析结论拟建建筑自身以及对周边用地周边已建建筑的日照影响满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的要求,2.物管用房73.1034.72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报建资料的真实D、垃圾用房73.10m2、物管用房34.72m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报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负法律责任。变更内容:建筑面积由68811.38平方米调整为68690.56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120.8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51990.89平方米调整为51992.1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8949.92平方米调整为8829.1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减少120.82平方米;建筑密度由14.07%调整为13.88%,建筑密度减少0.19%,其他指标不变。项目名称:儋州市中医医院具体指标:用地面积:63587.80平方米项目区位:儋州市那大镇总建筑面积:68590.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992.17平方米建设单位:儋州市中医医院容积率:0.82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密度:13.88%绿地率:64.09%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dzysj@hainnan.gov.cn;2.书面意见请送至海南省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0办公室);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288103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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