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369号胜大花园17幢1单元1-602)的公告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22日10时至2025年7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46/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为坐落于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369号胜大花园17幢1单元1-602。据《不动产产权情况表》显示:不动产产权证书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063038号;第063039号,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8.5平方米。
定向询价价格:232403元;起拍价:209163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备注:涉案不动产有层高小于2.2米的面积10.97平方米。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提交竞买所需的委托材料可先咨询,材料不全不予接受;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径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八、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上述一切税、费的承担主体及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竞买成功后,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应当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凭据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申请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燃气、管理费等相关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7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一)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截止至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二)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法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8月5日17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5执656号拍卖余款”。
户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账号:622840134721087526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是法院对该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法院未委托或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法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它与本拍卖标的物的保证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46-6087583
法院咨询电话:0546-608782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司辅电话:19853163367/400-600-1216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