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股份招标采购公告(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2025)



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67万股股份(48.57%股权)

项目名称
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67万股股份(48.57%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5XJ1000029

转让方名称
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148476.7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6-20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7-18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11050.0

经济类型
其他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服务业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棉花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棉、麻销售;棉花种植;谷物种植;谷物销售;油料种植;蔬菜种植;草种植;草及相关制品销售;智能农业管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原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化肥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针纺织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农用薄膜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棉花加工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棉花加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转基因棉花种子经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肥料生产;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标的所在地区
库尔勒市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
大型

所属行业
纺织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8.57%
持有产股权比例
48.5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集团企业总部或国家主管部门名称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2025-04-2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2.新疆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根据需要自行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对标的产权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经营情况、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 4.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交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5.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产权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产权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按照公告中保证金处置方式追究受让方责任。受让方在受让后对产权标的提出的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仅需给予必要的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新的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合同文本、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视作受让方单方违约解除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标的,则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产权并再次转让,且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再次转让成交金额的差值的权利。 8.受让方交易费用:受让方应当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竞价)服务费、交易鉴证费,具体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9.若最终受让方未能按交易规则、公告或交易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价款、交纳交易费用、配合办理产权交割过户、与转让方签订书面合同文本等义务,逾期履行超过1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将标的产权重新挂牌转让。 10.标的产权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11.其他:根据职工安置方案,股份转让完成时,在存续企业工作的职工与利华集团签定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职工与存续企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工龄连续计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其他要求:【/】。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44543.01

交纳开始时间
2025-06-20
交纳截止时间
2025-07-18

4、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148476.7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6-20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7-18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8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5、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