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润滑制品招标采购公告(2025)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穗环管影(增)[2025] 号)关于广州海润润滑油有限公司年产润滑制品72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穗环管影(增)[2025]107号
2025-06-19
广州海润润滑油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增城区小楼镇江坳村土名紫金山1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联系电话:020-82628751传真:
穗环管影(增)〔202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海润润滑油有限公司年产润滑制品72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广州海润润滑油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广州海润润滑油有限公司年产润滑制品72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一、广州海润润滑油有限公司年产润滑制品720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4-440118-04-01-869278)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江坳村土名紫金山1号,主要从事润滑制品的生产,年产润滑制品720吨。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穗环投咨字〔2025〕451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1-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限值,全部回用于林地灌溉。(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2-(六)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1.0575吨/年(其中有组织0.1763吨/年,无组织0.8812吨/年),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为挥发性有机物2.115吨/年,来源于广州市铎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七)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四、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五、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19日-3-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各科室(部门),小楼镇城乡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广州市汇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办公室2025年6月19日印发-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年产润滑制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