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6月26日9时—11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坐落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面积(㎡)
用途
土地性质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南区320国道东侧友谊广场7-13轴
1471.2
856.4
办公
出让
555
30
标的物当前存续有效租赁合同,租赁内容为位于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南区320国道东侧友谊广场7-13轴4层,建筑面积约367.8平方米的房产,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7年5月20日。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至买受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原大楼一至三楼房屋内装修、装潢及四楼承租人的租金归买受人享有。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三、展示看样: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6月24-25日,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拍办法:竞买人于2025年6月25日17时前由竞买人自行在中拍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致电本公司通过资格审核。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并将保证金支付至(开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河支行,账号:33150199620000000169),逾期不予办理。
五、税费承担:拍卖标的成交后的过户税费按国家现行的相关税收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六、联系电话:18357472359、0574-87715615、0574-87869881(网络技术服务)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标的:
序号
座落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面积(㎡)
用途
土地性质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南区320国道东侧友谊广场7-13轴
1471.2
856.4
办公
出让
555
30
标的物当前存续有效租赁合同,租赁内容为位于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南区320国道东侧友谊广场7-13轴4层,建筑面积约367.8平方米的房产,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7年5月20日。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至买受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原大楼一至三楼房屋内装修、装潢及四楼承租人的租金归买受人享有。
二、拍卖时间:2025年6月26日9时—11时(延时除外)
三、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四、竞买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竞买人于2025年6月25日17时前由竞买人自行在中拍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致电本公司通过资格审核。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并将保证金支付至(开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河支行,账号:33150199620000000169),逾期不予办理。
2、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10000元的整数倍。 3、拍卖方式:
(1)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本次拍卖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时—11时(延时除外),延时时间为3分钟。
(3)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拍卖时的加价幅度由网拍页面显示为准。
4、拍卖会当天,竞买人凭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参加本次竞拍。在9时准时开始,竞买人应根据网络拍卖会页面上显示的当前标的和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
5、自由竞价结束时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前3分钟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6、竞买人须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进行出价,方可有效;并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竞买人不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登陆参拍出价的,均视为无效出价。
7、竞买人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出价最高,且出价符合出价规则并有效的,经网拍系统确认后,方可成为买受人。
8、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自行操作和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网络的竞价行为负责。
9、买受人须在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凭有效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如多人联合竞买并买受的,则所有联合竞买人(买受人)全体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书等原件签署拍卖成交文件。
10、《拍卖成交确认书》经拍卖人和买受人签章后,即生效。生效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是作为买卖双方交易关系书面上得以确认的法律凭证。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11、拍卖成交后,不动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的姓名一致。
12、竞买人一经参拍出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3、本拍卖人以文字、图片、语言、网站或其他等方式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卖标的,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参拍的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14、若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相关修正或补充内容,也可在网络拍卖平台的“拍卖师发言”予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出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五、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在拍卖开始前出价、拍卖开始后出价延迟、竞价中断、数据错误、未按规定的清单顺序进行拍卖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出价无效或竞价失败的后果。
2、竞买人须在展示看样期间应到拍卖标的的现场进行踏勘,对房屋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作充分了解,一经参拍的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且愿意接受本次拍卖标的不动产本身之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愿意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瑕疵(缺陷)。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于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结构、可使用程度以及装修或改造后发生的相关变动(包括各墙体结构的变动等)等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咨询看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可能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开裂、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4、标的若有零星水、电表报停、被拆及配套设施损坏等情况(或需办理水、电开户手续、重新安装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6、本次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均来自于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最终的确权面积应以产权登记、过户时不动产相关部门核定为准。按规定在过户前如对需不动产进行数据挂接或重新测绘的,买受人应自行向不动产部门申办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测绘,并由不动产部门确权,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的政策规定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若证载面积与最终确权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7、标的物的四址界址以权证记载的界址为准,如与相邻建筑物或宗地有冲突的,买受人在标的物过户至自己名下后自行与相邻单位(人)协商解决,所涉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和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拍卖标的内部的装修、修建、改造和相关部位的搭建、使用等应遵循政府部门和物业的相关规定。
9、本次拍卖的标的在拍卖成交至办理不动产过户前,因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新的相关政策规定,则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竞买人须结合自己是否符合政策的情况自行作出竞拍决定,并对自己作出的决定承担责任。
10、买受人对拍卖标的处置、使用和利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属地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改变标的的用途。
11、为确保本次拍卖活动的公平性与公正性,本次拍卖禁止委托方与拍卖方在职人员参与竞拍,也不得委托亲属作为代理人参与竞拍。
六、过户税费和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按国家现行的相关税收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竞买人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成交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部分按2.4995%收取,超过50万—200万元部分按1.4997%收取,超过200万—500万元部分按0.9998%收取,超过500万—1000万部分按0.74985%收取。佣金费率分段递减;佣金总额,分段相加)。拍卖佣金直接在拍卖保证金中扣除。
七、拍卖保证金
1、买受人拍卖保证金在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拍卖佣金后可转为拍卖成交款。 2、未成交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成交价款,成交价款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内(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河支行,账号:33150199620000000169,备注栏内注明:姓名拍卖款)。
拍卖标的的移交
产权过户:委托人、买受人按规定办理网签、缴税、过户登记等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需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由委托人提供。
2、实物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拍卖人向委托人发出关于买受人已付清价款的书面通知,委托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实物。
3、移交后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相关单位核定为准)。
十、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二、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十三、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标的介绍
万司廣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