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标的为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厂房标的10:地块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8层面积为1183.36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
出租用途:可用于仓储、生产、总部办公及研发、科技孵化器、营销中心、结算中心、中介服务、机器人设备组装产线和仓库等功能性机构,以及餐饮住宿等商业配套服务。

1、本次租赁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0.01万元的正整数倍。
2、承租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半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的,出租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出租标的资产。
3、出租方已经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保定市共邦智慧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承租方同意在本合同租期内由出租方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按时缴纳物业相关费用。
4、在租赁物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维修费;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维修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租赁合同》、不支付租金和租赁期间保证金,否则将视作承租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交易价款结算:
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生效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本次出租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承租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出租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出租用途为:办公、组装、研发,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承租方不得私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租赁物的内部结构及各种配套设施,并随时接受甲方及物业公司的检查。

标的为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厂房标的10:地块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8层面积为1183.36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
出租用途:可用于仓储、生产、总部办公及研发、科技孵化器、营销中心、结算中心、中介服务、机器人设备组装产线和仓库等功能性机构,以及餐饮住宿等商业配套服务。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553358015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