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一体化 液氨 氨水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配套 30 万吨/年合成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配套 30 万吨/年合成氨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裕龙岛 2#岛)内。
项目概况:新建合成氨单元、冷冻单元、初期雨水池等内容,并依托“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环保工程及其他公辅设施等内容,可实现年产 30 万吨液氨、副产4200 吨氨水。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存放于我单位资料室,以备公众查阅。公众还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具体信息,报告书电子版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Bjx9rFFncJrMhYYp_vMLQ
提取码: 1y4w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
本项目周边的居民及社会团体,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
2、主要事项
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本报告书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下。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5244599710
评价单位名称: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182531918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炼化一体化 液氨 氨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